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二级建造师-水利精讲-第二部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三)-吕桂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部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
(三)
2F320080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
2F320086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
1、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基本要求
(1)《评审标准》适用于水利部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申请一级的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是指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企业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其中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为施工工期2年以上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
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和施工工期2年以下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不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但应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依据评审得分确定,评审满分为100分。
具体标准为:
①一级:评审得分9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70%;
②二级: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70%;
③三级:评审得分7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60%;
④不达标:评审得分低于70分,或任何一项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低于应得分的60%。
2、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管理
(1)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水利部提出延期申请,符合延期条件的,可延期3年。
(2)被撤销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单位,自撤销之日起,须按降低至少一个等级重新申请评审;且自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申请被降低前的等级评审。
(3)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构成撤销等级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期满,经评审符合三级单位要求的,予以公告。
整改期限不得超过1年。
3、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2)分值设置:标准按1000分设置得分点,并实行扣分制。
在三级项目内有多个扣分点的,可累计扣分,直到该三级项目标准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3)得分换算:本标准按百分制设置最终得分,其换算公式如下:评定得分=[各项实际得分之和/(1000-各合理缺项分值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4)评审方法:对于制度和规程主要查相应文本,对于制度等实施情况主要查相关文件和记录或现场抽查。
(5)存在"一票否决"现象时,不得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
4、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动态管理(2022新增)
按照“谁审定谁动态管理”的原则,水利部对标准化一级达标单位和部属达标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实施意见对其审定的标准化达标单位实施动态管理。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后,即进入动态管理阶段。
动态管理实行
累积记分制,记分周期同证书有效期,证书到期后动态管理记分自动清零。
动态管理记分
依据有关监督执法成果以及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黑名单”等
各类相关信息,记分标准如下:
(1)因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警告、通报批评记3分/次;罚款记4分/次;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记5分/次;限
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记6分/次;暂扣许可证件记8分/次;降低资质等级
记10分/次;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记20分/次。
同一安全生产相关违法违
规行为同时受到2类及以上行政处罚的,按较高分数进行量化记分,不重复记分。
(2)水利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巡查、稽察和其他监督检查(举报调查)整改文件中,因安全生产问题被要求约谈或责令约谈的,记2分/次。
(3)未提交年度自评报告的,记3分/次;经查年度自评报告不符合规定的,记2分/次;
年度自评报告迟报的,记1分/次。
(4)因安全生产问题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公开期内的,记10分。
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处于公开期内的,记20分。
(5)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记15分:发生1人(含)以上死亡,或者3人(含)以
上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且负有责任的;存在重
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管理突出问题的;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生产经营状况
发生重大变化的;按照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评审规定和标准不达标的。
(6)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记20分:发现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不接受检查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较大及以上水利生产
安全事故且负有责任的。
达标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0分,实施黄牌警示;累计记分达到15分,证书
期满后将不予延期;累计记分达到20分,撤销证书。
以上处理结果均在水利部网站公告,并告知达标单位。
【例-单选题】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累计记分达到()分,证书期满后将不予延期。
A.10
B.15
C.20
D.25
网校答案:B
二、文明建设工地评审
1、文明工地创建标准
(1)体制机制健全;
(2)质量管理到位;
(3)安全施工到位;
(4)环境和谐有序;
(5)文明风尚良好;
(6)创建措施有力。
2、文明工地创建与管理
文明工地创建在项目法人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获得文明工地的可作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重要参考。
3、文明工地申报
文明工地实行届期制,每两年通报一次。
在上一届期已被命名为文明工地的,如符合条件,可继续申报下一届。
2F320087 水力发电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
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机制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
2、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应在电力建设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包括电力建设工程基本情况、参建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及管理措施、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
应急预案等内容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备案。
3、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责任
(1)电力建设工程所在区域存在自然灾害或电力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风险时,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制定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建设单位提出灾害防治方案建议。
应当监
控基础开挖、洞室开挖、水下作业等重大危险作业的地质条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设计方
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设备、新材料和特殊结构的电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不符合现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规定的,应当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送
相应主管部门同意。
(3)施工过程中,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应当及时变更。
3、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1)电力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电力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开展现场查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技术管理相关规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
4、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或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活动,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建立安全管理台账。
重点审查、监督下列工作:
(1)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及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2)审查和验证分包单位的资质文件和拟签订的分包合同、人员资质、安全协议。
(3)审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和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及设备
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
(4)对大中型起重机械、脚手架、跨越架、施工用电、危险品库房等重要施工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签证。
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及整套启动等重大工序交接前进行安全检查签证。
(5)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对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理;监督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
(6)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监督管理
国家能源局依法实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可以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按照国家规定如实公开有关信息。
(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3)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整改;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前或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其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4)约谈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受理和查处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披露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和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