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路政管理工作的难点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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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路政管理工作的难点与对策
论文提纲
一、当前路政管理工作的“难点”
(一)涉路违章建筑多
(二)过境公路管理难,形成“卡脖子”路段
(三)在公路上设置的各种交叉道口多
(四)地方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增加了路政管理执法难度
(五)公路设施损坏严重
(六)路政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依法治路的环境尚未形成
二、形成这些“难点”的原因
(一)群众对公路法规的认识不足,守法意识淡薄
(二)依靠地方政府不够,综合治理的力度不大
(三)公路管理部门应继续转变养管观念
(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
(五)路政人员素质不高,路政经费不足
三、解决“难点”的对策
(一)加大公路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
(二)及时向政府汇报,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
(三)建立起富有活力的路政管理机制
(四)搞好司法文书,抓好基础工作
(五)加强路政管理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试论路政管理工作的难点与对策
内容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我国的经济发展走上了快车道,公路建设事业也在飞速地发展。
路政管理在公路建养管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加强路政管理,确保公路完好畅通,是公路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而目前的路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许多“难点”。
本文针对当前路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分析了形成这些“难点”的原因,提出了解决这些“难点”的对策,这对于促进路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现实的积极意义。
关键词:路政管理;难点;对策
公路交通作为国民经济建设的先行官,已经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要想富,先修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也日益成为大家的共识。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公路建设日新月异。
迄今为止,我国公路通车总里程已达127.8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已突破1万公里,一、二级公路12.6万公里,铺有高级和次高级路面的公路占公路通车总里程的38%。
随着公路的蓬勃发展,路政管理也愈发显示出其特有的社会性和公益性,路政管理的水平也需要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198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通知”,对维护公路路产、保障公路畅通起到了积极作用。
1987年国务院颁布了《公路管理条例》,1997年全国人大颁布了《公路法》,这些法规的相继出台,给依法治路提供了法律保障。
但在依法治路的路政管理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严重地影响了路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当前路政管理工作的“难点”
(一)涉路违章建筑多
改革开放的政策带动了城乡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国营、集体、个人、股份经济活跃。
涉路的单位或群众在公路两侧建筑线控制范围内侧建厂房、饭店、住宅、加油站等建筑物,使原有的公路路面显得更加拥挤,部分公路路段呈街道化发展的趋势,严重影响了公路的使用质量,阻碍了公路的进一步扩建和改建,增加了国家对公路建设的投资,而且严重妨碍路政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给公路的养护工作也带来了难度。
(二)过境公路管理难,形成“卡脖子”路段
由于历史的原因,过境的公路技术标准低,路面窄,而且破坏严重。
有的公路沿线群众无视公路管理法规,任意堵塞公路边沟,造成排水不畅,路面出现坑槽现象严重,增加了养护工作的压力。
有的在公路及公路范围内摆摊设店、堆放杂物,有的车辆任意停放在过境公路上揽客、装卸物品,严重地阻碍了过往车辆的通行。
(三)在公路上设置的各种交叉道口多
《公路法》第55条规定:“在公路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的规定技术标准建设。
”。
而有的单位或个人在公路两侧建房后,未经公路主管部门同意,任意在公路上设置各种交叉道口,堵塞公路边沟。
有的甚至道口标高高于公路路面,造成雨水冲刷公路路肩,影响了公路的使用质量。
平交道口的增多,还是造成发生交通事故的潜在危险因素,据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数字表明:在平面交叉口发生的交通事故占总交通事故的35%以上。
(四)地方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增加了路政管理执法难度
有的地方各部门不从公路长远发展和总体规划来考虑本地的经济发展布局,仅从各自的局部利益出发,给路政管理工作增加了执法难度。
路政管理点多面广,涉及的相关部门有土地、城建、工商、公安、交警和各乡镇政府等,由于配合不够,各种行政管理工作存在严重的各自为政局面。
如:工商部门依法收取工商费,但对摆摊设点的地方是否合法却不进行核实,使群众误认为交了管理费就是合法的,致使公路上摆摊设点增多;土地、城建部门出自各自的法规,但发放“土地使用许可证”和“城市规划准建证”的同时却没有考虑到公路控制红线,这必然给路政管理部门查处违法建筑增加了执法难度。
(五)公路设施损坏严重
由于公路线长面广,难以监控,有些群众任:意损坏和偷盗路缘石、标志牌、示酱桩、公路林木和公路的其它设施。
再加上大量的超载超限车辆行驶在公路上,事故发生多,公路的设施损坏较为严重。
(六)路政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依法治路的环境尚未形成
路政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施管理要求很高。
但目前我国的公路路政管理队伍自组建至今,人员的构成主要由部队转业人员、道班工人、司机及一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组成。
在这些人员中,相当部分文化程度偏低,业务素质差,在执法过程中常有“有理讲不清,有法讲不明”的现象存在。
虽然各地都举办各类路政管理人员培训,但还跟不上工作的需要和要求。
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
执法水平、法律意识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使路政管理工作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和漏洞。
二、形成这些“难点”的原因
(一)群众对公路法规的认识不足,守法意识淡薄
由于对公路管理法规,尤其是对<公路法)的宣传力度不够,来能深入到社会的最基层。
群众对管理公路的作用、意义认识了解不足,出现了你管你的公路,我建我的房子,随意摆摊设点经商的情况。
(二)依靠地方政府不够,综合治理的力度不大
路政管理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社会性,它关系到千家万户,牵扯到许多部门,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搞综合治理。
向群众讲清路政工作的意义和利害关系,使遵守公路法规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
(三)公路管理部门应继续转变养管观念
新公路一经建成,它的管理工作就要跟上去。
只有建设与管理双方密切
配合,相互促进,才能杜绝新的违章现象,才能将路政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
在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中,执法必严、依法治路的气候在一些地方尚未形成。
一方面《公路法》已明确规定了公路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而另一方面在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致使违法建筑屡禁不止,管理工作效率低下。
(五)路政人员素质不高,路政经费不足
路政管理工作涉及社会广、政策性强,实施管理要求高,迫切需要和培养一支文化素质高、责任心强、热心于公路事业的路政管理人才。
路政管理经费不足,不能保证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解决“难点”的对策
(一)加大公路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
运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等宣传形式,对公路管理法规进行宣传,做到公路沿线单位、群众家喻户晓,形成一个“爱护公路光荣、违反公路法规可耻”的社会风气。
特别是要发挥公路部门最基层单位
道班职工的作用,发现路政案件及时举报,利用工作之便现场宣讲,从而营造一个社会各界关注公路、爱护公路、支持公路管理的良好环境。
(二)及时向政府汇报,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对路政管理工作实行综合治理
公路部门的领导,要积极、主动、及时地向地方政府汇报,反映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的情况及遇到的问题,争取得到政府的支持,协调好有关部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有的地方通过政府的
支持,实行了“三个为主,一个协作”的做法。
即在清除路障,防止公路阻塞,以公安部门为主;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以公路交通部门为主;纠正以路为市、摆摊设点以工商部门为主;重点整治采取联合协作行动。
坚决克服扯皮推诿、各自为阵、部门保护的倾向,把责任落实到政府部门,落实到有关领导,落实到执法人员。
从而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对路政管理工作实行综合治理,使工商、交警、公安、土地及城建等部门利用各自的职能权限与路政管理部门联合行动,综合治理效果明显。
(三)建立起富有活力的路政管理机制
路政管理是公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路政管理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的要求,必须相应建立起富有活力的路政管理机制,这是发挥路政管理功能和取得路政管理成效的内在决定因素。
目前,全国公路路政管理体制极不统一,各省、市、自治区的做法不尽相同,体制类型有条条、有块块、有条块结合,甚至有的地方连路政管理机构尚未健全,而且各个地方路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名称也不一致。
如果不建立起完善的路政管理体制,就会影响路政工作的有效开展,影响路政管理法规的顺利实施。
因此,在机构的设置上必须明确机构名称,实行全国统一。
《公路法》明确规定,公路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如果没有统一的领导,公路的畅通性、管理服务的统一性和紧急情况下指挥的有效性都很难得到保证。
建议对于高等级公路,则实行交通部一省交通厅一省高管局一高管分局一支队一大队一
中队;对于一般公路,则可实行交通部一省交通厅一省公路局一地区分局—处等。
这样,便于各省实际操作、运行,避免了一个国家内的一个部门中机构、名称不统一的弊病,提高了交通行业在全社会的形象,对加强省与省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互相联系是大有益处的。
(四)搞好司法文书,抓好基础工作
由于路政管理工作起步较晚,文档管理、司法程序在部分单位操作中还不规范。
因此,要搞好路政管理工作,就必须建立起规范的司法文书管理秩序,为依法办案提供可靠的依据。
同时,要及时收集、了解各路段的管理信息,对违法建筑、非法增设道口、损坏公路设施等案件做好统计工作,根据各时期行政工作的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心中有数,避免盲目性。
要从以往的静态管理转向动态管理,以适应当今路政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强巡路,发现路政案件及时查处,对违法建筑要控制在萌芽状态,以提高查处路政案件的效率。
(五)加强路政管理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路政管理人员是公路路政管理的执法者,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路政工作管理的好坏,与路政管理人员的素质密切相关。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路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可制度
目前,全国路政执法人员文化层次低、专业技术单一、素质参差不齐,而且人员年龄普遍偏大,高素质的后续力量匮乏,极不适应路政管理依法行政的要求。
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难题,首先要对现有路政队伍进行思想、作风、组织上的清理整顿,把政治文化素质低、年龄大、身体状况不好等不适应路政工作的人员调整出去,妥善安排在其它岗位上。
其次必须建立路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可制度。
从事路政执法人员应具备严格的条件,从业条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文化程度要达到高中或中专以上,其中一个单位的路政执法人员队伍中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达到大;专以上文化;(2)身体健康,年龄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3)热爱路政工作,有吃苦耐劳精神,
有一定的公路管理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法律和政策水平,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能力。
2.对路政执法人员应定期进行系统教育和培训
对新进入路政管理队伍的人员要经过岗前专门的法律法规和公路管理业务知识的系统教育和培训,并经过考核达到合格的,才准子从事路政执法工作。
同时,要加强对现有路政管理队伍的培训,应定期对其资格进行审验,不合格的坚决不能从事路政执法工作。
要通过系统的教育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明确路政执法的地位和作用,增强代表国家交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的使命感,自觉地依法行政,严格管理,文明执法。
3.加强路政管理队伍的各项基础建设
加强路政管理队伍的各项基础建设,特别是要加大对路政的资金投入,改善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等,以适应和满足路政执法、加大管理力度的需要。
总之,在当前的路政管理工作中,如果能够正确地对待这些“难点”,找到解决这些“难点”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与对策,就一定能使路政管理工作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S]
[2] 王志江:《公路路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实用全书》[M],吉林,延边人民出版社,2002年6月出版。
[3] 洪秀敏:《公路路政管理》[M],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