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汉奸作品拍卖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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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汉奸作品拍卖的考察
作者:暂无
来源:《读报参考》 2017年第19期
这些年,不断有人给北京的几家拍卖公司建议:能不能不再拍卖郑孝胥的作品。

每次,
都得到了积极的口头答复,但却不见真正的落实。

在拍卖现场,不仅郑孝胥、周作人、胡兰成
等身兼文化人的汉奸之书法大行其道,汪精卫、陈公博、周佛海等“纯”汉奸的手迹也时现踪影,让人费解。

沉渣何以泛起 1992年10月,中国内地出现艺术品拍卖。

1993年6月,郑孝胥的
书法对联便出现在上海某拍卖公司的首届拍卖会上,汪精卫的行书立轴更是以高于估价上限六
十余倍的价格受到追捧。

1994年11月,周作人的手稿即出现在北京某拍卖公司的秋季拍卖会上,并成交。

陈公博、周佛海、胡兰成的作品也在这几年开始进入拍卖。

这些当年因附逆叛国
而为万人所指、如今依然为人所不齿的民族败类,其书法与手迹为什么会得到拍卖公司的关注、得到收藏界的眷顾呢?郑孝胥1860年生于福建闽侯县,1920年代末、30年代初成为伪
满洲国的主要筹划者和干将,曾任伪国务总理兼文教部总长、军政部总长,1938年病卒于吉林
长春,因此而逃过历史审判。

郑孝胥工诗擅书,是清末诗派“同光体”的重要倡导者之一;其
书法取径欧阳询、颜真卿与苏东坡,后着力魏碑,有着鲜明的个人风格,在民国初年书法界影
响不小。

郑孝胥的作品多年在坊间流传,也有人仿造之,新中国成立后渐次销声匿迹。

自1990
年代起,随着学术界与出版界对于郑孝胥书法成就的肯定,其作品开始进入艺术品市场,于诧
异中越卖越贵,于呵斥中越卖越多,数量多以千计,行情不让甚至高于同时代书法大家李瑞清等。

周作人作为作家与鲁迅先生的弟弟,其知名度很高。

周作人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
之一,一生创作、译作数量巨大,成就不菲。

其散文风格平和冲淡、清隽幽雅,影响了包括俞
平伯、废名等作家,在1920年代形成了一个重要的文学流派。

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后,周作
人没有随北京大学南迁,蛰居于日本侵略者翼下,1939年更是公开投敌,任汪伪南京国民政府
委员、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兼教育总署督办等职,1947年被南京首都最高法院审判“处
有期徒刑十年,褫夺公权十年”,1953年被北京市人民法院判处剥夺政治权利,1958年他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选举权未获批准……“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1967年离世。

1980年代,出版界开始出版他的各类著作。

周作人于书法只是幼承旧学,并无成就,作为作家
书法、名人手迹,但也多受追捧,其行书单件拍卖成交价曾高达20多万元,令人吃惊。

胡兰成因为当年的那篇《战难,和亦不易》的社论,颇得汪精卫的赏识,后成为汪伪政权的宣
传部次长、法制局长。

新中国成立后胡兰成去了日本,1974年返台。

近年,其与张爱玲的短暂
婚姻得到大家关注,其书法作品于2005年开始出现在内地艺术品拍卖中,虽无人能断其真假,成交率却高过80%。

汪精卫、陈公博、周佛海都是20世纪上半叶活跃的政治家、国民
党要员。

汪精卫更是于1910年谋杀清摄政王载沣未遂被捕而扬名天下。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他们先后投敌,于南京成立以汪精卫为首的伪政权,为天下人不齿。

汪精卫1944年病死于日本。

陈公博1946年被处决。

周佛海后改判无期徒刑,于1948年病死于南京狱中。

汪、陈、周三人
都是职业政治家出身,虽然天资不低,且常年把笔,于书法毕竟没有多少造诣,何谈成就?其
手迹之所以进入拍卖,并为人所藏,还是因为其为历史人物,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

理应当头棒喝
本来,当下乃市场经济,从事文物与艺术品拍卖的虽然大多是文化界人士与学子,毕竟在
商言商,企业以营利为目的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能唯利是图吗?
无论中外,任何公司都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任何一家文化公司都应该承担一定的文
化责任。

这种责任既要体现为公司正常经营中的遵规守法、照章纳税,也要体现在公司自主运
行中的外在形象、价值观念与文化背景。

所以,我们有必要考究有关汉奸书法拍卖的是非曲直。

中国历史上,其实不乏先例。

宋代政治家兼书法家中,有两位蔡姓人士,一为蔡京,一为
蔡襄,虽然后世关于蔡京的书法时有高评,甚至危及对于蔡襄书法成就的评价。

但是,“宋四家”人选的确定与排列,从南宋即是今天公认的“苏东坡、黄庭坚、米芾、蔡襄”。

对于蔡襄
书法的褒贬,无论何时何人,都同意这样的说法:蔡襄人品高于蔡京,故无论如何,人们都愿
意“取襄舍京”。

如此取舍不仅保持了书学传统的纯粹:书品即人品,也保证了道德标准的一统:厚德以载物。

人们关于书法和其他艺术及其艺术家的评判中,都包含有艺术与非艺术两个
方面的因素。

艺术方面,着重关注其书法造诣、对时代的号召力以及对后世的影响力等;非艺
术方面,则是其社会地位的尊卑、人品的高下、其他学问的优劣以及师承关系的强弱等。

社会
清明时,这种评判可能宽松些。

若处在非常时期,这种评判会十分严苛,甚至走向极端。

如今,社会稳定,政治宽松,可以纠正历史的失误,可以抹掉历史的遮蔽,可以厘清历史
的纠葛,可以一是一、二是二,可以不为贤者讳也不为恶者讳,所以,我们可以拍卖和收藏赵
孟頫、王铎的作品,因为对于他们当年的“投靠异族”,我们有了新的认识,元朝和清朝只是
少数民族当政,而非异族入侵;我们也可以拍卖和收藏袁世凯、胡汉民等人的手迹,因为时间
让我们对他们的认识冷静些、客观些;甚至我们也可以拍卖和收藏郑孝胥在投敌叛国之前的书
法作品,可以拍卖和收藏周作人、胡兰成“做人”时创作的手稿,但是,对于他们“做鬼”时
的故作矜持,对于汪精卫、陈公博、周佛海等人附逆时的丑行遗迹,便没有必要也不应该识之
为宝,而四方征集、精制印刷、隆重推出了。

如果说,这些汉奸败类的书法都被有关机构和研
究人员收藏,作为了史料而物归所在,也就罢了,问题是汉奸书法的拍卖量如此之大、收藏面
如此之广,到了理应棒喝的地步了。

当然,这种棒喝应当是理性的,所以,我们可以给拍卖公司和收藏者算算细账。

据雅昌艺术网统计,至今,周佛海的作品交付拍卖的有4件,只有l件是作为一本册页的一部分,可以说难以避免。

陈公博的作品交付拍卖的作品有7件,拍卖公司佣金收入寥寥无几。


兰成的作品交付拍卖的作品有29件次,总成交额30余万元,拍卖公司佣金约五六万元。

汪精
卫和周作人的书法手迹送交拍卖的分别为189件次和148件次,总成交额均为300万元左右,
拍卖公司佣金约100万元。

郑孝胥的作品送交拍卖多达1800多件次,总成交额约2000万元,
拍卖公司佣金约为400万元。

拍卖公司则多达150多家,摊到每家公司头上,所得是薄不必言了。

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又何苦为之呢?!这种为小利而失大节的事又何苦为之呢?!这种
“孽钱”不赚也罢!
前几年夏天的一天,记者去拜访一位朋友,在他家的客厅里,赫然悬挂着郑孝胥的一件大幅书法,至今,记者想起此事还有吃了苍蝇的感觉。

蔡京当年位列三公,权倾当朝,其
书法也是名重一时,其奸臣臭名永在,故其书法因此而存世极少。

蔡京是祸国殃民,郑孝胥是
卖国求荣,理应罪加一等,可是,郑孝胥的书法交付拍卖数以千计,成交率达59%。

这冷热反差,难道不能说明我们对于汉奸的清算还远远不够吗,难道不能说明艺术品交易中道德标准的
模糊吗,难道不能说明艺术品投资与收藏中人类良知的脆弱吗?(摘自《从第一槌开始:我与中国艺术品拍卖二十年》,剑武著,大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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