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语言学视角下沈阳乡村地名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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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语言学视角下沈阳乡村地名观察*
沈阳建筑大学国际学院 刘飞,安玉香
语言是社会活动的结果,同样是社会活动的证据,笔者认为,一定地域内的地名词汇,是最短的口述历史,创制地名具有强烈的社会性,创制地名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了地名得以传播和广泛使用,传播和使用过程中地名可能发生变异,特定的人为干预甚至直接导致地名的更替。

本文试图以沈阳地区丰富的乡村地名资源为基础,以社会语言学的理论揭示地名的变异规律和趋势,为地名保护和规范提供策略层面的参考。

一、沈阳地理与历史背景描述
沈阳,简称“沈”,别称盛京、奉天,位于中国东北地区南部,辽宁省中部,南连辽东半岛,北依长白山麓,位处环渤海经济圈之内,是环渤海地区与东北地区的重要结合部。

截至2018年,全市下辖10个区、2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141个街道,55个镇,18个乡,8个农林场,1197个村委会,1263个社区。

常住人口831.6万人,城镇人口673.6万人,城镇化率81%。

沈阳市历史悠久,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自汉代建立候城就有汉人世居于此,经历少数民族政权的数次更迭和兴衰起落,汉族人口数量长期处于低位,古代地名的记
载多以少数民族语言的汉语音译词
的形式留存,多数地名亦随少数民
族政权的衰落而废止。

汉语创制的
地名得以大量增加始于明代边城的
修建和军屯驻扎,此后,经历满人
建国,定都沈阳,清廷入关后封锁
东北,再到此后百年延续至二十世
纪初的移民,进一步加速了汉语地
名的创制和传播。

从伪满时期在日
据统治开始,近代工业在沈阳快速
兴起,1948年辽沈战役使沈阳获
得解放,并成为新中国工业奠定基
础,这一伟大的历史进程再次对地
名发生作用,使现代沈阳地名的格
局最终得以形成。

沈阳地名中蕴含了价值丰厚
信息,是对沈阳乃至东北地区民
族史、战争史、革命史、工业史、
移民史的微观侧写。

其中,村级地
名特别是自然村的原生地名,携带
了大量聚落形成与演变过程中的历
史信息,反映了民族融合、移民植
根形成新的地域文化、对时代的呼
应。

这正是沈阳乡村地名所包含的
独特厚重的人文价值,这种价值应
当被高度重视,用于历史研究、方
言研究,更重要的是价值资源化助
力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提供文化层面的推动力。

沈阳地名
主要形成于清初,清朝中后期产生
一定变异,进入二十世纪后趋于稳
定,20世纪50年代经历了政府对
地名的规范过程,在相对较短的历
史中经历从无到有并发展变化的过
程,正是研究内部高度一致的方言
区内,地名创制和传播规律的优质
样本。

本文试图以乡村地名特别是
村级地名作为研究对象,运用社会
语言学的视角,研究地名的社会属
性以及地名对社会的反馈作用。

二、沈阳乡村地名的创制
方式
地名创制是一种社会性的语言
应用活动,遵循语言活动的基本规
律,同时具有强烈的社会属性。


者运用语料库技术结合沈阳地方志
从宏观上分析沈阳地区乡村地名的
创制方式、创制主体、传播和变异
几个要素,进而揭示地名创制的历
史过程。

地名的语言学本质是特定
符号达成共识并被传播推广得以固
化的过程。

符合和地域之间联系紧
密,而非一般语言学上的任意性,
其命名过程遵循由地标到姓氏再到
愿景的逐层选择的规律,同时也杂
糅了三种方式的有限度的结合。


者在整个研究过程中遵循地标、姓
氏、愿景三种基本方式。

三、沈阳乡村地名的创制
主体
一切对某地用语言进行概括,
摘要:本文以沈阳地区丰富的乡村地名资源为研究对象,借助语料库和地方志,运用社会语言学理论,从微观层面揭示地名形成、发展和变异的动态历史过程,分析了社群结构对地名创制的重要影响,并以此为基础探讨了沈阳乡村地名的地域性特征。

关键词:地名创制;地名变异;社群结构
中图分类号:K92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08-0242-0004
作者简介:刘 飞,生于1981年,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社会语言学。

课题项目:本文为2019年沈阳市社科规划办课题(项目编号:SC19021)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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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指称对象的人都是地名创制的主体。

主体可能是定居于该地的社群成员,也可能是来自社群外部,标注地名将为其生产活动提供便利的受益者。

换言之,创制主体可能是村民,也可能是路人,这种身份的差异仅仅是依观察视角做出的区分,实际上路人和村民只是居住在不同的聚落,聚落与聚落之间存在一定的临接关系。

路人视角下,命名方式和语言层面的表达结构源自所见景观的简单概括,通常形式是孤家子、三家子、四家子、八家子,缺少姓氏语素也缺少景观特征。

这种命名方式,目的就是交通提供基本指向,为当时的地方基层行政管理提供便利。

地名初次创制过程中,两种主体都可能存在,社群外部主体也是讹传地名形成的重要参与者,但是,内部主体是最主要的创制主体,也是大多数地名得以延续和发展的核心动因。

内部和外部主体间存在一定的对立,高度共识下二者统一,共识度低,内外对立和互动关系就表现强烈。

地名不雅,转而更名,就是内部对外部不良评价的回应。

讹传地名则是外部会对原地名在理解、通俗性方面的缺陷地名做出的调适。

第三种特殊的主体就是官方干预,体现了政府对地名的规范活动。

这种现象集中出现在20世纪50年代。

创制方式主要采用愿景式,同时也包括对原有地名在词汇和结构层面的调整和修正。

这一类创制主体的活动大多数情形下是对原有地名进行规范,而鲜有初创。

虽然创制的结果均采用愿景式命名屏蔽了地标和姓氏方面的特征,但是在国家公信力的推动下,具有更高的共识性和传播性。

四、不同社群结构下的创制过程
聚落的形成,是地名从无到有的前提,定居下来的移民有了社
会生活中基本的指向需要,才使地
名创制成为一种有意识的群体性活
动。

地名的产生可能经历三个阶段:
原始创制、二次创制和国家干预。

这三个阶段中,只有初创是必经
的,二次创制和国家干预只是在初
创地名存在缺陷有待调适或社群结
构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才可能发生。

严格意义上讲,国家干预同样属于
二次创制的一种类型,但考虑到国
家干预的本质是创制主体的根本性
变化,同时由社群自发性的活动上
升为体现国家权力具有更强约束性
的行为,与普遍意义上的创制有着
本质差别,因此将其列为可能的第
三阶段,实际上也存在大量长期延
续使用的初创地名直接在国家干预
下发生变更。

初次创制取决于社群内部的结
构和成员间的关系。

聚落中的社
群可以归类为:单一社群、小聚合
社群、大聚合社群三类。

不同的社
群结构反应在创制结果上差异非常
显著。

单一社群往往是由血缘关系联
结的社群,血缘关系的一家人建
立的聚落。

在东北移民早期,这类
社群尤为常见。

移民迁徙途中,基
于先占原则为拓荒垦殖的新居所命
名,经常使用“X家窝棚”(窝棚
是早期移民定居时搭建的简易住
所,这一语素在东北大量地名中存
在,现名王家)的形式,例如,仅
沈阳市于洪区解放乡就有6个自然
村以此种完全相同的结构命名。


于社群结构简单,血缘关系是成员
间达成共识的天然基础,因此命名
方式往往采用姓氏加地标的形式。

此外,单一社群也有少量来自清朝
旗人中的上等阶层在沈阳地区的封
地,聚落内部是旗人领主和没入旗
籍的民人,以封地领主的姓氏作为
地名,以汉字音译满语姓名。

沈阳
少量现存的满语地名——以旗人姓
氏命名的高花牛录(现名高花)、
诺木珲牛录(现名诺木珲)均源自
这一类特殊的单一社群。

小聚合社群是指不同姓又缺少
血缘关系的几家人共同定居在一
处,这种社群结构下的聚落,地名
创制主体可能来自社群外部,也可
能来自内部。

如前文所述,外部创
制采用的简单的概括形式,缺乏显
著地标又无姓氏信息,仅使用数量
词创制如:三家子、四家子、八家
子之类的地名。

同时,由于移民聚
落在方言和籍贯上具有高度的一致
性,因此对特殊族群形成的聚落具
有自然的排斥性,沈阳地区的以汉
人为主体的聚落中存在7个蒙古族
聚落,除太极村外,(原名台吉村,
以蒙古籍官员的官职命名)其他6
个均被外部命名为达子营、达子堡,
更有甚者如安乐村(1982年更为
现用名)初名臊达子堡,已然带有
强烈的贬义、侮辱性的色彩。

小聚合社群内部的地名创制往
往采用两个或三个姓氏联合的形
式,有时也会附加地标语素增强地
名的指向性,例如,清初万家和金
家在明代边城墩台遗址下定居拓
荒,将该地命名为万金台。

三个姓
氏联合并不多见,因为姓氏的随机
组合缺少音韵上的合理性,在沈阳
地方志中仅见施、李、何三姓人家
组成村落施李何村,由于在传播中
缺乏通俗性后以谐音方式转为十里
河。

除了姓氏联外,小聚合社群也
倾向于选择成员从事的具有特殊性
的共同职业作为区别特征,如弓匠
堡,即是耿、吴、金三户制作弓箭
的手工业匠人以职业创制的特色地
名。

此类情形也较为常见,在沈阳
全部乡村地名中,弓匠、铁匠、木
匠等表示职业的词汇皆有体现。


后,社群成员的共同身份或社会等
级也可能成为地名中的区别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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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沈阳存在大量创制于清代包含民字语素的地名,通常与家字关联,如:东民、民家这类地名皆源自清廷将没入旗籍的汉族及其他民族称为民人,在东北移民初期采用旗民分治的管理策略,最初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旗人的利益,因此民家类的地名显然具有土地确权的意味。

大聚合社群是三种社群中最后发展形成的,前两类社群并不必然发展成为大聚合社群,大聚合中的大字也具有相对性,因为人口的增长受制于可开垦的土地面积,清初沈阳有大量待垦荒地,直至清末人口已经较清初增长了20倍,已经少有土地,土地的有限性制约着村落的规模,拓荒结束则聚合停止。

移民的数量增加,垦殖面积不断扩大,本地人口生产。

村落数量增加,村落内人口数量增加,势力对比此消彼长,阶层分化,大聚合群落中的强势成员——地主、豪绅、清廷地方官员,逐步以家族姓氏冠名整个聚落,如以旗人身份命名的达连额附村(现名达连村),以汉人官职命名的王大人(汪家)、马总兵(马总)、张士、康大人屯(后康)、刘富屯(刘付屯)、公相屯、李官王子堡(李官)等。

这些地名的出现反映了经历了从清初到清中后期的移民和垦殖,沈阳乃至东北地区的社会得到了充分的发展,社会分层已经接近关内和中原,正是社会结构的变化导致了地名的变异。

五、沈阳乡村地名的传播变异
初创后的地名其语言学的本质是在一定地域内得到共识和认可的特定词汇,在一定地域内具有唯一性和指向性。

但是,地名并非总是一成不变的,某些地名在使用和传播中可能发生变异。

地名变异的内在因素来自社群内势力消长,外在因素来自社群外部的地名传播者、使用者。

发生在传播过程中的变异,
往往是一种自发、不可控,甚至违
背初创者意愿的变化。

触发社群外
部的使用者改变地名诱因主要有:
第一,原名本身在概括性、修
辞性、通俗性上存在缺陷。

这类地
名初创主体往往来自外部,故概括
性弱,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经
济生活的需求,社群内部会自发地
对地名进行调适,这种调适的过程
可能是多次反复的,也可能与外部
主体产生对抗或妥协进而推动地名
的变异。

例如于洪区地名解放村,
清初四姓山东移民迁入该地,拓荒
农垦,初名四家子,乾隆年间又有
四家迁入,改称八家子,因村落围
绕明代边墙墩台修建,清末改为四
方台,为与辽中区的四方台相区别
又更名为北四方台,最终于1951
年更名解放村。

第二,原名在语音层面存在被
讹传、谐音的可能。

语音层面发生
的讹传通常是东北官话的语音系统
下,声韵调方面的特征易引发本字
在传播中的音变并最终选取更贴近
使用中音值和声韵的字对本字进行
替换,扭曲后的字面意思往往与本
意相去甚远。

如,滑石台因出产滑
石而得名,但由于东北官话中的阳
平变去声的音变规律存在,滑石的
真实读音接近化石,久而久之,地
名的书面形式转为了化石台。

显然
该地名无法概括当地的真实特征。

此类例证还有,原本生产镇墓石虎
的陶窑,因音变而转写为石灰窑;
王家兵沟转写为王滨;五兵林子转
为误兵林子。

除去东北官话对读音
的影响力,清代对东北地区的经济
和民政管理旗汉分治、简单粗放,
缺少对地名系统化、科学化、成文
化的规范和管理,导致大量地名长
期流于口头而罕见于文书,这也是
讹传地名现象长期存在并最终以假
乱真的重要原因。

第三,原地名的语义包含歧视
意味。

当地名中可能存在不良、不
雅谐音或对社群成员的身份地位存
在歧视意味时,社群内部会相应地
做出调适,消除这些不良影响。


如,清中期形成的养猪村在民国时
期被更名为养竹;又如,清中期王
姓家族分家,家中第八子迁居地被
命名王八寨,后更名为王宝石寨。

实际上在沈阳地区显然无法养殖竹
子,也没有宝石矿坑,变更后的地
名丢失了部分信息,但却消除了原
名中的不良暗示。

第四,原地名包含语素过多,
不符合口语中的简短、经济原则。

这一类表现为因年代久远,地名过
长不便于使用,传播过程中逐渐被
缩略形式所代替,久而久之导致重
要语素信息丢失。

例如,杏树底下
(杏树村)、木匠屯(上木、下木)、
山梨红屯(山梨屯)、卸甲备马堡(马
贝村)。

上文提到的周家窝棚、王
家窝棚等地名也逐渐省略了窝棚,
转为更简短的周家、王家。

六、沈阳乡村地名的“官方”
干预
本文所称“官方”干预,既包
含古代特别是清代朝廷对明代留
存地名的调适和修正,也包含了新
中国成立以后人民政府对地名的规
范。

官方对地名的干预,体现了国
家意志下对语言和词汇的主动性选
择与替换,和普通创制行为最大的
区别就在于官方干预的结果具有约
束力,使地名具有长期稳定性和更
强的传播力。

笔者认为,在中国走
上现代国家进程以前的全部历史
中,乡村的地名创制行为并未纳入
法律调整的范畴,取而代之的是村
规民约等基于传统、先例、习惯的
无约束力的规范。

换言之,在古代
乡村地名的创制具有高度的村民自
治性。

仅当某些乡村地名明显包含
了本朝禁忌的语义时,才被列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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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干预的范畴。

于洪区地名平罗初名平虏堡,始于明代,入清后即改名为平洛后又改为平罗。

实际上,在明代修筑防御边城的边疆地区存在许多原名为平虏堡的地名,现名均为平罗,这恰恰印证了这些带有明朝色彩的地名在入清后被官方统一修改、变更。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地名实施了现代意义上的管理和规范,沈阳市乡村地名的大量变更集中在1951年,更名突出新中国鲜明、健康的社会风尚,扫除具有封建等级观念、迷信色彩、不利于民族团结、含歧视意味的地名。

例如,两处原名养猪圈子的村落改为前进和自新;三处达子营全部转名为大志、永胜、永安;娘娘寨更名为保和;王大人变为汪家;公爷坟变为公家;其间四台子(初名土台子)在1953年遭遇水灾后由政府组织重建恢复生产,更名建设村;此后在1976—1977建立两个朝鲜族定居点,官方定名为鲜丰和光明。

七、沈阳乡村地名的地域性特征
为了进一步揭示沈阳地区乡村地名所具有的普遍性和可能的特殊性,笔者通过建立全国地名语料库以及河北、山东省村级地名语料库,用以对比分析,呈现出如下几个显著的地域性特征:
第一,在高频语素方面,沈阳乡村地名中的姓氏类、愿景类成分与全国的同类成分占比接近,但是地标类高频语素有着特殊性。

根据全国地名数据库的词频统计结果,地标类主要高频语素的频数排序依次为:寨、桥、庙、营、楼、台、堡。

沈阳地区地名的高频语素台、堡、营、寨、庙。

但是,台字在全部地标类语素中的占比高达2.8%,而台字在全国占比仅为0.3%。

但是,这种现象并不是唯一的,台字在西北、西南等明代建立边墙的区域地
名中都有大量留存,但沈阳地区的
台字占比仍高于其他设有边墙的地
区。

这一现象是沈阳地名的一个显
著特征,一方面反应了明代边疆地
区的防御构建,另一方面间接反应
了明清间高度紧张的关系和战事的
频发。

第二,从地名中的语素、语音
和结构上看,沈阳乡村地名与鲁
西、鲁中、冀中的地名高度近似。

其成因是显而易见的,原籍山东河
北的移民在整个近百年的东北移民
人口中的占比超过85%,这种占领
式的方言区域扩张直接塑造了东北
官话的格局,除去极少量源自古代
幽燕方言的底层词汇外,绝大多数
的地名构词语素都源自山东和河北
方言,这是地名对东北移民结构、
通溪片方言渊源的印证。

第三,汉语地名占绝对优势,
散见零星满语地名遗存。

作为历史
重要的少数民族发展生息的区域,
少数民族语言地名在沈阳全部地名
中的占比不足2%,均为满语地名(采
用汉语音译形式),这一特征源自
满族人口基数小且缺乏定居农耕传
统,在移民导致的汉语急速扩张中
满语影响力的衰弱。

这一现象也是
研究语言接触到语言竞争再到弱势
语言几近消亡的典型案例。

第四,现存的乡村地名其创制
方式中,愿景类数量多于姓氏类,
姓氏类多于地标类。

但是,从历
史角度看,1951年以前的地名创
制,以姓氏或姓氏、地标相结合为
主,地标类数量少于前者。

这一现
象与沈阳境内地貌以大面积平原为
核心,山地在外围分布切人口密度
低,大量区域缺少显著景观特征,
进而使姓氏类地名成为主流。

这也
反映了聚落社群在地名初创方式选
择上的规律:地标优先,无地标姓
氏代位。

第五,地名创制和变更的选择
趋势上,遵循“从众兼从吉”的原
则。

初创的范例来自原籍中的地名,
而变更多参照其入地区域内的其他
地名,从众趋势反应了新的乡土文
化意识的形成,从吉则反应了移民
提升社会地位的心理诉求。

最后,沈阳乡村地名的语言风
格与移民的身份地位文化程度相吻
合。

粗狂质朴但贴切生动;男性化
色彩充斥但能够着眼细节;善用比
喻、隐喻带有幽默感;一些长地名
的音韵富于节奏感;一些真实而新
奇的地名凝练了强烈的乡土气息,
标志着东北地域文化的成型,也为
现代文创输送充足的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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