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巨人培育计划
小巨人培育计划发言稿
小巨人培育计划发言稿 小巨人培育计划发言稿 今年上半年,市委、市政府为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出了发展我 市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意见。
我们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有幸被列入小巨人培育计划。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智力支撑,实现企业转型升级,首先人才队伍的结 构要转型升级。
我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是专业从事有机氟新材料研发生 产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成立于 2001 年,从产品的单一生产发展成氟行业中品种最多、 产量最大的多品种生产企业。
特别是去年投产的 1234 产品, 是绿色环保的移动制冷的新型制冷剂, 成为世**个商业化规模量产装置。
十几年来,公司的生产规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随着产品结构的调 整和升级换代,企业人才结构越来越不适应企业发展。
主要表现在一是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目前,公司有近千名职工,虽 然大专以上学历人才占比逐年提高,占到 36,但本科以上及研究生以上学 历的比例还偏低。
二是科技人员的创新能力显得不些不足。
在产品研发、过程优化上还存在一些瓶颈。
三是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经营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是一线职工的劳动技能水平与企业生产要求差距较大。
公司虽然加大了对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走出去、请进 来,校企业合作的形式,加强培养力度,但仍赶不上企业发展需要步伐。
这几年, 市委、 市政府就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出了一列政策措施, 为企业人才引进和培育搭建了很多平台,为企业优化人才结构提供了很多 条件和服务,成效是明显的。
今天,借市人才办、经信委召开的企业管理人才培训成果汇报会的机 会,对企业、对政府相关部门就企业人才建设提几点建议 1、企业要充分利用政府人才引进平台和政策优势。
这几年政府在人才引进上为我们企业搭建了不少平台,如每年举办的 国际精英周活动,海外人士联谊活动等,为企业人才的引进提供了机会。
希望政府在人才建设上要更加关注小巨人企业,要组织小巨人企业参 与各种人才引进活动,为我们多提供一些信息。
上海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全国科技大会和上海科技大会的精神,进一步推动科技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一大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促进地区经济增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小巨人工程的实施对象,是指从事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工程)服务的科技型企业。
其应有:较完善的企业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及与之相适应的科研投入;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良好成长性;良好的信用和较强的融资能力。
其特征为创新型、规模型与示范性。
第三条科技小巨人工程采取市区(县)联动方式,实行市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集中受理,市区(县)科技和产业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评审、共同授牌的方式。
本市各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科技部门”)负责本地区科技小巨人工程的组织申报、会同区(县)产业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产业部门”)审核推荐,实施管理,并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操作规范、规程。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负责集中受理市区(县)共同支持的科技小巨人工程的申报,会同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委”)联合评审,共同授牌,实施工程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支持对象与条件第四条支持对象:面向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五条科技小巨人工程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
第六条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要条件:1、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2、企业每年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3、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4、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并有良好的信用等级;5、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2亿元人民币,且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6、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小巨人培育和小巨人申请条件
小巨人培育和小巨人申报条件小巨人工程的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
申报的企业须分别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1)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要求:制造类企业一般在3000万元-2亿元人民币,高技术服务类企业在2000万元-1亿元人民币;(2)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并有良好的信用等级;(3)研发人员一般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每年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4)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5)应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2、科技小巨人企业(1)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要求:制造类企业一般在1亿元-10亿元人民币,高技术服务类企业在6000万元-10亿元人民币;(2)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其中主要产品销售额或利润额应占6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60%,有很好的信用等级与融资能力;(3)每年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5%;制造类企业研发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高技术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4)应拥有1项以上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的标准或一项同行业中的知名品牌,应拥有2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5)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并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6)应有优秀的领军人物与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抵御各类风险的运营机制,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
政策名称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一、政策依据《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合〔2015〕8号)二、支持方式/支持标准科技小巨人工程是支持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开展技术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
市级财政资金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申请企业根据当年度申报通知要求提出申请,在市科委立项后,按照创新能力提升的需要,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在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评估后获得市科委相应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按照不超过实施周期内相关研发支出20%的比例给予补助,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家。
区(县)财政资金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
三、申请条件面向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小巨人工程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
(一)申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要条件:(1)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至6000万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4)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二)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主要条件:(2)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0%;(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6000万元至10亿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4)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和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并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西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2017—2021年)
西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2017—2021年)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快科技企业培育,壮大创新主体规模,提升发展质量效益,打造引领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力量,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一)总体思路。
以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为核心,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力度,增强政策扶持效应,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构建科技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的梯次培育机制,形成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高新技术企业顶天立地的局面,推动全市科技企业实现“双倍增”。
(二)发展目标。
到2021年,全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达到20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2500家。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0%以上,研发投入占GDP比重提高到5.6%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的企业数量较2016年翻一番,培育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00家以上。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一)培育创业企业,做大科技小巨人企业后备力量。
用足用活我市高端人才引进机制,引进一批行业领军人才和团队来西安创新创业;依托各类众创空间与产业孵化器、产业联盟等,支持高校院所、大型企业科技人员带着科技成果创办企业;建立导师、高校、机构、政府多层次大学生创业资助体系,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互联网+”等创业;围绕产业链和技术链推进精准招商,引入一批高端企业。
到2021年,全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达到20000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投资委、市商务局;落实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提高科技企业创新能力。
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为抓手,推进科技企业以自主研发、技术交易等方式获取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科技成果形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
以市科技计划为引导,以研发加计扣除与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为支撑,推进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设立研发部门、购置研发装备、搭建技术创新团队,构建产学研合作研发体系。
小巨人培育实施方案
小巨人培育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小巨人是指具有高成长性、高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的新兴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培育小巨人企业是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举措。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的小巨人培育实施方案对于企业发展和国家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培育目标。
1. 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小巨人企业;2. 培育一批技术领先、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小巨人企业;3. 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影响力的小巨人企业。
三、培育实施方案。
1. 政策支持。
政府应加大对小巨人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包括税收优惠、融资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2. 产业培育。
加强对小巨人企业所属产业的培育和支持,建立健全的产业链,提高整体产业竞争力。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推动技术成果转化。
3. 资本扶持。
加大对小巨人企业的资本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向小巨人企业倾斜,提高企业发展的资金保障。
同时,加强对小巨人企业的投融资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4. 人才引进。
鼓励小巨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同时,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整体人才素质。
5. 品牌建设。
加强对小巨人企业品牌建设的支持,提高企业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鼓励企业加大对产品研发和品质提升的投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
四、实施保障。
1. 建立健全的政策执行机制,确保各项政策得以有效实施;2. 加强对小巨人企业的监管和评估,确保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 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降低小巨人企业发展中的各类风险;4. 加强对小巨人企业的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氛围。
五、总结。
小巨人企业的培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通过科学的培育实施方案,可以更好地推动小巨人企业的健康发展,为国家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希望各方能够共同努力,推动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项目培育方案
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科技创新企业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大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通过设立各种科技专项积极引导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发挥科技重大专项的带动和引领作用,积极发展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在智能机器人、干细胞与组织工程、3D(三维)打印、生物健康、信息技术和新材料等产业领域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高新技术企业1656家,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8001亿元,同比增长9.2%。
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发展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体系尚未完全形成,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发展速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数量和发展质量上有待增强,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还不够突出等。
二、指导思想以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目标,围绕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构建以企业成长为主线的“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全链条政策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激发企业创新主观能动性;引导创新资源和创新服务向科技创新企业集聚,培育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质企业。
三、总体目标按照“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扶持企业创新发展,形成科技创新企业集群。
2015年至2017年,全市每年新增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1500家,力争到2017年培育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4500家;2015年至2017年,分别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家、300家、400家,力争到2017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2500家。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方案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方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方案(2021-2025)根据《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按照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培育计划。
一、培育目标本计划旨在围绕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在“十四五”期间,全省每年重点培育300家左右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一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支持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上市企业,引领带动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培育重点本计划重点面向制造业中小企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工业“四基”创新、“新基建”等领域的优质中小企业。
三、培育条件列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基本条件:在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3年以上,坚持专精特新发展方向,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2.经济效益:制造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
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专业化程度: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不少于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
企业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国内前30位或省内前10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4.创新能力: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及以上。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解读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解读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是指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领域具有明显特色和优势、并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市场开发、品牌建设等活动的企业。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的相关要求,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技术实力:企业技术研发能力雄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并且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和创新能力。
在申报时需要提交技术创新成果、专利证书、软著作品等相关材料,以证明企业在技术实力方面的优势和突出表现。
2. 市场竞争力:企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需要提供营业收入、利税纳税、市场份额等数据,证明企业在市场竞争方面的实力和成绩。
3. 特色与优势:企业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领域具有明显特色和优势,产品和技术具有自身的特色和差异化优势。
需要提交产品技术参数、市场表现、行业地位等信息,以证明企业在特色与优势方面的突出表现。
4. 技术创新:企业不断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具有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成果。
需要提供技术创新项目、成果转化、研发投入等数据,以证明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积极表现。
5. 品牌建设:企业具有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能够在市场上获得认可和信任。
需要提供品牌资产、品牌价值评估、市场调研数据等信息,以证明企业在品牌建设方面的成绩和优势。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主要侧重于企业的技术实力、市场竞争力、特色与优势、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等方面。
企业在申报时需要全面评估自身在这些方面的实际情况,并且提供充分的数据和证据来支持申报材料。
只有在这些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和突出表现的企业,才能够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认定和相应的政策支持。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当前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认定和培育工作对于我国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7.11•【字号】龙政综〔2016〕126号•【施行日期】2016.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龙政综〔2016〕1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现将《龙岩市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实施方案(2016~2020 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2016年7月11日龙岩市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加快创新龙岩建设,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专用汽车、现代农业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为重点,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在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新产品开发、创新示范等方面快速提升发展,力争通过5年的培育,使其成为引领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骨干企业。
到2020 年,培育和发展市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80家以上。
其中:新罗区、上杭县、开发区(高新区)各15家;武平、长汀、连城、漳平各8家;永定、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各3家。
二、遴选标准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龙岩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
(二)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主营产品的销售额应占60%以上。
(三)近3年研发投入年平均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软件类企业不低于5%)。
(四)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五)拥有技术创新团队,能够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
小巨人工程实施方案
小巨人工程实施方案一、项目概述小巨人工程是一项旨在培养和支持具有潜力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项目。
通过提供资金支持、导师指导、资源整合等全方位的支持措施,帮助青少年在科技创新领域有所作为。
该项目将依托政府、企业及社会资源,为青少年提供多种形式的支持,包括科研经费、实验室资源、导师指导、赛事培训等。
从而助力青少年在科技创新领域进行更为深入的探索和实践,提升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培养更多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二、项目目标1. 培养青少年的科技创新能力,培养更多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2. 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措施,帮助青少年进行科技创新探索和实践。
3. 加强各方资源整合,为青少年提供更多的科研经费、实验室资源、导师指导等支持。
4. 举办相关赛事、培训等活动,激发青少年的科技创新热情,塑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
三、项目实施方案1. 资源整合项目将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为青少年提供更多的支持。
其中,政府将提供科研经费、实验室资源等支持,企业将提供技术指导、导师支持等,社会将提供相关赛事、培训等支持。
通过资源整合,为青少年的科技创新提供更为全面的支持。
2. 导师指导项目将组织一批有丰富科技创新经验的导师,为青少年提供指导和帮助。
导师将根据青少年的兴趣和能力,针对其科技创新项目进行个性化指导,帮助其解决科研难题,开拓科技创新思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3. 赛事培训项目将组织各类科技创新赛事,并提供相关的培训。
通过赛事的举办和培训,可以激发青少年的创新热情,激发其科技创新潜力,提高其科技创新能力。
4. 组织实验项目将组织青少年进行科技创新实验,提供实验室资源和技术支持。
通过实验的开展,可以让青少年进行更为深入的科技探索,培养其实验操作能力和创新思维。
5. 资金支持项目将为青少年提供科研经费支持,用于资助其科技创新项目的开展。
通过资金的支持,可以减轻青少年科研项目的经济压力,帮助他们更好地开展科技创新项目。
四、项目成果1. 培养了一批青少年的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了其科技创新竞争力。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6.05.29•【字号】沪科合[2006]第009号•【施行日期】2006.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委员会2006年5月29日沪科合[2006]第00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全国科技大会和上海科技大会的精神,进一步推动科技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一大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促进地区经济增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对象和授牌对象,应是从事符合国家和本市鼓励发展产业导向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的科技型企业;应有较完善的企业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及与之相适应的科研投入;应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良好成长性;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其特征为创新型、规模型与示范性。
第三条科技小巨人(企业)工程采取市区(县)联动方式,实行市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集中受理,市区(县)科技和产业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评审、共同授牌的方式。
本市各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科技部门”)负责本地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工程的组织申报、会同区(县)产业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产业部门”)审核推荐,实施管理,并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操作规范、规程。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负责集中受理市区(县)共同支持的企业的申报,会同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委”)联合评审,共同授牌,制订科技小巨人(企业)工程实施办法,实施工程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支持对象与条件第四条支持对象:面向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五条科技小巨人(企业)工程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一定科技人员,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积极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具有处于产业链高端,发展速度快,创新活力强的特点。
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铺天盖地”的发展态势,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全力打好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攻坚战、构筑自主创新高地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事关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全局。
为落实好全市工作部署,推动滨海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十二五”时期实现突破性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的通知》(津政发〔2010〕34号)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一)基础与优势滨海新区始终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发展,近年来,科技型中小企业已成为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活力的代表者,成为推动经济发展、自主创新、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生力军。
1.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占据了全市的半壁江山。
截至2009年,滨海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共5150家,占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1.25万家)的41.2%,在全市最近确定的100家重点扶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中,新区共有近70家企业入选,涌现出一批以赛象科技、力神电池、曙光计算机、巴莫科技、凯莱英、国韵生物、膜天膜、天汽模、松正电子、清源电动车等为代表的知名科技企业。
从技术领域分布看,滨海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布局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占全市比重均超过50%。
目前,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68家,占全市比重达到72%。
2.初步形成较大规模孵育载体。
经过多年发展,新区共建成各级各类孵化器24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8家,孵化总面积超过170万平米,占全市比重达到50%。
初步形成了15家具备较好发展基础的国家级科技产业化基地,集中建设了一批留学生创业园、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等孵育载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载体功能不断完善。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及培育措施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及培育措施2021年04月19日,国家出台了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企业培育)文件。
主要聚焦政策惠企、服务助企、环境活企,分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分类促进企业做精做强做大,加快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但是推荐报送总数不超过200家,其中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的企业数不超过10家。
所以申报企业要抓紧,华夏泰科小编总结了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希望有所帮助。
(一)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1.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国家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2.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
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
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重点“小巨人”企业三新一强推进计划解析
重点“小巨人”企业三新一强推进计划解析一、三新一强推进计划概念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所谓的“三新”指的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夯实企业立身之本。
1. 打造新动能,从人才、组织机构、设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创新团队;2. 攻坚新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3. 开发新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
所谓的“一强”指的是企业提升协作配套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支撑。
即围绕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二、三新一强推进计划概念解析1. 打造新动能根据以上提出的三新一强推进计划概念,可以看出打造新动能的核心内容为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企业创新能力三要素一般包括人员、场地、设备)。
因此打造新动能核心建设内容可以概括为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研发中心(即研发场地),购置相关研发设备、测试设备,引进和培育相关研发人员;对应的建设投资构成可包括研发费用投入、研发和检测设备投入、引进和培育相关研发人员费用,其中土地购置或租赁费等基建费用不计入项目补贴范围,因此不计入建设投资构成。
2. 攻坚新技术根据以上提出的三新一强推进计划概念,并结合202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的“必须加强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讲话,可以看出攻坚新技术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这里需要注意的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的涵义与区别。
原创性科技创新(科学技术基础性研究创新):指的是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实践中,创造性地提出全新的理论、方法、技术或产品,并在相应领域取得突破性的成果和应用。
这种创新是建立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的,但它在某种程度上开创了一个新的研究方向或者应用领域。
颠覆性科技创(具有根本性变革性质):指的是引入能够彻底改变现有市场或商业模式的全新理论、方法或技术,它拥有自己的突破性解决方案,能够挑战市场和技术现状,淘汰现有技术或方法。
小巨人培育和小巨人的区别
小巨人培育和小巨人的区别
一、确定和考核方式:
重点“小巨人”企业按照可量化可考核的统一标准设立分年度的目标表,在小巨人基础上择优确定择优确定;成为重点“小巨人”企业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对企业设定的目标表分阶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后续奖补资金安排挂钩。
二、数量:
1、2021到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引导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
2、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
3、带动1万家左右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
三、资金扶持方式:
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资金扶持方式为每户给予一次性经
营资金奖励(以各地方具体奖补金额为准);
2、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所获奖补资金,由企业围绕“专精特新”发展目标自主安排使用,对于每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财政部分别于《实施方案》批复当年、实施期满1年及满2年时,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分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议,按程序滚动安排奖补资金,切块下达省级财政部门。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扶持办法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扶持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0.27•【字号】包府发〔2015〕99号•【施行日期】2015.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扶持办法的通知包府发〔2015〕99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推动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我市科技发展实际,特制定《包头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扶持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0月27日包头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扶持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家、自治区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部署安排,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一大批科技水平高、竞争实力强、成长性好、管理规范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根据《包头市培育科技“小巨人”发展实施意见(2015-2020)》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实施对象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和知识型员工,投入科技经费、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经由自有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先进知识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
第二章支持对象与条件第三条面向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一年以上的企业。
第四条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
第五条申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要条件:(一)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二)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三)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万元至4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万元至1亿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15%以上;(四)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五)企业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灵活的激励机制。
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路径和方法
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路径和方法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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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巨人”企业
“小巨人”企业
巨人企业是指业绩良好、发展潜力巨大、培育价值初期的小企业。
通过培育促进其快速健康成长,最终成为行业或地区的小巨人。
小巨人企业培养条件
1、企业人员不低于员工总数的10%。
2、企业年度科研投入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
3、应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授权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局设计或专有技术、注册商标或品牌)。
4、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信用等级好。
5、企业去年产品销售收入3000万-2亿元,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
6、企业拥有强大的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体系、强大的市场适应性和灵活的激励机制。
申报小巨人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1、申报企业必须是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制造企业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当年职工总数的20%,软件或科技服务企业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当年职工总数的50%。
3、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4、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在20%以
上。
5、制造企业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企业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在6000万元至10亿元之间。
6、企业应有R&D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
R&D计划及其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行机制和完善的标准化管理体系,以及良好的管理团队、强大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7、验收评估优秀科技巨人培育企业符合科技巨人企业条件的优先支持。
对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对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对于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我有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1. 加强创新能力培养:小巨人企业应当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通过提供创新资源、开展创新项目等方式,激发企业的创新潜力,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
2. 加强市场开拓能力培养:小巨人企业需要加强对市场开拓能力的培养,通过市场调研、市场推广等方式,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拓展市场份额。
3. 建立合理的人才培养机制:小巨人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人才储备、人才培训等方式,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4. 加强质量管理能力培养:小巨人企业需要注重质量管理能力的培养,通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控制等方式,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5. 加强品牌建设能力培养:小巨人企业应当注重品牌建设能力的培养,通过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方式,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6. 加强信息化建设能力培养:小巨人企业需要注重信息化建设能力的培养,通过引进信息化技术、加强信息化管理等方式,提高企业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竞争力。
7. 加强跨界合作能力培养:小巨人企业应当注重跨界合作能力的培养,通过与其他企业、研究机构等进行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8. 加强国际化经营能力培养:小巨人企业需要注重国际化经营能力的培养,通过开展国际贸易、拓展海外市场等方式,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9. 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培养:小巨人企业应当注重风险管理能力的培养,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加强风险预警等方式,降低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
10.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能力培养:小巨人企业需要注重企业文化建设能力的培养,通过制定企业文化理念、加强员工培训等方式,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凝聚人心,提高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
总结起来,小巨人企业在培育工作中应注重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人才培养、质量管理能力、品牌建设能力、信息化建设能力、跨界合作能力、国际化经营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企业文化建设能力的培养,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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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小巨人”企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驱动区域经济增长,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二五”时期科技发展规划》中“‘小巨人’孵育工程”提出的“培育一批产值过亿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育目标
“小巨人”企业是指年销售收入达到一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培育对象为目前尚未达到“小巨人”企业标准,但发展势头强劲,有望在“十二五”期间跻身“小巨人”行列的企业。
培育目标是到“十二五”期末“小巨人”企业力争达到100家。
二、认定标准
1.在“一区六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生物医药、新媒体、新能源汽车、军民结合、生产性服务业、新空港产业园)注册、纳税并入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符合新区重点推进的十大产业发展方向;
3.企业拥有竞争力强、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具有较完善的创新体系、创新机制以及与
之相适应的科研投入,有在“十二五”期间达到“小巨人”企业标准的发展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
4.企业被认定前一年度的销售收入及增长率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销售收入在5千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
(2)销售收入在2千万元(含)至5千万元之间且前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
三、培育措施
1.重点推荐被培育企业申报国家、北京市、中关村的各种重大科技项目支持。
对被培育企业的成果转化、技术改造和产业化项目,优先推荐列入市统筹资金。
2.对符合科技政策支持条件的被培育企业优先予以资助;对于确实能在短期内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的项目,可以突破政策支持上限。
3.被培育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优先推荐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4.优先协助解决被培育企业急需人才的引进问题。
5.优先解决被培育企业的发展空间问题。
6.优先为被培育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担保等融资支持,优先为被培育企业提供上市辅导。
7.被培育企业年纳税额地方所得增长幅度超过50%的,超出部分的一半用于奖励企业,奖励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当年缴纳税收地方所得。
8.对于具有一定规模,创新性强,且居于行业优势地位的被培育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给予重点支持。
四、征集与确认
1.符合“小巨人”培育企业认定标准的单位,于每年4月份向科技部门提出申请。
2.科技部门受理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后,由主管领导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核并报开发区主任办公会、大兴区政府批准,于每年6月份公布“小巨人”培育企业名单。
五、“小巨人”培育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1、被认定的“小巨人”培育企业收到的补助及奖励资金,应用于企业科技创新、科技合作、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购买小型研发设备,并单独反映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安全使用。
2、已被认定的“小巨人”培育企业要于每年4月份向科技部门提交上年度企业发展情况,经考察难以达到本企业发展规划目标,或出现违反规定使用补助及奖励资金以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时,科技部门核实情况上报批准后将中止其培育企业资格。
六、本实施方案涉及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培育措施。
科技部门负责“小巨人”培育企业的征集、筛选、支持协调等相关日常管理工作。
七、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