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诊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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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性。
梅毒分期
一期:硬下疳 二期:梅毒性玫瑰疹、丘疹性梅毒疹、脓疱性梅
毒疹、秃发、甲损害 三期:结节性梅毒疹、梅毒性树胶肿、近关节结
节、口腔与鼻腔间穿孔、鞍鼻、树胶肿、心血管 梅毒、神经梅毒 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发病≤2岁,多有早产、营养不良、消 瘦、烦躁、皮肤脱水(老人貌)、发育不良、贫血、 发热。
疗效评价
治疗6个月后查脑脊液细胞数无下降或治疗2年后脑脊液 细胞数未降至正常,均需要重新治疗。
4倍; 有提示梅毒进展的症状或体征; 尽管脑脊液检查阴性,但多次治疗后抗体效价仍未下
降。
妊娠梅毒
治疗原则:根据梅毒分期采用相应的青霉素方案治疗,必 要时增加疗程。
推荐方案
一、二期梅毒、早期潜伏梅毒:苄星青霉素240万U肌注1次。
青霉素过敏者
首选青霉素脱敏后再进行青霉素治疗。
脱敏处理要在有急救条件的医院进行。 脱敏后要重做青霉素皮试。
水剂青霉素
出生7天内,5万U/Kg,静滴,q12h。 出生7天后,5万U/Kg,静滴,q8h×10d。
普鲁卡因青霉素5万U/Kg,肌注,qd×10d 如果治疗中断1d,整个治疗过程要重新开始。
血管梅毒
避免吉-海反应
青霉素从小剂量开始 在注射青霉素前1d开始,给泼尼松10mg bid×3d。
三期梅毒( ) 心血管梅毒、梅毒树胶肿
不包括神经梅毒和晚期潜伏梅毒。 推荐治疗方案
苄星青霉素 240万U 肌注 qw×3次。
青霉素过敏
强力霉素 0.1g po. bid×28d 或 四环素0.5g po. qid×28d。
随访和疗效评价资料有限。
晚期梅毒随访和疗效评价
治疗后第6、12和24个月进行非螺旋体血清定量试 验,如不能确定疗效,应增加随访次数。
临床作用
敏感性和特异性均好,用作证实试验 梅毒患者终生阳性,不能用作疗效观察。
关于梅毒血清假阳性反应
技术性假阳性:因操作技术造成,复查时非梅毒者可转阴。 生物学假阳性:
主要发生在非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 因患者有其他疾病或生理状况发生变化所导致。 由其他螺旋体引起(品他、雅司、回归热、鼠咬症)的梅毒血清反应阳性属于真
禁用强力霉素或四环素。慎用红霉素(能否治疗胎儿不确定)。
吉-海反应
孕妇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吉-海反应可致胎儿宫内窘迫、早产等。在妊 娠后期超声检查发现胎儿腹腔积液、肝大。
不应因吉-海反应而停止治疗。所有妊娠梅毒孕妇均应HIV筛查。
随访和疗效评价
28~32周和分娩期复查非螺旋体血清定量试验评价疗效。 在高复发危险人群或梅毒高发地区孕妇需要每月检查非螺旋体血清
巴结肿大、各种内脏并发症 二期潜伏梅毒:再次无症状期, 二期复发梅毒 三期梅毒:累及各个系统,依次为中枢神经(神经梅
毒)、心血管(梅毒主动脉炎/动脉瘤)、皮肤和骨骼 (梅毒树胶肿)、死亡。 晚期潜伏梅毒:无任何症状,仅有梅毒血清试验阳性, 感染灶炎症反应继续发展,但不具传染性。
实验室检查--梅毒螺旋体检测
临床作用
敏感性高、特异性较低,作为常规筛选试验。 通过定量试验及充分治疗后反应素消失,用于疗效观察。
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反应--抗梅毒螺旋体抗体
梅毒螺旋体血凝试验(TPHA)、梅毒螺旋体被动颗粒凝集试验(TPPA)、 荧光螺旋体抗体吸附试验(FTA-ABS test)、梅毒螺旋体制动试验(TPI)、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
青霉素过敏者
非妊娠期
强力霉素0.1g po. bid×14d或四环素0.5g po. qid×14天。 头孢曲松1g肌注qd×8~10d或阿奇霉素2g单次口服。
妊娠期
应做青霉素脱敏后应用青霉素方案治疗。
早期梅毒疗效评价和重复治疗
疗效评价
治疗后第6和第12个月查RPR和临床检查,如不能确定疗效, 应增加随访次数。
神经梅毒
推荐方案
水剂青霉素1800万~2400万U/d,300万~400万U/4h,静 脉滴注,连续10~14天,继以苄星青霉素,240万U,1次 /周,肌注,共3次。
替代方案
普鲁卡因青霉素240万U 肌注 qd + 丙璜舒0.5g po. qid×10~14d。
青霉素过敏
头孢曲松2g 肌注或静滴 qd×10~14d。
潜伏梅毒
仅有梅毒血清学反应而没有梅毒临床症状为潜伏 梅毒。
早期潜伏梅毒诊断依据:
血清学试验阳性或非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滴度升高≥4 倍;
有过一期梅毒或二期梅毒症状; 性伴侣确有一期梅毒、二期梅毒或早期潜伏梅毒; 感染明确由过去12个月内可能的暴露引起。
非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滴度不能有效确定是否为 晚期潜伏梅毒
所有患者必须评价有无三期梅毒的证据
主动脉炎、树胶肿、梅毒性眼炎(虹膜炎、眼葡萄膜炎)
必须行脑脊液检查的梅毒
有神经系统、眼部症状或相关体征; 有活动性晚期梅毒证据:动脉炎、虹膜炎; 治疗失败; 伴发HIV感染; 未知病程梅毒。
重复治疗指征
脑脊液正常但有以下情况者需重复治疗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抗体效价上升≥4倍; 最初抗体效价较高(1:32),治疗后12~24个月下降<
梅毒病原体及其生物特点
病原体:梅毒苍白螺旋体 生物学特点:
人体外干燥环境中迅速死亡 人体外潮湿环境中
100℃立即死亡, 60℃生存5min, 40℃生存3小时并无传 染力,常温下生存数小时,对寒冷抵御力强。
肥皂水和一般消毒液可使其死亡。毒传播途径人类是梅毒螺旋体唯一宿主 性接触传播(绝大多数)
所有患者必须作HIV检测
神经梅毒
梅毒出现神经系统症状
认知功能障碍、运动和感觉功能障碍、视听感觉障碍、 脑神经麻痹
有脑膜炎症状或体征 结合脑脊液检查诊断
梅毒治疗
青霉素是首选药
一期、二期梅毒( )
成人推荐方案
苄星青霉素240万U单次肌注
儿童推荐方案
苄星青霉素5万U/Kg单次肌注(最大剂量240万U)
晚期先天梅毒
水剂青霉素或普鲁卡因青霉素
母亲梅毒未经正规治疗,新生儿均需治疗。
水剂青霉素G 5万U/Kg bid×10d 肌注或静滴;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5万U/Kg qd×10d 肌注。
母亲梅毒已经正规治疗,新生儿无症状,又无随 访条件者。
苄星青霉素G 5万U/Kg 肌注1次。
先天梅毒治疗方案
对早期梅毒诊断有十分重要价值
硬下疳,但梅毒血清反应阴性者。
检查方法
暗视野显微镜检查
收集病损处渗出液或淋巴结穿刺液,立即显微镜下观察, 发现活动的梅毒螺旋体。
免疫荧光染色、涂片染色法、PCR检测
实验室检查--梅毒血清学试验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反应—检查非特异性抗心磷脂抗体
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快速血清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 (VDRL)、血清不加热反应素试验(USR)、自动反应素试验(ART)
重复治疗
治疗后6个月内RPR下降<4倍为治疗失败或再感染,需重复 治疗。
重复治疗前应做脑脊液检查,经脑脊液检查除外神经梅毒后, 再次给予苄星青霉素240万U 肌注 qw×3次。
晚期梅毒(我国)
二期复发梅毒 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
推荐苄星青霉素或普鲁卡因青霉素 疗程均比早期梅毒长
病原体由完整的黏膜表面、皮肤破口进入体内
母儿垂直传播 血源传染 其他(少见)
皮肤粘膜非性接触;接触污染的内衣、被褥、毛巾、 剃刀、餐具、医疗器械间接传染
梅毒临床表现
菌体感染后(临床症状出现前)既有传染性。 一期梅毒:生殖器溃疡(硬下疳,最常见表现) 一期潜伏梅毒:无症状期(6~8周) 二期早发梅毒:典型皮损、低热不适、弥漫性无痛性淋
定量试验,以及时发现在感染。
妊娠梅毒
梅毒血清学阳性且不能排除梅毒时,尽管以往已行抗梅毒 治疗,应再做抗梅毒治疗
梅毒患者妊娠时如已接受正规治疗和随诊,则无需再治疗。 如果对上次的治疗和随诊有疑问或本次检查发现有梅毒活
动征象,则应再接受1个疗程治疗。
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
脑脊液异常者:青霉素或普鲁卡因青霉素 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
梅毒分期
一期:硬下疳 二期:梅毒性玫瑰疹、丘疹性梅毒疹、脓疱性梅
毒疹、秃发、甲损害 三期:结节性梅毒疹、梅毒性树胶肿、近关节结
节、口腔与鼻腔间穿孔、鞍鼻、树胶肿、心血管 梅毒、神经梅毒 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发病≤2岁,多有早产、营养不良、消 瘦、烦躁、皮肤脱水(老人貌)、发育不良、贫血、 发热。
疗效评价
治疗6个月后查脑脊液细胞数无下降或治疗2年后脑脊液 细胞数未降至正常,均需要重新治疗。
4倍; 有提示梅毒进展的症状或体征; 尽管脑脊液检查阴性,但多次治疗后抗体效价仍未下
降。
妊娠梅毒
治疗原则:根据梅毒分期采用相应的青霉素方案治疗,必 要时增加疗程。
推荐方案
一、二期梅毒、早期潜伏梅毒:苄星青霉素240万U肌注1次。
青霉素过敏者
首选青霉素脱敏后再进行青霉素治疗。
脱敏处理要在有急救条件的医院进行。 脱敏后要重做青霉素皮试。
水剂青霉素
出生7天内,5万U/Kg,静滴,q12h。 出生7天后,5万U/Kg,静滴,q8h×10d。
普鲁卡因青霉素5万U/Kg,肌注,qd×10d 如果治疗中断1d,整个治疗过程要重新开始。
血管梅毒
避免吉-海反应
青霉素从小剂量开始 在注射青霉素前1d开始,给泼尼松10mg bid×3d。
三期梅毒( ) 心血管梅毒、梅毒树胶肿
不包括神经梅毒和晚期潜伏梅毒。 推荐治疗方案
苄星青霉素 240万U 肌注 qw×3次。
青霉素过敏
强力霉素 0.1g po. bid×28d 或 四环素0.5g po. qid×28d。
随访和疗效评价资料有限。
晚期梅毒随访和疗效评价
治疗后第6、12和24个月进行非螺旋体血清定量试 验,如不能确定疗效,应增加随访次数。
临床作用
敏感性和特异性均好,用作证实试验 梅毒患者终生阳性,不能用作疗效观察。
关于梅毒血清假阳性反应
技术性假阳性:因操作技术造成,复查时非梅毒者可转阴。 生物学假阳性:
主要发生在非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 因患者有其他疾病或生理状况发生变化所导致。 由其他螺旋体引起(品他、雅司、回归热、鼠咬症)的梅毒血清反应阳性属于真
禁用强力霉素或四环素。慎用红霉素(能否治疗胎儿不确定)。
吉-海反应
孕妇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吉-海反应可致胎儿宫内窘迫、早产等。在妊 娠后期超声检查发现胎儿腹腔积液、肝大。
不应因吉-海反应而停止治疗。所有妊娠梅毒孕妇均应HIV筛查。
随访和疗效评价
28~32周和分娩期复查非螺旋体血清定量试验评价疗效。 在高复发危险人群或梅毒高发地区孕妇需要每月检查非螺旋体血清
巴结肿大、各种内脏并发症 二期潜伏梅毒:再次无症状期, 二期复发梅毒 三期梅毒:累及各个系统,依次为中枢神经(神经梅
毒)、心血管(梅毒主动脉炎/动脉瘤)、皮肤和骨骼 (梅毒树胶肿)、死亡。 晚期潜伏梅毒:无任何症状,仅有梅毒血清试验阳性, 感染灶炎症反应继续发展,但不具传染性。
实验室检查--梅毒螺旋体检测
临床作用
敏感性高、特异性较低,作为常规筛选试验。 通过定量试验及充分治疗后反应素消失,用于疗效观察。
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反应--抗梅毒螺旋体抗体
梅毒螺旋体血凝试验(TPHA)、梅毒螺旋体被动颗粒凝集试验(TPPA)、 荧光螺旋体抗体吸附试验(FTA-ABS test)、梅毒螺旋体制动试验(TPI)、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
青霉素过敏者
非妊娠期
强力霉素0.1g po. bid×14d或四环素0.5g po. qid×14天。 头孢曲松1g肌注qd×8~10d或阿奇霉素2g单次口服。
妊娠期
应做青霉素脱敏后应用青霉素方案治疗。
早期梅毒疗效评价和重复治疗
疗效评价
治疗后第6和第12个月查RPR和临床检查,如不能确定疗效, 应增加随访次数。
神经梅毒
推荐方案
水剂青霉素1800万~2400万U/d,300万~400万U/4h,静 脉滴注,连续10~14天,继以苄星青霉素,240万U,1次 /周,肌注,共3次。
替代方案
普鲁卡因青霉素240万U 肌注 qd + 丙璜舒0.5g po. qid×10~14d。
青霉素过敏
头孢曲松2g 肌注或静滴 qd×10~14d。
潜伏梅毒
仅有梅毒血清学反应而没有梅毒临床症状为潜伏 梅毒。
早期潜伏梅毒诊断依据:
血清学试验阳性或非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滴度升高≥4 倍;
有过一期梅毒或二期梅毒症状; 性伴侣确有一期梅毒、二期梅毒或早期潜伏梅毒; 感染明确由过去12个月内可能的暴露引起。
非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滴度不能有效确定是否为 晚期潜伏梅毒
所有患者必须评价有无三期梅毒的证据
主动脉炎、树胶肿、梅毒性眼炎(虹膜炎、眼葡萄膜炎)
必须行脑脊液检查的梅毒
有神经系统、眼部症状或相关体征; 有活动性晚期梅毒证据:动脉炎、虹膜炎; 治疗失败; 伴发HIV感染; 未知病程梅毒。
重复治疗指征
脑脊液正常但有以下情况者需重复治疗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抗体效价上升≥4倍; 最初抗体效价较高(1:32),治疗后12~24个月下降<
梅毒病原体及其生物特点
病原体:梅毒苍白螺旋体 生物学特点:
人体外干燥环境中迅速死亡 人体外潮湿环境中
100℃立即死亡, 60℃生存5min, 40℃生存3小时并无传 染力,常温下生存数小时,对寒冷抵御力强。
肥皂水和一般消毒液可使其死亡。毒传播途径人类是梅毒螺旋体唯一宿主 性接触传播(绝大多数)
所有患者必须作HIV检测
神经梅毒
梅毒出现神经系统症状
认知功能障碍、运动和感觉功能障碍、视听感觉障碍、 脑神经麻痹
有脑膜炎症状或体征 结合脑脊液检查诊断
梅毒治疗
青霉素是首选药
一期、二期梅毒( )
成人推荐方案
苄星青霉素240万U单次肌注
儿童推荐方案
苄星青霉素5万U/Kg单次肌注(最大剂量240万U)
晚期先天梅毒
水剂青霉素或普鲁卡因青霉素
母亲梅毒未经正规治疗,新生儿均需治疗。
水剂青霉素G 5万U/Kg bid×10d 肌注或静滴;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5万U/Kg qd×10d 肌注。
母亲梅毒已经正规治疗,新生儿无症状,又无随 访条件者。
苄星青霉素G 5万U/Kg 肌注1次。
先天梅毒治疗方案
对早期梅毒诊断有十分重要价值
硬下疳,但梅毒血清反应阴性者。
检查方法
暗视野显微镜检查
收集病损处渗出液或淋巴结穿刺液,立即显微镜下观察, 发现活动的梅毒螺旋体。
免疫荧光染色、涂片染色法、PCR检测
实验室检查--梅毒血清学试验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反应—检查非特异性抗心磷脂抗体
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快速血清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 (VDRL)、血清不加热反应素试验(USR)、自动反应素试验(ART)
重复治疗
治疗后6个月内RPR下降<4倍为治疗失败或再感染,需重复 治疗。
重复治疗前应做脑脊液检查,经脑脊液检查除外神经梅毒后, 再次给予苄星青霉素240万U 肌注 qw×3次。
晚期梅毒(我国)
二期复发梅毒 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
推荐苄星青霉素或普鲁卡因青霉素 疗程均比早期梅毒长
病原体由完整的黏膜表面、皮肤破口进入体内
母儿垂直传播 血源传染 其他(少见)
皮肤粘膜非性接触;接触污染的内衣、被褥、毛巾、 剃刀、餐具、医疗器械间接传染
梅毒临床表现
菌体感染后(临床症状出现前)既有传染性。 一期梅毒:生殖器溃疡(硬下疳,最常见表现) 一期潜伏梅毒:无症状期(6~8周) 二期早发梅毒:典型皮损、低热不适、弥漫性无痛性淋
定量试验,以及时发现在感染。
妊娠梅毒
梅毒血清学阳性且不能排除梅毒时,尽管以往已行抗梅毒 治疗,应再做抗梅毒治疗
梅毒患者妊娠时如已接受正规治疗和随诊,则无需再治疗。 如果对上次的治疗和随诊有疑问或本次检查发现有梅毒活
动征象,则应再接受1个疗程治疗。
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
脑脊液异常者:青霉素或普鲁卡因青霉素 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