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运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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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运营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运营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运营资金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资金计划与预算1. 各部门应于每月初制定当月的资金需求计划,提交至财务部门。

2. 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流动情况,编制月度资金预算,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3. 经批准的资金预算作为当月资金使用的依据,非经特殊程序不得擅自变更。

三、资金审批流程1. 所有资金支出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包括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复核以及管理层批准。

2. 对于超出预算或特殊性质的支出,需提前申请,详细说明原因,并由管理层特别审批。

四、资金使用与监控1.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任何超出预算的支出都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

2. 财务部门负责监控资金流向,定期对各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3. 对于发现的任何不规范操作或异常情况,财务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管理层报告。

五、资金结算与审计1. 各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金结算工作,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2.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评估资金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六、风险管理与应急机制1. 公司应建立资金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因素进行定期分析。

2. 设立应急资金,用于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公司运营不因资金问题而受到影响。

七、责任与奖惩1. 对于遵守本制度,有效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违反资金管理制度,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个人或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制度的修订与完善本制度应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管理需要,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管理要求。

运营资金管理制度

运营资金管理制度

运营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执行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指“资金”是指日常经营周转的营运资金。

第三条资金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备用金、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票据)。

第四条资金的管理包括计划的执行和监督、资金的收支和清查、资金的筹集和投资等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资金管理的原则是保证资金安全、控制财务风险和资金使用的计划性。

第二章资金审批权限及流程第六条审批权限如下表:日常经营性支出,由总经理按照董事会授权范围进行审批。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支出须履行内部控制审批手续,经主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支出及其他特殊资金支出需由母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第七条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如下:经办人员—经办部门负责人及主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会计—出纳第八条相关责任:a)经办人员为用款人,按业务实质真实反映支付内容,在付款申请单或报销单上签字,对资金支付结果负直接责任;b)部门负责人及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对资金支付负部门领导责任;c)审批人对资金支付结果负领导责任;d)会计,审核票据的合法性,核对合同、统计数据及单据;e)财务经理,审核票据合法性,审核资金支出计划性、合规性及支付方式;f)财务总监,掌握资金平衡,对资金支出的最终核准;g)出纳,根据审批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准确、及时完成支付,并登记日记账。

第九条财务部分别设专门会计人员对如下资金支出进行审核:a)原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办公用品的采购支出;b)与销售相关费用(运费、佣金)的支出审核。

c)行政费用的支出审核。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第十条开设企业银行账户时,需有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批意见,不得私自以企业名义开设账户。

第十一条财务部应定期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对不再需要使用的账户,及时清理销户。

资金管理与资金运营制度

资金管理与资金运营制度

资金管理与资金运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金管理与资金运营制度是本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制度,旨在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合理利用和增值,规范资金运营行为,提高企业的资金运作效率。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财务活动,包含但不限于资金收付、资金调拨、资金投资等方面的管理与运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要求,参考相关法律法规,遵从公司内部决策制度,强调风险掌控、透亮度和责任追究原则。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资金收付管理1.公司应设立特地的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资金收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资金收付应依法依规进行,务必保证收付款项的正确性和及时性。

3.资金收付凭证应妥当保管,如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增补或更换。

第五条资金调拨管理1.资金调拨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并依照公司内部决策制度进行实施。

2.资金调拨应合理合法,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严禁挪用、截留资金。

3.资金调拨凭证应认真记录调拨事由、调拨金额、调拨时间等信息,并由相关部门签字确认。

第六条资金预算管理1.公司应依据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订立年度资金预算,并依照预算进行资金使用。

2.资金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充分考虑企业经营风险和市场环境变动。

3.对于超出资金预算的支出,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并依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记录和核销。

第七条资金风险管理1.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金风险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2.资金风险管理部门应及时监测公司的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处理。

3.对于风险事件的处理,应依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记录和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风险掌控和防范。

第三章资金运营第八条资金投资管理1.公司应依据经营需要和市场情况,科学进行资金投资,以加添资金收益和价值。

2.资金投资需经过严格的风险评估和决策程序,确保投资安全和合规性。

3.资金投资应坚持稳健经营原则,避开盲目冒险和短期投机行为。

第九条资金利用管理1.公司应依据资金需求和经营计划,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范文一、前言资金是企业运营的血液,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合理有效地管理资金是其发展的关键。

本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公司的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和高效运作,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

二、资金管理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防范各类风险;2. 合理性原则:合理规划和配置资金,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3. 规范性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保证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4. 高效性原则:提高资金运作和决策的效率,减少资金闲置和浪费。

三、资金管理流程1. 预算管理(1)制定财务预算:每年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计划,制定全年财务预算,明确各项收入、费用和投资预算;(2)预算执行与控制:设立专门的预算执行与控制岗位,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偏差问题。

2. 收款管理(1)客户信用评估:对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确保客户的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2)收款流程:设立专门的收款岗位,负责催款和跟进客户的付款情况,及时核实、登记和入账收款;(3)收款结算方式:采取多种收款方式,如现金、电汇、支票等,确保收款的及时性和安全性;(4)应收账款管理:建立健全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及时核销坏账,妥善处理逾期账款。

3. 付款管理(1)供应商信用评估:对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估,确保供应商的信用状况和供货能力;(2)付款流程:设立专门的付款岗位,负责审批和支付各项费用和款项,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和文件;(3)付款优先级:根据资金流动和优先级确定付款的顺序,确保重要的费用和款项优先支付;(4)应付账款管理:建立健全的应付账款管理制度,及时结清应付账款,确保与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关系。

4. 资金调拨管理(1)资金管理岗位: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岗位,负责资金的调拨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2)资金调拨流程: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和优先级,制定资金调拨方案,明确资金的使用目的和渠道;(3)资金调拨授权:设立资金调拨授权制度,明确资金的调拨权限和审批流程,防止滥用和乱用资金;(4)资金调拨监控:设立资金调拨监控制度,定期对资金调拨情况进行检查和跟踪,防范资金风险和滥用。

资金管理与资产运营制度

资金管理与资产运营制度

资金管理与资产运营制度1. 前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的资金使用和资产运营,确保企业资金安全、运营高效,并最大化资产价值。

全部相关部门和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2. 资金管理2.1 资金筹措•资金筹措应依据企业发展规划和需要,遵从市场准则,并经相关部门和高层管理层的批准。

•资金筹措方式可以包含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引入投资者、股权融资等多种方式,但必需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财务政策的要求。

2.2 资金使用•资金使用应依照企业的经营计划和预算进行,确保合理利用资金,并避开挥霍和滥用。

•资金使用应经相关部门和高层管理层审批,审批程序应完整、规范、透亮。

资金支出必需符合相关合同和协议的要求。

2.3 资金监控•资金监控是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作的紧要环节。

•监控部门应设立专人负责资金监控工作,监测企业的资金流动和余额,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

•监控报告应定期提交给高层管理层进行批阅,并及时采取必需的措施。

2.4 资金风险管理•资金风险管理是确保企业资金安全的紧要手段。

•风险管理部门应设立专人负责资金风险管理工作,对可能显现的风险进行猜测、评估和掌控。

•风险管理部门应订立相应的风险掌控和预警机制,并及时报告高层管理层以便采取相应的风险缓解措施。

2.5 资金账户管理•资金账户管理应遵从企业的财务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安全和账户管理规范。

•全部资金账户应依照规定的程序开设和关闭,并进行适时的账户调整和核对。

•资金账户相关的密码、密钥等信息应妥当保管,严禁向任何人泄露。

3. 资产运营3.1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是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和运营效益的关键环节。

•资产管理部门应设立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工作,编制和维护资产清单,并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和更新。

•资产管理应依据资产价值和风险大小,合理配置和运营资产。

3.2 资产保护•资产保护是确保资产安全和减少损失的紧要措施。

•资产保护部门应设立专人负责资产保护工作,订立并执行相应的安全和防护措施。

项目资金运营管理制度

项目资金运营管理制度

项目资金运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资金运营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资金运营管理工作,具体包括项目资金使用、收支管理、保值增值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项目资金运营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风险可控、效益最大化、透明度要求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第四条项目资金使用应符合项目计划和预算,妥善安排使用时间和金额。

第五条项目资金使用应按照预算科目进行分类,严禁挪用和私用。

第六条项目资金使用需经项目负责人审批,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权限进行操作。

第七条项目资金使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核对,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三章项目资金收支管理第九条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收支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转。

第十条项目资金收支应及时记录和记账,确保账目清晰明了。

第十一条项目资金收支需经过审核和复核,保证资金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项目资金收支应及时结算和核对,确保账面与实际的一致性。

第十三条项目资金收支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收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项目资金保值增值管理第十四条项目资金保值增值管理应根据项目性质和风险特点设定相应的投资策略和方案。

第十五条项目资金投资应遵循谨慎原则,选择安全、稳定、高收益的投资标的。

第十六条项目资金投资需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确保投资的风险可控。

第十七条项目资金投资应定期进行跟踪和评价,根据投资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十八条项目资金投资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杜绝违规操作。

第五章项目资金运营管理监督第十九条项目资金运营管理需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管理的透明和规范。

第二十条项目资金运营管理需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项目资金运营管理需进行定期评估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二条项目资金运营管理需接受上级部门和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提供相关资料和报告。

运营资金管理制度

运营资金管理制度

运营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运营资金管理,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资金管理组织机构公司设立资金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的决策和监督。

三、资金管理范围公司资金管理范围包括日常经营资金、投资资金、融资资金、固定资产投资等。

四、日常经营资金管理1.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日常资金预算和资金计划,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2. 财务部门负责公司日常资金的收付、保管和结算工作。

3. 营销、采购、生产等部门负责提供资金需求预测和资金使用计划。

4. 资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并批准公司的日常资金计划和预算。

五、投资资金管理1. 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并批准公司的投资计划,包括投资项目、投资额度、投资期限等。

2.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投资资金计划和预算,确保投资资金使用合理。

3. 投资部门负责具体的投资资金操作和管理工作。

4. 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定期审查公司投资项目的收益情况,对不符合收益预期的项目及时调整或停止投资。

六、融资资金管理1. 公司需融资时,需提出融资申请,经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融资操作和管理工作。

2.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融资方案和融资计划,确保融资资金使用合理。

3. 财务部门负责与金融机构协商融资条件,选择最优惠的融资方式和融资利率等。

4. 财务部门负责偿还融资资金的本息,并定期向资金管理委员会报告融资情况。

七、固定资产投资管理1. 公司对固定资产投资需提出申请,经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固定资产投资操作和管理工作。

2.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预算,确保固定资产投资使用合理。

3.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策划和实施。

4.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策需经过资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并批准。

八、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1. 公司各部门需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使用透明、规范。

2.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并完善公司的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确保资金管理有效落实。

工作室资金运营管理制度

工作室资金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作室的资金运营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作室内部所有资金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运营、项目实施、投资管理等。

第三条工作室资金运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和浪费。

2. 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透明性原则:资金运营情况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4. 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室相关规定进行资金运营。

第二章资金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工作室设立资金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资金运营管理制度。

第五条资金管理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1. 财务负责人:负责制定资金运营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工作。

2. 财务人员:负责日常资金收支、账务处理、报表编制等工作。

3.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4. 监事:负责对资金运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资金收支管理第六条工作室设立银行账户,用于日常资金收支。

第七条日常资金收支应遵循以下程序:1. 提出申请: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资金收支申请表,经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财务部门。

2. 财务审核:财务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确保收支合法、合规。

3. 执行操作: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办理资金收支手续。

4. 记录归档:财务人员将资金收支记录在账,并定期归档。

第八条大额资金收支应经资金管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九条严禁私设“小金库”,禁止将工作室资金用于非法用途。

第四章资金预算管理第十条工作室制定年度资金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根据工作室实际情况,合理编制预算。

2. 综合平衡原则: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相互协调,确保收支平衡。

3. 重点保障原则:优先保障工作室重点工作和项目资金需求。

第十二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需经资金管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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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资金运营的管理,明确资金的日常管理范围,有效控制资金风险,保证经营活动高效顺利的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子公司、各部门涉及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现金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现金由财务部负责管理,现金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特殊需要超出限额的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特别措施确保现款安全;使用的保险柜应定期进行密码更改,保险柜钥匙要妥善保存。

第四条必须加强对现金收入的管理,不得以收入的现金直接用于开支,禁止挪用现金、坐支现金。

第五条相关部门发生现金收付业务后,由财务部负责收付现金,保险柜中不保存大额现金,若保险柜中的现金超过规定的库存现金的限额,财务部出纳应将超额的现金送存银行。

第六条因业务需要长期借用备用金的,应严格控制范
围和限额,原则上旧账不报新帐不借,所有个人因公借款均需统一使用专用借据。

第七条合理控制现金支付的范围。

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允许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
1、员工的工资及津贴;
2、个人的劳动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及其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支付给员工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邮电通讯费;
5、支付不足转账起点的零星款项;
6、其他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支付现金的支出。

第八条现金支付的限额及审批权限:支付业务款项给集团外的单位超过1000元的,原则上需采用转账方式,不得用现金支付。

特殊情况超出规定限额的,必须经财务主管人批准。

第九条出纳人员应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

每天工作日结束之前,出纳人员必须清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结存额核对相符,同时编制现金盘点表。

月底结账时,必须做到现金日记账和总账余额相符,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账账相符。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人应不定期地会同出纳对库存现金进行清点,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存档。

第十一条现金出现盘亏、盘盈的情况,在报有审批权限的管理层审批后,总账会计根据批示意见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第十二条现金管理内部控制:
1、不准白条抵现;
2、不准私人借支公款;
3、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4、不准造假用途套用现金。

5、不准用银行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或公款私存,不准设立小金库。

第三章银行存款账户管理
第十三条本公司在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前,应填制开户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拟开户行、账户、开户原因、财务部意见和主管领导意见,并经本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总会计师批准后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四条严禁出租、出借公司银行账户。

第十五条凡本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严禁以私人名义开设。

第十六条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开设项目资金专户。

关于项目建设的资金要拨付到这个专户,工程款、监理费等基建费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通过这个专户进行支付,
确保项目资金的专户储存、专项核算。

第十七条财务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进行分类管理。

财务部负责人每年定期检查银行存款账户的分类管理状况。

第十八条公司管理层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始及使用情况,发现未经按规定审批擅自开立账户或者不按规定及时清理撤销银行账户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四章银行存款业务及余额调整管理第十九条送存银行的款项,应填制“缴款单”,连同现金或转账凭证等送存银行,并根据“缴款单”或“银行收款通知”登记入账。

第二十条到银行提取款项或转出款项时,应开出“现金支票”或其他结算凭证,并及时根据支票存根和结算凭证付款联登记入账。

第二十一条出纳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签发空白支票。

为方便外出采购等工作,必须先填写申请单,经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本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门应在支票上写明日期、用途,并注明最高限额。

第二十二条出纳人员应定期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在接到银行对账单后,应及时交由总
账会计逐笔核对借贷发生额和余额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记账错误,要立即更正。

第二十三条对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造成余额不符的原因,总账会计根据财务部负责人及有审批权限的管理层的批示意见,对会计分录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对收付款项的结算,要依据《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制度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一种或几种结算方法,对采用的结算方法要有详细的操作程序,以保证本公司存款资金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五条各种有价证券、支票、印鉴管理:有价证券由出纳员专人保管,由其他会计人员核对并做好备查簿。

支票由出纳员每日登记支票收支备查簿,对支票存根联或作废支票均应妥善保存,不得擅自撕毁;印鉴保管由财务负责人和出纳员分别负责,坚持“印鉴分开、账款分管”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出纳人员每周应及时编制“现金收支周报表”与“银行存款收支周报表”,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会计师、总经理或董事长。

第五章往来款项管理
第二十七条往来结算管理主要是指对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专项应收款和专项应付款、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关于往来款项的管理,公司应以财务部为主管部门,各部门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往来款项形成过程中各环节的责任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第二十九条预付账款、应付账款以及专项应付款
预付账款是指按照购货合同或协议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货款。

应付账款是购买材料或接受劳务应付而未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专项应付款核算本公司收到集团拨入的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

应根据收到的款源和单位设立明细账户。

财务部应凭采购部门对外签订的有效经济合同或协议办理预付、应付款项,有效经济合同应符合下列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
2、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3、合同主体合法,内容真实;
4、所签合同或协议必须包括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格和酬金、履行期限、履约地点和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三十条财务部支付款项时应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对有关部门和经办人履行合同的进行调查分析,并向有关领导提出情况报告。

财务部应根据资金状况,合理安排资金,按计划安排
预付、应付款项。

本公司要及时与集团财务部门核对拨入的工程款,发现错误及时调整,保证合并会计报表抵消的正确性。

第三十一条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和专项应收款
应收账款是指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预收账款是按合同约定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的款项。

“专项应收款—工程拨款”专门核算集团向本公司拨付的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专项资金。

第三十二条对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1、其他应收款主要指应向员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财务部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收款手续;财务部有权对借款滞报人员,通知其及时报账。

2、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须备用现金的,应填写借款单,注明使用时间用途,经领导批准后方能借用公款。

借款金额应严格控制,不得超过工作范围多借。

3、借款人员必须及时还款或将取得的合法票据到财务部报销,一般情况下当月结清,特殊情况下于次月办理完毕,但最迟不得跨年。

第三十三条财务部应当按照实际需要设置各种往来款总账、明细账。

各类往来款的明细账均应按照每一客户设置。

第三十四条财务人员应当每月核对明细账、总账,如有差异应当及时查找原因予以纠正。

第三十五条期末财务部应当编制往来款对账单,发送至本公司和客户,主动进行账款核对,属于集团内部合并报表范围的企业,应作好内部往来业务的合并抵消处理。

同时对于核对差异及时查找原因,必要时进行账务调整。

第三十六条财务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编制应收款项账龄分析表,供相关人员催收款项,并评估各类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以此为基础根据本公司的管理办法和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第三十七条对于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财务部应当责成原来的责任部门组织专人负责进行清理,查清事实责任到人。

依据法律收不回的款项、费用,经调查确认为坏账的,应书面报告本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总会计师,核准后按有关法定程序向有关部门申办坏账损失的审批手续。

第三十八条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如确实无法支付,经领导批准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五章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第三十九条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各类货币资金,由于存入地点、用途不同,财务需单独核算。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
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定期存款单、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等。

第四十条财务部应分别设置明细账,其他货币资金按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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