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加快推进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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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市《加快推进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案》
⼤庆市《关于加快推进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民创业的重要⼯作部署,全⾯推进全市创业基地建设,市⼯信委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抓好⼯作落实。
关于加快推进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案
为深⼊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 “掀起全民创业热潮”总体部署,加快推进创业基地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态环境,为全民创业提供空间和载体⽀撑,特制定本⽅案。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创建创业基地为抓⼿,搭建创业载体、整合创业资源、完善创业服务、营造创业氛围、强化政策扶持,重点抓好⽣产加⼯型、科技孵化型、龙头带动型、商贸物流型、市场牵动型五类创业基地建设,为中⼩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
⼆、发展⽬标
⼒争到2015年底,每个县区⾄少建成1个以上创业基地,总数达到30个,其中⽣产加⼯型不少于12个、科技孵化型不少于7个、龙头带动型不少于5个、商贸物流型不少于3个、市场牵动型不少于3个。
⼊驻企业达到2000户,安置就业40000⼈,形成⼀批有效满⾜⼤众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的创业服务平台,推动创业群体⾼度活跃,以创业促进就业,提供更多⾼质量就业岗位。
三、创业基地类型、功能设置和运营模式
(⼀)类型和功能设置
从满⾜创业者需求、加快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度考虑,将创业基地划分为五种类型:
1、⽣产加⼯型。
主要是指利⽤新建、改建的⼚房及其他具备条件的房屋等场所,以培育⽣产加⼯型⼩微企业为主,具有滚动孵化功能。
2、科技孵化型。
主要是指集中对科技型⼩微企业和初创项⽬进⾏培育孵化和服务的场所,具有滚动孵化功能。
3、龙头带动型。
主要是指依托产业链上具有较强控制带动作⽤龙头企业搭建的平台,具有引领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微企业集群集聚发展功能。
4、商贸物流型。
主要是指规模较⼤的各类综合商贸和物流中⼼,具有拉动⼩微加⼯企业、综合安置就业等功能。
5、市场牵动型。
主要是指对当地主导产业和特⾊经济有较⼤拉动作⽤的专业市场,具有便利⾃主创业、综合安置就业等功能。
创业基地主要提供三类功能服务:⼀是基础服务,主要包括场地提供、物业及供暖服务等;⼆是公共服务,主要包括信息、商事、法务、咨询、培训服务等;三是专业服务,主要包括策划、研发、融资服务等。
(⼆)运营模式
创业基地主要通过政府扶持、专业运营机构按照市场化⽅式运营。
1、政建政营模式。
由政府委托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出资建设创业基地,并由出资⽅具体负责创业基地的运营和管理。
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或出资⽅通过运营补助,以确保中⼩微企业和创业者⼊住就能够享受到低成本服务。
2、政建企营模式。
由政府直接建设或通过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完成创业基地硬件设施建设,通过委托运营⽅式引⼊社会企业运营创业基地。
政府通过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式给予⽀持。
3、企建企营模式。
由企业投资建设并运营。
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政策扶持等⽅式扶持运营企业发展,从⽽保证中⼩微企业和创业者享受到低成本、便利化服务。
三、⼯作重点
(⼀)扩⼤基地覆盖范围。
引导⿎励各县区结合⾃⾝实际,建设各具孵化特⾊和产业特点的`创业基地。
条件不⾜的县区,可以采取将服务机构挂靠各类园区、集贸中⼼等载体的⼿段完善功能,或选择利⽤废弃⼚房、办公楼作为基地场所,由政府委托或引⼊企业建设具有初步服务功能的⼊门级别的创业基地。
提⾼创业基地功能覆盖率,逐步将基地以外的所有创业⼩企业和零散创业者纳⼊服务范围,实现创业基地资源、政策、服务全社会共享。
(⼆)提升公共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市中⼩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综合运⽤政府购买服务、⽆偿资助、业务奖励等⽅式,不断强化信息、技术、创业、融资、培训、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公共服务功能,通过信息化⼿段将市中⼩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延伸到各个县区创业基地,实现平台资源开放共享和全覆盖,同时⿎励引导各县区建设具有多种服务功能或在某⼀⽅⾯具有特⾊服务功能的平台。
(三)努⼒构建众创空间。
⿎励科技孵化型创业基地利⽤好⾼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学科技园和⾼校、科研院所的有利条件及各种要素资源,引⼊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努⼒构建⼀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集聚创新创意资源,营造创业氛围,激发创业者创业灵感,提升创业能⼒。
(四)深度谋划创业项⽬。
围绕⽯油⽯化、汽车制造、新材料、绿⾊⾷品等重点⽀柱产业,结合各创业基地资源禀赋和⽐较优势,牵头谋划⼀批技术领先、成长性好的创业项⽬,建⽴创业项⽬库,编制创业项⽬引导⽬录,及时向社会公布,引导创业者创业,提⾼创业成功率。
(五)强化资⾦政策扶持。
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营,联合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共同筹划设⽴创业投资基⾦,以资⾦配⽐、以奖促投、政策补贴等形式,重点对创业基地内种⼦期、初创期有发展潜⼒的中⼩微企业和创业者给予资⾦⽀持。
利⽤好国
家中⼩企业发展专项资⾦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重点⽀持创业基地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技术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
积极通过财政⽀持等⽅式,⿎励各级各类创业基地不断加⼤投资⼒度,完善提升服务功能,促进创业基地提档升级。
(六)加强创业引导服务。
引⼊中关村等外埠服务机构,聘请拥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企业家、天使投资⼈和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加⼤商业模式构建、创业辅导、资本运作、市场营销、互联⽹创新等⽅⾯培训⼒度。
⽀持创业基地及创业⼩企业和创业者参与创业沙龙、创业⼤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
⿎励创业基地积极开展⼩⽼板创业竞赛活动,积极⽀持参与各种创新创业⼤赛。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成⽴推进创业基地建设领导⼩组,组长由市⼯信委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信委分管副主任、各县区⼯信(中⼩企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担任。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信委创业服务科,负责全市创业基地统筹推进、督办落实和⽇常协调⼯作。
(⼆)抓好⼯作落实。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案,编制创建计划,明确⼯作部署,并于4⽉15前将各单位2015年创建创业基地建设⽅案和计划报市⼯信委创业服务科,经研究审定后,以正式⽂件下发执⾏。
(三)建⽴推进机制。
每⽉28⽇前,各县区向市⼯信委创业服务科汇报本⽉创业基地⼯作推进情况;市⼯信委将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帮助解决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并不定期进⾏现场督导,切实保证创业基地建设的稳步推进。
(四)做好宣传引导。
在新闻媒体上⼴泛宣传我市推进创业基地建设政策措施、创业基地发展成就和各类创业典型,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选树业绩突出的创业基地、中⼩微企业和优秀创业者典型,形成良好的⿎励创业、宽容失败的氛围。
(五)强化政策扶持。
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帮助创业基地和创业者获得国家、省各类创业资⾦⽀持。
加强对国家和省市关于⿎励创业创新⽅⾯的政策法规的解读,修订《中⼩企业政策法规汇编》,为创业基地建设以及创业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政策服务。
制定出台专项扶持政策,提⾼各⽅⾯创建创业基地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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