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调整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工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调整省政府秘书长副
秘书长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6.22
•【字号】琼府办[2008]82号
•【施行日期】2008.06.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调整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分工的通知
(琼府办〔2008〕8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对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工作了部分调整。
现将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徐庄秘书长:不再分管省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
王扬俊副秘书长:增加协助联系省地方志办公室工作。
屈建民副秘书长:增加协助联系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工作。
倪健副秘书长:增加主持省政府研究室全面工作;增加协助联系商务部驻海南特派员办事处工作;增加分管省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
不再协助贾东军省长助理工作;不再协调省公安厅工作。
省政府办公厅文慧副巡视员协助倪健副秘书长工作。
宋攻文副秘书长:增加协调省农垦总局、省农业科学院工作;增加协助联系国家林业局驻海口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工作。
不再协助符跃兰副省长工作;不再
协调省民族宗教事务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台办,省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工作;不再协助联系驻军、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侨联、省台联工作;不再分管省政府办公厅三处。
种润之副秘书长:协助符跃兰副省长、贾东军省长助理工作;协调省民族宗教事务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台办,省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工作;协助联系驻军、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侨联、省台联工作;分管省政府办公厅三处。
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其他分工不变。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省政府副秘书长分工实行缺位递补制度。
前位副秘书长出省执行公务或休假期间,其工作由向后顺位的副秘书长递补代办,如后顺位的副秘书长也缺位,则由再后顺位的副秘书长递补代办,依此类推形成循环。
缺位递补双方应交接好代办期的工作。
二○○八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