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2016年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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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2016年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6.11.15
•【字号】
•【施行日期】2016.1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省工商局2016年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报告2016年,青海省工商局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深化改革、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持续深化法治建设,落实商事制度各项改革举措,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圆满完成了2016年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今年,我局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贯彻实施新《广告法》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政府法制办确定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之一;被国家工商总局确定为西北地区首次接受法治建设评价的省级局和国家工商总局新修订的《法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实施以来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首次接受评价的省级局,并在法治评价工作中获肯定;我局全年获省委、省政府肯定工作的批示件达16件。

现将我局2016年依法行政及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法治统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各项举措,激发市场活力
2016年,我局坚持以法治为统领,以提升营商环境质量、激发市场活力为目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各项举措,持续促进市场主体发展。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对前置审批事项取消及调整情况,及时对全省取
消和改为后置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进行梳理,配合省编办公布了《青海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除法律设定和国务院公布的前置审批事项外,其它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条件。

目前,我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为135项,前置审批事项为29项。

二是圆满完成“五证合一”改革任务。

在巩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再次整合人社部门保险登记证、统计部门统计登记证,并于9月26日省市县三级同步实施,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目标。

三是积极推进“两证整合”改革任务。

与国税、地税、发改、法制办等五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有关工作的通知》,落实“两证改革”前新版营业执照印刷等各项准备工作,顺利推动两证整合改革工作如期实施。

四是持续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

注册资本认缴制、企业名称网上远程核准制、简单事项“审核合一”等改革举措得到全面落实,市场准入机制更加优化,工商注册更加便利,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总量大幅增加。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市场主体32.43万户,注册资本8269.9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8%、32.5%。

其中,企业7.18万户,注册资本7794.2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7%、34.8%。

2016年前10个月,全省新增市场主体61263户,同比增长13.1%。

其中,新登记企业14779户,同比增长34.2%。

目前,全省平均每天新增市场主体201户,千人拥有市场主体56户,千人拥有企业12户,较改革前均有了大幅提升。

二、坚持法治支撑,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监管方式转变
我局在积极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的同时,坚持以法治为支撑,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方式转变。

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设。

今年,报省政府出台了《青海省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青海省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台了《青海省严重失信企业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为推动构
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有效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推动“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落实。

年内,我局先后开展了企业年报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双随机”抽查工作。

随机抽查执法人员520人,按照3%的比例随机抽查2546户市场主体的年报信息,抽查11家公用企业。

在9月21日全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我局就开展“双随机”工作的经验做法在青海分会场作了介绍。

三是深化“双告知”工作机制。

在坚持书面当场告知申请人后置审批经营项目和具体审批部门的基础上,与省级37个行政审批部门协调沟通,编制了《“双告知”审批部门联系方式》,通过行政审批部门电子邮箱与联系人手机短信将4573户涉及后置审批事项的企业信息告知了相关审批部门,有效预防了部门监管缺位和监管盲点。

四是开展商事制度改革成效评估。

为进一步掌握全省商事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我局制定评估方案,委托青海省行政学院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围绕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成效、新登记主场主体发展情况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对全省商事制度改革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进一步分析我省商事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议,完善深化改革的各项举措。

三、坚持法治评价,完善机制措施,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
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及时跟进法治建设新形势、新要求,以法治评价为载体,科学评估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状况和水平,找准法治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完善评价指标体系。

今年,我局结合国家工商总局新修订的法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办法和评分标准,对我局2013年制定的针对市州局进行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进行修订,设置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17项,三级指标67项,重新确定了各项评价指标分值、评查方式和计算标准,使市州局评价指标更加符合我省实际,更加具有针
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接受法治建设评价。

国家工商总局在我局全面自查、归类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从依法行政体系建设、依法决策机制建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制基础建设等七个方面对省工商局开展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价。

在评价期间,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刘永娥对我局推进法治建设从六个方面予以了肯定。

三是开展市州局法治建设试评价。

选取海南州工商和市场监管局作为全省法治建设试评价单位进行试评价,为在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评价制度积累工作经验。

四是发挥机关负责人组织领导作用。

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省局“一把手”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开展, 省局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门听取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相关议题,并就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工作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了领导小组对加快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指导作用,促进了法治建设全局化工作格局的形成。

五是推动法治建设示范创建。

2016年,我局根据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制定了《青海省工商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方案》及落实方案任务总台账和年度任务台账,确定了93项具体工作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进度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抓在日常、干在平常、落实到位。

认真落实《青海省2016年依法治省工作台账》《青海省2016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任务台账》中确定的工作任务,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任务台账中由省工商局牵头的5项工作任务均已完成。

四、坚持法治规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我局为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以法治规范为根本,围绕执法依据、执法能力、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和执法结果加强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促
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实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

根据《广告法》等专门法的修订、国务院颁布的第666号令、国家工商总局第86号令及国家工商总局新制定规章的出台情况,对2015年5月制定的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删除已废止的法律条款依据,增加新赋予的法定职责依据,确保各项行政执法行为在法律规定框架内依法行使。

二是注重基本能力培训。

年内,举办了由省政府法制办法律专家授课的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法治建设视频培训班,全系统参加学习培训的干部达1000余人次。

结合“三基”建设,充分运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网上在线学习,共组织专题网络培训6次。

全系统800余名干部参加了学习培训;协调省外专局在香港举办了为期21天的“市场监管与消费者维权援助”培训班,省局和直属分局24名干部参加了培训。

截止10月,全系统共组织各类法治教育培训337次,培训人员12900余人次。

三是严格规范执法人员主体资格。

今年,重点对省局机关和省局直属分局借调、离岗、调离、轮岗、退休等不在执法岗位工作的人员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件集中进行了清理,注销了67个执法证件,将有效的86个执法证件信息在省政府法制信息网、省局门户网站予以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行政处罚文书管控。

为规范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和部门职能整合后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执法文书的使用、管理,印发了《关于做好全省工商体制调整后行政处罚执法文书使用及管理工作的通知》,统一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将编号行政处罚执法文书由省局统一编号、统一印制、统一发放、分级管理的管理模式调整为由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局确定的编号规则自行编号、自行印制和自行管理,确保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和部门职能合并后行政处罚文书的顺利衔接和正确实施。

五是推动执法结果信息公开。

印发了《关于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和《青海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施意见》,明确对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许可决定信息和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执
法透明度,形成倒逼机制,促进依法履职尽责。

目前,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已做到对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许可信息100%公示,对2014年10月1日以来按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率已达到87%。

六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积极建立我省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
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互补优势和资源共享,召开了案件移送咨询会,就执行案件移送标准相关问题进行了咨询,并形成了共识。

牵头起草了《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程序,加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协作配合,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防范行政执法风险,加大对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起草了《青海省工商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通过制度确立、拓展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的深度和广度,从侧重行政诉讼案件代理逐步转向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发挥法律顾问对行政执法的参谋作用,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今年以来,经法律顾问参与办理的事项为2件,提出法律意见11条。

五、坚持法治监督,完善监督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局为保证依法履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坚持以法治监督为抓手,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提升了执法效能。

一是持续实施行政处罚案件全面核审制度。

在全系统推行法制机构和兼职法制员对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制度,对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核审率达到100%,使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工作成为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行为、促进依法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措施,通过完善机制,常抓不懈,有力推动了执法办案工作的规范化。

特别是近两年来,呈现出行政处罚案件零复议、零诉讼的格局,树立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截止10月,全系统法制机构共核审一般程序案件459件,提出核审意见560余条。

二是继续坚持执法检查工作制度。

年内,由省工商局法规处
牵头,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执法检查小组,在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自查、市州局检查的基础上,对西宁市、海南州、黄南州等3个市州市场监管局和西宁市城西区、湟中县、共和县、贵德县、同仁县、河南县、泽库县等7个县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听取汇报、抽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案卷,核查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数据等方式,重点对推进法治建设、开展法治教育培训、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许可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查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内部执法监督和文明执法等八个方面进行了检查。

期间,对被抽查局办理的2015年度和2016年度60件行政处罚案卷和96件行政许可档案资料进行了逐卷评查。

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对执法检查情况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认真归纳梳理,提出工作建议;对存在问题突出的单位,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启动执法监督函告程序;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中发现的个案存在的问题逐一实名点评,增强了执法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年内,在2014年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执法工作实践,对省局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共梳理出省局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39件,经清理,继续有效21件,废止失效18件。

清理结果经省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并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监督。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规定,向省政府法制办依法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出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5份。

由于程序规范,我局规范性文件无一件因制发程序不当导致不予备案或者规范性文件异议。

四是着力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诉讼工作规则》,规范行政行政诉讼工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动以业务机构为应诉主体,法制机构组织协调配合的应诉工作机制的建立,促使权责统一,强化具体执法机构依法履责意识和风险意识。

年内,省局共发生行政诉讼
案件1件,机关负责人参加出庭应诉,一审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六、坚持法治导向,落实学法普法责任,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我局坚持以法治为导向,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面向工商系统、市场主体、社会大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一是启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年内,根据青海省和国家工商总局“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确立了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2016年至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八大基本工作原则、七大工作任务和八个方面41项具体举措。

配套出台了《青海省工商局关于实行法治宣传教育“谁执法谁普法谁评
查”“谁主管谁普法谁负责”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系列制度,完善“双普法”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推动普法任务落实。

二是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

我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在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向国家工商总局推荐法治人物和法治故事活动,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典型推荐活动,树立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先进榜样,宣传法治建设新进展,展示法治建设新成效,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是强化商事制度改革政策宣传。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改革工作,大力宣传商事制度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项政策法规,寓宣教于执法,收到了良好效果。

我局将今年3月份确定为“年报宣传月”,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印制了“年报宣传海报”和“年报宣传册”3万余份在公共办事大厅摆放,在街道、路牌、车站、小区、候机厅等进行海报的张贴宣传,在机场高速路旁制作了醒目的年报温馨提示牌,在王府井商务楼电子屏、西宁机场入口大厅滚动电子屏连续播放“青海工商企业年报温馨提示”,青海日报、西海都市报、西宁晚报以“七步教会您报年报”“年报知识问答”等为题进行不间断宣传。

四是深化法律七进活动。

坚持突出群众导向,在做好“3·15”国际消费
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节点的法治宣传活动的同时,深化“法律七进”活动,相继推出了红盾护农“走基层、进乡村、保春耕”、消费维权“进校园、进课堂、进乡村、进家庭”等系列宣传活动。

截止今年10月,全系统共组织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68次,发放宣传资料189600余份,悬挂横幅558条,展出展板993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40180余人次。

五是加强法治宣传载体建设。

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为重要普法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开辟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新阵地,注册开通了“青海工商”微信公众平台,建成了“青海省消费者协会网站”,建设完善了青海省工商局门户网站,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公开公示信息主阵地作用,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解读市场监管执法政策。

七、坚持法治方式,强化依法维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在市场监管执法中,坚持把法治方式作为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推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重,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运用行政指导规范行业经营。

省工商局先后对全省公用企业,部分旅游企业、通讯企业、直销企业、网络交易平台及部分省内主流媒体进行了行政约谈,规范行业经营行为。

期间,向全省公用企业发放了《致全省公用企业的一封公开信》,指导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合法开展经营;对省内3家第三方交易类平台进行了集中约谈,并签订责任承诺书,落实网站实名制,规范网络经营主体;指导59家网站自主进行红盾标识链接,实现亮照亮标经营。

二是运用行政调解化解消费争议。

在消费终端环节,制定并推行了《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前移消费环节争议解决关口,推动定纷止争目标的实现。

同时,充分发挥各级工商部门在消费纠纷调解、维权纠纷调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依法开展调解。

截止目前,省局12315投诉举报办公室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14068件,其中投诉1585件,举报24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9.29万元,投诉反馈率为92%。

三是完善维权机制促进消费维权水平提升。

年内,我局先后通过点评家用汽
车买卖格式合同,推行示范合同文本、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网络平台信息发布等形式,进一步拓宽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提升消费者维权水平,消费者满意度逐步提升。

虽然,我局在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关键少数”主动推进落实法治建设任务的自觉性仍需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仍需提高,制度建设还不够精细、相对滞后,执法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等。

今后,我局将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进一步创新思路,优化举措,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各项措施和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制度落实到位,持续深化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部署的各项法治建设任务,努力推进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再迈新台阶。

青海省工商局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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