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呼伦贝尔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补贴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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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呼伦贝尔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补贴的紧急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8.09.30
•【字号】呼政办字〔2018〕129号
•【施行日期】2018.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落实呼伦贝尔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补贴的紧
急通知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已进入单位清查的关键阶段。

我市共涉及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5.6万余家,有证照个体工商户16.8万户。

为全面落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自治区督查组反馈要求,充分调动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以下简称“两员”)的工作热情,确保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质量,现就落实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补贴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旗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督促本地区财政部门,将普查经费拨付到位;尤其要确保清查阶段“两员”补贴及时到位,在查疑补漏工作结束前兑现。

二、各旗市区经普办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普查员采集单位和个体户的数
量、质量制定相应的补贴标准。

三、享受市本级财政划拨经济普查专项补助经费的困难旗市,必须将该经费主要用于“两员”补贴。

四、市审计局、财政局要加强对各旗市区的督查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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