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领域科研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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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领域科研
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文化厅
•【公布日期】2015.10.13
•【字号】
•【施行日期】2015.10.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领域科研成果征
集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摸清我省文化领域科研现状,搭建文化和科技融合桥梁,增强2016年度我省文化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主动设计项目服务于全省文化科技工作的针对性,拓展浙江文化科技协同创新的新领域,决定面向浙江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或学会、文化领域企事业单位征集文化事业、文化产业领域科研成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要求
(一)征集范围:近三年(2013年-2015年)中完成的科技含量高且至少具有省内领先技术水平的自然科学科研成果。
(二)征集要求:成果应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共社会文化事业(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十一大重点文化产业门类(演艺业、娱乐业、动漫业、游戏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品业、工艺美术业、文化会展业、创意设计业、网络文化
业、数字文化服务业)领域推广应用,能够解决我省文化领域面临的关键、共性、重大技术难题。
二、材料报送
《浙江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领域科研成果登记表》采取纸质和电子并行报送,其中纸质材料需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信息真实,寄送至浙江省文化厅文化产业与科技处,电子材料由单位科技主管部门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浙江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领域科研成果汇总表》由单位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材料报送截止到2015年11月30日。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曙光路53号浙江省文化厅文化产业与科技处。
邮编:310013
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地址:****************
联系人:赵赋
联系电话:*************
附件:1.《浙江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领域科研成果登记表》(需附本年度科技查新报告或鉴定证书复印件)(略)
2.《浙江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领域科研成果汇总表》(需单位盖章)(略)
浙江省文化厅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