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资料与现场资料相符情况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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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资料与现场资料相符情况相关规定
为了贯彻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精神,关于2009年工作目标“四个符合”中信息平台上传资料与现场资料相符合的有关内容,制定本规定。

1、检查内容
项目监理部行为资料,主要包括规划、细则、旁站方案、监理通知及回复、工作联系单、监理日志(项目负责人)、安全巡视记录、会议纪要等22项上传资料内容及公司随时要求进行上传的内容。

2、检查对象
各项目监理部。

3、责任人
各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4、检查时间及方法
(1)每周三上午11:00告知各项目负责人,本周公司要求上报的现场资料内容,下午3:00总监例会签到前上交。

(注:现场具备上网条件的要求在内部留言中查阅,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公司电话通知,项目部网络有故障时,要主动联系相关人员,勿必做到资料的按时上交)。

(2)资料上交时,要注意整体性,以防丢失,下周例会召开时下发,各项目部按时取回。

5、考核标准与处罚措施
(1)周三例会召开前未上交者不允许签到,示为无。

扣罚项目责任人200元/次工资。

(2)按照公司要求监理日志的抽查对象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亲自填写,若他人代写或未填写,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若累计三次,扣罚项目负责人当月50%工资。

(3)若在抽查中,上交资料与日常上传资料不符合,发现一次扣罚
当事人50元,若累计三次,扣罚项目负责人当月50%工资。

(4)若编写过于简单、存在应付现象,或未按公司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填写,责令限期整改,并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全额奖金。

本规定由总经理提出
本规定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起草、修订并解释
本规定于20XX年月日发布,20XX年月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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