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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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会诊制度
1、门诊医生要坚持首诊负责制,在诊疗过程中考虑为非本专业疾病需要他科专业处置时,应申请门诊会诊。
2、门诊会诊前要在门诊病历上书写本科的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目的,填写门诊会诊申请单,在门诊信息化系统提交门诊会诊申请,指定会诊科室和会诊医生。
3、病人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以及病人病情复杂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者应该申请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
4、门诊会诊流程:在已就诊门诊病人列表→选择需要会诊的病人→点左上角“会诊”框→选择要请会诊的科室→选择要请会诊的医生→申请会诊成功→填写会诊单→病人持会诊单到相应科室会诊→被请会诊医生完成会诊并完善门诊病历→指导病员完成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