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文字号】鄂食药监函[2013]137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3.06.27
【实施日期】2013.06.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食药监函〔2013〕13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实施以来,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展较快。
其主要表现一是监测体系和监测机制不断完善,二是收集、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数逐年增长,三是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和评价水平不断提高。
2012年,全省收集、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病例35415例,较上年增长77.81%。
医疗机构作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重要主体,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报告数量占全部报告数的96%以上。
但是,各医疗机构间的报告意识和报告数不平衡的现象比较明显,特别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