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裁定是否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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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

怎么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

怎么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都了解到在我国法律规定,由于作为管辖权异议主体,原告对管辖权裁定存在异议时,是可以享有上诉权。

对此,店铺⼩编在下⽂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如何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怎么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
通过上诉提出异议。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民法院对当事⼈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民法院,异议不成⽴的,裁定驳回。


⼀般情况下,管辖法院虽然是原告选择的,但实践中也存在着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后,因特殊情况发⽣移送管辖、管辖权转移的情形,此时受理案件的法院已⾮原告所选择的法院了。

此种情况下,不能推定原告当然认可相关法院的管辖权,⽽管辖关系到其程序利益,赋予其管辖异议权⽆疑对保障其诉权有重要的意义。

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有两种,⼀是驳回异议的裁定,⼆是异议成⽴⽽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裁定。

对于后⼀种裁定不服⽽上诉的当事⼈显然是指原告。

此时管辖权异议裁定的标的仍为管辖权,因此,
综合上述,⼩编整理有关如何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的相关内容。

由此可见,实践中,如果原告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可以通过上诉对法院管辖提出异议,只是这种异议的提出⽅式为上诉。

如果你对这⽅⾯还有更多问题,店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对法院对案件管辖权的行使提出质疑或异议的行为。

在我国,法律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将从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角度详细介绍我国对管辖权异议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进行了具体规定。

1.管辖权的确定和修改(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地域的案件享有管辖权。

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有异议时,可以在第一次开庭前提出,由法院依法作出决定。

同时,当事人可以在第一审庭审过程中,提出对管辖权的异议。

2.补正管辖权异议(第四十四条)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在第一次开庭前没有提出,或者提出但未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可以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补正,并在补正期限届满后做出决定。

3.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4.确定特别管辖权的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对于特定类型的案件,如购销合同、运输合同、保险合同等,法律明确规定了特别管辖权,即该类案件只能由具有特别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了多个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1.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对第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法院应当按照本解释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

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百零四条规定,被告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参照适用本解释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

三、补充规定除了以上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管辖权异议进行规定外,也有一些其他的相关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凡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或者台湾地区法院管辖的案件,人民法院不得受理,当事人可按照该规定的程序提出异议。

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之议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

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之议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

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之议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之议管辖权异议的生效裁定,不应进行再审 1.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对管辖权异议的生效裁定,不享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七)项之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人民法院可再审。

同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章节的规定中第208条明确规定“对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

申请人根据上述178条、179条之规定向贵院申请再审,认为管辖权异议的生效裁定是可以申请再审的,是对法律错误适用。

根据上述208条之规定,明确了只有“对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才可以申请再审,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在该范围。

关于179条和208条之间的关系,首先,208条作为司法解释和特别性规定,理应效力优先;其次,综合来看,前者应系实体审理判决生效后,具有这一情况时,当事人可申请再审的情形。

而后者是单就程序性裁定的再审性规定,由此可见本案理应适用208条;最后,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关于当事人可申请再审的情形,明确删除了管辖错误时,可申请再审的情形,这就进一步明确了无论是程序性裁定还是实体性判决,及时出现管辖错误,当事人均不享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2.管辖权异议裁定的特性决定其不适用再审程序为保证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不至被拖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处理程序事项的裁定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作出,对程序问题作出判断的权利授予法院,目的是维护程序正常进行,而当事人在程序上的分歧不至于危及诉讼的效率与稳定,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就是如此,它由法院依职权审查后作出,不经当事人辩论而为之,更尊重的是法院的权威,因此对其进行再审是不合适的。

3.对管辖权异议裁定进行再审,会造成逻辑上的混乱和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不效率。

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及概念

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及概念

What we are most proud of is not that we never fall, but that we can get up every time we fall.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及概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来说,一个诉讼案件,究竟应该有哪个法院管辖,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但有时候又存在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问题,诉讼当事人往往想要选择一个有利于自己一方的法院,这时就出现了管辖权异议的问题。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管辖权异议概念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二、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和16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有两种,其一为驳回异议的裁定,其二为异议成立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裁定。

前者的当然主体是申请人,后者为申请人的相对方。

问题在于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申请人一方的共同诉讼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是否有上诉权。

实践中出现的情形是,在必要共同诉讼中,被告一方为数人,其中一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其他共同被告没有提,该异议被裁定驳回后,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共同被告对裁定不服提出上诉,上诉法院是否应当对其上诉进行审查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处分原则,当事人对其享有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可行使也可放弃,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该处分行为法律就予以认可。

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行使管辖异议权,这是其对诉讼权利的处分,应当推定其放弃该权利。

法院对其他共同诉讼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作出裁定后,如果赋予没有提管辖异议的共同诉讼人享有上诉权,实质后果是令其再次取得在期间届满后丧失的管辖异议权,也即延长了其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间,这与设置诉讼时效期间的立法精神是不相符的。

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有什么限制

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有什么限制

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有什么限制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涉及到财产或者是其他的问题法院会对其中⼀⽅的当事⼈⾏使管辖权,但是如果当事⼈认为法院没有这个权限是可以提出来的,那么,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有什么限制呢?下⾯就由店铺的⼩编为你介绍相关⽅⾯的规定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有什么限制(⼀)根据民事法第127条的规定,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1、管辖权系指,某诉讼案件在确定民事法院具有审判权后,决定由哪⼀个“民事法院”进⾏审理之权限,故管辖权⼜被称为“具体的审判权”。

⽽由上述可知,必先有审判权,才有管辖权之问题;若没有审判权,⾃⽆庸讨论是否具有管辖权。

2、法院要对案件具有管辖权,必须同时满⾜两个条件:即法院对所涉案件具有“主题管辖权”,即法院具有审理该类型的案件的权⼒,同时,法院还需对案件当事⼈具有“个⼈管辖权”,即法院具有对诉讼中涉及的当事⼈作出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裁决的权⼒。

⼆、管辖权异议裁定期限是多久1、法律对管辖权异议审理期限规定如下:(1)提出。

收到起诉状后15天的答辩期内提出。

(2)审理。

法院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5⽇内审理完毕。

(3)上诉期。

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当事⼈应在10天内提出上诉。

(4)上诉审。

⼆审法院应在⽴案后30⽇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176条:“⼈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审⽴案之⽇起三⼗⽇内作出终审裁定。

2、当事⼈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1)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

我们从前⽂的对管辖权异议主体、客体的分析,可知这⼀规定是不合理的。

⾸先,从法条上看,它存在着逻辑性错误,因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包括了原告、被告和第三⼈,⽽只有被告才提交答辩状;其次,这⼀规定也缺乏灵活性,例如中途参加诉讼的共同诉讼⼈、第三⼈应当在什么时候提交呢?对此,应当针对不同的主体,制定变通的规定。

有学者建议,应借鉴国外⽴法经验,总体上规定当事⼈应当在案件审理之前或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管辖权异议,凡中途参加诉讼的当事⼈,可作特别规定,即他们在接到法院告知其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正式通知后⼗⽇内提出⽽且,在提出管辖权异议时当事⼈⼀定要提出合理的理由,来保障⾃⼰的权益。

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状

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状

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状尊敬的法院:我是被告方的代理律师,特此向贵庭递交上诉状,就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一事提出上诉。

首先,我要表达对贵庭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不满和异议。

在此之前,我想简要回顾一下本案的经过。

本案涉及的是一起商业纠纷,原告方声称被告方未履行合同义务,要求赔偿损失。

然而,被告方认为贵庭无权审理该案件,因为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仲裁条款,并且双方都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根据我对本案的调查和研究,我认为被告方的异议是有道理的。

首先,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这意味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约定了争议解决的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仲裁条款是双方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贵庭无权审理该案件,应该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其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提起诉讼,另一方提出管辖权异议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是否接受管辖。

然而,在本案中,贵庭未能依法裁定是否接受管辖,而是直接驳回了被告方的管辖权异议。

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法律程序,也侵犯了被告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因此,我代理被告方提出上诉,希望贵庭能够重新审视本案,并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

最后,我想强调一下本案的重要性。

合同是商业交易的基础,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也是双方自主选择的结果。

如果贵庭不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擅自审理违反仲裁条款的案件,将会对商业活动和法律秩序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我希望贵庭能够审慎对待本案,重新审视被告方的管辖权异议。

综上所述,我代理被告方提出上诉,要求贵庭撤销原裁定,重新审视本案,并依法作出裁定。

我相信贵庭将以公正、合法的态度处理本案,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上诉。

代理律师:XXX。

当事人在执行阶段能提管辖权异议吗

当事人在执行阶段能提管辖权异议吗

当事人在执行阶段能提管辖权异议吗在执行阶段,当事人是否有权利提出管辖权异议,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一般来说,当事人在执行阶段是不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

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执行阶段提出管辖权异议。

下面,我将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例,深入探讨当事人在执行阶段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的问题。

一、执行阶段当事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在对执行阶段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问题进行讨论前,我们首先需要认识到的是,执行阶段的管辖权是事先确定的,而且是已经具有法律效力的。

因此,在一般的情况下,当事人是不能再次提出管辖权异议的。

具体地说,在执行阶段当事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管辖权裁定如果在立案阶段或者开庭审理阶段,法院已经做出了管辖权裁定,并且这个裁定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那么在执行阶段,当事人不能再次提出管辖权异议。

因为管辖权裁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没有权利再次提出异议。

2. 未在合法期限内提出异议如果当事人在立案或者开庭期间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且管辖权裁定已经生效,那么在执行阶段,当事人也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

因为当事人没有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管辖权裁定已经生效,当事人不能再次提出异议。

3. 没有新的证据或者新的事实如果当事人在执行阶段提出管辖权异议,但是并没有新的证据或者新的事实,只是对立案或者开庭期间的管辖权裁定再次提出异议,那么这种异议一般也是不能被法院接受的。

因为当事人没有新的证据或者新的事实,再次提出异议没有意义,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执行阶段当事人能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在执行阶段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确实可以在执行阶段提出管辖权异议。

下面,我们将结合一些案例,简要介绍一下这些特殊情况。

1. 管辖权裁定是无效的如果在立案或者开庭阶段,法院做出的管辖权裁定是无效的,那么当事人在执行阶段是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

管辖权异议怎么上诉?

管辖权异议怎么上诉?

管辖权异议怎么上诉?1、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即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2、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

3、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

管辖权异议是一种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出现管辖错误时的一种法定纠错机制,被告可以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向受理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随即,受理法院会对管辖权进行审查,产生管辖权裁定,而管辖权裁定的上诉即是一种对法院裁定的有一种纠错机制。

本文介绍管辖权异议怎么上诉。

1、管辖权异议裁定可以上诉嘛?《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对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异议所作的裁定,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

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

2、管辖权异议裁定可以上诉的原因。

当事人不仅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利益上诉,而且对移送管辖的裁定也有权上诉。

其理由是:(一)有立法根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审查后作出两种处理,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权异议所作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诉,并没有规定只有驳回的可以上诉。

如果仅限于驳回的裁定可以上诉,就等于剥夺了以审中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的上诉权,不利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平等保护。

所以对移送和驳回这两种裁定,当事人都可以上诉。

(二)从实际需要来看,也应当赋予当事人对移送管辖裁定的上诉权。

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无论依职权还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移送,移送管辖都有可能发生错误。

赋予当事人对移送管辖的裁定有上诉权,不仅可以使错误的移送至移送前得到补救,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且便于在同一法院和同一上诉审理程序中一并解决有关管辖权异议问题,符合诉讼的“两便”原则和经济原则。

3、管辖权异议裁定怎样上诉?对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异议所作的裁定,包括驳回裁定和移送裁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在裁定书送达后10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级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当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审裁定。

管辖权异议上诉流程怎么走

管辖权异议上诉流程怎么走

管辖权异议上诉流程怎么走
管辖权是司法审判中最基本的问题之一,当一方认为法院对案件的管
辖权判断错误时,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本文将详细介绍管辖权异议上诉
的流程以及相关费用。

一、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流程
1.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一方当事人认为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判断错误时,可以在接到法院传票或者开庭通知后5日内,向该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2.法院处理:法院在收到管辖权异议后,应当立即组织对此进行审查,并尽快作出裁定。

如果法院认为异议成立,将对案件移送到具有管辖权的
法院审理;如果法院认为异议不成立,将继续审理案件。

3.上诉:如果一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判断不服,可以继续上诉。

上诉应
在法院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

上诉时,需要向上级法
院递交上述法院的裁定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4.上级法院审理:上级法院对上诉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审裁定。

上级
法院可以在判决过程中对初始法院的管辖权进行重新审查,以确定是否判
断有误。

二、管辖权异议上诉的费用
1.案件受理费: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法院规定的标准进
行收取。

具体费用标准因不同地区、不同案件类型而有所差异。

2.法律代理人费用:在进行管辖权异议上诉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委托了律师代理,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复杂程度来收取相应的代理费用。

费用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来确定。

3.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在管辖权异议上诉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实际发生的费用,比如送达费、证据复印费等。

这些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的流程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的流程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的流程是什么?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

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热门推荐:驳回诉讼请求诉讼诉讼费诉讼保全诉讼时效抗辩诉讼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于自己案件的管辖权存在异议,这时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那么,▲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的流程是什么?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一、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的流程是什么?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

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

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

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

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

级别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就一审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

受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

受诉法院拒不移送,当事人向上级法院反映并就此提出异议的,如情况属实确有必要移送的,上级法院应当通知受诉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对受诉法院拒不移送且作出实体判决的,上级法院应当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受诉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二、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审理模式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管辖权异议能不能申诉

管辖权异议能不能申诉

管辖权异议能不能申诉法院对案件实体审理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判决一并申诉的,法院经过复查,发现管辖权是有错误,但判决是正确的,应当不再再审,以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如果经审查,认为裁定和判决均有错误,经过再审和提审,撤销原判决和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管辖权异议,指的是当事人如果不满意法院的审判或者对自己的管辖,是可以对其进行申诉的。

随着法律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法律案件越来越有自己的想法,就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管辖权异议事件,但是仍有人不太明白管辖权异议能不能申诉。

下面,小编就来和大家讲讲管辖权异议能不能申诉。

一、法律规定管辖权异议能不能申诉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辖权异议申诉,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必须书面)驳回。

由此可见,在法律层面,管辖权异议是可以申诉的,但若是申诉理由不合理的话就可以能会被驳回。

二、管辖权申诉和上诉的区别总的来说,对象不同,申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上诉的对象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

主体范围不同,申诉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上诉的主体是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的被告人的辩护及及近亲属。

具体来说,申诉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或者裁定,向制定这个文书的机关提出自己的异议,但是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效力,并且在申诉期间不停止这些决定或者裁定的执行。

申诉只是一个表达当事人意见的形式,是否发生作用没有法定的效力。

上诉是法定的程序,是对已经做出的裁定和判决不服,依法向上一级审判机关提出重新审理并作出新的裁定或者判决的程序,这个申请是法定重新启动审理程序,使已经做出的判决或者裁定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据。

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的程序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的程序是什么?

Please you must be happier than me, so that I will not quit in vain, no matter how painful I am, I don’t need to be sorry to make up for love, at least I understand your pursuit.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的程序是什么?管辖权异议上诉交给一审法院,且在二审立案起三十日内进行最终裁定。

法院在受到异议时,会进行再审查。

最后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即移送至合适的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受理。

我国的管辖权是根据地域管辖原则以及级别管辖原则规定的,有的时候可能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相关的管辖权,这个时候就需要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裁定后不服是否可以上诉就成为一个问题。

下面就为大家总结归纳一下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大家了解管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方面的知识有所帮助。

一、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的条件1、主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

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

2、时间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

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

在案件中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事人,他们的管辖异议权不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被告因未收到起诉状,不能书写答辩状,因此管辖异议不受答辩期间的限制。

管辖权异议的案件怎么处理?

管辖权异议的案件怎么处理?

One never lose anything by politenes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管辖权异议的案件怎么处理?导读:如果涉及到管辖权异议的案件的话,那么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请要求提出管辖权异议,上级法院会对法院的管辖权进行审核,如果异议成立的话,那么将会指定有管辖权的法院来重新审理案件。

首先,指定管辖是上级法院依职权指定其下级法院对某一案件实行审理,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的裁判。

对指定管辖,下级法院应当服从,但是,当事人对法院的指定管辖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表示接受或提出异议。

其次,允许当事人对指定管辖提出异议,是程序公正的外在体现。

指定管辖的案件,上级法院在指定时已经考虑了公正审判的因素,当事人再提管辖权异议,没有任何意义,只是无谓的延长了诉讼期间。

当事人应向接受指定的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当事人可提出上诉;如果异议成立,接受指定的法院则不能改变上级法院作出的指定管辖,而应报请上级法院裁定是否变更指定管辖。

管辖权异议案件是指诉讼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在答辩期内提出对管辖权的异议,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予以处理的案件。

正是由于原告在起诉时有可能利用自己诉讼发起者的优势规避法律,选择向最有利于自己的法院起诉,而在立案审查阶段,法官仅仅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材料进行程序性审查,这种对案件管辖权的判断不能使法院完全将自己无权管辖的案件排除在外,在受理案件后发现管辖错误是在所难免的,因此,法律规定被告在合理期限内有权提出不服该院管辖的主张和意见。

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有明确的管辖权问题。

审判的法院一定要有案件的管辖权才能够进行审理,如果当事人认为该法院没有管辖权来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话,要及时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由有管辖权的法院来对案件进行审理。

不服二审管辖权异议裁定怎么办

不服二审管辖权异议裁定怎么办

不服二审管辖权异议裁定怎么办不服二审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监督程序的,请求法院再审,法院收到异议申请后会进行裁定的。

关于不服二审管辖权异议裁定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不服二审管辖权异议裁定怎么办1、不服二审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监督程序的,请求法院再审,法院收到异议申请后会进行裁定的。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二、申请管辖权异议的要求有哪些1、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1)在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为被告。

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两种。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是本诉的当事人,无权对本诉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如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受诉法院的管辖。

并且,即使受诉法院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起的诉讼原本无管辖权,由于参加之诉与本诉之间的牵连关系,受诉法院也基于合并管辖取得了对参加之诉的管辖权。

如果是受诉法院通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该第三人如认为受诉法院对他的诉讼无管辖权,可以拒绝参加诉讼,以原告身份另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而不必提出管辖权异议。

因此,无论在哪种情况下,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均不宜作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给谁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给谁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给谁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后10日内提出上诉,当事人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其中,对被告管辖权异议成立的裁定,原告可以提起上诉。

向受理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如对决定不服,可向上级法院上诉。

热门推荐:驳回诉讼请求诉讼诉讼费诉讼保全诉讼时效抗辩诉讼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不同的案件都会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一个能够进行管辖的法院,而要是当事人觉得该法院不具有管辖权的话,可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此时需要提交一份管辖权异议上诉状。

那么这个▲管辖权异议上诉状给谁呢?应该交几份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管辖权异议上诉状给谁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向法院提交一份就可以的。

对于管辖权的异议,应由法院内部自行根据法律规定来审查并作出裁定,无需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也无需对方当事人答辩,所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要向法院提供一份异议书就可以的。

▲二、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本▲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文上诉人(原审被告):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裁定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20XX)X民初字第X号民事裁定并将本案依法移送至XXX人民法院审理;2、本案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被上诉人诉上诉人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现XX市XX区人民法院做出(20XX)X 民初字第X号民事裁定,驳回了上诉人对本案的管辖权异议。

上诉人对该裁定不服,提出上诉,具体事实理由如下:一、本案理应只有一个被告,即上诉人XX有限公司。

XX 市XX区人民法院(20XX)站民初字第374号民事裁定中认为本案存在两个被告是错误的。

首先,郑XX分公司虽然进行了工商登记,但在注册时无注册资金,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本案的《产品买卖合同》的签订主体是XX有限公司、XXX及XX公司,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只是上诉人的分支机构,不是合同的相对人,因而,该分公司不应当成为本合同纠纷的诉讼参加人。

管辖权异议法庭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法庭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Customers are an important source of innovation.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管辖权异议法庭的处理程序是什么?导读:管辖权异议法庭的处理程序是:立案审查、裁定管辖权情况、办理管辖权移送等,对于管辖权异议的申请,应当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提出,法院再进行认定的,如果符合移送管辖条件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移送。

一、管辖权异议法庭的处理程序是什么?管辖权异议法庭的处理程序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管辖权异议,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

二、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

我们从前文的对管辖权异议主体、客体的分析,可知这一规定是不合理的。

首先,从法条上看,它存在着逻辑性错误,因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包括了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而只有被告才提交答辩状;其次,这一规定也缺乏灵活性。

三、管辖权主体有哪些?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

《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一致肯定,分歧在于原告、参加诉讼的共同原告和第三人是否享有管辖异议权。

以上就是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情况,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必须在具备管辖权的法院才可以对相关案件进行判决处理,特别是在案件的审理后期,发现不具备管辖权的,就需要按照移送管辖的相关条件来进行移送处理,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审查后认定。

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能否上诉

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能否上诉

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能否上诉一、驳回的裁定能否上诉一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作出后,当事人就不能再上诉了,由于裁定书已经生效,只能在一审法院审理了。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该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其次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二、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

我们先前文的对管辖权异议主体、客体的分析,可知这一规定是不合理的。

首先,从法条上看,它存在着规律性错误,由于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包括了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而惟独被告才提交答辩状;第二,这一规定也缺乏灵便性。

对此,应该针对不同的主体,制定变通的规定。

有学者建议,应借鉴国外立法阅历,总体上规定当事人应该在案件审理之前或终结前提出管辖权异议,凡中途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可作特殊规定,即他们在接到法院告诉其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正式通知后十日内提出。

三、管辖权异议成立时法院的处理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即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两个或以上时,法院则依职权迳行移送至其认为合适之法院。

这种做法,遭到理论界的批判,认为这种做法剥夺了原告挑选管辖法院的权利,也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肇始由原告发动的原理。

对异议成立时的处理,也可纳入到附带诉讼模式中去,在咨询当事人后再由法院作出打算,假如双方当事人对移送的法院不能达成全都看法时,则依管辖法院由原告挑选的原则处理,采用原告的看法。

小额诉讼管辖权异议可上诉吗

小额诉讼管辖权异议可上诉吗

⼩额诉讼管辖权异议可上诉吗⼩额诉讼是⽐较常见的⼀种民事诉讼,⽽依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额诉讼是有⼀这适⽤范围的,⼩额诉讼的当事⼈具有⼀定的诉讼权利,那么⼩额诉讼管辖权异议能不能上诉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额诉讼管辖权异议可上诉吗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对法院作出的⼩额诉讼管辖权异议裁定结果不服的,不能提出上诉,但可以申请再审。

相关法律规定《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百七⼗⼋条当事⼈对⼩额诉讼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裁定⼀经作出即⽣效。

第四百⼆⼗六条对⼩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以民事诉讼法第⼆百条规定的事由向原审⼈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民法院应当受理。

申请再审事由成⽴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进⾏审理。

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不得上诉。

当事⼈以不应按⼩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原审⼈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民法院应当受理。

理由成⽴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审理。

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可以上诉。

管辖权异议制度的价值设⽴民事管辖权异议制度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个⽅⾯:第⼀,管辖权异议的设置是管辖制度的补充。

由于法院在⽴案受理阶段对案件管辖权的判断仅限于原告⽅的起诉材料,因⽽难免发⽣偏差,意味着法院不可能在这⼀阶段将所有不属于该院管辖的案件都排除在外。

作为⼀种补救⼿段,设⽴管辖权异议确有必要。

第⼆,管辖权异议制度的设⽴,有利于实现双⽅当事⼈诉讼权利的平等。

起诉⽅有权在⼀定范围内选择受诉法院,⽽应诉⽅应诉时处于消极被动地位,这可能会导致当事⼈诉讼权利不平等,设置管辖权异议,有助于平衡当事⼈的诉讼地位。

第三,设⽴管辖权异议有助于对抗法院不当管辖,这是正当程序的必然要求。

当事⼈通过⾏使管辖异议权,有机会向法院表达关于管辖权问题的不同意见,同时也使法院能够在充分听取意见后对管辖问题作出审慎的决定。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对法院作出的⼩额诉讼管辖权异议裁定结果不服的,不能提出上诉,但可以申请再审。

管辖权异议案件可以申诉吗

管辖权异议案件可以申诉吗

管辖权异议案件可以申诉吗
如果我们在整理⼀些民事案件的时候,当事⼈或者股份⽅对法院的管辖权表⽰异议可以提出来,那么如果是⼀些管辖权异议的案件是否可以进⾏申诉?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管辖权异议案件可以申诉吗
(1)如果当事⼈在⼀审中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或逾期不提出,法院不予审议的,就不存在对管辖权异议申诉;
(2)当事⼈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在裁定前表⽰接受受诉,视为⾃动放弃异议,案件审理后再提出异议的,法院不再审议。

不存在申诉问题。

(3)⼀、⼆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发⽣法律效⼒后,当事⼈就法院的管辖权问题申诉后,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4)法院对案件实体审理作出的判决发⽣法律效⼒后,如果当事⼈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判决⼀并申诉的,法院经过复查,发现管辖权岁有错误,但判决是正确的,应当不再再审,以减轻当事⼈的诉累;如果经审查,认为裁定和判决均有错误,经过再审和提审,撤销原判决和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民法院审理。

(5)当下级法院对当事⼈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且发⽣法律效⼒⽽对案件尚未作出判决之前,上级法院如果发现该管辖权异议的终审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即以职权裁定撤销该错误裁定并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民法院处理。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些管辖权异议的案件,是可以进⾏申诉的,如果当事⼈在⼀审中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到了时间没有提出的话法院也不会进⾏审议,这就不会存在申诉的问题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管辖权异议到底能不能申请再审?这是个问题

管辖权异议到底能不能申请再审?这是个问题

管辖权异议到底能不能申请再审?这是个问题宋长琳律师起点法律资讯 4月12日各地审判实践与口径存在不同差异,因此,对有些案件,确定管辖是诉讼策略的第一步。

对于管辖权异议能不能再审,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笔者查阅了部分最高院裁定书,初步得出的结论为,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再审,特殊情况下可以。

来看一下相关裁定书的理由。

一、(2016)最高法民申763号本院认为:一、关于管辖权问题。

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且赋予当事人对于管辖权异议裁定提出上诉的程序权利,当事人的异议权已得到保障。

从程序稳定性和诉讼效率角度出发,若对管辖权异议裁定进行再审将严重拖延诉讼。

根据《最高法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一条“当事人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只有两类,即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对于其他裁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

本案中拓展公司虽未针对管辖权异议裁定申请再审,但在针对生效判决申请再审中提出有关管辖权异议,根据前述司法解释的精神,该项申请不属于再审申请事由,本院不予审查。

二、(2019)最高法民申1063号关于本案的管辖问题。

中建环球公司在原审中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已经一、二审法院审理,二审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了中建环球公司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XX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之诉的裁定无权申请再审。

现中建环球公司在再审申请中就管辖权问题提出异议,于法无据,本院不予审查。

三、(2013)民提字第67号关于自贡长征公司提出的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无权对已经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申请再审的答辩意见,本院认为,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2007年修改决定》),在2008年4月1日施行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中增加了“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条款;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2012年修改决定》),在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中删去了“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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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裁定是否可以上诉?
当事人不仅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利益上诉,而且对移送管辖的裁定也有权上诉。

其理由是:1、有立法根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审查后,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权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以上诉 2、从实际需要来看,也应赋予当事人对移送管辖裁定的上诉权。

近年来,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尽管对于管辖权的纠纷仍时时存在,但对于管辖权异议裁定已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那么当发生管辖权纠纷时,管辖权异议裁定是否可以上诉呢?下面就由小编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管辖权异议裁定的相应法律
《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对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异议所作的裁定,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

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没有分歧,但对于移送管辖的裁
定是否可以上诉,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管辖权异议裁定可上诉原因
当事人不仅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利益上诉,而且对移送管辖的裁定也有权上诉。

其理由是:
(一)有立法根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审查后作出两种处理,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权异议所作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诉,并没有规定只有驳回的可以上诉。

如果仅限于驳回的裁定可以上诉,就等于剥夺了以审中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的上诉权,不利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平等保护。

所以对移送和驳回这两种裁定,当事人都可以上诉。

(二)从实际需要来看,也应当赋予当事人对移送管辖裁定的上诉权。

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无论依职权还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移送,移送管辖都有可能发生错误。

赋予当事人对移送管辖的裁定有上诉权,不仅可以使错误的移送至移送前得到补救,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且便于在同一法院和同一上诉审理程序中一并解决有关管辖权异议问题,符合诉讼的“两便”原则和经济原则。

对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异议所作的裁定,包括驳回裁定和移送裁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在裁定书送达后10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级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当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审裁定。

当事人在第二审人民法院确定案件的管辖权后,或对一审裁定逾期未上诉的,应自觉按照二审或一审生效所确定的管辖法院参加诉讼。

如如果当事人不按要求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可以按民诉法有关规定处理。

综上所诉,关于管辖权异议裁定是否可以上诉的问题,小编为您总结在此。

首先,大家要明确的是,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其次此类案件发生时,法院应按照法律程序对于当事人的上诉依法进行处理,从而做出最终裁定。

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濮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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