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轨道交通5号线PPP项目招标文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昆明轨道交通5号线PPP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GXTC-1628034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4)
第二章投标须知 (8)
投标须知前附表 (9)
一、总则 (13)
二、招标文件 (1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
五、开标、评标、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19)
第三章合同条款 (23)
一、项目概况 (25)
二、合作模式 (25)
三、投资范围 (26)
四、总承包费用范围 (26)
五、合作期限 (27)
六、资金筹措 (27)
七、丙方资金成本、投资收益确定原则与支付方式 (28)
八、投资保障 (28)
九、工程技术标准 (30)
十、资料保存 (30)
十一、各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30)
1.甲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30)
2.乙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31)
3.丙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32)
十二、风险分担 (34)
十三、政府介入 (34)
十四、合作期满移交 (34)
十五、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35)
十六、合同变更或解除 (35)
十七、其他 (35)
1.管理要求 (35)
2.审计 (36)
3.运营管理 (36)
4.设备采购 (36)
5.保密 (36)
十八、推进计划 (36)
十九、廉政建设 (36)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9)
1、投标文件封面 (40)
2、投标函及附录 (41)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3)
4、联合体协议 (45)
5、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缴纳凭证 (46)
6、投标人资格文件 (47)
7、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8)
8、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9)
9、对招标文件条款的响应 (50)
10、承诺书 (51)
11、技术方案 (55)
12、其他材料 (56)
第五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57)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昆明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已由云南省发改委以云发改铁路【2016】186号文批准建设,为吸收社会资本建设昆明市轨道交通项目,提高地铁建设和运营水平,昆明市政府决定以特许经营方式建设、运营和维护昆明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
依据《关于报批昆明轨道交通5号线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示,经市政府批准,昆明轨道交通5号线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拟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的投标人(社会资本)参加投标,该项目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昆明轨道交通5号线PPP项目
2.招标编号:GXTC-1628034
3.项目概况:昆明轨道交通5号线起点为世博园站,终点为宝丰村站,线路全长,全部
为地下线。
全线设置车站22座,车辆基地呈“一段一场”布局,分别为世博车辆段和宝丰村停车场。
项目总投资约为亿元,其中土建工程约亿元,机电设备及车辆购置约亿元,征地拆迁约亿元。
项目计划2016年开工,2020年建成。
4.招标范围:选择昆明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社会资本合作方,以特许经营方式建设、
运营和维护昆明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不含征地拆迁工作)。
5.合作方式:
本项目分别组建A、B公司,均采用“PPP+工程总承包”模式投资建设。
昆明市政府授权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或其子公司)与社会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A项目公司,社会投资人所占股比为87%。
昆明市政府(或授权昆明轨道交通集团)与A项目公司签订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PPP特许经营协议,授予A项目公司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投资建设和15年资产经营的特许经营权,由A项目公司委托社会投资人(或其授权子公司)以工程总承包模式承担建设任务。
昆明市政府授权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或其子公司)与社会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B项目公司,社会投资人所占股比为%。
昆明市政府(或授权昆明轨道集团)与B项目公司签订轨道交通5号线(机电设备及车辆)PPP特许经营协议,授予B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和资源开发30年特许经营权(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包含全线30年的运营管理、运营维护、机电设备更新改造、票务经营、广告经营、物业开发等),由B项目公司委托社会投资人以工程总承包模式承担建设任务。
项目公司应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谨慎运营惯例负责项目设施的运营与维护,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能够正常运行的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机构。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有效。
投标人须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0年1月至今,投标人至少应具有投资,或建设(设计或施工),或运营轨道交通业绩(须提供业主证明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作为业绩
的有效证明材料)。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3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
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信息为
准);2015年1月至今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4)投标人须按照按昆招监委发【2013】2号文的要求和格式提供承诺书。
(5)昆明市外的投标人须根据昆政办【2010】75号文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昆明市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但可以组成
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
议。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尽管委托了联
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
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8)其它要求: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
规定,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
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投标人须自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供查询结果。
(9)各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人或有关监督部门提出。
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详见附件昆明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PPP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招标电子文件,格式为*.BZBJ)及图纸、用户需求书);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
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文件,格式为*.BZBJ、及图纸、用户需求书)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月日时分[详见
附件昆明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PPP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
网上确认电子签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记录光盘,地点:昆明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
信息平台》上发布。
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明市永安路41号
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 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联络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永安路70号云南大酒店6楼600室(或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楼903-905号)
联系人:潘工、谭工、张工、朱工
电话:、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3项;
1.2.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
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合作方。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社会资本等,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
4.合格投标人
4.1.投标人资格要求为: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4.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自行踏勘工
程现场,熟悉周围建(构)筑物情况,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
中标后
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提出索赔或延长工期等要求。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
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也可以增加现场考察活动。
5.2.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
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招
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承担任何责任。
5.3.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
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
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7.答疑方式
7.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述方式组织答疑。
答疑的目的是为了澄清投标人
在考察现场和阅读招标文件后可能提出的有关投标方面的任何疑问。
7.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
署名提交方式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7.3.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文
件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二、招标文件
8.本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2.除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十五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
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
获得招标文件三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
做出实质性响应,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
能被拒绝。
8.4.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是否参与投标均应对招标文件内容保密。
购买的招标文件
无论是否参与投标或中标与否,均不退款。
8.5.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
前提出
9.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
9.1.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
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以补遗书方式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交昆明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投标人发布,且投标人不须回函确认,所
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
证书(CA)查看澄清内容。
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2.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昆明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投标人自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澄清,无须回
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9.3.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
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
修改、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
若修改、补充文件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
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计量单位。
10.3.投标文件的单价和总价金额均以人民币报价。
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进行的合理支付
均以人民币形式结算。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包括以下3个部分: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第二部分:建设运营方案
第三部分:财务方案
11.2.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1)投标函及附录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如有)
4)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缴纳凭证
5)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
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7)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8)对招标文件条款的响应
9)承诺书
10)涉及诉讼的情况报告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1)招标文件及评审办法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11.3.第二部分建设运营方案
(1)项目公司组建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公司的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2)投标人拟投入项目公司的人员配置(高、中级职称人数)、各专业人员
配置等,并附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同时应承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
擅自变更本项目拟派出人员。
(2)工程建设方案
1)编制依据;
2)设计方案(应包括:设计组织机构、设计进度、质量管理等)
3)工程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组织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目标与保证
措施;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施工现场文明、环境保护、施工扬尘污染
防治管理措施;工程成本控制措施;工程工期安排、保证措施和冬季、
雨季施工措施等)
4)试运行方案(应包括系统联调方案、试运行领导机构、保障及抢修体
系等)。
注:如需分包,分包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能够满足该分包内容要求
的相应资质。
同时分包人应附拟分包人相关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
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及从业经历等)。
(3)运营与维护方案
1)管理制度;
2)组织保证;
3)质量目标与保证;
4)运营、维护方案;
5)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管理方案;
6)环境保护方案。
(4)移交方案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PPP项目合同(特许经营协议)相关条款规定
编制。
(5)监管配合方案
根据项目的特点,积极配合住建、消防、安全、相关监管部门,编制相应的
监管配合。
11.4.第三部分财务方案
(1)项目资本金筹措计划及保证措施
(2)项目融资计划及保证措施
(3)项目建设期资金使用计划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应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
标文件第四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价格
13.1.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认真研读本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报价应包括本项目顺利实施所
必须或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3.2.投标货币必须全部以人民币表示。
13.3.本项目总报价由建安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下浮率、风险包干费比例、建设期资金成
本、投资回报率组成,具体如下:
1)建安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下浮率:按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初
步设计概算对应范围价格下浮进行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5%;
2)风险包干费比例:按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初步设计概算建安工
程费及纳入总承包范围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对应的概算价值为基
数的比例进行报价,比例不得高于3%;
3)建设期资金成本: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人民币贷款基
准利率基础上增加百分点进行报价,增加点数不得高于2%;
4)投资回报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人民币贷款基准利
率基础上增加百分点进行报价,增加点数不得高于2%;
5)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经验并结合现行融资条件及各种市场因素,包括
物价上涨因素、贷款利率变动因素等进行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招
标人不因本项前述因素的变化而调整建安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下
浮率、风险包干费用比例;投资回报率作为PPP合作协议最终交易
价格的测算基准,投标报价的增加点数不因本项前述因素的变化而
调整。
14.投标有效期
14.1.本工程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在此期限内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均应
保持有效。
14.2.在投标有效期满前,如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
求。
这种要求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投标保证金。
但为此有可能失去中标机会。
14.3.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
证金和廉政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仍然有效。
15.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并作为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注: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递交帐户的名称须与投标单位
的名称一致。
)
15.2.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15.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
文件而予以拒绝,投标人承担投标无效或废标的后果。
15.4.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7日内,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非第
一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退回原缴纳的账户,投标人无需上门办理。
15.5.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将在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后,持招标人出具的已签合同证
明(加盖招标人公章)原件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退还保证
金,5日内退回原缴纳账户。
15.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没收其保证金: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
撤回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如投标人放
弃中标,除没收保证金外,还将处以一年至三年内限制其在昆明市投标的处罚,并
上报政府建设行政管理相关部门;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
同协议;
(3)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缴纳其他费用的;
(4)投标人已缴纳保证金,无故不参加投标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
(5)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者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无
效的证明材料的;
(6)出现不廉洁行为的投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纪检部门对其廉政保证金予以
扣除;
(7)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投标文件的递交、份数
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要求及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投标文件(光盘)的包装、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光盘)密封。
17.2.在密封包装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
(2)招标编号;
(3)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地址;
(5)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17.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本须知第17条要求密封的,招标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对误投或过
早启封概不负责。
17.4.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8.2.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
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昆明市工程建设其他投
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文件格式为*. BTBJ),并完成最后的“确认并签名”。
网上上传后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表明投标人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成功。
编制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附件一《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18.3.投标文件(光盘)现场递交的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市级行
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
18.4.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8.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昆明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同时到开标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
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现场光盘不再接收。
上传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的光盘扫描资料(如有)是评审的唯一依
据,现场递交的原件材料仅供复核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
18.6.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招标人不予受理;
(2)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密封要求的;
(3)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开标后无法读取导入的。
1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9.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澄清修改补充书面文件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
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
标。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