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三言_中的女性形象和冯梦龙的妇女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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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6-11-22
作者简介:姚树颍(1981-),女,安徽颍上人,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2005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元明清文学。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JournalofLeshanTeachersCollege
第23卷第2期2008年2月Vol.23,No.2Feb.2008
“三言”中的女性形象和冯梦龙的妇女观
姚树颍
(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摘
要:“三言”中的女性形象是丰富多彩的,本文重点分析了“三言”中的才智型和贞女节妇型女性形象,并由女性形
象的塑造分析作者的妇女观。
与晚明时代经济发展、思想变革相应,冯梦龙的妇女观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他仍然极力推举贞节之操,他的妇女观更大程度上停留在封建教化上。
关键词:冯梦龙;“三言”;女性形象;贞节观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666(2008)02-0040-03
“三言”中女性题材的作品众多,反映的女性生活广泛而复杂。
晚明时期,各种社会思潮发生碰撞、交融,冯梦龙以敏锐的洞察力感受了当时进步的思潮,歌颂了女子卓尔不凡的才能智慧,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进步倾向。
但是,他毕竟是封建时代的文人,仍然囿于传统礼教,大力推举贞节之操,以封建说教劝世。
他对越礼行为的容忍是有条件的,对节烈的肯定是无条件的,我们可以注意到它的市民精神和进步倾向,但决不能夸大它并因此掩盖其对传统伦理价值的理性认同。
本文重点分析了“三言”中的才智型和贞女节妇型女性形象,并由女性形象的塑造探讨作者的妇女观。
一、对才智女性的赞叹
“三言”中,作者以赞赏的口吻塑造了一批才智女性和“巾帼英雄”形象。
在冯梦龙笔下,女性的价格和尊严得到了尊重,女性的美德和才智被热情的赞美。
“三言”中刻画了诞生于新的时代大潮中的女性人物形象:自立自强的商家女子;知书能文的宦家女子;灵心慧性、至情至性的青楼女子。
“有智妇人,赛过男子”,“有志女子,胜如男子”,这是跳动在“三言”中强有力的音符。
书中部分题材的小说,比较形象地阐释了“有智妇人,赛过男子”的新标准。
《苏小妹三难新郎》中的苏小妹,是“赛过男子”的女性之一,文中说她“聪明绝世无双”,“资性过人十倍,何事不晓”,连大文豪苏东坡也惊叹她的才华,甚至才华横溢的秦观差点被她难倒。
出身不同的女子都有可能“赛过男子”,“三言”中的作品对此作了多方面的表现。
《李秀卿义结黄贞女》中的黄善聪是个很好的商业经营
者,《蔡瑞虹忍辱报仇》中的蔡瑞虹年纪轻轻便担起了管家的重任,是个治家能手。
后来蔡武不听瑞虹劝告惨遭杀害,更衬托了瑞虹有着“赛过男子”的才能见识。
《沈小霞相会出师表》中的闻淑女,有才有智,有胆有识,助丈夫于危难之中脱险。
此故事反映的是嘉靖年间的忠奸斗争,沈链以攻击严嵩而获罪,全家遭难,只剩下大儿子沈小霞。
小说着力渲染了在押解途中闻淑女智斗解差的细节,充分赞颂了闻氏的才智与胆识。
冯梦龙在眉批中赞美闻淑女说:“把闻氏做题目,妙绝、妙绝。
”并连批七处“快意”,“大快意”,他对这一女性形象的喜爱、赞美之情溢于言表。
位卑的小妾闻淑女得到颂扬,落入风尘的青楼女子也获得赞誉。
杜十娘、莘瑶琴、赵春儿、杨玉等青楼女子,她们不仅有着“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的艺术才能,而且还具备超人的管理、应变才能,更有甚者,有的人物身上闪耀着人格魅力。
如《赵春儿重旺曹家庄》中的官家子弟“曹呆子”,不善读书,不会管家,耗尽家财,是妓女赵春儿帮他实现“重旺”。
赵春儿多年来终日纺绩,粗茶淡饭,隐藏金银以备将来“救急”之用,其“心智之聪,谋虑之深,意志之坚”是“曹呆子”所望尘莫及的。
杜十娘更是一个有着永恒艺术生命的女性形象。
她灵心慧性,才艺双全,更富于人格的尊严,一旦发现自己误认为“忠厚”的情人以千金的代价转卖了自己的时候,并没有用价值连城的百宝箱去换取负心人的回心转意,更没有含羞忍辱地去当孙富的玩物,而是义正辞严地斥责了李甲、孙富,与百宝箱一起怒沉江底,用生命来维护自己的爱情理想与价值尊严。
像这类作品,最能使人感受到晚明社会涌动的人文思潮。
在文学史上,“三言”在描写女性、赞美女性方面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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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地位的。
传统社会中,女子被定在“男尊女卑”、“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地位上,而“三言”的作者,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这一偏见,这有其进步意义。
不过,这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其社会思想基础的。
冯梦龙以敏锐的洞察力,感受到了晚明时期进步的社会思潮,并把它反映在自己的作品中,其表现之一便是在作品中出现了“显扬女子、颂其异能”的思想倾向。
在中国历史上,女性从来没有自己独立的地位,“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礼记・郊特性》)。
她们被看成弱者、祸水及工具,只有少数文学作品给予女性一点赞美和描写,如单纯表现女性外表美的句子:“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诗经・卫风》)。
再如“翩若惊鸿,矫若游龙”(《洛神赋》)。
这些诗句都没有描写出女性的性格和品德。
《三国演义》里的女性基本上都是男人的政治工具,美女貂婵是司徒王允离间董卓、吕布的工具,孙尚香是引诱刘备上钩的钓饵。
《水浒传》里的女性不是荡妇就是泼妇,除了孙大娘、顾大嫂、扈三娘是骁勇善战的水浒女将外,(她们完全是男性性格的女性),其他几乎都是反面人物,只有林冲娘子是个正派的女性形象。
纵观文学史,我们可以看到“三言”在描写、赞美女性方面的进步意义。
二、守贞节妇的教化性
“三言”的作者对有伤妇节者加以批判,突出地体现在对荡妇形象的丑化。
她们性格泼辣大胆,行为荒诞奇怪,遭人唾骂。
“三言”中有几篇是写这类人物的,如:《古今小说》卷38《任孝子烈性为神》中的梁圣金,《警世通言》卷20《计押番金鳗产祸》中的计庆奴、卷33《养彦杰一妾破家》中的周春香、卷38《蒋淑真刎颈鸳鸯会》中的蒋淑真,《醒世恒言》卷15《赫大卿遗恨鸳鸯绦》中的静真、空照和了缘。
荡妇形象是男性作家对女性的丑化,是作者以漫画的笔法勾勒出来的,是对人物性格的简单化处理。
这些作品中都没有女性的自我形象,没有女性的视点、立场,这是作者用极为夸张的描述表现荡妇的丑恶。
但是,“三言”中的女性形象还是以守贞节妇居多,她们显示了作者相对保守的女性观,作者将贞节作为“人伦之美事”加以表彰,即衡量一个女人的好坏最后还是取决于她对男人的专一程度。
这一类人物形象的共同特征是她们总能在经历各种诱惑和苦难后,保持住自己的节操,最后得到应有的回报。
在塑造这一类形象时,话本的作者不愿让其超出常情常理之外,成为“貌而不情”、“文而丧质”的假人。
因为这种普通人眼里高不可攀的人物,是起不到“触性性通、导情情出”的“导愚适俗”的作用的。
所以,“三言”作者总是强调她们的节烈行为是发自内心的至情至性,而非迫于外界压力。
“三言”中有关贞女节妇形象的篇目如下:《古今小说》卷2《陈御使巧勘金钗钿》中的阿秀、卷4《闲云庵阮三偿兔债》中的陈玉兰、卷10《腾大严鬼断家私》中的梅氏、卷20《陈从善梅岭失浑家》中的张如春、卷23《张舜美灯宵得丽女》中的刘素香、卷27《金玉奴棒打薄情郎》中的金玉奴、卷28《李秀卿义结黄贞女》中的黄善聪;《警世通言》卷11《苏
知县罗衫再合》中的郑夫人、卷12《范鱼秋儿双镜重圆》中的吕顺哥、卷17《钝秀才一朝交泰》中的黄六英、卷22《宋小宫团圆破毡笠》中的刘宜春、卷24《玉堂春落难逢夫》中的玉堂春、卷34《王娇鸾百年长恨》中的王娇鸾;《醒世恒言》卷5《大树坡义虎送亲》中的林潮音、卷9《陈多寿生死夫妻》中的朱多福、卷14《闹樊楼多情周胜仙》中的周胜山、卷19《白玉娘忍苦成夫》中的白玉娘、卷20《张廷秀逃生救父》中的王玉姐、卷36《蔡瑞虹忍辱报仇》中的蔡瑞虹。
下面仅以白玉娘为例分析一下。
白玉娘是一个完全把丈夫的幸福当成自己幸福的人,她全家在元军侵略中被杀,她自己也被掳去为奴。
被许配程万里后,她一心劝丈夫南归,因此屡遭主人毒打,最终被卖给开酒店的顾大郎作小妾,但是她守身如玉,“夜间只是和衣而卧”,“衣带都是死结”,她日夜辛勤纺织,积成布匹,以此来讨还身价,又求为尼姑,“二十余年了,足迹不曾出那庵门”。
二十年后,程万里做了陕西参政,想与她团圆,她却说:“吾今生已不望鞋履复合……我出家二十余年,无心尘世久矣。
”[1]在程万里的再三请求下,她最终得与丈夫完聚,且被封为一品夫人。
“六日夫妻廿载别”,虽然玉娘对与丈夫团圆不报任何幻想,却仍然为丈夫守洁。
如果说白玉娘的恪守妇道是出于忠贞的挚爱,令人敬佩,这还是合情合理的话,那么对于负心郎还有必要为其守贞吗?我们看一下《金玉奴棒打薄情郎》就知道答案了。
莫稽在穷困潦倒的情况下觉得“不费一钱,白白的得个美妻,又且丰衣足食,事事称怀”,得意后却心生恶念:惟另娶一个高门大户的女子方免得终身之耻,于是将结发之妻金玉奴推堕江心。
这种忘恩负义、富贵易妻、甚至富贵害妻的行为罪不容赦,但玉奴却能与他重归于好,原因是“虽然莫郎嫌贫弃贱忍心害理,奴家各尽其道,岂肯改嫁,以伤妇节”。
为了扮演“从一而终”的角色,竟然仅仅通过一顿“棒打”就捐弃前嫌。
不仅已婚女子受制于这种贞节观念,“三言”中不少未婚女子也将其奉若神明。
那些面对贞节问题的准妻子,往往表现出一种教徒般的坚决与执拗,如林潮音、朱多福、阿秀等。
“三言”中这类作品倾向于为理而守节,女主人公对爱情的向往、对幸福的渴望都淹没在对贞节观念的遵循中,从而形成一种畸形的爱情观念,这类人物最具代表性的是黄善聪。
她十二岁女扮男装随父外出经商,两年后父亲病亡,善聪与同乡后生李秀卿结拜为兄弟。
在与李秀卿合伙做生意时,两人虽然情投意合,同床共眠达六年之久,但她始终没有暴露自己的女儿之身,每夜“只是和衣而睡,不脱衫裤,亦不去鞋袜”,守身如玉。
回到老家后,黄善聪恢复了女儿身,却立意不肯接受李秀卿的求婚,“若与配合,无私有私,把七年贞洁,一旦付之东流”。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无私,善聪在情感归属上作出了自己的选择。
直到守备太监李公亲自玉成其事,善聪才推阻不得,和李秀卿结为夫妻。
她是对李秀卿毫无爱慕之情吗?那么成婚后何以“夫妻相得”?由此我们意识到黄善聪的灵魂和情感被一层厚茧包围着,那厚茧即是贞节观念。
但黄善聪是幸运的,执着的李秀卿和好心的李公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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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冯梦龙.醒世恒言[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395.
[2]鲁迅.我之节烈观[A].鲁迅选集[C].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11.[3]刘发岑.婚姻通史[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181.
[4]杜芳琴.明清贞节的特点及其原因[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97,(4)41-46.
从贞节的绳索中解救出来,送到了爱情的阳光下。
但“三言”中身陷贞节桎梏的不幸者也不乏其人,如冤屈的阿秀、京娘,辛酸的潮音,悲凉的王娇鸾,悲壮的蔡瑞虹等。
事实上,“三言”中所有贞烈女子都得到了作者的首肯,作者更看重其伦理价值而相对忽视了她们为实现贞节所付出的代价。
王娇鸾以生命为代价实现了一种悲凉的贞节,蔡瑞虹复仇后完全可以开始一种新的婚姻生活,但她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死。
俯拾即是的故事让我们惊诧于贞节观念的深入人心。
正像有人说过的,贞节成为一种风俗习惯,当其根深蒂固的时候,往往忘其根本,可以说差不多成为人们的下意识了。
贞节是封建伦理对女性的(而不是对男性的)特殊要求,它包括婚前的守护贞操和婚后的为夫守节。
由此可见,白玉娘、
金玉奴、蔡瑞虹们所代表的是社会秩序为女性群体所设置的身份和地位,她们永远只能是忠实贞烈的妻子。
通过对这些作品的分析不难看到,男性中心的社会在这些女性人物之先早已作了抉择,她们的选择是被选择过的,只是一般作品不写这一层。
当嫁人的嫁人,明节的明节,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结局来临时,叙事完成了一个重要的文化任务:设定了女性惟一的理想乃至幸福。
以便使白玉娘、金玉奴等分门别类地各自去寻自己那一方预制格架,并仿佛心甘情愿地套入其中。
作者往往以“好人好报”的方式给这些情感凄苦的女性以精神补偿,这便体现为叙事结局最终将女性设制为一个虚假的和象征意义上的完满。
如白玉娘、王娇鸾、陈玉兰等的结局便不掩其虚幻性———寄希望于清官的主宰或丈夫做官并且是义夫或儿子登科因而母亲荣耀。
从女性原型上看,
“三言”中这些贞女节妇与灰姑娘、喜儿那些由男性赋予价值的原型相类,她们都在一个深藏、洞穴式的神秘空间中等待,直到某一天某王子来到,将她发现、唤醒,由鬼变成人,由贱者变成尊者。
王娇鸾、蔡瑞虹的死让人联想到古代许多可歌可泣的妻妾们的临辱自刎、以死明节的选择,不过她们的选择不是为了忠贞的爱情,仅是为了贞节二字,不仅是不必要的,也是不值得的,就像现代诗人舒婷说的“与其在山头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
这些作品歌颂的都是具有男性规定意义的女性,是以男性的角度阐释的他们树立的女子模式。
鲁迅在《我之节烈观》中说:“只有自己不顾别人的民情,又是女应守节男子却可多妻的社会,造出如此畸形道德,而且日现精密苛酷,本也毫不足怪。
但主
张的是男子,上当的是女子。
”[2]指出了贞节观念的欺骗性、
不合理性。
“三言”中将贞节作为“人伦之美事”加以表彰,同时对有伤妇节者加以批判、敲以警钟。
三、作者复杂的妇女观
综上所述,通过对“三言”中女性形象的分析,我们发现“三言”表现出来的女性观是复杂的,既有关注女性、赞扬女子才能的一面,又有封建正统的一面。
这种矛盾源于“三言”中作品素材来源的广泛性和作者世界观的复杂性和矛盾性。
晚明时期,各种社会思潮发生碰撞、
交融,冯梦龙以敏锐的洞察力感受了当时进步的思潮,表现出对越礼行为的容忍,歌颂了女子的才能智慧,在一定程度上替女子立言。
但是,他毕竟是封建时代的文人,他的世界观有其复杂性和矛盾性,他的女性观并没有太大进步,他依旧在传统礼教允许的范围内塑造女性。
冯梦龙在《情史》卷一总评中说:
“忠孝节烈之事,从道理上去做者必勉强,从至情上出者必真切。
”可见忠孝节烈成了教的目的,以情教不过是一种教的方式。
我们再看“三言”的三篇序,他反复强调、多角度申说的,已与正统教化思想一致。
他编成
“三言”第一集,并没有“某世某言”的称呼,而是叫做《古今小说》第一集。
待到“三言”第二集,冯梦龙思想有了变化,放弃了《古今小说》这种提法,定名为《警世通言》,第三集《醒世恒言》。
《古今小说》再版时改为《喻世明言》。
这名称的改变,就表明了鲜明的主观倾向。
陆侃如、冯沅君《中国文学史简编》说得明白:“以小说为教育的工具,‘三言’的命名就是一个证据。
世人需要他们去警、去喻、去醒。
”后两篇序言都遵照正统思想,强调以忠孝节义教人。
《警世通言・叙》说:“六经、《语》、《孟》,谭者纷如,归于令人为忠臣、为孝子、为贤牧、为义夫、为节妇、为树德之士,为积善之家,如是而已矣。
经书著其理,史传述其事,其揆一也。
”明代是奖励贞节最力的时代,明代是程朱理学在思想文化领域最后确立统治地位的关键时期,伦理道德意识逐步加强,妇女贞节观受到空前重视。
《女儿经》便是用通俗的语言宣扬、束缚、压制妇女们的条规、章法、伦理、道德。
天启四年,明政府编撰《女四书》(即《女诫》、《女论语》《内训》、《女范捷录》),成为专门对妇女进行封建伦理教育的资料。
《明史烈女传序》中说:“明兴著为规条,巡方督学,岁上其事,大者赐祠祀,次亦树坊表,乌头绰楔,照耀井闾,乃至于僻壤下户之女,亦能以贞白自砥。
其著于实录及郡邑志者,不下万余人。
”“从一而终”的伦理道德使女性没有任何提出离异的权利,妻子抛弃丈夫不仅被视为大逆不道,而且还要受到严酷刑罚和制裁。
“唐・宋律规定:妻妾擅去者,徒3年,改嫁者,流3千里。
元律规定:妇人背夫弃舅姑出嫁为尼者,杖67,还其夫。
明清又加重为:妻背夫在逃者,杖100,从夫嫁卖,因而改嫁者,绞”。
[3]尤其是妇女的节烈,更为明代社会舆论所推重。
据有人统计,仅明代实录和地方志中记载的节烈女性就有三万多人[4],大大超过历代节烈女子的总和。
“三言”毕竟是以封建说教为主旨的劝世书,它对节烈的肯定是无条件的,对失节的容忍是有选择的,这是它的主导倾向。
我们可以注意到它的市民精神和进步倾向,但决不能夸大它并因此掩盖其对传统伦理价值的理性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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