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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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XXXX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支持和鼓励各专业加强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打造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目标的专业布局、专业发展体系,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学校专业设置、调整的咨询和审议。

第三条教务处负责专业设置和调整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新增专业第四条二级学院按照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周边地区人才需求等原则,按年度向教务处提出增设新专业申请。

第五条增设新专业必需进行需求调研和科学论证。

申报的二级学院除提交教育部专业管理平台要求的材料外,还应提交《专业开设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

报告需按学校给定的模板撰写,企业需求、考生意愿等调查数据要详实、可信,人才培养目标要清晰、可行。

第六条增设新专业需达到以下基本要求:(一)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原则上已经列入学校专业发展规划;(二)符合周边经济发展需求,在未来5到10年有大量或迫切的社会人才需求,至少与1家大型企业,或2家中型企业,或3家小型企业达成订单培养意向;(三)具有一定的专业建设基础,师资队伍以及开办专业所需的经费、教学用房、仪器设备、实习场所等办学条件基本具备,或有可行解决方案;(四)有比较科学、合理的专业培养目标和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培养方案,及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人才培养目标符合国家规定、企业需求;(五)本地区布点过多且无优势资源条件的专业,学校予以限制设置。

第七条经批准设立的专业,要设立专业负责人,负责专业建设的具体工作。

原则上一个人只能负责一个专业。

第八条增设专业流程:1、教务处汇总各二级学院增设专业申请,提请召开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二级学院现场论证、答辩;2、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进行审议,撰写《专家论证报告》;3、审议结果报院长办公会批准;4、教务处协调二级学院进行专业增设。

转专业成功后的学习计划

转专业成功后的学习计划

转专业成功后的学习计划一、转专业的原因及目标我决定转专业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我对原专业兴趣不大,感觉学习起来很吃力,而且也不太符合我的职业发展规划。

另外,我对新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和热情,相信通过努力学习可以取得更好的成绩,并且将来能够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

我的目标是尽快适应新专业的学习和生活,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争取在新领域中有所建树。

二、学习计划1. 调整心态,提升自信转专业是一个需要不断适应和调整的过程,因此我需要调整自己的心态,对新专业抱有积极的态度。

同时,我也需要提升自己的自信心,相信自己可以通过努力学习取得成功。

2. 制定学习计划我会根据新专业的课程和学习要求,制定一份详细的学习计划,包括每天的学习时间安排、每周的复习计划、每月的学习目标等。

通过制定科学的学习计划,我可以更好地掌握学习的节奏和进度。

3. 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新专业的学习离不开扎实的基础知识,因此我会在学习初期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包括相关的数学、物理、化学基础知识。

通过扎实的基础知识学习,我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新专业的知识。

4. 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新专业的学习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学习,更需要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

因此我会积极参加实验课程、实习项目等,通过实际操作来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

同时,我也会积极参与相关的科研项目和竞赛活动,通过实践来提升自己的能力。

5. 多方面学习,培养综合能力除了专业知识的学习,我还会注重综合能力的培养,包括语言能力、计算机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这些能力在将来的工作中同样非常重要,因此我会注重多方面的学习,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

6. 坚持学习,不断进步学习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我会坚持每天的学习,不断进步。

同时我也会及时调整学习计划,总结学习经验,不断提升自己的学习效率和能力。

7. 寻求帮助,多与他人交流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会积极寻求他人的帮助,包括老师、同学、学长学姐等。

通过交流和合作,我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新专业的知识,同时也可以结识更多的朋友,丰富自己的人际关系。

职业学院高职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职业学院高职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职业学院高职生转专业工作方案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现将我院xxxx级高职新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请各院系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各院系网站醒目位置向广大师生公布《xx职业学院xxxx级高职生转专业工作方案》以供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参考。

二、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19日前,自愿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根据《xx职业学院xxxx级高职生转专业工作方案》、《xx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向所在系递交《xx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三、请各院系根据本通知及附件要求,认真做好学生的转专业审核、考核及相关材料报送等工作。

工作时间及安排流程如下:1.学生所在系审批和推荐。

11月12日-19日,拟转专业学生所在院系应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推荐意见,并将《xx职业学院转专业申批表》报送学院教务处。

2.接收院系考核和审批。

11月25日-11月29日,接收院系根据接收学生数量和申请学生的情况,对拟转专业学生进行审核(审核方案由各院系自行拟定并上报教务处),并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单。

12月4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3.结果公布。

12月4日—11日,教务处将对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在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报请学校批准,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4.根据学院实际情况,为保持各专业发展的稳定性及不影响教学质量,原则上各院系之间转专业总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总数的10%。

四、学费问题转专业学生按转入的专业年级入学时的收费标准收取。

五、其他事宜学生应切实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参与转专业。

转专业的学生一旦被录取并上网公布后,其学籍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六、请各系严格按照《xx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的工作方案,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转专业工作,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分院、部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2012级)

分院、部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2012级)

6
航空服务
82

1
护理
307


2
眼视光专业
63
4
2.8%
1
3.1%
2
4.7%
2
3.8%
4
4.9%
身高男1.75、 女1.60以上
4
1.3%
3
4.8%

1


2
商务英语 旅游英语
107
4
3.7%
24
1
4.2%
合计
3562
84
2.8%
第 2 页,共 2 页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分院(部)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汇总表(2012级)
拟接收学院 序号
专业名称
2012级 拟接收人 占该年级 学生人数 数 人数比例
备注
1
会计电算化
312
2
0.6%

2
会计与审计
经 学
3
金融与证券

4
投资与理财
332
2
0.6%
175
2
1.1%
56
2
3.6%
5
经济信息管理
87
2
2.3%
1
计算机应用
2012级 拟接收人 占该年级 学生人数 数 人数比例
275
4
1.5%
备注 限理科
7
建筑工程技术
126
4
3.2%
限理科
8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40
2
5.0%
9
市场营销
68
2
2.9%
10
物业管理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当前的教育资源、学生状况和专业特点等实际情况,特制定转专业管理规定:一、基本原则1、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2、转专业必须在学院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进行。

3、一年级学生在录取报到后,在规定转专业的时间内可调整一次专业。

二、适用对象本规定适用于职业技术学院取得专科(高职)学籍的一年级学生。

三、申请审批程序1、学生转专业时应在规定的转专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在教务处领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盖章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每学年新生入学报到后一月之内,各系部将各专业可接纳转专业学生的数量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办理转专业结束后一个月内教务处将统一下发转专业学生名单。

3、若某一专业申请转入人数超过该专业教学资源的承担能力,学院有权通过公平竞争择优批准。

四、申请、审批时间1、学生个人应在报到之后一月之内向所在系提出申请。

2、教务处、转出、转入系部在第十周之前完成学生转专业的审批手续。

3、办理转专业时间结束后一个月内,转出、转入系部应当做好相应学籍手续的交接。

4、学院严格执行转专业审批时间,逾期学院不再接受任何学生个人申请。

五、申请条件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1)对转入专业有兴趣且确有专长者;(2)因身体原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3)学生确有某种正当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经学院审核确认者。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1)一年级学生报到后已转过一次专业者;(2)学院在招生录取时有明确限制,文科生不能转入只招收理科生的专业者;(3)所要转入的专业有特殊专业要求,而申请人不能达到者;六、其他说明1、学生在未接到教务处正式通知前,均应按照原所在年级专业要求参加相应教学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以拟转入年级专业学生身份进行任何活动,擅自转专业的学生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的转专业行为,提高学生的学习适应性和专业发展能力,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是指由一个专业转入另一个专业,包括同一学科内的专业转移和不同学科之间的专业转移。

第三条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行申请、审核、调剂和录取等程序。

第四条学院设立专门的转专业工作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学生正常注册,学业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二)具备申请转专业所需的学术基础和专业基础;(三)已完成第一学年学业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该专业前二分之一;已完成第二学年学业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该专业前三分之一;已完成第三学年学业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该专业前四分之一;已完成第四学年学业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该专业前五分之一第二章申请与审核第六条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定为每年的6月份,具体时间由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确定并向全体学生公布。

第七条学生必须填写学院提供的转专业申请表,并附上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专业推荐信等。

第八条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

第九条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将审核结果及时通知学生,并告知学生评定未通过的原因。

第十条学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申请复核。

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告知学生。

第三章调剂与录取第十一条学院转专业工作组通过调剂的形式安排学生转入其他专业。

第十二条学院转专业工作组根据学生的综合评定结果、专业需求和调剂计划进行调剂安排。

第十三条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将调剂结果及时通知学生,并告知学生所调剂专业的相关事项。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在收到调剂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接受调剂,如不接受调剂,应书面说明原因。

第十五条学院转专业工作组根据学生的接受情况和调剂计划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XX省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和我校学籍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转专业的基本原则第一条转专业遵循适用性原则。

转专业必须以学校专业教学资源条件、社会就业需要、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为前提,保证各专业教学资源的有效和充分利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运行秩序。

第二条转专业符合公正性原则。

转专业必须符合招生考试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确保学校转专业与高考招生实行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持一致,且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条转专业坚持规范性原则。

转专业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统办理,需经过学生个人申请、学生原专业所在学院同意转出、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同意转入、教务处组织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审批,发文确认等程序进行。

第二章转专业需符合的条件第四条学生申请转专业需符合相应的条件。

学生一般应在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学校批准,允许转专业:1.在创新创业实践中成绩表现突出者可转入相关专业学习(需提供相关成果或证明等材料);2.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由学校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证明),或确有特殊学习困难(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一方面的专长(需提供相关成果或证明材料),转入新专业更能发挥其专业特长者;4.学校因专业停招,原专业休学期满、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回校复学的;5.在招生录取时,因计划变更,专业调整等客观原因,确实需要转专业的。

6.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学校征得学生同意,必要时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的;7.单独招生、对口招生、“2+3”一贯制、注册入学、中职免试等形式入学的,原则上只能在本学院内,或转出到校内有相同或相近招生录取形式的专业(专业群)学习。

互换专业策划书模板3篇

互换专业策划书模板3篇

互换专业策划书模板3篇篇一《互换专业策划书模板》一、活动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学生对于不同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他们可能无法在大学期间轻易地改变自己的专业。

为了满足学生们对于跨专业学习和体验的需求,我们计划组织一次互换专业的活动。

二、活动目的1. 为学生提供一个体验不同专业的机会,拓宽他们的知识面和视野。

2. 促进不同专业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团队协作能力。

3. 激发学生对于学习的热情和创新精神,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

三、活动主体[具体学校或学院的学生]四、活动时间[具体的活动时间]五、活动地点[详细的活动地点]六、活动流程1. 宣传与报名阶段通过学校官网、社交媒体、海报等多种渠道进行活动宣传,吸引学生报名参加。

报名时需填写个人信息、所在专业以及希望互换的专业等。

2. 配对阶段根据报名情况,对学生进行配对,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找到合适的互换对象。

配对原则将综合考虑学生的专业背景、兴趣爱好等因素。

3. 准备阶段在互换开始前,组织学生参加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包括互换专业的课程介绍、学习方法等。

同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支持。

4. 互换阶段学生按照配对结果,进入对方的专业进行为期[具体时长]的学习和体验。

在互换期间,学生需遵守对方专业的教学安排和规章制度,积极参与课堂学习和实践活动。

七、活动预算1. 宣传费用:[X]元2. 培训和指导费用:[X]元3. 学习资源和支持费用:[X]元4. 其他费用:[X]元八、注意事项1. 确保学生在互换专业期间的安全和健康,为学生购买必要的保险。

2. 尊重学生的意愿和选择,对于不愿意参加互换的学生,不得强迫。

3. 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4. 及时处理学生在互换专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篇二《互换专业策划书模板》一、活动背景在当今多元化的教育环境下,学生对于不同专业的了解和体验需求日益增长。

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方法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假设干意见》,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法。

第一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开展变化,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必要时,经研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条所有在籍学生,对其他专业确有专长,对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并具有一定的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且在学期间各门课程(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除外)和集中性实践环节无不及格现象,无任何处分、平均学分绩点》2.0的学生,原那么上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同等招生形式招录的专业,普通类专业学生与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互转。

五年一贯制学生原那么上不得转专业。

第三条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考虑:(一)获得与转入专业相关学科竞赛省部级以上奖励, 或者有创造、创造或科研成果的;(二)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生理缺陷,身体状况不适宜在本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三)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者。

(四)休学或保存入学资格复学时,本专业无后继班级或原专业已停止招生的;(五)入学后,经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形式获得就业单位认可,单位与之签订正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

第四条学院根据专业结构、师资队伍、教学资源等情况按资源优化和总量控制原那么统筹安排转专业工作。

第1学年第2学期的第1周各系告知学生转专业政策,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各系审核材料并汇总。

学院受理转专业手续集中在第2、3周办理,其他时间原那么上不予受理。

学生在校期间最多申请转专业1次。

第五条转专业程序为:(一)各系告知学生转专业政策;(二)学生个人书面申请;(三)各系审核登记申请材料并报学生处汇总;(四)教务处组织审核申请转专业学生成绩并公示;(五)各系根据申请转入本系学生转专业成绩情况,以及符合第一条转专业情况按成绩优先原那么拟确定转入人员数量和名单,并公示;(六)学生处复审、公示;(七)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转专业的有关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转专业的有关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转专业的有关规定为适应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升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促进规范办学,维护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现就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制订如下有关规定。

一、基本原则我院学生转专业应在维护教育公平前提下,以尊重学生意愿、发挥学生专长、培养创新型人才、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进行。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合格的可以转专业:1、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2、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3、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学校征得学生同意,或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4、因专业调整或停办,原专业休学期满复学的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等,可转入本院其他相近专业学习;5、其他符合转专业有关规定的。

三、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批准其转专业:1、未在原录取学校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3、由成人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4、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国防生、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学生。

其他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学生;5、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6、由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7、学院省级以上特色专业转入其他专业的;8、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9、休学期间的;10、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

四、办理转专业的时间及有关程序1、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如欲转专业,可按学院有关转专业的规定,在报到注册前先办理转专业手续,然后直接到所转专业进行报到注册,学院不收取手续费。

2、新生报到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学校不再办理学生转专业申请,学生若申请转专业并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可在第一学期结束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XX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报教务处批准,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 (1)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 (1)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为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最大限度地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机会,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充分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理念,培养高素质的创业型人才。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适用对象参加普通高考、单招考试,被我院录取已报到入学的新生和二年级学生。

第二条、转专业一般原则(一)艺体类专业与非艺体类专业不得相互调入;(二)对口高职学生只能在同一专业大类中申请转专业;(三)藏区“1+2”学生只能在藏区“1+2”招生专业中申请转专业;(四)纯文纯理招收专业不得跨类调整;(五)单招生只能在同类别的单招专业内申请调整;(六)单招特长生不得调整专业;(七)补录学生只能在补录的专业内申请调整;(八)每名学生只能申请调整一次专业;(九)二年级学生如因健康等特殊原因需转专业的,须降至一年级学习;(十)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申请转专业的,学院原则上同意其转专业申请。

第三条、不予以转专业情况(一)学生在校期间已转过一次专业的;(二)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三)应做退学处理的;(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中禁止转专业的;(五)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四条、受理程序(一)新生转专业1、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教务处通知的时间内填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可填报两个专业),经学生所在系(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审核;2、学院公布各专业可接纳转入人数教务处结合实际情况,会同各系(部)确定各专业可接纳转入人数,报主管院长审批后公布;3、申请调入同一专业的学生高考成绩排位教务处汇总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根据学生高考成绩,对申请转入同一专业的同类别学生进行成绩排位。

4、确定并公示专业调整学生名单根据各专业可接纳转入人数和学生高考成绩排位,按从高分到低分得原则确定转专业名单并公示。

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规定

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规定

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规定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教育公平,真正关爱学生、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根据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及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因各种原因申请转专业者,符合规定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后,允许转专业。

第二条转专业应在新生入校后方可受理;严禁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

第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一)本人申请,家长(监护人)同意,经学院认定,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更有利于学生潜能发挥、更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者(二)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学院教学改革的要求和专业分流需要,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三)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应当优先考虑。

(四)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五)有其他正当原因需转专业者。

第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转专业:(一)新生在入学报到环节。

(二)文科类专业不能转入理科类专业(文理兼招专业除外)。

(三)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或已达到退学条件者。

(四)在校期间有违纪等行为、受处分者。

(五)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依据教育部令第41号)(六)其它无正当理由者。

第五条学生办理转专业的程序:(一)申请者于第一学期第11周至第12周向各系提出书面申请,各系整理名单后交教务处汇总。

(二)各系对申请者通过组织专业考试或其他形式最终确认转专业学生名单。

注: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稳定,各专业转入、转出人数原则上一般不得超过各专业当年招生总数的10%,教务处按各系提交人员名单限时办理申请。

(三)教务处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院长批准后,学生于第二学期开学时进入所转专业就读。

审核通过的拟转专业名单在教务处主页上进行公示(四)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办理一次转专业。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规定【模板】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规定【模板】

**学院(成都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规定(修订)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学校实情,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转专业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1)学生入学后因身体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2)学生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已完成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修读并获得学分,且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以内(含30%)。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1)学生入学所属招生科类与申请转入专业所属招生科类要求不一致的;(2)招生时低批次录取专业的学生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由低学历层次专业转入高学历层次专业;(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申请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者;(5)入学以来有违纪记录者;(6)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二、转专业人数控制1.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25%以内(含25%);2.各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0%以内(含10%)。

三、转专业考试及确定转专业名单1.学校统一组织转专业考试,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按专业类别(普通类、艺体类)及层次(本、专科)分类组卷和考试,该考试成绩占学生转专业总分的20%;2.学生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不含全校性任选课)成绩加权平均分占学生转专业总分的80%。

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不含全校性任选课)成绩加权平均分即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课程采用五级分制和二级分制记载成绩的,与百分制成绩的对应关系如下:五级分制与百分制成绩的对应关系二级分制与百分制成绩的对应关系3.学校在转专业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当年考试及格线的学生中,根据转专业限额(即本规定第二条)及学生申请转专业志愿,按转专业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经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综合考核后进行录取。

四、申请转专业流程学校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组织报名申请、资格审核、转专业考试、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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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计划
(2013年)
根据《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二〇一二年八月修订)规定,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使我们的人才培养能更有效地满足社会需求,现将2012级三年制大专学生转专业计划公布如下:
特别提示: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和学院招就处的招生简章,参加单招入校的学生不参加转专业。

附件: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转专业实施细则
教务处
2013年3月21日附件: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二〇一二年八月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规范教学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更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更充分满足学生对专业选择的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

二、受理申请转专业时间
学生申请转专业,必须于大一年级下期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统一受理,其余学习时段不予受理。

三、学生转专业的原则
1、学生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学籍管理与本办法规规定有序实施。

2、为确保专业人才培养规格与质量,学院对学生转专业实施计划控制。

即接受学生转入的专业,应根据该专业的设施设备、师资等情况确定拟接受转入学生数量,原则不得超过本专业该年
级学生数的5%。

学院重点专业,可向学院申请增加计划,但转入学生比例不得超过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数的10%。

各专业转入计划经学院教务处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3、学生申请转入与原就读专业同一大类的专业,原则保持原有年级不变,未修的课程以补修方式完成;跨专业大类转专业的,需转入下一年级就读,即转入新专业大一年级修读,已修的公共课程可申请免修。

4、每位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

5、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同录取类别专业之间不得转专业(如:艺术类学生只能在艺术类别专业中转专业)。

四、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处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在某专业领域具有一定专长,转专业更有利于其能力发挥的(需提供专项材料,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2、学生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的(需提交学院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

3、修完原专业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所有课程考核合格(没有补考记录),且获得大学英语二级(含)以上证书的。

具备以上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2、按学籍管理规定,应予退学的;
3、跨专业大类转专业,拟转入的专业在下一年级没有学生的。

五、学生转专业实施步骤
1、公布计划
每年3月20日前(如遇周末推迟到下周一),各专业向教务处提交转专业计划,填写《分院(部)接受转专业学生计划表》,同时上报学生的考核方案。

教务处对计划进行汇总、审核后,报分管院长审批,于3月25日前后向全院正式公布各专业的接受转入学生计划名额。

2、学生申请
具备申请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于4月1日前向原专业所在分院(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转专业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转出分院(部)资格审查
申请学生所在分院(部)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于4月5日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同意该生转专业。

跨分院(部)转专业的,学生所在分院(部)应向拟接受转入的分院(部)推荐。

各专业拟同意转出的人数原则亦不得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

4、转入分院(部)考核
为检验学生是否适合新专业的学习,拟转入分院(部)应当在4月15日前对所有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并结合第一学期成绩综合排序,按成绩从高到低向教务处提交初步确定的转入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5、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务处根据分院(部)提交的名单,结合学生的第二学期成绩,确定最终符合转专业的学生名单,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向全院公布。

6、学籍变更
教务处向各分院(部)下发转入与转出正式名单,各分院(部)
按规定完成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与转入工作,确保学生在新学期正式转入新专业就读。

六、学生转专业后的学习要求
1、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修完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规定学分方能毕业;
2、如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应修的课程内容、层次和学分数相当时,原修读学分有效,不必补修。

3、各分院(部)接到正式转入学生通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入学生的学分认定工作,并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和通知学生本人,让学生明确需补修的课程和应达到的学分。

七、本办法自2012年9月起执行,原有文件中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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