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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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设立安全评价(预评价)审查要点(试行)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性,建设单位在进行安全评价(预评价)时应遵循以下审查要点:
1、安全条件论证审查要点
1.1 建设单位应当针对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包括:
1.1.1 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周边单位生产、
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1.1.2 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
的影响;
1.1.3 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1.2 建设单位应当确定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查明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危险化学品,搜集、整理、分析这些物质的理化性质、稳定性、燃烧及爆炸特性、毒性及健康危害等特性,并明确危险、有害物质的分布情况以及对周边情况的危害评估和分析(重点是安全距离)。
1.3 建设单位应当调查建设项目周边居民、单位24小时的生活及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周边企业的生产性质、规模、相互距离等,分析、评估周边居民、单位活动对项目建成后的影响。
1.4 建设单位应当分析项目构成的重大危险源,评估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安全距离(八类场所)。
1.5 基于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重大危险源的分析和周边情况的调查,建设单位应当论证本建设项目在正常状态下和非正常状态下可能对周边区域造成的影响。
1.6 建设单位应当搜集齐全当地自然条件,并对其对建设
项目的影响进行准确和充分的分析(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风向、降雨量、雷电及雷暴天气、地震、降雪等自然因素)。
1.7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分析、评估的结果得出肯定的结论,确保项目建设地址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2、设立安全评价(预评价)审查要点
2.1 审查单位应当核实评价单位资质是否符合《安全评价
机构管理规定》第六条要求。
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取得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在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对于以下建设项目或者企业的安全评价,必须由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
①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
项目;
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
③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④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其他大型生产企业。
对于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或其有关部门对安全评价有特殊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执行。
2.2 评价报告需要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包括格式、排版、字体、纸张、封装、附件等方面,不能有缺项。
2.3 评价报告需要介绍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确定
建设项目是否为淘汰落后工艺、装置、能力,并与国内、国外同类项目进行对比。
需要对项目采用主要技术、工艺水平的先进性进行分析,对项目采用主要技术、工艺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确定项目是否可行。
还需要界定项目建设涉及危险工艺,并辨识工艺过程中各道工序存在的危险性。
2.4 评价报告需要描述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
生产或者储存规模,厂址(项目选址)选择、周边环境及安全防护距离、当地自然条件,并调查分析全面、清楚并符合实际,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规范或文件规定,如鄂政办发[2010]5号文的要求。
2.4.1 厂址的选择通常有三部分组成:选定工程项目的建
设地区(大区位);选定工程项目的建设地点(小区位);确定工程项目的具体座落位置(即具体位置)。
具体重点审查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当地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是否选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拟建厂址(项目选址)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主要审查建设项目是否具有规划建设部门的规划许可文件和土地使用证明);厂址与周边环境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包括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对拟建厂址周边环境情况的调查分析是否详细,是否辅助于地理位置图、准确的周边环境关系位置图和周边环境安
全距离一览表,对厂址与周边环境的安全距离进行详细的评价并给出明确的结论等);新建(或迁建)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标准的规定(准入条件是指国家产业政策),涉及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准入条件主要有:《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电石行业准入条件》、《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等;审查厂址基本条件的符合性,包括建设场地的面积是否满足生产需要、货物运输、安全卫生要求的条件,是否能够合理的布置一切工程设施,且不受铁路干线、山洪沟渠或其他自然屏障的切割。
2.4.1.5.2 建设场地是否避开了不良地质条件,如地震断层、软地基、膨胀土、易受洪水、潮水、内涝、滑坡、泥石流、新旧矿产采掘区、采矿塌陷区等。
2.4.1.5.3 建设场地是否考虑了当地气象条件,如大风、雷暴、沙暴、风向等因素的影响,是否位于城镇、工厂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方向。
2.5 评价报告是否对项目选择的工艺流程进行了详细叙述,并辨识了各生产环节存在的危险性。
是否结合这些危险性的要求对选用的主要装置和设施的布局进行了建议,并明确表述了
选用的主要设备和设施与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同时,是否界定了项目设计能力,并留有设计冗余量。
2.6 评价报告是否对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能力(或负荷)、介质(或物料)来源进行了说明,以确保项目建设及建成投产后的需求。
同时,是否设计了冗余量,并对项目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名称、型号(或规格)、材质、数量以及主要特种设备列表进行了说明。
2.7 评价报告是否搜集、整理了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
品或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能指标,并标明了数据来源。
同时,是否辨识了重大危险源,并搜集整理了项目所涉及的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储存、运输技术要求,并标明数据来源。
2.8 评价报告是否辨识了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爆炸、火灾、中毒、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同时,是否分析了建设项目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伤亡的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2.9 评价报告是否根据建设项目实际和安全评价的需要,
对建设项目划分了合理的安全评价单元。
是否列出了可选择的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价方法。
对于国内首次采用新技术、工艺的建设项目,是否进行了工艺安全性分析,并使用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法安全评价方法进行了分析。
同时,是否提供了中试或工业化试验的鉴定报告。
此外,评价报告是否采用定量的评价方法对固有危险程度和风险程度进行了定量分析,并测算出危害范围以及危害范围内可能受到伤害的人数及危害程度,也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2、设计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
设计,并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设计单位在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并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在安全评价报告中,应对拟选择的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备的可行性、可靠性方面提出对策与建议;同时,对项目所采用的配套和辅助工程提出具体对策与要求。
此外,还应对项目涉及的危险工艺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提出对策与措施,并对总平面布置中主要建构筑物、装置、设施等相互间距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等标准提出要求。
针
对主要装置、设备、设施布局,还需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等
标准提出对策与建议。
3、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列出了各装置、设施、建构筑物与
其相邻装置设施的设计安全间距
安全评价报告应以表格的形式列出各装置、设施、建构筑物与其相邻装置设施的设计安全间距。
表格中至少应包括装置、设施或建构筑物名称、火灾危险类别、相邻装置、设施或建构筑物名称、火灾危险类别、检查依据的具体标准规范的名称和具体条文、标准条文所规定的距离,以及设计时应达到的安全距离。
4、评价报告是否与建设单位交换了意见,并在评价报告
中如实说明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问题及理由
在评价报告完成后,设计单位应与建设单位进行意见交换,对于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问题,应在评价报告中如实说明并清楚陈述理由。
5、审查结论是否对项目评价报告的符合性进行表述,并
是否提出改进建议
审查结论应对项目评价报告的符合性进行表述,并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
改进意见必须具体、明确。
在评价报告修改过程中,应逐条列表说明,专家组必须出具复查意见,并给出肯定结论。
1.1.3 专业资质包括甲级、乙级和丙级(仅适用于建筑、
市政等部分行业)。
1.1.4 专项资质指针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进行独立设
计和设计、施工一体化,例如建筑装饰、风景园林和环境工程等。
行业范围包括化工石化医药、电力、冶金、机械和建材等21个行业。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包括9个专业:
⑴炼油工程,资质证书为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专业甲(乙)级,下同;
⑵化工工程,包括无机化工、有机化工、合成材料及加
工和其他石油化工项目;
⑶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
⑷生化生物药;
⑸化学原料药;
⑹中成药;
⑺药物制剂;
⑻医疗器械;
⑼化工矿山。
1.2 乙级资质不能承接“大型项目”,具体如下:
1)炼油工程(万吨/年):常减压≥500;气分≥30;焦化≥140
2)化学工程(万吨/年)
无机:合成氨>18;尿素>30;烧碱>5;硫酸>16;复肥>20
有机:甲醇≥10;醋酸≥10;聚氯乙烯(电石法)≥5;聚丙烯≥7
3)储运项目(m3):原油≥10万m3(单罐5);成品油≥8(单罐2)
液化石油气≥2000m3(单罐400)
4)其他项目(亿元):无机盐>1;精细化工≥0.5;
其他石油化工≥3;生化生物药、药物制剂≥1;化学原料药≥2;
中成药、医疗器械(药品内包装)≥0.8亿元
备注:以上所指炼油工程和化学工程项目系指新建项目。
改扩建项目除应符合规定规模外,还需核定工程投资:大型项目≥1.2亿元,中型项目≥0.8亿元。
2、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格式、封装、排版和附件等内容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要求。
2.1 建设项目的设计范围是否明确、具体,是否与已通过设立安全审查的范围一致,是否分步设计、分期建设。
2.1.1 设计范围必须明确、具体,涵盖设计单位的责任范围和审查会议的审查范围。
2.1.2 设计范围必须与已通过设立安全审查的范围一致。
1) 不能超出设立批复范围,如有超出,必须先履行变更手续。
2) 设计规模应与设立批复的规模相一致。
2.1.3 建设项目是否分步设计、分期建设。
1) 允许分期,但必须在设立批复两年内实施。
2) 对于存在比较敏感原料关系的上下游装置,不能分期实施。
3、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是否符合《编制导则》的要求,是否存在缺项,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3.3.1.1 生产和储存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公用工程(如水、电、气(汽)、风等)、消防设施、原料供应、原料预处理、产品后处理、尾气吸收或排放设施等均应具备;同时,也需要考虑原料、产品的储存仓库、储存罐区等储存条件。
3.3.1.2 为了满足本项目的使用和安全要求,需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满足本项目的生产、储存使用要求,同时不影响原有使用目的;二是要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安全要求。
3.3.1.3 如果需要进行配套改造(改、扩建),应与本建设项目的建设同步进行。
3.3.2 对《主要设备一览表》的要求包括以下几点:设备
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包括设计及工作压力、温度)、材质、数量是否标注齐全、清楚;主要设备不能有漏项;同时,《特种设备及主要安全附件一览表》也应该作为附件。
3.4 在专篇中,需要搜集项目外部基本条件,包括项目所
在地的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自然情况,项目投入使用后可能出现的最严重事故涉及的范围及在此范围内的24小时生
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情况,建设项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八类场所的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3.5 在专篇中,需要识别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包
括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危险类别及数据来源,可能出现爆炸、火灾、中毒、灼烫等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出现作业人员伤亡的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同时,需要对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固有危险程度进行定量、定性分析,说明各个作业场所的固有危险程度。
此外,还需要对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毒性化学品的泄漏速率及达到人的接触最高限值的时间和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的风险程度进行评估、说明。
最后,需要预测项目出现最大爆炸、火灾事故或最严重爆炸、火灾事故产生的污水量。
3.6 在专篇中,需要逐条说明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对
策措施与建议的采纳情况,对未采纳的对策与措施应进行论证,并说明理由。
After the n。
the design of safety facilities should be modified and listed item by item。
The expert group must provide a ___.
___:
1.___。
n。
n (for projects with n)。
and ___.
2.Whether the external safety n distance of the n project has changed。
whether the project n address has changed。
whether the layout of the main equipment and facilities has changed。
whether the technology。
process。
or method and the main equipment and facilities have changed。
and whether the types。
categories。
and quantities of hazardous ___ the scope of the established safety review.
2.1 If the safety ___ has been approved for review has one of the following ns。
the n unit should apply to the original review department for a review of the safety ___:
2.1.1 Changes that may ce the safety performance of the safety ___.
2.1.2 ___.
3.In ___。
the review of the n project overview。
___ factor levels should refer to the safety ___.
4.___ n。
n。
testing。
___。
whether the n quality of the safety facilities of the n project has been investigated and analyzed。
whether the n and testing of the safety facilities before and after n and their ___ and analyzed。
and whether the ning of the safety facilities has been ___.
5.___。
whether the ___ appropriate.
5.1 ___ project has been investigated and analyzed。
whether all safety facilities adopted by the project have been listed。
whether the safety ___ facility design。
whether they are standardized。
and whether they comply with or exceed the requirements of current nal laws。
ns。
rules。
and standards。
List the safety facilities ___ at home and abroad and explain the basis.
5.1.1 ___ the work scope of the n and n (for projects with n)
of the safety ___ project.
5.1.1.1 Design and n
5.1.1.1.1 n drawings (or detailed designs) ___.
5.1.1.1.2 ___ project.
5.1.1.1.3 The depth of the ___.
5.1.1.1.4 ___ of the design unit for the ___.
5.1.1.1.5 ___.
5.1.1.1.6 The n should be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the drawings。
and the ___.
5.1.1.1.7 ___ should be consistent with the site.
5.1.1.2 The n report of the safety facilities of the n project includes the following contents:
5.1.1.2.1 n project overview.
5.1.1.2.2 Relevant laws。
ns。
rules。
and technical ___.
5.1.1.2.3 安全设施及其原材料的检验和检测情况需要被记
录下来;
5.1.1.2.4 主要装置和设施的施工质量控制情况需要被检查。
5.1.1.3 监理:根据建设部令第86号,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天然气等项目必须实行监理。
5.1.1.3.1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项
目必须进行监理;
5.1.1.3.2 监理单位的资质应符合相关规定;
5.1.1.3.3 监理单位应该提供工程监理报告,报告需要对工
程质量作出结论。
5.2 是否调查和分析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安全生产
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置配备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的条件是否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从业人员的条件是否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是否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以及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其检测、维护和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5.3 是否对主要技术和工艺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并对涉及的危险工艺自动控制系统的配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总局116号文的要求进行评价。
5.4 是否对项目的装置、设备和设施进行评价,包括装置、设备和设施的运行情况,检修、维护情况和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5.4.1 需要强制检测的内容包括:
5.4.1.1 消防验收报告;
5.4.1.2 防雷防静电检测验收报告;
5.4.1.3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检测登记证明;
5.4.1.4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设施的检测报告;
5.4.1.5 温度、压力等检测仪表的变送器检测报告。
5.5 是否对危险化学品的原料、辅助材料、产品和中间产
品的包装、储存、运输情况进行评价。
5.6 是否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检修、维护情况,法定职业危害监测、监控情况以及建(构)筑物的建设情况进行评价。
5.7 是否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应急
救援组织的建立与人员配备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应急器材、设备配备情况以及事故调查处理、吸取教训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5.8 是否对项目与已有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辅助(公用)工程的衔接情况以及与周边社区、生活区的衔接情况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