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会计经验】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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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会计经验】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适当调节土地增值收益而征收的一种税收。

一、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这里所说的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二、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有偿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其有偿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和有关经济收益,从形式上讲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有偿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这里所说的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是指建于地上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不能移动、移动后会遭到损坏的各种植物、养殖物及

其他物品。

这里,需强调:

(一)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只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才能有偿转让,集体所有的土地有能直接转让,只有先由国家征用后才能转让。

(二)无论是单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还是将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转让,均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是有偿转让的房地产,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无须缴纳土地增值税。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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