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配送供应合作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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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配送
服
务
协
议
服务协议方:湖南省德康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邵东分公司
日期:二0一七年二月
甲方:邵东县教育局
乙方:湖南省德康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经邵东县人民政府依法公开招标,选定乙方为邵东县教育系统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配送的唯一供应商。
为做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的配送和采购工作,保证食品安全,降低生产成本,为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安全优质的餐饮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配送产品及方式
1、乙方配送的产品范围为学校食堂所用的:蔬菜类、禽蛋类、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
具体乙方向学校方配送大宗食材和原辅材料以学校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若学校方要求食堂所用的所有食材和原辅材料全部配送的,乙方必须实施全部配送。
2、乙方供货的种类、数量、价格、时间、地点和结算方式由乙方依据本协议所定的基本原则和框架与学校方签订合同,并报甲方鉴证备案。
二、配送对象范围
配送对象范围为邵东县办有学生食堂的各中小学校。
2017年上期先在全县部分学校试点,如试点成功,2017年下期开始稳步实施全面配送。
三、配送食品的内容及质量标准
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大米》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质检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证,具有产品质检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3、面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质检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4、肉类:必须是经过检验检疫合格且在保质期以内的肉制品。
冷冻肉类必须提供动物卫生检疫票和相关质检报告。
5、蔬菜必须符合国家关于使用农产品的质量要求,且农药残留量在国家规定的限量以内,有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
6、调味品类:必须在保质期内,且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等相关证件,预包装食品、标识应符合GB7718-2011标准要求。
7、所供食品必须为非转基因食品。
8、学校食堂所用的其它原辅材料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四、合作期限
1、本协议暂定三年,自签字起生效,从 2017 年上学期起至 2019年下学期止。
乙方与甲方相关学校签订供货合同期限为一年,即合同签订一年一签。
2、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顺延本协议或续签。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全部履约行为,特别是配送食品的质量标准和安全状况进行监督。
2)依据合同法和本协议约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对乙方的违约行为追责。
3)指导、督促所属学校健全制度、明确人员、加强培训,强化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及相关应急工作,为确保各学校食堂正常开餐,督促各学校配合供货的配送流程。
4)协调学校方按协议合同约定与乙方履行合同,并建立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供求关系。
5)督促与乙方签订了供货合同的学校不得由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配送食堂大宗食品。
6)督促与乙方签订了供货合同的学校按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7)协调处理学校方与乙方在供货过程中的重大矛盾及纠纷。
8)监督各学校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厅文件》湘教发[2014]6号第四章第二十二条: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索证即索取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索票即索取供应商的电算票据,不具备以上条件者校方不予采购其食材。
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要求乙方建立完善的追根溯源体系。
9)监督各学校严格执行采取电算化票据结算。
依据《湖南省教育厅文件》湘教发[2014]6号第八章第四十五条:食堂财务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帐核算,所有帐务须双方对公账户,杜绝私帐,严格执行结算凭证电算化票据,为保险公司全程承保提出所需的依据。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向甲方提供依法经营的证件复印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货物采购的相关证件及食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
2)严格遵从IS09001国际管理质量体系和ISO22000( 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管理,做到“政府放心,企业良心,家长开心”的服务宗旨,杜绝劣质食品进校园。
3)供货价格原则:所供食品同品质价格不能高于同期市场价格。
其中米、面、油、肉等大宗食材以教育局或发改局的物价部门各个时段发布的价格为准。
4)向甲方提供配送流程,确保各学校食堂正常运营,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告知学校,不得影响学校食堂正常运营。
5)甲方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经政府权威机构(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疾控中心)检验鉴定系乙方所供食材所致,乙方应承担该事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如事故不是食材质量原因而是其他原因所致,乙方不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6)本协议约定的配送食材内容乙方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
7)为了更好的履行合同,服务于学校,乙方须在保险公司承保食品安全保险。
8)提前向学校报送供货的清单备选。
可以推荐但不得强迫学校购买推荐的食材,供货应尽量以乙方关联的基地菜为主要货源。
9)按学校通知及时配送食品至指定地点。
如因为突然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造成学校方不能正常开餐,学校方有权不接收配
送的食品,乙方不得强送,学校方也不承担乙方损失;乙方将配送食品送达学校时,学校应按相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如发现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学校可以拒收,再另行购买,学校也不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确保食品运送车辆在校园内安全运行;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经甲方督促未能依约整改,甲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2、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期间内,甲方不得任意中止合同。
七、争议处理
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八、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合同生效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
年度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甲方每学期组织对乙方和签订了供货合同的学校所签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将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如因乙方整改未到位,甲方有权变更或中止合同。
3、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经甲方督促未能依约整改,甲方可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执行
4、协议期满,双方未能就续签协议达成一致,则协议自然终止。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或相关原则协商处理解决。
本协议一式十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四份送政府采购办备案,县发改局、县市管局、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各送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2017 年月日 2017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