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大数据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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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一、精准识别
1、贫困对象如何识别?
一是严格标准。

严格按明确的标准来确定贫困户,一户一户
甄别。

二是控制规模。

原则上不得改变区域内贫困户总量和贫困
发生率,保持总数不突破,总体可平衡。

三是实事求是。

瞄定大
数据比对精准扶贫政策宣传人均纯收入2736 元的贫困线,采取倒推法和贵州“四看法”相结合,真正到村入户。

四是规范程序。

按照“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公告、数据录入”等四个步骤
开展精准识别。

2、贫困户分为几种类型?
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三类贫困人口。

3、贫困户识别“四看法”具体指什么?
“一看房”,就是通过看农户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估算其
贫困程度。

包括对(住房条件、人均住房面积、出行条件、饮水
条件、用电条件和生产条件的评价)。

“二看粮”,就是通过看农户的土地情况和生产条件,估算其
农业收入和食品支出。

包括对(人均经营耕地面积、种植结构、
人均占有粮食和人均家庭养殖收益的评价)。

“三看劳动力强不强” ,就是通过看农户的劳动力状况、劳动
技能掌握状况和有无病残人口,估算其务工收入和医疗支出。


括对(劳动力占家庭人口数、健康状况、劳动力素质和人均务工
收入的评价)。

“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就是通过看农户受教育程度和在
校生现状等,估算其发展潜力和教育支出。

4、贫困户“三进十不进”具体指什么?
三进:①没有纳入建档立卡系统中的五保户、低保户;②因
大病、因灾、因学等返贫户;③其他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

十不进:凡发现如下类型之一的,直接予以调出,不纳入建
档立卡贫困户范围。

①家庭成员中有公职人员和自费出国人员;
②现任村干部和非农户口的;③有楼房、有轿车、有产业、有高
档消费品的;④儿女住“洋楼”而父母住“破屋”或独居的;⑤
因工程拆迁得到补偿的;⑥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偷鸡摸狗、打
牌赌博、吸食毒品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⑦在本村以外购臵商品
房、门面房或自建住房的;⑧家庭有高费择校读书或自费出国留
学的;⑨拆户并户的;⑩虚假贫困户及其他明显不符合贫困户条
件的情形。

5、精准识别的方法步骤是什么?
第一步:入户调查。

由驻村工作队会同乡镇干部和村“两委” 成员开展入户调查,认真填写《贫困户入户登记表》,核实相关情况,确定初选名单。

第二步:民主评议。

对贫困户初选名单,各
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进行民主评议。

根据评议结果,经村“两委”
集体研究,确定新进贫困户名单,工作队队长和驻村干部核实后
签字。

第三步:公示公告。

将入选名单在所在的村进行第一次公
示(7 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
出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并在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7 天);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办区汇总报扶贫部门复审,复审后进行公
告(7 天)。

第四步:数据录入。

复审公告无异议后,扶贫部门将
贫困户更新信息录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

7、贫困人口脱贫的标准是什么?
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收入水平超过同期国家扶贫标准,并力
争达到所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文配收入的70%以上,每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业和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符合农村低保、
五保供养条件的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全部相应纳入供养保障范
围,保障水平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上学难、就业难、
看病难、安居难、养老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
指标达到小康水平,贫困代际传递得到有效阻断。

8、贫困人口脱贫验收的程序是什么?
(1)脱贫初选。

贫困人口脱贫以户为单位。

贫困户退出,由村
“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按照贫困人口脱贫标准,逐户评估,形成
脱贫人口初步名册。

脱贫人口初步名册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
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将入选名单在所在的村进行第一次公示(公
示期为7 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
定出全乡镇(街道)脱贫人口名单,并在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 天);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办初步汇总报扶贫部
门复审,复审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7 天),并将公告无异议的脱
贫人口初选名册报县(市、区)人民政府。

(2)逐级核查。

乡(镇)对村申报的脱贫人口进行普查,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按每
个乡(镇)不低于20%的比例对拟认定的脱贫人口进行抽查,通过后报送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参照县(市、区)做法,按每
个县(市、区)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第二次抽样核查,通过盾报
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第三次抽样核查,形成脱贫人口核定名
册,三次抽样核查结果应在同级媒体上公告。

(3)脱贫销号。

在县(市、区)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镇)
人民政府组织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根据农村脱贫人口核定名
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对农村贫困人口数据进行更
新、脱贫销号。

二、整村推进
1、什么是整村推进?
以贫困村为基本工作单元,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支
持下,切实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实行科学规划、资源整合、集
中投入、重点建设、整体推进,通过实施特色产业开发、基础设
施建设、社会事业改善、素质能力提高等扶贫开发项目,加快贫
困村经济社会发展。

2、实施整村推进的对象是什么?
实施整村推进的对象为通过建档立卡识别并报省扶贫办备查
的重点贫困村。

3、整村推进“十有”标准是什么?
有主导产业,有集体收入,有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小学
教育、卫生文化等服务功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安全
饮水,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有清洁的生
活能源,有生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4、贫困村出列验收标准是什么?
贫困村贫困户全部脱贫,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刭全
省平均水平70%以上(不含当年返贫人口),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 5 万元以上,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
改善,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整体建
设达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
中规定的“十有”标准。

5、贫困村出列验收程序是什么?
(1)出列初选。

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及相
关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贫困村出列标准逐村评估,形成贫困村
出列的初步名册并报市级人民政府。

(2)逐级核查。

市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县(市、区)申报的出列贫困村进行逐村核查,
对拟认定的脱贫贫困村进行验收,通过后报送省扶贫攻坚领导小
组组织抽样核查,形成贫困村出列的核定名单。

初步名册和二次
核查结果应通过同级媒体公告。

(3)出列销号。

在县(市、区)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镇)
人民政府组织人员根据贫困村出列核定名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
息管理系统中对贫困村出列数据进行更新、脱贫销号。

6、整村推进工作指导思想
以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和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通
过培育扶持贫困村特色产业、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
困村公共服务水平、多措并举增加贫困户收入,实现贫困村出列
和贫困户脱贫。

7、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步骤
(1))规划编制阶段(头年11 月—当年 3 月)
由县扶贫办、各相关部门会同有关乡镇,对全县72 个贫困村进行调研,征求群众意见,根据贫困村现有基础设施、民生事业
和产业发展现状,围绕整村推进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遵循“缺啥补啥”的原则,初步确定贫困村需要建设的项目。

(2))资金整合阶段(当年3 月底)
根据贫困村的整村推进项目需求情况,由县扶贫办、县财政
局等单位组织专班实地进行考察,提出项目建设方案。

再报县政
府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重点对整村推进村的实际项目需求进
行分析,确定年度建设项目,分解资金整合目标任务,确定项目
实施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3))项目实施阶段(当年 4 月—当年11 月)
整村推进牵头单位为县扶贫办,具体实施单位为县综改办,
严格按照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的程序组织
好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必须严格工程项目施
工管理,实行招投标制和施工监理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4))组织验收阶段(当年12 月上旬)
11 月底前,乡镇对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自检,同
时,按照要求完成相关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并向县整
村推进实施牵头单位报送自检报告,申请县进行验收。

12 月底前,县牵头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对完成项目实施验收,并拨付县统筹资
金。

三、产业扶贫
(一)自主发展产业贫困户奖补政策
1、种植业
(1))对贫困户种植水稻、玉米、红薯等作物面积在10 亩以上,补助100 元/ 亩;
(2))种植蔬菜、茶叶、果特等作物面积在2 亩以上,补助500 元/ 亩;
(3))种植油茶、蓝莓、楠竹、苗木花卉等作物面积达 5 亩以上,补助300 元/ 亩。

(4))种植业一次性奖补不超过2000 元/ 户。

2、养殖业
对非禁养区贫困户养殖能繁母猪 1 头以上,肉牛存栏 2 头以上,生猪养殖年出栏 3 头以上,肉羊养殖年出栏10 只以上,鸡鸭兔养殖年出栏100 只以上;常规水产养殖 5 亩以上,稻田综合养
殖10 亩以上。

一次性奖补2000 元/ 户。

3、电商业
(1))对贫困户在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包括物流配送、仓
储保管、设备维护)等市场主体中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
给予一次性奖补500 元。

(2))对贫困户自主开设网店,具备代购代买、网订店起、
物流配送等功能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 元。

(3))贫困户自主开办的网店与本地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
业合作社签订购销协议,线上交易额每年达到 1 万元以上的,给
予一次性奖补1000 元;达到50000 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00 元。

4、旅游业
(1))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开办(2016 年1 月1 日以后)农家乐创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 1 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
户,按照每吸纳一人给予2000 元的补贴、每户农家乐补贴不超过
2 万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二)金融扶贫
1、对有劳动能力和创业意愿的贫困户,可以享受小额扶贫信
贷支持,实行基准利率贷款全贴息政策,贷款额度 5 万元以内,
期限 1 年。

2、对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新型市场主体(包括农业龙头企
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按照规定可享受信贷扶贫政策。

(三)培训就业
到2017 年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实现每个有就业、
创业愿望的劳动力均可获得至少一次政府提供的免费职业技能培
训、创业培训机会,并提供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每个有就业愿望
的贫困户劳动力均能得到“一对一”的就业帮扶,并实现稳定就
业;每个有求学愿望的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就读县理工学校,并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就业。

四、教育扶贫
1、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幼儿园可以申请困难
生活补助1000 元/ 年。

2、义务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申请寄
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生1000 元/ 年、初中生1250 元/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申请乘坐校车补助1200 元/ 年。

3、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含民办)
可申请免除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助学金平均标准为2000 元/ 年。

4、职业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免
除学费,一、二年级学生可向就读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 元/ 年、可向县扶贫办申请“雨露计划”补助资金3000 元/ 年,三年级学生安排到企业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补助生活费。

就读高
等职业学院可向就读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3000 元/ 年,可向县扶贫办申请“雨露计划”补助金3000 元/ 年。

5、大学教育(含研究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全日制
的大学(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或者研究生,可向就读学校申
请国家助学金3000 元/ 年;可向县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
贷款,普通本专科1000—8000 元/ 年、全日制研究生1000—12000 元/ 年,在校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应届特困大学新生可申请新生
入学路费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为省内高校500 元/ 生,省外高校1000 元/ 生。

五、健康扶贫
1、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凭《精准扶贫医疗救
助证》可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可在乡镇卫生院免费健康体检 1 次/ 年,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

2、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对农村五保、孤儿、精准扶
贫对象中的计生特困家庭实行免费参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成员每人每年资助90 元。

3、免收挂号费。

救助对象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
院、黄冈市中心医院就诊免收普通挂号费。

4、提高新农合报销水平。

20 种门诊重症报销比例提高20%,最高限额提高到5000 元/ 人/ 年;不计住院起付线,住院报销在乡镇医疗机构提高到9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县外定点医院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到5000 元,各段报销比提高10%。

5、商业保险救助。

由签约保险公司对住院实际费用报销比例
不足90%的部分实行兜底。

6、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县内住院的,可在出院时凭病情诊断证
明书、出院小结、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和合作医疗卡、精准扶贫
医疗救助证,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合管办结算窗口报销补偿至90%,
个人只需结清自费部分。

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可到县合管
办办理一站式结算服务补偿至90%。

六、政策兜底
1、五保供养对象。

对符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和按照
程序审核审批的农村五保对象,按照每人每年6800 元的标准发放五保供养金。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农村低保对象按照每年3420 元的保障标准实行差额补助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农村低保中的“高
龄老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四类特殊对象,
按照每人每月128 元的标准增发重点低保对象救助金。

3、孤儿救助。

按照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年12000 元的标准,分散供养每人每年7200 元的标准发放孤儿生活补助经费。

4、低保救助和五保供养标准还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年提
高。

七、安居扶贫
1、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
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遵循群众自愿、拆旧
建新原则,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采取集中安臵、分散安
臵、福利安臵等多种方式进行安臵。

易地扶贫搬迁实行户申请、
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核制度,具体支持政策按中央、省易
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

由乡镇统筹安排安臵点,并按规定户型建
成交钥匙,人均住房建设面积25 ㎡,户最多不超过125 ㎡。

搬迁
户入住时按人均2500 元交纳建房自筹配套费用,每户最多不超过10000 元。

搬迁户入住后拆除旧屋复垦的按人均2500 元补助,每户最多不超过10000 元。

2、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贫困
残疾人家庭、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

农村
危房改造实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制度,
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7500 元/ 户。

八、工作纪律
“五个严禁、十五个不准、五个一律”。

1、严禁弄虚作假。

不准违反精准识别和退出有关规定,工作不细致,程序不规范,
导致情况不明、数字不准,群众满意度低;不准欺上瞒下,该“摘帽”的不“摘帽” 、该脱贫的不脱贫;不准在考核、评估中虚报浮
夸,搞“数字脱贫”。

2、严禁独断专行。

不准违反政治纪律,拒
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作出的精准扶贫决策部署;不准违反民
主集中制原则,搞“一言堂”,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有关事项;不
准侵犯群众知情权,该公开的不公开、该公示的不公示、该征求
意见的不征求意见。

3、严禁铺张浪费。

不准违反贫困县约束规定,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准违反廉洁纪律规定,借精准扶贫之
机大吃大喝,乱发乱补。

4、严禁以权谋私。

不准违规插手扶贫项
目安排,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不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
截留、滞拨扶贫资金,擅自调整资金使用范围、标准;不准在办
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5、严禁失职失责。

不准贻误战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
全县精准脱贫进度;不准违反驻村帮扶规定,无故缺岗、脱岗或
者出勤不出力;不准态度粗暴、方法简单,漠视群众合理诉求,
导致群众越级访、闹访、缠访;不准对职责范围的扶贫纪律执行
不闻不问、不抓不管,导致违纪违规问题频发,对工作敷衍塞责、
庸懒散拖的,一律召回问责;对精准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损害群众
利益问题,一律从严从快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违反贫
困县约束规定,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一律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上级精准扶贫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推三阻四的,一律
先停职再调查处理;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导致违纪违规问题频
发的,一律实行责任追究。

备注:以上政策由各部门提供,精准扶贫相关政策法规最终
解释权在县扶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城乡低保及农村五保政策简要
(一)城乡低保“按标施保”政策
1、申请条件:根据《某某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鄂民政规【2013】1 号)拥有我县户籍并在我县有固定居所(包
括居住一年以上的临时租赁房),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
于我县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县规定的城乡居民可以
申请城乡低保。

2、低保标准:2016 年 4 月起,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月人均420 元,农村低保标准为年人均3420 元。

2017 年4 月起,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月人均450 元,农村低保标准为年人均3700 元.
3、补助标准:根据根据《某某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
办法》(鄂民政规【2013】1 号)及《某某县最低生活保障按标施
保实施方案》(梅办法, 2015? 25 号)文件规定,我县城乡低保实
行差额补助,即:根据申请对象共同生活家庭人员人均月(年)
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实行补助(对经收入核算后,月
低保标准少于55 元的农村低保对象按照人均月55 元予以补助,月补助标准少于100 元的城市低保对象按照人均月100 元予以补助)。

同时,对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二级及以上
残疾人)、未成年人(16 周岁以下或年满16 周岁在校本科以下就读的学生)、重病患者(各类恶性肿瘤及以上病种)、高龄老人(年满80 周岁)等四类重点人群2016 年每月按照低保标准的50%增发特别救助金,现拟每月按照低保标准的80%增发特别救助金。

4、办理程序:城乡低保办理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县级审批、再次公示”的流程进行,每个
流程都需要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

同时,我县城乡低保实行“按
月动态调整”,从个人申请都最终审批,整个流程不超过22 个工作日。

5、低保“9 个不准享受”:(1)“人情保”、“关系保”家庭或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明显不符合条件的“错保”家庭;(2)国家
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共
同生活的岳父母;(3)夫妻双方年龄均在60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无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含女儿户家庭);(4)同时拥有电脑、空调、冰箱三种及以上高档非生活用品,或拥有小车、
大型农机的家庭;(5)调查前 1 年内新建、购买住房或高标准装
修房屋的家庭;(6)有一个及以上子女成年并工作,无其他特殊
困难的单亲家庭;(7)有二个及以上儿子,有赡养能力,无其他
特殊困难的高龄老人家庭;(8)非主要家庭成员患慢性病或重大
疾病,无其他特殊困难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白血病、尿毒症患者
除外);(9)家庭成员中患轻度或重度残疾,无其他特殊困难的家
庭不准享受低保待遇。

6、单独立户的特殊困难对象:根据《某某县最低生活保障按
标施保实施方案》(梅办法, 2015? 25 号)文件规定,对于城乡低
收入家庭(即:人均家庭收入不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 倍)中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年满16 周岁,残疾等级为二级或以上的)、白血病、尿毒症患者可以单独立户纳入保障范畴。

7、死亡对象的处理:对于死亡的低保对象,据实核算其家庭
收入,符合条件的予以保留,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待遇;对于
虚报冒领等情节严重的,按照《某某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
法》(梅政规, 2015? 3 号),提请相关部门对责任人实施问责。

8、信息比对疑似问题的处理:对于经过信息比对,低保对象
在家庭财产及收入方面存在疑似问题的对象,按照《关于信息比
对中存在疑似问题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处理意见的通知》
(梅民政字, 2016? 26 号)规定,经调查后疑似问题不符合实际
情况的对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保留低保待遇。

(二)农村五保政策
1、农村五保的申请条件:《某某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规定,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
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农
村居民,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以下几类农村户口人员符合申
请条件:(一)年满60 周岁,无儿无女,人均家庭收入低于我县
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的老年人;(二)二级以上的重
度残疾人(2017 年起必须为肢体一级残,精神二级残疾或以上),父母年满60 周岁,无其他扶养、赡养义务人,人均家庭收入低于
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的;(三)本人二级以上重
度残疾,系父母维一子女,父母年满60 周岁或重度残疾、人均家
庭收入低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的全家纳入五
保供养。

2、供养标准:2016 年4 月至2017 年3 月,供养标准为6800 元/ 年. 人;2017 年 4 月,供养标准调整为7330 元/ 年. 人。

2017 年7 月1 日以后,上级有新的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3、办理程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村委会代为提出申请;乡
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家庭经济状况,提出初审意见,在
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后,组织申报材料报县民政部门审
批;县民政部门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和公布,没有
批准的对象,说明理由。

4、核销供养待遇的程序:分散供养的,由村民委员会调查后
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集中供养的,由乡镇农村福利院向乡镇人
民政府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民政局核准后,核销该村
民的《农村五保供养证》,终止其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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