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师听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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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背景
为全面提高中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优化课堂教学,特制定本听课制度。

二、制度目的
1.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 促进教师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3. 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4. 优化教学管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三、听课对象及范围
1. 听课对象:本校全体教师;
2. 听课范围:各学科、各年级、各班级的课堂教学。

四、听课制度
1. 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学校领导及教研员应定期进
行听课;
2. 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积极参与听课活动,每位教师每年听课不少于40节;
3. 听课方式:
(1)公开课:由教师主动申请,学校审批,进行公开授课,其他教师参与听课;
(2)推门听课:学校领导、教研员、备课组长等随机进入课堂,进行现场听课;
(3)同行互听:教师之间相互听课,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4)专题研讨课:针对某一教学问题或教学策略,组织专题研讨课,进行集体听课;
4. 听课记录:
(1)教师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记录课堂基本情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2)听课记录表应包括课堂观察、课后评价、改进建议等内容;
5. 听课评价:
(1)学校领导、教研员、备课组长等应对听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2)教师应认真对待听课评价,虚心接受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6. 听课成果运用:
(1)将听课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针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教学反思,改进教学方法;
(3)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交流听课心得,分享教学经验。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时调整。

通过实施中职学校师听课制度,我们将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职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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