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接报案及调度派工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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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接报案及调度派工规程
一、接报案
接受报案
总部电话中心接到客户报案后,通过UC将出险报案号传送至调
度岗。
调度岗应立即登陆系统查询客户的交强险保单号、商业险保单号、被保险人姓名、车牌号码、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原因、事故经过、受损情况(标的或三者损失)、驾驶员姓名、报案人姓名、联系电话(最好也留下常住地固定电话)等其它与案件相关的信息。
二、调度派工
根据系统记录的客户报案信息,确定单方事故还是双方事故,根据查询交强险、商业险信息的结果开始调度派工;查勘员接到查勘调度指令后3分钟内主动与报案人电话联系,约定查勘相关事宜。
1、承保车辆在承保中支辖区内出险:
接案后及时电话调度出险当地机构的查勘员,并把系统内查勘任务调度至查勘员工号。
2、承保车辆在省内有机构的地区出险:
在我们公司有机构的地区出险,直接调度出险当地中支的查勘员,并把查勘任务调入该查勘员系统;同时,通知承保公司的专职跟踪人员。
3、承保车辆在省内没有机构的地区、或者省外出险:
将查勘任务调度到承保机构双代管理人员的系统工号内;同时电话通知承保机构双代管理人员,由双代管理人员进一步联系处理。
接报案中心与承保机构双代管理人员共同做好委托事宜并做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