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产业链建设推进现代渔业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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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产业链建设推进现
代渔业发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12.10
•【字号】荆区政办发〔2014〕42号
•【施行日期】2014.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渔业资源
正文
荆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产业链建设推进现代渔业
发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区,城南开发区,区政府有关部门:为充分发挥我区渔业资源优势,加快推进以渔业全产业链为主体的现代渔业发展,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4〕13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现代渔业建设水产强市的意见》(荆政发〔2014〕17号),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区现代渔业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发展目标,提升水产大县(区)地位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优化渔业经济结构,大力发展名特优水产品,加大水产品牌建设;加强渔业设施装备建设,增强渔业科技支撑能力,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强化渔业安全监
管;发展壮大水产品加工业,提高水产品附加值;创新产业经营机制,全面提升渔业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水平,巩固提升荆州区渔业在省、市位次,力争建成现代渔业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到2017年,全区养殖面积保持在24万亩,水产品总量达到18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40亿元,其中渔业产值达到20亿元,水产品加工、渔需物资和设备制造等第二产业产值达到10亿元,水产流通服务业产值达到10亿元。

到2020年,全面建成淡水产品健康养殖基地,鲟鱼科研、种业基地和全国淡水产品交易中心,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一鱼一联社、一鱼一标准、一鱼一品牌、一鱼一产业”格局,实现“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的发展目标。

二、强化推进措施,提高全产业链发展水平
(一)大力发展现代渔业种业。

巩固发展以区水产科学研究所为龙头的大宗淡水产品种苗繁育基地,强化亲本提纯复壮;加强恒升匙吻鲟、甘文西伯利亚鲟、荆州大白刁、海子湖青鱼、荆福甲鱼、鳝鳅等名特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建设,提升名特水产苗种繁育能力。

到2020年,新建成1个国家级原良种场、1个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场、2个省级原良种场,主要养殖品种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

(二)着力发展新型水产养殖业。

深入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加强池塘改造,优化养殖模式,推广池塘仿生态高效养殖模式;大力发展工厂化养殖、循环水养殖等设施渔业,推进集约化生产、生态化养殖;大力发展特色渔业,深入推进“一鱼一产业”,着力培育名特优产业;大力发展稻田综合养殖,着力推进稻虾、稻鳅、稻鳖共生等优化模式;大力发展休闲渔业,挖掘渔业文化内涵,推进渔业生产与旅游业融合。

重点抓好庙湖“鱼禾园”国家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太湖港水系、太湖桃花村、纪南海子湖三大垂钓休闲片区建设;以长江水产研究所中华鲟鱼繁育基地建设带动观光渔业。

(三)突破性发展水产品加工流通业。

以中国荆州淡水产品交易中心为依托,
培植壮大龙头企业,走精深加工发展之路。

加快构建产销对接、货畅其流的现代物流网络。

推进订单销售、农超对接、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等新型水产品交易方式。

到2020年,将中国荆州淡水产品交易中心建成全国的淡水产品物流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信息传播中心、会展贸易中心、科技交流中心和渔业文化旅游中心。

(四)努力推进渔业品牌创建工作。

以资源整合、市场营销、宣传推介为着力点,打造荆州区水产精品名牌,提高我区水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争取做到“一鱼一品牌”,做大做强“味之渊”、“荆州大白刁”、“海子湖青鱼”、“楚龙鱼”、“北湖野生鱼”、“荆福甲鱼”等系列品牌,鼓励企业创建中国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

到2020年,新创中国驰名商标1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个、湖北著名商标3个、荆州知名商标5个,并以中国荆州淡水产品交易中心为纽带形成全区水产业全产业链。

(五)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加强渔政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打击非法捕捞的力度;继续实施长江禁渔制度,开展湖库禁渔试点。

以庙湖翘嘴鲌、金家湖花鱼骨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载体,加强水产种质资源和原种保护;加大渔业水域生态修复力度,年度增殖放流四大家鱼苗种不低于200万尾;推进湖泊拆围、水库限养,禁止湖库投肥养殖。

(六)培育壮大新型市场经营主体。

加大对湖北金鲤鱼食品有限公司等水产企业扶持力度。

将纪南友信、川店凝农、荆农乐联社做大做强,壮大一批示范社,深入推进“一鱼一联社”,培育一批合作联社。

大力发展渔业家庭农场,扶持壮大水产品养殖、运销大户。

到2020年,力争全区省级以上水产龙头企业超过3家,渔业专业合作社超过120家,渔业专合联社达到3家,渔民参社率达70%,渔业家庭农场超过80家。

三、加强发展保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以清淤、护坡、整形为主的池塘改造力度,要求鱼池深度达2.5米以上,单口面积达10亩以上。

力争到2020年,全面改造升级8万亩池塘。

重点建设三大高产高效养殖区,即沿长湖“1115”(青鱼养殖模式,即1亩水面产青鱼1吨,产值1万元,纯利5000元)青鱼养殖区,沿荆堤、虎渡河片区“18221”(鱼鳖混养养殖模式,即1亩水面产800斤黄颡鱼、200斤甲鱼,产值2万元,纯利1万元)鱼鳖混养养殖区,沿太湖港“1231”(荆州大白刁养殖模式,即1亩水面产荆州大白刁2000斤,产值3万元,纯利1万元)荆州大白刁养殖区。

完善水面流转机制,建成一批健康养殖基地和渔业家庭农场,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二)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建设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引进水生动物疫病防治、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产养殖技术等专业型人才。

完善水产种苗检疫和重大水生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理制度。

加强水产品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制定“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水产品发展规划。

到2020年,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可追溯制度。

建成以中国荆州淡水产品交易中心为平台,覆盖全区的水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体系。

(三)提升渔业科技水平和渔业信息化建设。

以部、省现代渔业项目为载体,实现纳米管微孔增氧等先进设备配套、养殖全程监管、加强养殖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构建水产科技产业链,推进产研融合,探索建立以科技、生产、加工、市场为主体的战略合作联盟,推动渔业科技成果尽快向生产力转化。

深化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构建以区水产科学研究所为主体,科研单位、渔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共同参与的新型水产技术推广体系。

加强渔业信息网络基础和信息体系建设,提高渔业信息化水平。

重点建设水产健康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和预警、渔政执法管理指挥、市场流通等信息平台,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效
率。

(四)切实保障和改善渔民民生。

以新农村建设带动渔区发展,开展渔区村庄整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渔区饮水安全、用电、道路等问题。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渔区教育、文化、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将符合条件的渔民纳入低保范围。

切实抓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落实渔业油价补助政策。

将渔民培训纳入阳光培训,大力培养新型职业渔民。

(五)强化组织和政策保障。

成立区水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明确我区现代渔业发展的重点方向,编制好现代渔业发展规划,将禁渔经费和水产品抽检、防疫、监测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

要加大项目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在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和相关部门资金、项目扶持的基础上列支现代渔业发展专项资金。

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渔业养殖业,向渔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

要强化渔业行政执法管理,依法依规明确渔政机构性质、落实工作经费,并按渔业占大农业产值比重配置水产技术推广人员。

(六)加强部门联动和配合支持。

区发改部门要围绕全区重点水产业项目和建设,提供政策支持,争取项目资金。

区财政部门要加大各项扶持资金保障,在农产品加工业调度资金中对水产品加工企业予以倾斜。

区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大对水产品牌创建、市场主体培育和标准化生产管理的支持力度。

区经管部门要对发展水产专业合作社,培育、规范渔业家庭农场等工作加强指导,并在示范社评比、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上予以支持。

区食药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水产品市场准入的监管力度。

区商务部门要整合资源,充分利用政策,支持建设水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和出口基地。

区科技部门要加大水产核心技术和新品种新工艺、特色品种苗种选育技术研发力度,积极支持加工企业建设研发中心。

区国土部门要大力配合,对位于土地整治项目区内的池塘升级改造、稻田综合种养基础设施建设、水产项目落地场所等提供支持。

区水利部门要将渔区排灌设施纳入水利建设统一规划,将沟渠配套、泵站
升级等纳入相关项目建设。

区电力部门要落实水产养殖享受农业用电的优惠政策。

区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水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区金融部门要积极探索服务方式,落实养殖证抵押贷款,对符合产业政策和贷款条件的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和流通的业主给予政策优惠。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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