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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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州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5.21
•【字号】州政发[2008]66号
•【施行日期】2008.05.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
通知
(州政发(2008)6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驻甘南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甘肃省信息公开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大我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全州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现就加强我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政府行为,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体现;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时发布政府公共信息,为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是各
级政府机关的重要职责和应尽的法律义务。
贯彻施行《条例》,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量大面宽、涉及部门和单位工作的方方面面,各县市、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及时安排部署,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和《办法》和国家、省上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规定,紧紧围绕全州政府总体工作部署,依法、有序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在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确定专门工作人员,全面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州县市政府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由部门和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办公室配备专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部门和单位下属的公用事业单位要配备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合主管部门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开展工作,切实做到规范管理、严格程序、按制度运行,促进我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求真务实,明确任务,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要全面、准确地实施《条例》,认真细致,突出重点,做好每项具体工作。
一要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和单位。
州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为我州八县市和州级(包括省驻甘南单位)67个部门和单位。
县市政府要参照州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和单位,确定各自公开的部门和单位,并把各乡镇、街道办列入县市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同时要逐步将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行业列入信息公开范围,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要规范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
《条例》第九条明确了政府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县市、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州政府确定的我州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依据《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认真审查,确定各自编制、更新的信息范围,做到与政府行政管理、服务社会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确保公众依法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三要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
州、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本州、县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各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和单位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发布的政府信息的整理、编制、审定和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更新和网站录入、公布工作。
四要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工作。
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保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内部的信息产生机构和保密机构要密切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保密审查工作,将公开的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无法确定属性的,由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报同级保密部门审定,公开部门和单位确认后纳入。
五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
2007年本届政府以来需要公开和2007年以前制定公布、在现阶段继续使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要在5月底完成。
按照“由近及远”进行的原则,本届政府以前产生的、现阶段继续使用或发生作用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在2008年9月底完成。
今后新产生的政府信息,由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和单位每半个月收集整理一次,并编制修订需要更新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要随着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做好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工作。
六要做好信息内容的收集整理工作。
要及时收集整理与公开目录相对应的信息内容,做好文本文档和电子文档的整理、编排、保存和备查工作,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及时公开,属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当由专人管理,以便随时查阅调用。
七要做好政府信息的公XXX更新。
我州政府信息公布以甘南州政府门户网站为主。
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要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公开。
同时,根据省上的要求,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及时在甘肃省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上录入公布。
首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网站录入和公布工作由州政府办公室负责。
从2008年6月份开始,编制的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和更新内容由公开信息的部门和单位在每月16日和30日前通过互联网自行在州政府网站进行网上录入和公布,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录入、公布方法。
县市政府要加快本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步伐,争取做到县市政府信息在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州县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大厅尽快创造条件,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设施,提供查阅手段,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八要畅通政府信息的索取渠道。
政府信息需求人可通过网络、电子信箱或来人等形式根据网站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政府信息发布机关索取,政府信息发布机关根据政府信息需要人的申请或口头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需求人提供政府信息。
三、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了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包括政府信息收集、整理、目录编制和更新,信息内容审查、确认、保存,对政府信息需求者提出的申请的受理、答复,信息检索、信息复制、信息寄送等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程序、规范化进行。
要抓紧制定配套措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和完善内部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运行。
要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公开义务的举报,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认真受理、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