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品厂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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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1 为了加强木制品厂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木制品厂所有员工,包括生产、管理、服务等部门。
1.3 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成立木制品厂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2.2 安全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
2.3 各部门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2.4 安全委员会及各部门安全员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组织制定、修订、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
(6)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定期向厂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2 员工每年度参加至少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3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岗位操作规程;
(4)事故案例分析;
(5)应急救援措施。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4.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
4.2 隐患排查实行“零报告”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4.3 对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4.4 安全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对发现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惩。
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5.1 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规定,确保安全运行。
5.2 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5.3 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其安全性能。
5.4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六、消防安全管理
6.1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6.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6.3 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6.4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七、职业健康管理
7.1 制定职业健康管理计划,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控制。
7.2 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7.3 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
八、事故报告与处理
8.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安全委员会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8.2 事故调查组应及时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8.3 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8.4 对事故教训进行总结,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九、附则
9.1 本制度由木制品厂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9.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木制品厂安全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9.4 本制度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予以更新。
9.5 本制度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