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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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安全管理情况)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安全管理情况)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表1――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表)类检查项目别项目编号检查内容主要依据检查方法抽查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见证材料,查看安全管理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无雇(聘)用单位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的签字盖章。

检查情况 1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是否设置安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或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锅炉使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百条《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则》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第十一条《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第二十一条《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单位机构安及制全度管理 2 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抽查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查看相关制度是否建立,以及是否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规定。

3 是否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抽查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查看是否建立专项应急预案,有无应急演练见证材料等。

检查人:日期:类检查项目别项目编号检查内容主要依据检查方法检查情况 4 单位安设备全档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抽查设备档案,查看设备是否建立设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档案是否建立,档案是否符合备档案,档料和文件;《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案是否齐全(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条要求。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5年第5号)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5年第5号)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5年第5号)附件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和省以下各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含销售、出租、进口)和使用单位(含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下同)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本规则不适用于许可实施机关对取得生产许可单位开展的监督抽查,以及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第三条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是指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实施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是指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门组织的,针对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的特定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第二章日常监督检查第五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提出当年检查重点,由市级监管部门(包括副省级市、地级市、自治州、盟、直辖市的辖区或县的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重点安排对以下单位进行检查:(一)取得许可资质未满1年的;(二)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三)近2年发生过因产品缺陷实施强制召回的;(四)举报投诉较多且经确认属实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等反映质量和安全管理较差的。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档案,档案是否齐全
5
所抽查设备是否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 所抽查的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者定 期自行检查并有记录 抽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6
7 人员 档案 8
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被检查单位: 负责人(主管人员):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1-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表)
检查 类 检查 项目 别 项目 编号 1 机构 及制 度
检查内容
是/否
备注
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2
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3 单 位 安 全 管 设备 理 档案
是否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表(充装)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表(充装)
是否全部办理使用登记:是否
全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有效期内:是否
全部压力容器年度监督检查报告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
压力管道注册登记证编号: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有效期:
安全附件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 否
充装气瓶要求
抽查是否对自有产权气瓶办理使用登记
自有产权气瓶数量:只
自有产权气瓶办理使用登记数量:只
抽查已充气气瓶上标志、漆色是否符合规定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表(充装)
被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记录
充 装
许可资格
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许可证编号:
许可项目:
许可证有效期:
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是否
是否超范围充装
现场检查时正在充装的介质类别和气瓶类别(与许可证对照):是否
作业人员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
人员姓名:
证件编号:
证件项目:
证件有效期:
质量安全管理
是否有充装活动充装后检查记录:是否
移动式压力容器是否有装卸车记录:是否
设备条件
所使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有有效的定期检验报告
在用压力容器台数:台
气瓶中已充装的气体种类:
可充装气体分子式(瓶体钢印):
气瓶漆色:
气体名称字样 :
抽查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的气瓶
气瓶检验有效期:
气瓶制造时间:
是否充装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的气瓶:是否
监察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人)对检查情况的意见及签名: 年 月 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说明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说明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说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内容说明一、单位安全管理情况(一)机构制度1、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询问或查阅文件,索要安全管理人员证件审查。

见附件1。

2、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应制定。

索要、查阅档案、台账及相关文件资料。

见附件2。

3、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应制定并演练。

询问或查阅档案、台账及相关文件、影像资料。

见附件3。

(二)设备档案1、是否建立建齐:应按台建档,内容齐全。

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出厂和安装文件、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和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节能改造技术资料(后三个为高耗能特种设备)。

《条例》第二十六条。

详见附件4。

2、是否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至少抽查一台(套)特种设备,应在有效期内。

详见附件5。

3、是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定期自行检查并有记录:至少抽查一台(套)特种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并有完整记录。

索要、查阅档案、台账及相关文件资料。

详见附件6。

(三)人员档案应建立人员档案,包括教育培训记录、持证上岗人员名单及证件(原始或复印)。

索要、查阅人员档案。

1、抽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证件数量符合要求且)均在有效期内。

详见附件7。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培训记录。

(备课稿(件)、现场照片、签到情况)。

二、作业人员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通过现场检查在岗人员证件,比对人员档案和排班情况等,确定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在有效期内、资格与操作设备是否匹配。

三、使用登记及检验标志查阅设备档案,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详见附件8。

四、锅炉(一)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1、液位(面)计:现场查看,是否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

(安装数量符合规定,蒸汽锅炉:锅筒(壳)至少装2个独立的液位(面)计;但0.5t/h 以下(含)、2.5t/h(含)以下且装有1套水位示控装置、装有2套独立的远程水位测量装置、电加热等蒸汽炉可只装1个液位(面)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
7
有充装前后检查记录
8
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并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质量追溯信息家统
9
设备条件
所使用压力容器、工业管道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IO
所使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
11
所使用安全阀校验报告在有效期内,铅封完好
12
所使用爆破片按照铭牌要求的期限定期更换
13
所使用装卸用管按要求实施了定期耐压试验
14
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要求
现场进入充装区域前按要求对移动容器进行检查
15
充装前在指定位置停车、熄火、切断车辆总电源,并采取防止移动容器滑动的有效措施
16
充装时在车辆正前方放置“正在充装”的警示标志
17
按要求填写充装记录(介质、充装量或者充装压力等)
注:1.检查结果在“符合”“不符合”和“无此项”相应项目栏中划“√”;
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13
按要求装设紧急切断系统
14
充装气瓶要求
气瓶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
15
所充装气瓶的基本信息按要求录入本单位数据库(抽查)
16
已充气气瓶上的信息化标志、漆色符合规定(抽查)
17
现场抽查时未发现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气瓶、报废气瓶以及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
注:1.检查结果在“符合”“不符合”和“无此项”相应项目栏中划“√”;

序α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符合
不符合
无此项
1
设备档案
所抽查设备办理使用登记
2
所抽查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
3
按要求建立设备档案且档案齐全
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全套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全套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全套附件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附件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表1——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表2——锅炉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表3——压力容器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表4——电梯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表5——起重机械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表6——客运索道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表7——大型游乐设施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表8——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表9——气瓶充装情况检查项目表)附件3受检单位意见:受检单位分管人员签名及日期:检验员签名及日期:检验员联系电话:市级安全监察机构接收传真电话、人员姓名:接收时间:年月日时分县级安全监察机构接收传真电话、人员姓名:接收时间:年月日时分(注:本表一式四份,市、县级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受检单位各一份)附件4: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原始记录表检查人员:年月日附件5: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质监特令[]第号:经检查,你单位(人)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上述问题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条的规定,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个人)于年月日前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如对本指令书不服,可在接到指令书之日起60日之内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和起诉期间,不得停止改正或者停止消除事故隐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签名: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公章或者安全监察专用章)年月日备注:本指令书一式两份,发出部门、被检查单位各一份。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5年第5号)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5年第5号)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5年第5号)附件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和省以下各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含销售、出租、进口)和使用单位(含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下同)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本规则不适用于许可实施机关对取得生产许可单位开展的监督抽查,以及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是指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实施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是指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门组织的,针对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的特定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第二章日常监督检查第五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提出当年检查重点,由市级监管部门(包括副省级市、地级市、自治州、盟、直辖市的辖区或县的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重点安排对以下单位进行检查:(一)取得许可资质未满1年的;(二)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三)近2年发生过因产品缺陷实施强制召回的;(四)举报投诉较多且经确认属实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等反映质量和安全管理较差的。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2015年第5号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2015年第5号

精心整理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公告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和省以下各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含销售、出租、进口)和使用单位(含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下同)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本规则不适用于许可实施机关对取得生产许可单位开展的监督抽查,以及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是指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实施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是指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门组织的,针对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的特定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第八条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目录,由市级监管部门参照以下因素确定。

(一)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二)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三)市、县级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第九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以及当年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目录,应报省级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日常监督检查的项目和内容,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附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附2)的规定执行。

其中,对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实行抽查方式,对一个使用单位,至少抽查1台(套)在用特种设备。

查。

督检查。

1.2.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3.拒绝监督检验的;4.产品未经监督检验合格擅自出厂或者交付用户使用的。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
项目名称
所属单位
设备名称及数量
检查间
检查项目
存在问题
是否建立完整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是否特种设备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按要求取得相应资格并严格做到持证上岗。
是否按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
是否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安装拆除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种设备的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零部件是否合格有效,特种设备的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起重吊装作业区域警戒范围是否划定并设专人防护。
起重吊装方案是否制定和经审批,并按方案进行施工,大型吊装作业是否落实项目领导带班制度,是否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检查人员(签字)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2015年第5号)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2015年第5号)

精心整理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备生产检查。

由各级监管部门组织的,针对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的特定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第二章日常监督检查第五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提出当年检查重点,由市级监管部门(包括副省级市、地级市、自治州、盟、直辖市的辖区或县的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检查:施。

其中,属于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日常监督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

第八条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目录,由市级监管部门参照以下因素确定。

(一)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二)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三)市、县级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第九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以及当年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目录,应报省级监管部门备案。

(附2(三)其他专项监督检查。

针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的重大问题或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等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时,发现以下重大问题之一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检单位,并书面报告所在地的县或者市级监管部门:(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重大问题:1.未经许可从事相应生产活动的;2.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3.拒绝监督检验的;4.产品未经监督检验合格擅自出厂或者交付用户使用的。

1.2.3.4.实施。

的监管部门或者由其通知下级监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派出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安全管理套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安全管理套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其他:
使用证(牌照)号
或设备注册代码
设备出厂
编号
设备使用场所
(位置)
检查项目
名称或编号
工作见证记录及发现问题
检查人员:年月日
5
所抽查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整改
6
所抽查的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
人员
档案
7
抽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8
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2——锅炉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项
目编号
6
温度计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
7
仪器仪表显示参数是否与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一致
8
是否按规定装有相关保护装置和报警装置
运行参数
9
水位、压力、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10
是否及时填写运行记录,记录是否与实际相符
本体、阀门、管道状况
11
是否发现漏气、漏水现象
12
是否有肉眼可见的损坏(含炉墙)
水(介)质
处理
登记及检验标志
2
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标志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
3
液位计是否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液位是否显示清楚并被能作业人员正确监视
4
安全阀是否有有效的校验报告和铅封标记
5
压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
6
温度计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
7
铁路、汽车罐车等是否装设紧急切断装置
维保状况
5
是否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

(完整版)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2015新版)..

(完整版)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2015新版)..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和省以下各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含销售、出租、进口)和使用单位(含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下同)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本规则不适用于许可实施机关对取得生产许可单位开展的监督抽查,以及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是指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实施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是指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门组织的,针对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的特定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第二章日常监督检查第五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提出当年检查重点,由市级监管部门(包括副省级市、地级市、自治州、盟、直辖市的辖区或县的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重点安排对以下单位进行检查:(一)取得许可资质未满1年的;(二)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三)近2年发生过因产品缺陷实施强制召回的;(四)举报投诉较多且经确认属实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等反映质量和安全管理较差的。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监督检查项目要求及记录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监督检查项目要求及记录表
查阅物品清单,现场查看装备和物品情况
□符合
□不符合
□有缺陷
□无此项
1.17特种设备产权发生转让,或产权单位不变,但异地重新安装时,是否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查阅有关设备档案资料,审查其实际执行情况
□符合
□不符合
□有缺陷
□无此项
1.18设备安全运行和使用状况
现场检查设备安全运行状况和使用情况,初步检查和判定安全使用情况
检查的重点
行业、企业
检查的重点内容
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监督检查项目要求及记录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被检查单位名称
被检查单位地址
企业法人
联系电话
安全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设备类别
检查设备数量
检查项目内容
检查方法及要求
检查结果
查看气瓶充装记录台账,抽查核对单位气瓶技术档案
□符合
□不符合
□有缺陷
□无此项
1.3是否有对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再次进行充装的现象
查看气瓶充装记录台账
□符合
□不符合
□有缺陷
□无此项
1.4是否对自有产权气瓶进行了建档登记,并对气瓶涂敷充装站标志和气瓶编号、打充装站标志钢印;充装站标志是否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符合
□不符合
□有缺陷
□无此项
1.6是否有符合规定的安全运行记录
查阅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记录,审查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符合
□不符合
□有缺陷
□无此项
1.7设备安全运行和使用状况
现场检查设备安全运行状况和使用情况,初步检查和判定安全使用情况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压力容器使用情况)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压力容器使用情况)
检查内容
主要依据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
压力容器
年度检查情况
5
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查看该台设备的年度检查报告)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第四十四条使用单位每年对所使用的压力容器至少进行l次年度检查,年度检查至少包括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其运行状况检查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等。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应当进行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状况分析,并且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消除。
抽查安全阀或安全阀校验报告,查看被抽查安全阀铅封是否完好并在校验有效期内,或校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注:安全阀检验周期为一年。
4
压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8.4.2压力表的校验
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经过专业培训的作业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其中移动式压力容器中的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以及氧舱等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有关规定进行年度检验的,不进行年度检查。(年度检查的具体项目见使用管理规则附件E、F、G、H)
(6)应用基于风险的检验(RBl)技术的压力容器,按照本规程7.8.3的要求确定检验周期。
1、抽查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查看是否办理了使用登记。
2、抽查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查看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注:简单压力容器无需办理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
检查人:日期:
类别
检查
项目
项目编号
检查内容
主要依据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质检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质检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

2015年第5号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公告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现予批准发布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质检总局2015年1月7日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和省以下各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含销售、出租、进口)和使用单位(含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下同)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本规则不适用于许可实施机关对取得生产许可单位开展的监督抽查,以及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是指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实施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是指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门组织的,针对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的特定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第二章日常监督检查第五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提出当年检查重点,由市级监管部门(包括副省级市、地级市、自治州、盟、直辖市的辖区或县的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附件7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类检查项检查项
检查内容检查结果
别目目编号
机构

制度



全设备管档案理
人员
档案1
2
3
4
5
6
7
8
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
兼职管理人员
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
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措施、救
援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是否建立设备档案,是否齐
全,保管是否良好
所抽查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
是否在有效期内,检验报告
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整改
所抽查的设备是否按规定进
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
抽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
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
训记录
—1—。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 (2)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 (2)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
2. 检查表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如下:
项目检查内容是否合格
1 设备名称
2 设备型号
3 设备编号
4 安全阀压力
5 压力表指针是否正常
6 水位是否正常
7 温度是否正常
8 设备是否清洁
9 设备是否有异常声音
10 设备周围是否有杂物堆积
11 设备是否有漏水现象
12 设备是否有明显损坏
13 设备是否有异味
14 设备接地是否良好
15 设备使用人员是否熟悉操作规程
16 设备是否存在紧急切断装置
17 设备是否有警示标识
18 设备电源是否正常
19 设备接线是否规范
20 设备运行是否稳定
4. 总结
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在生产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

通过合理的安全检查措施,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设备问题,减少事故的发生。

本文档提供了一份简单明了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希望能够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注:本文档仅为示例,实际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应根据具体设备的特点和要求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

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2015.6)

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2015.6)

A3 G1 G2 G3 G4 G5
1.1.1.3 案例
1.1.2 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1.1.2.1 检查依据 ①《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 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 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②《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 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 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2)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需要恢复运行前。
9.4.4
定期检验项目的顺序
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水(耐)压试验在同一年进行 时,一般应当首先进行内部检验,然后再进行水(耐)压 试验,外部检验。(内水外)
1.1.2.2 检查方法 ①检查锅炉使用登记证,查看是否办理 使用登记,查看注册单位与实际使用单位 是否一致,发生产权转移、名称变更、地 点变更后是否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②检查锅炉定期检验报告,查看定期检验 报告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如果新投用 锅炉还未到首次定期检验周期,则无需检 查此项)。
1.1.7.2 检查方法
抽查锅炉运行记录,查看运行记录是否 建立,记录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有无交 接班人员签字。
注:检查记录表的基本要求 1.记录表原则上不能有空白栏,无记录项的应 打斜杠“/”; 2.不能涂改,允许划改,但需在旁边签名; 3.责任人签名必须齐全; 4.填写记录表应该使用钢笔或者签字笔。
⑥《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9.4.2
定期检验周期
锅炉的定期检验周期规定如下: (1)外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 (2)内部检验,锅炉(电站锅炉除外)一般每2年进行一次,电站 锅炉结合锅炉检修同期进行,一般每3~6年进行一次;首次内部检验 在锅炉投入运行后一年进行,电站锅炉可以结合第一次检修进行; (3)水(耐)压试验,检验人员或者使用单位对设备安全状况有怀 疑时,应当进行水(耐)压试验:因结构原因无法进行内检时,应当 每3年进行一次水(耐)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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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2
是否超范围充装
作业人员
3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
质量安全管理
4
是否有充装活动记录
设备条件
5
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有有效的定期检验报告
充装气瓶要求
6
抽查是否对自有产权气瓶办理使用登记
7
抽查已充气气瓶上标志、漆色是否符合规定
8
抽查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
设备档案
4
是否建立设备档案,档案是否齐全
5
所抽查设备是否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
6
所抽查的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者定期自行检查并有记录
人员档案
7
抽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1
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
设备类型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
注册代码/
使用登记证编号
出厂编号
设备使用场所
一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检查项目
编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机构及
制度
1
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2
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3
是否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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