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华宁海发电厂环保型犁式卸料器技术协议(200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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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GHZN-SB-M011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宁海发电厂工程
4×600MW机组
环保型犁式卸料器合同附件
(技术协议)
买方: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卖方:宁波三祥电力机械有限公司
中国宁海 2004年03月
签字: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代表: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
代表:
宁波三祥电力机械有限公司
代表:
日期:2004年3月12日
浙江国华宁海发电厂工程4×600MW机组环保型犁式卸料器合同附件
目录
附件1技术规范 (1)
附件2供货范围 (12)
附件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5)
附件4交货进度 (18)
附件5设备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9)
附件7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21)
附件8分包与外购 (23)
附件9大(部)件情况 (24)
附件11运行维护手册编写说明 (25)
附件12罚款条件 (27)
附件13附图 (28)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合同附件适用于浙江国华宁海发电厂4×600MW机组的环保型犁式卸料器的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卖方应提供满足本合同附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卖方须执行本合同附件所列标准。

1.4 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标识必须有KKS编码。

具体标识要求由设计院提出,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

2 工程概况
2.1 总的情况
浙江国华宁海发电厂位于象山港底部,在宁海县桥头胡区强蛟镇下月岙村,距宁海县城23公里,距宁波市约60公里,距杭州市约240公里。

厂址北、东面临象山港滩地,西面与残丘白象山相连,场地为象山港与黄墩港之间的半岛状地形。

2.2 本期工程简介
2.2.1 燃料供应及其运输
本工程设计煤种为活鸡兔矿煤,校核煤种为乌兰木伦矿煤,本工程煤炭通过神朔铁路从矿区运到神池,然后,通过朔黄铁路运至黄骅港。

再用3.5万吨级煤船运至电厂专用煤码头。

机组年耗煤量530万吨。

厂内从卸煤装置到锅炉房原煤斗的运煤系统采用带式输送机。

3. 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3.1.1 卸煤系统皮带机带宽1600mm,带速3.5m/s,额定出力为3000t/h;上煤系统皮带机带宽1400mm,带速2.5m/s,额定出力1500t/h。

运煤系统采用程序控制。

3.1.2 运煤系统在#6AB皮带机安装2套环保型犁式卸料器。

环保型犁式卸料器整机设计寿命30年(易损件除外)。

3.2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3.2.1 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3.2.1.1 气温
累年平均气温16.4℃
极端最高气温39.7℃
累年平均最高气温21.0℃
极端最低气温-9.6℃
累年平均最低气温12.7℃
年最高气温高于等于35℃日数6d
3.2.1.2 气压
累年平均大气压1013.4hPa
累年平均水汽压17.3hPa
3.2.1.3 湿度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82%
累年最小相对湿度5%
3.2.1.4 降水量
累年平均降水量1715.5mm
最大一日降水量355.7mm
最长连续降水日数17d
过程降水量749.2mm
3.2.1.5 风况
累年平均风速 4.57 m/s
累年最大风速26 m/s 风向:NW (1974.8.19) 五十年一遇离地十米十分钟平均风速31.0m/s
全年主导风向NW (15%)
3.2.1.6 其它
累年平均蒸发量1314.0mm
累年平均雾日数16.6d
累年平均雷暴日数42.6d
累年最大积雪深度26cm
3.2.2 厂区地震
地震基本烈度6度
水平加速度0.05g
3.2.3 燃煤
煤种神华活鸡兔矿煤
散装密度0.85t/m3
静安息角38︒
动安息角20︒
煤质分析见下表:
3.3 安装运行条件
3.3.1 环保型犁式卸料器启动、运行和停机应平稳并安全可靠。

3.3.2 环保型犁式卸料器安装于#1转运站及煤仓间内,有粉尘,通风条件较差。

#1转运站地面用水冲洗,室内为高潮湿、高盐雾环境;煤仓间内为高盐雾环境。

3.3.3 运行模式
日工作班次3班制
每班运行小时数6~8小时
年平均运行小时数6000 小时
4 技术条件
4.1 参数/容量/能力
4.1.1 左侧环保型犁式卸料器
4.1.1.1 环保型犁式卸料器型号DLZ1600-35
4.1.1.2 对应皮带机宽度1600mm
4.1.1.3 对应皮带机速度 3.5m/s
4.1.1.4 对应皮带机额定出力3000t/h
4.1.1.5 对应皮带机皮带理论高度1450mm
4.1.1.6 对应皮带机上托辊槽角35°
4.1.1.7 对应皮带机上托辊直径Φ159mm
4.1.1.8 皮带机中心至漏斗中心距离1570mm
4.1.1.9 漏斗下口尺寸600×2450mm
4.1.2 双侧环保型犁式卸料器
4.1.2.1 环保型犁式卸料器型号DLS-1400-35
4.1.2.2 对应皮带机宽度1400mm
4.1.2.3 对应皮带机速度 2.5m/s
4.1.2.4 对应皮带机额定出力1500t/h
4.1.2.5 对应皮带机皮带理论高度1400mm
4.1.2.6 对应皮带机上托辊槽角35°
4.1.2.7 对应皮带机上托辊直径Φ133mm
4.1.2.8 皮带机中心至漏斗中心距离1400mm
4.1.2.9 漏斗下口尺寸550×2400mm
4.1.3 电动机
4.1.3.1 电动机选用效率高、节能、起动性能好、噪声低、振动小、运行可靠、使用维护方便的全封闭、Y系列鼠笼式三相异步电动机。

4.1.3.2 防护等级:IP54
4.1.3.3 绝缘等级:F级(温升按B级考核)
4.1.3.4 电压:380 V
4.1.3.5 频率:50Hz
4.1.3.6 应能适应当地高潮湿、高盐雾的环境。

4.2 性能要求
4.2.1 所有设备必须是技术先进、经济上合理、成熟可靠的产品,并具有较高的灵活性,能够满足运煤系统运行方式的需要。

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4.2.2 所有设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不应有过
度的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设备结构应方便日常维护需要(如加油、紧固等)。

4.2.3 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买方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

4.2.4 外购配套件必需选用优质名牌、节能先进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检验合格证。

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

对重要部件需取得买方认可或由买方指定。

卖方应对外购的部件及材料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性能负责。

对目前国内产品尚不过关的部件,可选用进口产品。

4.2.5 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或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用品,并能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

4.2.6 所有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应是优质的,并能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要求。

卖方在标书中应写明抗盐雾腐蚀的具体措施。

4.2.7 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

4.2.8 所有轴承均应采用滚动轴承,各转动件必需转动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

润滑部分密封良好,轴承温度不得超过80℃。

4.2.9 卖方应负责所有设备的现场调试,并保证系统运行符合技术规范;试运时各部分机构应运转灵活,各密封部位无泄漏现象,紧固处不得松动。

4.2.10 运行中犁板到位准确、可靠,不得有颤动、漏粉和撒煤现象。

4.2.11 在运输允许的条件下,环保型犁式卸料器应最大限度地在厂内组装,使现场安装工作量最小。

4.2.12紧固件的材质为:M>12用Q235-B;M≤12用不锈钢。

4.2.13 买方欢迎卖方提供优于本规范书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

4.3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环保型犁式卸料器包括环保型犁式卸料器本体、电动推杆、电控箱、电缆、锁气挡板漏斗等部件。

环保型犁式卸料器本体包括活动托辊、平托辊、犁头、凸轮框架、活动托板、拉杆、小门架、耳板梁、驱动架、大门架、固定梁及防尘罩等。

4.3.1 环保型犁式卸料器本体
4.3.1.1 环保型犁式卸料器的犁头采用双犁板结构,前犁板采用球墨铸铁(QT400)作护板,护板和胶带接触部分应光滑平整,以防损坏胶带;后犁板采用耐磨热橡胶。

两道犁均采用浮动式,使犁头自行调整与胶带的间隙。

4.3.1.2 环保型犁式卸料器下的槽形托辊应为可变槽角托辊,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环保型犁式卸料器下的所有托辊使用寿命应不小于30000h,在寿命期内损坏率不得超过10 。

4.3.1.3 所有机架均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

所有转动部位均应采用双密封优质轴承,不允许采用销轴。

4.3.2电动推杆
4.3.2.1 环保型犁式卸料器采用电动推杆进行操作。

电动推杆采用电动、手动两用执行机构,每台配带二只接近开关。

接近开关的输出接点:采用无源干接点送程控,接点容量为110VDC 5A,四线制,电源从就地电控箱接出。

接近开关采用德国SCHMERSAL(施迈赛)生产的IFL30型接近开关,应防水防尘。

电动推杆内设过载保护装置,当推杆伸出或收缩受阻时,推(拉)力超过额定值时会自动停止。

4.3.2.2 环保型犁式卸料器所配电机的绝缘等级为F级,防护等级为IP54。

4.3.3电控箱
4.3.3.1 环保型犁式卸料器所有的电气元件均应为优质产品。

4.3.3.2 环保型犁式卸料器的电控箱采用不锈钢双层密封,有较高的防水防尘性能。

防护等级为IP56。

4.3.3.3 电控箱应留出程控接口(就地、远方切换;犁抬起,犁落下,犁故障;电动机运行,电动机停止),环保型犁式卸料器应具有就地与远控操作功能。

4.3.4电缆
4.3.4.1 电缆采用国产优质产品。

电缆布线时应采用电缆套管,不允许出现裸露现象。

所有控制与动力电缆均采用A级阻燃电缆,长度根据现场定,价格不作调整。

4.3.4.2电控箱到设备的动力阻燃电缆、控制屏蔽阻燃电缆及镀锌电缆桥架或电缆套管等均由卖方提供。

4.3.5 锁气挡板漏斗
4.3.
5.1 环保型犁式卸料器均带有锁气挡板漏斗,锁气挡板漏斗应防止煤流外溢,锁气挡板漏斗配带安装支架,锁气重锤的上下摆动应不影响周围设备的正常运行。

4.3.
5.2 锁气漏斗上部应有防尘罩,进煤口应有橡胶挡煤帘。

4.3.
5.3 左侧环保型犁式卸料器锁气挡板漏斗下口带法兰,其下口端面离皮带机理论基准面为1340mm,法兰尺寸应与其下方落煤管法兰尺寸一致;双侧环保型犁式卸料器锁气挡板漏斗采用加长型,其下口端面离皮带机理论基准面为3200mm。

4.3.
5.4 锁气漏斗的煤流冲刷面应衬耐磨衬板。

4.3.
5.5 锁气漏斗上部防尘罩,根据卖方除尘的要求,需配置加工600×600mm法兰吸尘孔,详细尺寸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4.4 标准
环保型犁式卸料器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验收应符合下列标准、规范和有关的中国国家标准(GB)的要求,并以最新版本为准。

DL5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GJ1 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定
DLJ5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764 漆膜厚度测定法
JB/ZQ4286 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725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GBJ55 工业与民用通用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IEC 电动机技术标准
GB6402 钢锻材超声纵波探伤方法
GB9286 色漆和清漆漆模的划格试验
ZB/Y230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
JB8 产品标牌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分类
4.5 性能保证值
4.5.1 推杆操作不得有卡涩现象。

4.5.2 环保型犁式卸料器不得有撒煤、漏煤现象。

4.5.3 环保型犁式卸料器应密封良好,不得有粉尘飞扬的现象。

4.6 安装调试要求
4.6.1 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卖方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或驻工地总代表的统一调度。

4.6.2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卖方处理,费用也由卖方承担。

4.6.3 设备安装后,卖方应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及严密性试验、验收,并帮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

5.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见附件5: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6.设计与供货接口规则
6.1卖方除完成供货外的工作范围
6.1.1 卖方的设计应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负责整套设备与其他系统的所有接口的配合和设计。

卖方应提供设备的总体布置组装图、控制原理图、控制逻辑图、埋件荷载图、计算书、说明书及运行规定。

6.1.2 买方负责电厂的工厂设计及施工、地基、电缆沟以及其它建构筑物的设计。

6.1.3 卖方负责电控箱到环保型犁式卸料器的动力线路和控制线路的设计。

6.1.4 卖方应提供易损部件、消耗件的加工制作图。

6.1.5 卖方应指明设备的润滑点、润滑方式、润滑油的填充量(第一次润滑油量、加油间隔、每次加油量),并列出可代换的润滑油品牌。

润滑油采用国内生产的“壳”牌或“美孚”或相当品牌。

设备移交前的运行调试用的所有润滑油由卖方提供。

6.1.6 卖方应提供滚动轴承及替换品的类型及数量,并列表。

7.1 钢材预处理:本机所用钢材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喷砂(丸)除锈处理,去掉氧化层、锈及异物,以保证焊缝和油漆质量。

7.2 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

油漆共分四层(不包括预处理底漆),底漆一层,中间漆一层,面漆二层。

底漆选用环氧树脂—磷酸锌双组分油漆,中间漆采用环氧树脂—云母铁双组分油漆,面漆选用聚氨基甲酸乙脂双组分油漆。

干燥后油漆膜总厚度不小于200μm;镀锌件的油漆干膜总厚度为125μm。

当设备运到现场安装后,应按油漆层结构和油漆涂施工艺,对损坏的油漆膜和现场焊接处进行修补。

油漆采用“海虹”牌或相当品牌的漆种,并能适应当地高潮湿、高盐雾的环境条件,油漆保证期为5年。

油漆的生产厂商及面漆的色彩由买方确认。

7.2 包装、运输和储存
7.2.1 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工具等,均应遵照国际商务惯例和中国有关标准,使用坚固的箱子包装。

包装箱应能承受远途海运、陆运、空运和多次装卸而不致破损,并且有相应措施防止潮气、雨水进入而生锈或腐蚀,能防止震动和碰撞破坏设备的机械及电气性能,保证货物运抵安装地点后箱内设备完好无损。

7.2.2 设备及材料装箱后,卖方应在包装的两个面上用中文标明下列项目:
(1) 合同号
(2) 装运标志
(3) 目的港
(4) 收货人代码
(5) 设备名称和项目号
(6) 箱号(箱的序号/总箱数)
(7) 毛重和净重(kg)
(8) 外形尺寸(长× 宽× 高,m)
(9) 其余必需的国际标志,包括“小心”、“向上”、“防潮”、“易碎”和“勿倒”等。

7.2.3 每个包装箱必须附有五份内容与该箱完全符合的装箱单,其中的两份装箱单应防水的密封袋包装,放在包装箱明显位置上,其余三份函寄买方。

7.2.4 包装箱内装入的零部件必须有明显的标记与标签,标明部件号、编号、名称及数量等。

标签所标内容应与装箱单一致。

7.2.5 包装件应符合运输作业的规定,零部件在包装箱内必须排列紧密,固定牢固,以确保在运输和装卸时不会产生滑动、碰撞和磨损。

7.2.6 必须在保温仓库中保管的仪表和控制装置,应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并在包装箱上加特殊标志。

7.2.7 设备的有效保管期应不少于12个月。

7.2.8 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应采用空运,文件和资料的发送方式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发运时应妥善包装并在包装表面及内部用中文标明下列内容:
(1) 合同号
(2) 收货人
(3) 目的港
(4) 毛重
(5) 箱号
7.2.9 凡是必须由铁路或航空运输的包装箱,其外形尺寸及重量不得超过签订合同时双方商定的允许值。

7.2.10 在每批设备或文件发出后的规定时间内,卖方应通过电报或航空信通知买方,在通知中必须指明:
(1) 设备或文件名称
(2) 件数、件号和重量
(3) 合同号
(4) 货运单号
(5) 发出日期
8.参数性能汇总表
8.1 左侧环保型犁式卸料器参数性能汇总表
8.2 双侧环保型犁式卸料器参数性能汇总表
附件2 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

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 卖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卖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所有的环保型犁式卸料器所需。

1.4 卖方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 提供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6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并推荐2~3家业绩好的生产厂商,由买方最终确定。

1.7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1.8 专用工具和附件单独包装,并写明“专用工具和附件”。

1.9 备品备件和附件单独包装,并写明“备品备件和附件”。

2. 供货范围
2.1 设备范围
卖方的基本供货范围是提供本工程全部环保型犁式卸料器及相关的设备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此(详细见本节):
2.1.1 卖方在与买方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提供给买方满足设备使用环境条件、设备规范及技术要求所需数量的设备和备品备件,并保证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和买方书面提出的特殊要求。

2.1.2 对于该设备运行、检修和安装所必需的部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即使本供货范围未提及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2.1.3 环保型犁式卸料器供货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2.1.
3.1 环保型犁式卸料器本体:包括活动托辊、平托辊、犁头、凸轮框架、活动托板、拉杆、小门架、耳板梁、驱动架、大门架、固定梁及防尘罩等。

2.1.
3.2 锁气挡板漏斗及支架。

2.1.
3.3 电气控制系统:包括电控箱、限位开关、动力阻燃电缆、控制屏蔽阻燃电缆及镀锌电缆桥架或电缆套管等。

2.1.
3.4 其他必需的部件。

2.1.
3.5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2.1.
3.6 设备安装调试后的修补油漆,设备第一次填充用所有润滑油(脂)。

左侧犁式卸料器供货范围清单
双侧犁式卸料器供货范围清单
2.2 备品备件清单
2.2.1 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包括以下但不限于此,指所有环保型犁式卸料器所需。

随机备品备件:指满足买方为满足其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内进行维护和安全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

质保期为设备性能验收试验合格签发临时验收证书后一年。

推荐备品备件:指满足买方在质保期后三年内对所购合同设备进行维护和安全运行所须必需的备品备件。

2.5 设备第一次填充油(脂)及设备修补用面漆:按需。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 一般要求
1.1 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其中提供的图纸须同时提供AUTOCAD(R14)电子版本,可用动态窗口浏览,尺寸不应打散,提交前应将垃圾清扫干净,并应提供与字体相应的形文件。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卖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在合同签定后10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买方确认。

1.4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三个方面。

卖方须满足以上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机组(设备)有改进时,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 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0套,并提供2套电子版资料。

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及图纸完全能满足电厂总体设计、设备安装、现场调试运行和维护的需要。

如果不能满足,买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卖方应无偿提供所需要的补充技术资料。

2.1 合同签订后提供的文件
2.1.1合同签订后两周内卖方向买方提供满足设计院施工图设计要求的文件,但不限于此:
a)环保型犁式卸料器布置总装图
b)环保型犁式卸料器基础图及荷载表
c)电气控制原理图,电缆及接线图,端子排图,控制原理图,控制逻辑图。

d)总装配说明
e)运行及检修说明
2.1.2卖方在收到设计院反馈意见后两周内提供2.1.1所列的最终设计文件。

2.1.3卖方在设备交货时向买方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图纸,但不限于此:
a、设备运行、操作说明书;
b、各部件或设备的使用说明;
c、各部件或设备的维修说明及维修质量标准;
d、各部件或设备的规范表;
e、各部件或设备的调整试验规程;
f、各部件或设备的合格证书;
g、各部件、设备主要用材的检验合格证书;
h、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一览表;
i、设备总设计说明;
j、安装要求及安装质量标准;
k、设备总装配图和部件组装图;
l、设备基础和电气、控制接口资料;
m、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n、控制原理资料;
o、技术参数表。

2.1.4 图纸标明随每项部件所供给的附件,以及部件制造厂家﹑型号﹑参数和容量。

2.1.5 最终图纸应注明定货合同号并有明显的最终版标记。

2.1.6卖方应提供适用于本工程实际情况的,为本工程专用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上均标明“浙江国华宁海发电厂4×600MW机组工程专用”字样。

2.1.7 在后一版图纸上所有与前一版图纸不同之处均作出明显的标记。

2.1.8 卖方所提交的技术资料内容至少包括本合同附件所要求的。

如买方在工程设计中需要本合同附件以外的资料,卖方也应及时无偿地提供。

2.1.9 卖方提交给买方的每一批资料都应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均应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

最终版资料应有醒目标志,并加盖公章,同时应签署日期、姓名等。

2.1.10 工作配合和资料交换所用的语言为中文。

2.2 设备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卖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检验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3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卖方根据买方提出的范围和要求提交,并经买方确认)。

包括但不限于:
2.3.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3.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3.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

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3.4 卖方应提供备品、备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4 卖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卖方根据买方提出范围和要求提供,并经买方确认)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2.4.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4.2 卖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2.4.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4.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加工质量,外形尺寸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3 技术资料内容及交付进度的基本要求(但不限于):
附件4 交货进度
1. 设备的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买方要求的交货时间:环保型犁式卸料器2005年5月1日。

(交货时间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可作调整,卖方应无偿配合)
交货进度表(包括设备、备品备件、进口件、专用工具)
2.以月为单位的设备制造进度表
制造进度表(包括设备、备品备件、进口件、专用工具)如下:
合同生效后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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