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货运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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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网络平台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各种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制度分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等六个部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抓好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管理机构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成员由经理、财务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及安全专干组成。

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任务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必要投入,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公司安全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运输安全,最大限度地为社会提供安全、及时、经济、方便、舒适的运输服务,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运管部门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标准和办法。

2.对公司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监管和综合管理,加强督查,及时协调,定期考评。

3.建立健全具有监督、反馈、制约、激励等功能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落实重特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5.组织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采取必要的信息安全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保护客户商业秘密和平台驾驶员个人隐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7.根据有关规定,随时抽查平台车辆的安全运行情况,并充分运用卫星定位系统、汽车行驶记录仪(如果安装)等高科技管理手段,实施动态监管,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8.负责对平台车辆及驾驶员的资质审查。

9.负责行车事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办理车辆的各项保险、索赔手续。

对各类事故执行“四不放过”原则,按事故处理权限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理决定。

四、总经理(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并直接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其工作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当好公司安全生产总指挥,组建公司安全管理领导机构,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3.保证公司安全管理所需装备、场地和经费落实到位。

4.主持制订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总体规划,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

6.抓好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7.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靠前指挥,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做调查和处理。

事后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做内部处理。

五、安全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经理(安全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员,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接受总经理的领导,向总经理负责。

其工作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头学好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主持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做好同级领导的沟通、配合工作。

3.建立公司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工作规范及目标。

4.组织、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5.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有关部门汇报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6.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对安全管理人员和实际承运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全员安全意识。

7.深入装运现场,检查实际承运人及其车辆是否符合要
求,对不符合要求或者线上线下不一致的现象及时制止,消除事故隐患。

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一线指挥,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做调查和处理。

事后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做内部处理。

六、财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根据单位的章程,统筹落实安全生产经费。

3.按财务制度对审定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定各类用途的需要并进行统一资金调度。

4.设立专项资金课目,随时调查、监督使用安全经费的情况,杜绝各类占用经费的现象。

5.存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拨款。

6.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安全部门签注同意的费用,不准报销。

7.年终进行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总结。

8.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

9.按审定的计划,保证安全教育及其它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合理开支。

10.对不按计划拨付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或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监不管、擅自核销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七、实际承运人安全生产职责
1.实际承运人在运输货物时,必须遵守消防、交通、治安等法律、法规。

如遇特殊天气情况,应遵守公安、交通部门下达的防范措施和应急规定。

2.随车携带的消防器材等必需齐全、完好,车厢内不得留有与所载货物相抵触的残留物。

3.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故障须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

4.行车途中车辆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时,应选择安全地点,严禁明火作业。

5.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在进行应急处理的同时,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不得隐瞒和逃逸。

6.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以应付突发性事件。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交通运输部《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对承运人及车辆的安全监管制定制度如下:
一、注册安全把关制度
1.开展承运业务前,公司严格源头把关,对托运人、实际承运人及车辆的审核。

2.托运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行
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相关证照。

3.实际承运人须在平台进行注册方能进行业务承运。

注册时,司机需提交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电子图片。

平台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注册成平台会员,承接运输业务。

二、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实际承运人应当做到:
1.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相关证件。

2.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3.不准酒后驾驶车辆。

4.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不准驾驶不符合装卸规定的车辆。

6.过度疲劳妨碍安全行车时不准驾驶。

7.每日出车前收车后要对所驾驶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8.严禁车辆承运危险货物或货物中夹带危险品,不得拉运旅客。

9.驾驶室内乘员人数不得超过车辆行驶证核定载员人数。

10.驾驶人员运输时必须携带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应自觉配合接受道路运政机构的路检路查。

11.须按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司规定的时间参加安全活动。

12.严禁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三、行车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
1.事故统计和报告由公司安全信息报告员负责,安全信息
报告员由公司安全管理员兼任。

2.安全信息报告员的主要职责
⑴负责事故的登记、报告,做好事故记录。

应当在第一时间报告需要立即上报的事故;
⑵负责事故的统计;
⑶撰写事故专题报告书。

3.安全信息报告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公司在通讯费上给予适当补助。

4.行车事故统计
⑴行车事故统计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2人;或现场车、物(含牲畜伤亡,下同)损失折款1,000元以下的事故(当事故涉及多方时,包括多方车物损失,下同)。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及以上;现场车、物损失折款1,000元至30,000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10人;或现场车、物损失折款30,000元至60,000元以下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11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及其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及以上;或车、物损失折款60,000元以上的事故。

⑵行车事故类别分为:翻车、坠车、碰撞、刮擦、运行伤害、爆炸、失火等。

⑶行车事故应负责任为:全部、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

⑷行车事故统计,使用《湖南省交通运输行业责任安全生产事件及事故报告处理规定》上报。

5.行车事故报告
⑴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其他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事故,由安全信息报告员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上报,并随时续报事故救援处理等情况。

⑵事故报告程序:发生行车事故后,司乘(押运)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同时迅速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警部门(或110)和单位安全信息报告员报告。

安全信息报告员应立即向市运管局和市安监局报告。

⑶报告时限:从接到事故报告开始,当事人必须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1小时内报告到市运管局和市安监局。

发生其他重大事故后,自接到事故报告开始,须在1小时内报告到市运管局和市安监局。

⑷事故报告使用交通部《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格式,报告的具体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天气情况;车辆牌号、车型、核定人(吨)数、实载人(吨)数,或危险化学品品名;事故发生的地点、道路类别(高速、国道、省道、县乡道)、运行线路、线路类别、始发站(地)、车站等级;发生事故的车辆单位(全称)、公司资质等级;驾驶员(押运员)
姓名、从业资格类别及证号;人员伤亡、失踪人数、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概况;事故原因、责任分析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抢险、救助情况;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告日期;单位盖章。

⑸重特大调查处理完毕后,要将事故材料妥善存档。

在公安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后,5日内填报《重特大事故整改情况报告书》,上报市运管局。

四、安全会议制度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遇有特殊情况或遇特大、恶性行车事故应随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分析、制定措施。

2.安全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⑴宣传、贯彻、学习有关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指示。

⑵总结交流行车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分析典型事故案例,针对公司行车安全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与防范措施。

⑶布置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3.安全例会应该做好会议记录。

五、行车安全宣传和培训教育制度
1.行车安全宣传工作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设施做远程宣传教育和培训。

⑴常年宣传。

即根据一年四季不同天气、气候情况、不同交通特点、可能出现的倾向性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有的放矢地进行。

⑵重点宣传。

在全国性“安全生产月”及省、市“安全宣传周”“百日安全竞赛”等活动中,或在重要节假日中,结合实际进行重点宣传。

⑶突击宣传。

主要是针对一个时期来交通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配合突发性整顿、管理开展宣传。

⑷日常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与行业标准,货物运输安全规章制度;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和劳动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劳动防护和职业病预防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劳动职业道德教育;本公司运输生产特点,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注意事项;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应急设施与设备操作使用的基本知识;岗位生产任务、特点、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等。

六、安全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
1.公司每年度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考核指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要求达100%。

2.公司每半年组织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3.公司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个人给予表
彰和奖励。

4.安全目标、考核内容、方法详见各类《安全目标责任书》(见附件)。

七、安全检查、安全排查及隐患整改、隐患复查制度
1.安全检查制度
(1)包括全面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重大节日检查、抽查及车辆回场检查等,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2)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生产设备安全技术状况、事故隐患及事故处理等。

(3)对涉及运输的重点部位、重点驾驶员、重点运输车辆进行重点检查。

(4)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应立即整改。

(5)限于客观条件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能确保安全的,应制定明确的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无安全保证的,应停运或停止使用。

2.安全排查制度
(1)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公司负责人、分管领导报告。

3.隐患整改制度
(1)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跟踪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应随时了解事故隐患整改进程和整改落实情况,并及时做出记录,发现整改中的问题应及时补充完善整改措施。

(2)分管领导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3)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4.隐患复查制度
(1)安全生产隐患复查治理重在抓落实。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检查制度、生产信息反馈制度相结合,做到标本兼治,长抓不懈。

(2)隐患复查清单要有记录,并做好资料管理,把检查、排查、治理和整改提高有机地结合起来。

(3)在隐患复查中遇到重大隐患的必须要附带专项整改方案书面上报公司,做到程序到位、管理到位。

(4)建立班组自查自纠制度、班组隐患排查上报制度。

只有直接操作者发现隐患、注重隐患,才能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八、实际承运人注册制度
1.实际承运人须在平台进行注册,方能进行业务承运。

2.注册时,司机需提交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电子图片。

3.平台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注册成平台会员,承接运输业务。

九、实际承运人退出制度
1.不遵守实际承运人守则且屡教不改的。

2.弄虚作假线上线下不一致的。

3.发生了一般交通安全事故及以上的。

4.年内出现被差评3次及以上的。

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护工作。

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教育培训。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并及时消除隐患。

4.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5.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6.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组织学习和演练应急预案。

十一、安全台帐、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台帐、档案要求齐全有效,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1.文字记录类
⑴安全管理文件汇编:记载本单位收到上级管理部门安全管理文件情况和内部下发安全管理文件情况。

⑵安全会议记录:记载由本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的各类安全工作例会或专题安全工作会议情况。

⑶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记载本单位内部组织开展安全
生产检查的情况。

⑷安全事故隐患督查通知书:记载在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中,对发现各部门、岗位、人员存在重要隐患采取措施、督促整改的情况。

⑸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记录:记载组织本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培训等活动情况。

⑹安全事故情况记录:记载本单位向上级管理部门上报的事故发生情况。

⑺安全事故处理结果记录:记载本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情况。

2.资料收集类:
⑴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收集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小组)正式行文、各部门及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正式行文、安全管理网络图等。

⑵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及考核:收集与上级管理部门或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及被考核材料;与本单位各部门、车队(班组)、从业人员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及考核材料。

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收集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⑷应急预案及演练:收集本单位在恶劣天气、重特大事故、突发事件等情况发生时应急处置预案及相关演练开展情况。

⑸事故档案:收集本单位营运车辆发生的重大以上事故相关材料。

以某事故为例,事故档案主要可包括:《道路运输行业
行车事故快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重特大事故整改情况报告书》、本单位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及相关批复等。

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总结;本单位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上报材料、报表;事故统计材料;本单位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或管理方面的讲话、发言材料;本单位安全生产或管理方面的宣传信息;其他方面安全工作信息、原始材料。

根据公司形势发展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不断充实和完善台帐、档案资料。

第四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业务受理
1.按公司的运营资质规定范围受理承运。

2.受理需凭证运输或需有关审批、检验证明文件的货物后,应当在有关文件上注明已托运货物的数量、运输日期,加盖承运章、并随货同行,以备查验。

3.受理整批或零担货物时,应根据运单(合同)记载货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等,核对无误,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发现与运单填写不符或可能危及运输安全的,不得办理交接手续。

4.根据受理货物的情况,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货物装卸重量以车辆额定吨位为限,轻泡货物以折算重量装卸,不得超过车辆额定吨位和有关长、宽、高的装卸规定。

5.运输期限由承托双方共同约定后应在运单(合同)上注明。

6.在受理承运工作程序中,一旦发现托运方不按规定如实
提供货物的单证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货物时,应予拒绝承运。

二、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三、出车检查
1.主、挂车连接点、燃油管油箱支撑架是否牢固、轮胎磨损面、气压是否正常、螺丝是否紧固完整、常用备胎是否合格完整。

2.油路、气压管有否渗断裂、电路、各种灯光、转向信号灯、仪表、后视镜、雨刮器、喇叭是否齐全、安全有效。

3.制动、转向系统球头等关键部位有否松动、锁止角度各部位有否存在不良现象,操作是否符合要求、可靠。

4.灭火器是否符合规格和时效期。

5.从业人员、车辆运营资质证件等是否携带齐全。

6.对货单的核准、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实施及对影响车辆运输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承运程序。

四、运输
1.实际承运人必须线上线下一致,严禁弄虚作假。

2.运输途中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确保行车安全。

3.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4.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5.运输货物过程中,驾驶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货物,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6.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公司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禁示、救援措施。

五、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将相关单据上传至平台。

七、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
1.驾驶员安全操作职责
⑴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地区、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依法经营。

⑵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强烈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驾驶员责任感,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和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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