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劵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记数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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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必背数字篇(上)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必背数字篇(上)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必背数字篇(上)导读:本文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必背数字篇(上),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导读】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必背数字,快速记忆,助考生一臂之力。

更多证券考试相关信息,请访问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一、公司法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5.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

6.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每次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7.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3人。

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8.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内不得转让。

9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二、证券法1.股票发行数字条件:①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②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③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股本总额的25%,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股本数额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0%;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④发行人在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2.债券发行数字条件: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万元②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③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

一、公司法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5.股份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

6.股份的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每次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股份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7.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3人。

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8.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不得转让。

9上市公司在1年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二、证券法1.股票发行数字条件:①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②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③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股本总额的25%,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股本数额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0%;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④发行人在近3年没有重大行为。

2.债券发行数字条件:①股份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万元②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③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代销、包销约定时效不得超过90日。

4. 拟公开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或者预期销售总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5.证券公司代销证券的,应当在代销期满后的15日后,与发行人共同将证券代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备案。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的数字记忆必考点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的数字记忆必考点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的数字记忆必考点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一、处罚方面5%~15%①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资料等取得公司登记的,对该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的5%~15%的罚款;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未按期交付资产的,5%~15%的罚款;③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5%~15%的罚款。

3~30万交的会计报告材料中虚假记录或隐瞒重要事实,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3~30万的罚款;5~50万①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50万的罚款;②违反公司法规定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处5~50万的罚款;③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将基金资产与固有资产分开,或者未对基金资产实行分账管理的,处理5~50万元的罚款(直接负责人是3~30万罚款);5~20万外国公司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关闭,并处以5~20万罚款;二、数字信息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5000万的,必须采用承销团;2、封闭式基金通常有固定的封闭期,一般为10年或15年,开放式基金无发行规模限制3、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决定既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债务的担保,也非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的担保。

4、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情形,有一个是: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5、证券记忆所终止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的情形,有一个是: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6、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予以公告;7、协议收购,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达成30%时,继续收购的,应到向所有股东发出要约;8、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9、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必须是实缴资本。

10、基金公司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还应具备:①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②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③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④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等无不良记录。

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学习笔记)

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学习笔记)

第一章证券是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享有业务执行权和日常经营的决策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 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股东会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职权。**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按时召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作出修 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必背数字篇-限期内备案、申请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必背数字篇-限期内备案、申请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必背数字篇限期内备案、申请补充:1证券公司离任-2个月报告,2公司重大事项变更(3个月批准),3从业人员的违纪(10日报告),4信息披露(15日报告)5 中间业务规定:半年出检查报告,发生重大事项,2日内报告。

1.证券公司代销证券的,应当在代销期满后的15日后,与发行人共同将证券代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监机构”)的备案。

2.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监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以下内容(略)的中期报告。

3.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监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以下内容(略)的年度报告。

4.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监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5.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监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6.证券公司解聘合规负责人,应当有正当理由,并自解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聘的事实和理由书面报告国监机构。

7.证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证券公司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自其离任之日起2个月内将审计报告报送国监机构。

8.证券公司为证券资产管理客户开立的证券账户,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9.证券公司应当自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监机构报送年度报告;自每月结束之日起7日报送月度报告。

(与证券法的13,14点区分)10.从业人员监督管理的相关数字规定:(1)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连续3年不在机构从业的,由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2)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原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10日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

变更聘用机构的,新聘用机构在发生10日内向协会报告。

(3)从业人员收到聘用机构处分的,该机构应当在处分后10日内向协会报告。

2019年证券从业《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下)

2019年证券从业《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下)

2019年证券从业《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下)1.在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时,对客户实行初次风险承受水平评估,以后至少每2年根据客户证券投资情况等实行一次后续评估。

2.证券公司理应统一组织回访客户,对新开户客户在1个月内完成回访,对原有客户的回访比例理应不低于上年末客户总数的10%。

3.客户回访理应留痕,相关资料理应保存很多于3年。

4.自查及演练情况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保存时间很多于3年。

5.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理应每3年至少强制离任一次,强制离任时间理应连续很多于10个工作日。

九、证券投资咨询1.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理应具备下列数字条件:①分别从事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5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人员;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10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其中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名取得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②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2.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理应将其向投资人或社会公众提供的投资咨询资料,自提供之日起保存2年。

3.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相关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相关协议终止之日其不得少于5年。

十、财务顾问1.证券公司从事财务顾问业务的数字条件:①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②财务顾问主办人很多于5人。

2.证券公司申请从事财务顾问业务提交的数字文件:①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说明。

②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的说明,包括公司风险、内部隔离制度及内核部门人员名单和最近3年从业经历。

③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2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3.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顾问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财务顾问业务:①最近24个月内存有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②最近24个月内因执行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③最近36个月内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或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调查。

证券法速记口诀(经典)

证券法速记口诀(经典)

证券法速记口诀(经典)第一篇:证券法速记口诀(经典)间隔一年三盈利三年财会无虚计预期银行同利率二、股票上市条件股本半亿人民币开业三年连盈利国企特殊可连计千人千股不稀奇二五一五须强让三、上市股暂停条件股权分布不再虚假亏违歇菜严重后果掰掰四、债卷发行条件累债余额小四十三年平利一年吃专向用途恰逢时利率不超国家尺五、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的禁止行为口诀:力皆持增。

表面意思:力量都持续增长对应法条:力:即利,不得与申请单位有利害关系皆:即接,不得私下与申请单位接触持:不得持有核准的股票增:即赠,不得接受申请单位的馈赠六、不得持有、买卖、受赠股票的机构人员口诀:他记件交券。

表面意思:他以计件的方式缴纳证券对应法条: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人员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件:即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交: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券: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七、公司债券上市条件口诀:企鹅跳对应法条:企:即期,债券发行期限为一年以上鹅:即额,实际发行数额不少于五千万元跳:即条,仍然符合发行条件八、暂停公司债券上市情形口诀:愧用一条喂。

表面意思:惭愧只用一条(鱼)喂它对应法条:愧:即亏,近两年连续亏损用:未按批准用途使用一:即义,未按募集办法履行义务条: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喂:即违,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九、属于商业秘密的重大事件口诀:真绝,偷条狗为烦长孙替他分合宅。

表面意思:真是绝了,偷了条狗是为麻烦长孙替他分那套四合宅。

对应法条:真:即针,经营方针发生变化绝:即决,法院撤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偷:即投,重大投资行为条:外部条件重大变化狗:即购,重大购置财产的决定为:即违,未还到期债务的违约行为烦:即范,经营范围重大变化长:董事长、经理、三分之一董事变动孙:即损,发生重大亏损或受过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损失替:即体,公司本身尖子、合并、分立、解散及申破产的决定他:其他事项分:持百分之五股份上的股东的股份变化合: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影响资产、负债等宅:即债,发生重大债务十、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损害客户利益的法定欺诈行为口诀:他不必违公文私自挪用对应口诀:他: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不必:为谋取佣金,诱使客户为不必要的买卖违:违背客户委托为买卖公文:即供文,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私自:私自买卖客户帐户上的证券或假借客户名义为之挪用:挪用客户证券或资金第二篇:速记口诀速记口诀:现金流量表直接法现金流量表编制要诀,这首口决基本上概括了现金流量表的全部编制过程。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

一、公司法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5.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

6.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每次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7.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3人。

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8.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内不得转让。

9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二、证券法1.股票发行数字条件:①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②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③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股本总额的25%,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股本数额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0%;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④发行人在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2.债券发行数字条件: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万元②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③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代销、包销约定时效不得超过90日。

4. 拟公开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或者预期销售总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证券法规》数字类知识点汇总

《证券法规》数字类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2/3问题1.上市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半数问题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对于被担保人股东或者受被担保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担保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证券从业证券法规必背100条

证券从业证券法规必背100条

01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1.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2.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3.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4.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6.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至13人,但股东人数较少或公司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可以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7.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5 人至19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8.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在决议表决时,被担保人不得参加表决。

决议的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9.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0.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溢价发行),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折价发行)。

11.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12.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知识点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知识点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知识点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知识点证券市场的结构是指证券市场的构成及其各部分之间的量比关系。

接下来店铺为大家编辑整理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知识点,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店铺!一、执业行为1.协会以外主体做出的、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奖励信息等其他信息,会员应自收到对本单位及本单位从业人员奖励决定文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诚信信息系统申报。

2.会员对本单位从业人员作出的处罚处分信息,会员应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诚信管理系统申报。

3.经规定途径采集的信息所对应的决定或行为经法定程序撤销、变更的,会员应自收到撤销、变更决定文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诚信管理系统申报。

4.奖励信息、处罚处分信息效力期限为3年,但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的信息,效力期限为5年。

5.查询诚信信息符合规定条件、材料齐备的,协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诚信报告,查询记录自该记录生成之日起保存5年。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3年~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行为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或在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等情节较为严重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5年~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7.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自业务发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

8.对提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申请文件的保荐机构,中国证监会自撤销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受理该保荐机构推荐的保荐代表人资格申请。

9.财务顾问应当提交有关财务顾问主办人的下列数字证明文件:①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发行保荐、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3年以上经验,且至少为3个证券发行承销或保荐、并购重组项目的签字人员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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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执业行为
1.协会以外主体做出的、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奖励信息等其他信息,会员应自收到对本单位及本单位从业人员奖励决定文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诚信信息系统申报。

2.会员对本单位从业人员作出的处罚处分信息,会员应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诚信管理系统申报。

3.经规定途径采集的信息所对应的决定或行为经法定程序撤销、变更的,会员应自收到撤销、变更决定文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诚信管理系统申报。

4.奖励信息、处罚处分信息效力期限为3年,但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的信息,效力期限为5年。

5.查询诚信信息符合规定条件、材料齐备的,协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诚信报告。

6.查询记录(诚信信息)自该记录生成之日起保存5年。

7.协会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会员、从业人员的书面更正申请。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3年~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行为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或在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等情节较为严重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5年~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9.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自业务发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

10.证券公司应当在代销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证券公司住所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金融产品说明书、宣传推介材料和拟向客户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11.证券发行规模达到一定数量的,可以采用联合保荐,但参加联合保荐的保荐机构不得超过2家。

12.对提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申请文件的保荐机构,中国证监会自撤销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受理该保荐机构推荐的保荐代表人资格申请。

13.财务顾问应当提交有关财务顾问主办人的下列数字证明文件:
①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发行保荐、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3年以上经验,且至少为3个证券发行承销或保荐、并购重组项目的签字人员的相关证明。

②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记录的说明。

③最近24个月未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说明。

④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的说明。

八、证券经纪
1.在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时,对客户进行初次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后至少每2年根据客户证券投资情况等进行一次后续评估。

2.证券公司应当统一组织回访客户,对新开户客户在1个月内完成回访,对原有客户的回访比例应当不低于上年末客户总数的10%
3.客户回访应当留痕,相关资料应当保存不少于3年。

4.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客户投诉书面或者电子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4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投诉及处理情况,分别报证券公司住所地及证券营业部所在地证监局备案。

5.自查及演练情况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6.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应当每3年至少强制离任一次,强制离任时间应当连续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离任前接受审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的,该违规人员至少2年内不得转任其他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或证券公司同等职务及以上管理人员。

8.证券公司应当在审计结束后3个月内,将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离任审计报告报证券营业部所在地及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备案。

9.证券账户注册资料的变更,审核通过后,中国结算公司于5个工作日内更改相应注册资料,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后打印新的证券账户卡交申请人。

九、证券投资咨询
1.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数字条件:
①分别从事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5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人员;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10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其中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名取得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②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2.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将其向投资人或社会公众提供的投资咨询资料,自提供之日起保存2年。

3.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相关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相关协议终止之日其不得少于5年。

4.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证券、期货研讨会、演讲会、股市及期市沙龙等咨询活动,主办人应当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举办地证监会提出书面申请。

十、财务顾问
1.证券公司从事财务顾问业务的数字条件:
①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②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5人。

2.证券公司申请从事财务顾问业务提交的数字文件:
①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说明。

②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的说明,包括公司风险、内部隔离制度及内核部门人员名单和最近3年从业经历。

③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2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3.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顾问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财务顾问业务:
①最近24个月内存在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②最近24个月内因执行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③最近36个月内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或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调查。

4.接受委托的,财务顾问应当指定2名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同时可以安排1名项目协办人参与。

5.因国有股行政划转或者变更、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股份、继承取得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的,收购人可免于聘请财务顾问。

6.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后15日内未能发出要约的,财务顾问应当督促收购人立即公告未能如期发出要约的原因及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反馈意见。

7.财务顾问将申报文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期间,委托人和财务顾问终止委托协议的,财务顾问和委托人应当总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申请撤回申报文件,并说明原因。

8.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应当结合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在前述定期报告披露后的15日内向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9.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解除委托协议的,委托人应当在1个月内另行聘请财务顾问对其进行持续督导。

10.财务顾问的工作档案和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不少于10年。

11.财务顾问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发生变化的,应在5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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