“封建主义”概念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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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主义”概念辨析
侯建新
内容提要:目前国内普遍将西文feudal、feudalism与中文“封建”对译,实属不妥。
最初的汉学家和中国学者(包括严复在内)并不这样做,严复译feudalism为“拂特制”。
20世纪受西方古典进化论的影响,将西欧feudalism抽象化,按照西欧的模式解读中国和世界,据此严复首先将feudalism与“封建”对译,从此西欧和中国有了相同的“封建社会”。
本文从学术史,特别是从实证分析和理论分析两方面,阐明西欧feudalism是欧洲历史发展的产物,只属于欧洲;中国的先秦是封建制,而且惟其符合中文“封建”之本义;秦代至清代是皇权专制制度。
它们本是三个不同的概念,谁也不能涵盖谁,就中西中古社会而言则属于前近代时期不同的社会形式,不应该贴上同一个标签。
关键词:封建;封建主义;西欧;中国;中古时期
作者简介:侯建新,1951年生,历史学博士,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天津 300073)。
“封建”、“封建主义”等词汇在当今中国可谓俯拾地芥:将秦代至清代两千多年的传统社会称为封建社会,将帝王称为封建帝王,制度当然也是封建制度。
“封建”话语不仅流行于学界,而且深入坊间,迷信是封建迷信,包办婚姻是封建婚姻,个人崇拜是封建遗毒等。
另一方面,在欧洲,“封建社会”是前资本主义社会,西欧“封建社会”只经过几百年就长出近代文明,故西方学者至今仍在回顾和反思他们中世纪的价值,反思中世纪与近代文明千丝万缕的联系。
[1]
问题是,封建主义概念的本质是什么,有没有一个可以涵括中西的封建主义?不论要深入认识西欧与中国的过去,还是要进行中西历史比较,该问题都是不可回避的。
此外,从基础教育和对外交流角度讲,也需要将“封建”概念明晰化和规范化。
先从中国方面说起。
一、“封建主义”概念在中国之由来
中国古代的“封建”实为“封土建制”、“封邦建国”的简称。
大规模“封建”的事实发生在西周建国初年。
灭掉“大邑商”后,地处西陲的周族如何统治这幅员广阔的土地,于是分封制度应运而生。
分封的用意,是让王族的亲戚子弟率领族人到各地建立武装据点,以此为依托控制各个地区,从而形成拱卫宗周的态势。
被封诸侯在封国内有世袭统治权。
周天子是各封国诸侯的“大宗”,作为“小宗”的诸侯国必须服从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兵役。
显然,先秦的“封建”有两重要义:其一,在形式上建立武装据点,解决幅员辽阔的国土(即家族)安全问题,防卫目标主要是异姓种族:其二,封国的原则是血缘关系,目的在于维护王族一姓的统治。
司马迁称其为“褒亲亲,序骨肉,尊先祖”[2],所谓“亲亲建国”。
封建制度在春秋战国之际逐步瓦解,秦统一后,全面推行郡县制。
实际上,终先秦之世,“封建”一词很少使用;倒是秦汉以后,有郡县制作为对立物,“封建”的特点才突显出来,该词出现的频率也增加了。
二者孰优孰劣的争论,从秦汉以来迄未停止,分封制也迟迟未绝迹,只是渐行渐远,不再占据主流。
“封建”概念也发生了一些变化,魏晋以降,封爵而不治民的制度也沿用“封建”之名。
宋元时代,李昉等辑《太平御览》设“封建部”五卷。
继之,马端临写《文献通考》设“封建考”十八卷,一方面把“封建”从西周追溯到黄帝时代,另一方面又把秦汉至唐宋封爵而不治民(或曰“封”而不“建”)的制度也囊括其中。
后者可称为“转义的封建”。
总之,无论西周封建还是后来转义的封建,一直到清末,人们对“封建”一词的理解没有多少变化,如果说有所变化,那就是后来的主要着眼点在于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
甚至清末民初关于联邦制还是联省自治的辩论.仍然在体制的含义上使用“封建”一词。
[3]但无论如何,此时中国的“封建”与“封建主义”无关,国人多数还不知西欧庄园或“庄园制”为何物,知者也不认为二者是一回事因而与之相联系。
所以,最初的汉学家从不将中文“封建”译为feudalism。
例如,19世纪英国汉学家李雅各(James Legge,1815—1897)翻译了不少中国古典经书,遇有“封建”字眼,从不译为 feudalism,如《左传》中“故封建亲戚,以藩屏周”译为:raised the relatives of the royal House to the rule of States,that they might act as fences and screens to Zhou (大意是:让王族的亲戚去统治诸侯国,以此作为周的屏障)。
又如《诗·商颂·殷武》中“命于下国,封建厥福”;《左传》中“莫如兄弟,故封建之”;以及“封建亲戚”、“封建兄弟”等都作了类似的译文处理。
[4]李雅各等都是从本义上译介中文“封建”一词,即抓住王族血缘亲属建立诸侯国的本质。
显然,依西人的眼光,中国西周的“封邦建国”与西欧中世纪普遍推行庄园制基础上的 feudalism不是一回事。
中国学者最初也没有将二者简单对译。
严复首次将feudalism译为中文。
1901年,严复的重要译著《原富》(亚当·斯密著。
现名《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问世,在这部译著中, feudalism译为“拂特之制”。
大概严复发现西欧的feudalism对中国历史而言是陌生的,没有一个适当的中国词汇与之相应,于是取音译。
严复在按语中明确说明自己对“拂特之制”的理解:“顾分土因而分民,于是乎有拂特之俗……一国之地.分几拂特,分各有主,齐民受理其中而耕其地,则于主人有应尽之职役,而莫大于出甲兵,应调发之一事。
用拂特之制,民往往知有主而不必知有王。
故地大民众者,王力不足以御临之也”。
可见严复对西欧庄园制有一定观察深度,认为西欧拂特制(feudalism)与中国古典“封建”不同,所以说出“其建国本始之事如此,非必有锡土胙茅之事如中国也”。
[5]1903年6月,严复译穆勒的《群己权界论》(On Liberty),对书中的feudalism仍取“拂特”之音译。
问题出在严复不久后发表的另一部译著《社会通诠》上。
严复是带着急迫的心情来翻译这本书的,爱德华·詹克斯的《社会通诠》(E.Jenks,A History of Politics)原书出版于1900年,而严复翻译并将其出版是1904年。
[6]在这部书里,他第一次将feudalism 译为“拂特封建制”或“封建制”,[7]从而将西欧的feudalism与中国的传统社会完全对应起来,后者不仅包括先秦时代,也包括秦代至清代。
不仅是译文的改变,受西方思潮和话语的冲击,严复的思想也在激烈的震荡中。
从该译著的序言中可知.严复深受詹克斯社会演进图式的影响。
詹克斯提出人类社会进化三阶段:即图腾社会、宗法社会和国家社会。
在詹克斯看来,这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发展的普遍过程,也是每一个民族都必须经历的进化序列,如同天有四季,人有童年、少年、壮年一样。
“封建于社会天演为何阶级”(即“阶段”——引者注)?严复自问自答道:“拂特封建制”乃为宗法社会与近代社会的过渡阶段。
[8]显然,詹克斯将feudalism看作是西欧的,也是世界的,其他民族都要经历的。
这本是说西欧feudalism有普遍性,可是一旦严复将其译为“封建”,中文“封建”一词也有了普遍性,语义学上的奇妙力量由此可见一斑。
严复全盘接受了詹克斯关于社会发展有机体的观念,他在译文中加入大段的按语赞赏有加,并依此联系和划分中国历史,他说,“由唐虞以讫于周,中间二千余年,皆封建之时代”,是典型的宗法社会,其后,“乃由秦以至于今,又二千余岁矣”,如何看待这一段历史令严复踌躇不已,由于陷入詹克斯的进化图式中不能自拔,只得认定“秦以至于今”也为“封建时代”。
这样一来,中西封建社会长短差异之巨,即使按詹克斯的观点也令人费解。
中国的“封建社会”,“盖四千数百载而有余也”,而起于中国唐宋间英法诸国的封建时代不过千年,“何进之锐耶”?严复百思不得其解,虽以“乃事变之迁流,在彼则始迟而终骤,在此则始骤而终迟,固知天演之事,以万期为须臾”自慰,可仍然难以掩饰其深深的迷惑:“然二者相差之致,又不能为无因之果”,“而又不能不为吾群今日之利害,亦已明矣”(中西今日不同的利弊后果太明显了)!译述之际,不知多少次“掷管太息”,“绕室疾走”![9]严复渴求新知,却又不能自圆其说的痛苦状态,跃然纸上![L1]
严复的痛苦,乃似是而非的痛苦;更确切说,是削足适履的痛苦!遗憾的是,严复的痛苦很少被后人知晓,而他利用舶来的社会演进图式分解中国历史,并以“封建”对译feudalism的做法却被其后的中国学者普遍接受。
20世纪初叶前后,严复的这种思想倾向并非孤立。
例如,早在1899年,梁启超就提出中国与欧洲的国体都依次经历了家族时代、酋长时代和封建时代,从中明显透出了詹克斯式的社会演进图式。
这样的观念对于打破中国传统的历史循环论有进步意义,但倘若变成一个统一的模式去套各国历史包括中国历史,则势必破绽百出。
梁氏推断说,中国西周和希腊的国体相同点最多,都是封建时代与贵族政治、列国分立,云云[10]。
今天看来这样的判断颇为牵强,可见一旦陷入流行而又僵化的社会演进图式,即使梁启超那样的智慧都要大打折扣。
又例如,20世纪初夏曾佑撰写《最新中学中国历史教科书》认为,人类总是由渔猎社会进入游牧社会,再由游牧社会进入耕稼社会。
进入耕稼社会以后,又普遍实行宗法制、封建之制:“天下万国,其进化之级,莫不由此。
”
夏曾佑的这一表述,与詹克斯“图腾—宗法—封建—近代国家”的社会进化图式如出一辙,可见那时中国学界受其影响之深。
为了进一步说明当时社会思潮及历史背景,我们有必要暂时离开主题,简要回顾一下西方社会进化论的内涵与影响。
当达尔文穿行于太平洋的岛屿观察自然界的物种变化时,大概根本没有想到几十年后的社会学家运用他的自然界理论来认识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这就是赫胥黎和斯宾塞所提倡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理论。
就历史观而言,社会达尔文主义强调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及历史发展的单线性。
几乎与此同时,出现人类学进化论。
人类学进化论有两种:一种是古典进化论,另一种是新进化论。
古典进化论或称“单线进化论”(lineal evolutionism)、“直线进化论”等,兴起于19世纪中后期。
德国人类学家巴斯蒂安(Adolf Bastian)的《历史上的人》,最早提出进化论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随后,泰勒、摩尔根、弗雷泽等人的著作相继问世,并形成了进化学派。
虽然他们所论述的范围和内容各不相同,但都认为文化是由低而高、由简而繁的进化过程,并认为世界上各民族都沿着同一条路线直线发展,每一个民族都经历过相同的阶段。
例如,泰勒在《原始文化》一书中把欧洲各民族文化放在最顶端,把澳大利亚土著民族的文化放在最下端,再把世界各民族文化依其高低和繁简安排在两个极端之间。
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把人类社会和文化发展分为蒙昧、野蛮、文明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又分为低、中、高三个子阶段。
19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末古典进化理论在西方学界占主导地位,其后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和批评。
当20世纪初叶前后传入中国时,在西方已是强弩之末,以后古典进化论逐渐被新进化论代替,后者的重要主张之一是多线进化论(multilineal evolution)。
这是后话了。
如果对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思潮有所了解和体悟的话,我们对严复等人就多了几分理解与宽容。
国人初次接触西方思潮,不善识别或食洋不化总是难免的。
在社会进化图式不可颠覆的大背景下,严复将feudalism与“封建”对译,相当于将西欧中世纪与中国传统社会等同划一,对后者的认识与描述,仅是借用中文“封建”一词的外壳,实际上将中国的历史纳入西方的模式,按照西欧的逻辑进行演绎,并且标榜为人类社会的普遍性。
[L2] 显然,20世纪初叶以来,“封建”一词在中国文字和口语上空前高频率的出现,不是中国传统话语的简单延续,而是另有一番缘由与内容,确切说,“封建”已经不是先秦“封邦建国”的简称,也不是后来“封爵而不治民”转义的封建制,而是随西语feudalism而来的、带有普遍意义的、人类进入近代国家前必须经历的一个社会形态或社会发展阶段,从而为以后五种生产方式说的流行打下伏笔。
如果严复当时还有几分踌躇和迟疑的话,严复的后人们在这个问题上几乎不假思索,认为每个民族,当然包括中国在内,经历西欧那样的“封建社会”天经地义,毋庸置疑。
从20世纪30年代中国社会史论战,到50—70年代中国历史社会形态划分的讨论,关于“封建社会”,不是有无问题,而是存在于中国历史上的哪个时代,什么时候形成,什么时候崩
溃?但也有不同的声音,如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11]、郑振铎的《插图本中国文学史》[12]、蒋伯潜、蒋祖怡的《经与经学》[13]、张荫麟的《中国史纲》,侯外庐的《中国思想通史》等.仍然坚持“封建”是中国西周时代的特定概念,不能混同于西欧的feudalism,也不足以概括秦汉以后的中国社会。
陈寅恪的文集,未发现他在任何地方把秦始皇“废封建、立郡县”以后的中国社会称作“封建社会”。
张荫麟的《中国史纲》是40年代初刊印的高中历史教材,其中“西周的封建社会”一章,把西周“封建社会的要素”[14]说得一清二楚,旋即作结道:“照这界说,周代的社会无疑地是封建社会。
而且在中国史里只有周代的社会可以说是封建的社会。
……从这散漫的封建的帝国到汉以后统一的郡县的帝国,……是我国社会史的中心问题之一。
”[15]钱穆在1940年出版的《国史大纲》中也不同意中国自周秦以来的社会是“封建社会”,他说:“以政制言,中国自秦以下,即为中央统一之局,其下郡、县相递辖,更无世袭之封君,此不足以言‘封建’。
既无特殊之贵族阶级,是亦不足以言‘封建’。
……土地既非采邑,即难以‘封建’相拟。
……中国以往社会,亦尽可非封建,非工商,而自成一格。
何以必削足适履,谓人类历史演变,万逃不出西方学者此等分类之外?”
[16]侯外庐写于40年代的《中国思想通史》说得更尖锐,他说两者相混(指先秦封建制与秦汉以后的制度相混——引者注),是“语乱天下”。
[17]不过,他们的意见不占据主流,而且声音越来越微弱。
至此,问题可归结为:在前近代人类社会是否存在一个统一的发展图式,是否可以用一个概念表述所有民族和国家的社会性质与特征?进一步而言,以往译为“封建制度”的西欧的 Feudal System是否可以涵盖中国?笔者拟采用历史方法来解决和回答问题,因此首先还要接受历史事实的检验。
二、西欧中世纪的历史分析
布洛赫作为年鉴学派的奠基人享有世界性的盛名,是广受人们信赖的历史学家。
其名著《封建社会》(Feudal Society)[18],是研究西欧封建制的一部综合性巨著,于1939—1940年最初以法文版形式问世,20年后英文版问世,著名经济史学家波斯坦在“序”中称赞它是论述西欧 feudalism的“国际水准的著作”。
20年后,该书英文版第9次重印,另一位著名史学家布朗在序言中,仍然热情洋溢地肯定这部书的历史功绩,称之为西欧中世纪社会研究的奠基之作。
眼下中文版也问世了,[19]距离原著发表已有60余年,可见该著不可磨灭的学术价值。
研究西欧“封建制”[20]的著作汗牛充栋,匆匆浏览各家,不如认真分析一部权威著作,而布洛赫的Feudal Society本身是集各家之大成的公认权威。
他在该著的最后一章即第三十二章“作为一种社会类型的封建制”中,专门一节分析“欧洲封建制的基本特征”,虽然篇幅不长,却是全书的精华,可作为探讨西欧封建制的主要参考点,如若适当参照和比较中国的情况一并讨论,可更加明了西欧封建制的本质及其与中国之差别。
欧洲feudalism的基本特征归纳起来有如下几方面:
非血缘的、非强有力的国家权力支配的社会。
布洛赫在描述封建制基本特征时,第一句话就是,要知道西欧封建制是什么,“最简易的方法是从什么不是封建制社会说起”。
其一,它不同于建立在血族关系基础之上的社会。
虽然它留有血缘关系的印记,例如其个人从属关系仍保留着原始亲兵制中准家族(quasi—family)成分,但该社会并不只是依赖血缘关系,布洛赫颇为肯定地指出,“更确切地说,严格意义上的封建关系纽带正是在血族关系不能发挥有效作用的时候才发展起来的”。
[21]西欧的封君封臣制度是弱者对强者的投靠,从形式上看,这种关系的结成是志愿的。
一个自由人有选择主人的权利,这是诸多日耳曼法典都有明确规定的。
封臣义务的核心是服军役,军役不能无限期延长,一般规定是一年40天。
军役期间,封臣要自备马匹、武器、盔甲和粮饷。
较大的封臣还要带上他下面的封臣,所带骑士数量视受封土地大小而定。
平时则要提供帮助,例如,封君被人俘虏了,封臣要帮助缴纳赎金:封君巡游封臣的辖地,封臣有义务款待。
当然,这些负担在协议中早有规定,包括一年款待封君的次数,一次停留的时间长度。
有的甚至规定封君随从人员和马匹的数量,以至伙食的标准。
封君对封臣也有义务,一是提供保护,二是提供生计即封土。
这里有互惠关系,有人身依附关系,却几乎没有血缘关系。
其二,推行封建制的国家不是统一的、强有力的国家。
布洛赫说:“尽管凌驾于众多小权力之上的公共权力的观念仍持续存在,但封建主义是与国家的极度衰弱,特别是与国家保护能力的衰弱同时发生的”。
随着蛮族入侵和蛮族国家的建立,大约公元1000年前后西欧社会兴起以地方权力为中心的历史现象,具体表现为公共权力的崩溃和领主专权的形成,被称为“封建革命”,从而带来了所谓“封建无政府状态”。
实际上,无数大小领主们在行使政治权力,他们在各自的领地是公法和私法的统一执行者。
它产生于混乱无序的年代,是无序中的有序,欧洲变得更稳定了,并逐渐产生了一种新的文明。
布洛赫认为,如果没有日耳曼入侵的大变动,欧洲的封建制将是不可思议的。
“日耳曼人的入侵将两个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强行结合在一起,打断了它们原有的进程,使许多极为原始的思想模式和社会习惯显现出来。
封建制在最后的蛮族入侵的氛围中最终发展起来”。
[22]封建主义就其政治组织形式和内容而言,权力显然是分散的,如严复所言,“用拂特之制,民往往知有主而不必知有王”。
[23]
庄园制。
正因为没有一个高度整合的行政、司法体系,也没有一支常备军,所以国王不是高高在上的专制君主,他与诸侯是封君与封臣的关系,以互惠的忠诚纽带联结在一起。
国王的经济来源实际上全部来自他作为领主的个人庄园,他也只生活在他的庄园里,所谓“国王靠自己生活”。
他只要求封臣们在发生战事时及时地全副武装地赶到自己的身边就行了。
真正严整的社会秩序只存在于领地内部,而对于一个个领地或庄园的主人——尚武的贵族及骑士来说,既没有一个外在的强大力量来控制和管理他们,他们之间也没有多少经济上的相互往来。
采邑制度既是经济制度,也是政治制度,从这个意义上布洛赫相当肯定地说,“封建主义即庄园制度,这种认识可追溯到很久以前”。
[24]他和其他史学家都共同认为:feudalism一词是由通俗拉丁语 feodum(采邑)演化而来的,feudalism这个新词从本意上讲仅仅适用于采邑制及其相关的事物,而与其他东西无关。
因此,“当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人们宣布目的是消灭封建主义时,他们首先想要攻击的便是庄园制度”。
[25]以采邑为中介,
形成领主与附庸的军事关系,领主向附庸提供采邑,附庸为领主出征;在庄园内部,领主向他的佃户提供份地,同时享用后者的劳役或货币报酬。
庄园制是封建制的基础。
中国西周的封建制,是地处西陲的周族为了统治幅员辽阔的土地而采取的政治举措。
王族的亲戚子弟率领族人到各地建立武装的据点,其首要目标是解决周氏家族的安全问题。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完全按照血缘关系的原则确定,享有“大宗”权威的周天子在上,各诸侯国即“小宗”掌控的“封地”显然达不到西欧庄园那样的独立性。
西欧庄园制,按照领主附庸关系而建立,解决他们因罗马帝国灭亡后共同面临的安全问题,而不是某一血族的安全问题,所以不以血缘关系为唯一的维系,或者基本不依靠血缘关系。
西欧庄园在自己的领地中享有独立的行政、司法与经济特权,王室官吏不得干预领地,甚至国王本人未经允许都不得随意进入。
西周的“封邦建国”与西欧庄园制貌似而神离,似是而实非,二者难以简单的认同。
如果西周封建制表面还有几分相似的话,秦代以后的社会制度连这一点也不存在了。
秦始皇“废封建置郡县”后,凸现以皇权为核心的专制制度,其后两千年基本不变,一直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主导模式。
虽然西汉有七国之反,晋有八王之乱,唐有藩镇割据,明有燕王之变,但都为时不长,不构成列国之形。
而且,它面对的既不是先秦时代的“封国”,更不是西欧那样的庄园,因此,皇权没有与其抗衡的教会、贵族,更没有“第三等级”。
皇权俯视下的苍生,除辅佐他的王公大臣士大夫外,几乎全部都是国家编户制度下的小农,即“编户齐民”。
齐民,无差别之意,这里主要指政治等级上的无差别。
小农对土地拥有低度的或有限的所有权,而中央王朝拥有最高和最后的所有权,明显的标志就是朝廷向每一个编户民征收田租和赋役,“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
在中国漫长的中古时代,皇权对土地的最高所有权和对民众的广泛支配权,是西欧封建制从未拥有过的。
秦始皇在琅琊刻石挥笔写道:“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至,无不臣者”[26],显然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一古老原则在新制度下的进一步彰显。
尚武的武士等级是统治阶级。
布洛赫说,“即使极为粗略的比较研究也将表明,封建社会最显著的特点之一,是首领等级与职业武士等级事实上的一致性”,或者说体面风光的武装职业等级是领主阶级.也是统治阶级。
布洛赫列举了两个反证,来说明不具备这样的特征就不是封建制度。
一是斯堪的纳维亚或西班牙西北部诸王国,一是拜占庭帝国。
由于没有武士等级,所以只有形式极不完善的附庸制和庄园,或者既没有附庸制也没有庄园。
在拜占庭帝国,8世纪的反贵族运动之后,继续保留了罗马时期统一的行政管理传统,为获得一支中央政府直接支配的强大军队,又创造出了为国家提供军事义务的佃领地。
但与西欧采邑不同的是,它们只是农民采邑,确切说是规模不等的农民份地。
此后,帝国政府最关注的事情是保护这些“士兵的财产”及一般的小土地持有者不受豪强的侵蚀。
然而,11世纪晚期经常出现的情况是,陷于债务的农民难以保持其独立性,同时帝国受到内部纷争的干扰,不再能够对自由农民提供有效的保护。
这样,没有武士等级的拜占庭帝国最终丧失了采邑制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军事和财政资源。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