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7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7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
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09.02.06
•【文号】
•【施行日期】2009.02.06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国债
正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7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利息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7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9年2月16日支付利息。
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713”,证券简称为“国债0713”),是2007年8月发行的20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4.5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2.26元。
二、本所从2月6日起至2月16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月13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
2月16日以除息价交易,并仅在当日采用提示性简称“XD国0713”,以示区别。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国
债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