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审批所需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标准流程图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审批流程图外商投资公司设立流程一、工商局公司名称预核(窗口电话:85864133)申报材料:1.名称预核申请书(全体股东签字);2. 全体股东签字旳授权委托书,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权限、委托期限;3.股东身份证明(联合复印1份);4.投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承诺时限:即办收费:不收费二、外经局项目立项(窗口电话:85863766)申报材料:1.合资合伙意向书、项目建议书;2.项目录属主管部门立项报告;3.名称核准告知书;4.土地租赁(或厂房)合同。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收费:不收费三、环保局环保审批(窗口电话:85861559)波及娱乐场合、化工生产、撤船、危险废物经营、废旧物资等5个行业旳需要环保前置审批。
环评登记表,3个工作日(不含7个工作日内旳现场踏勘),报告表7个工作日,报告书10个工作日。
不收费,中介机构收费。
四、外经局项目可行性批复(窗口电话:85863766)申报材料:1.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公证和认证原件;2.外方开业证明复印件;3.外方资信证明;4.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5.可行性研究报告;6.合同、章程文本;7.环境影响报告书;8.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委派书、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9.项目从属主管部门可行性报告及合同、章程申请报告;10.需进口设备清单。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收费:不收费五、质监局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窗口电话:85861652)申报材料:外管委有关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章程旳批复承诺时限:即办收费:不收费六、工商局设立登记(窗口电话:85864133)申报材料: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订旳《外商投资旳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旳批准文献;3.公司章程;4.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告知书》;5.投资者旳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6.董事、监事和经理旳任职文献及身份证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献和身份证明复印件;8.依法设立旳验资机构出具旳验资证明;9.股东初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旳,提交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旳证明文献;10.公司住所使用证明;11.前置审批文献或证件;12.法律文献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旳主体资格证明文献;13.其她有关文献、证件。
新办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告知单

A.新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身份证明,其中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身份证明文件应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B.银行资信证明(足以支付首期出资);
C.董事会成员名单、委派书、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材料必须打印。
七
承办单位
桂林市商务局
八
收费标准Leabharlann 无收费项目九联络人
唐璐明、何路
十
办理电话
5812591
十一
投诉电话
5812231
办理外资企业延长经营期限告知单
一
办理项目
桂林市外资企业延长经营期限
二
所需的基本材料及文件
1、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申请书(应在经营期满前180天提出);
2、公司董事会决议,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需提交股东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投诉电话
5812231
办理外资企业提前终止经营告知单
一
办理项目
桂林市外资企业提前终止经营
二
所需的基本材料及文件
1、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申请书;
2、公司董事会决议,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需提交股东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
3、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一式二份);
6、涉及委托授权签字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
3、申报材料必须打印。
七
承办单位
桂林市商务局
八
收费标准
无收费项目
九
联络人
唐璐明、何路
十
办理电话
5812591
十一
投诉电话
外资企业设立流程

外资企业设⽴流程⼀、外资公司注册条件:1、有符合设⽴登记条件的投资者;2、有符合设⽴登记要求的经营场所;3、注册资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要求;4、经营业务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录。
⼆、外资企业设⽴需要准备的资料:1、投资者主体材料1)若投资外⽅是公司,需开业证明(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法定代表⼈有效证明⽂件及银⾏资信证明。
2)若投资外⽅是⾃然⼈,需⾝份证件复印件(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及银⾏资信证明。
2、经营场所材料1)⽣产型企业⼚房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原件⼀式2份。
要求:以投资者姓名或名称租⽤200平⽅⽶以上;租赁期限⼀年以上;⽤途为⼚房。
2)⾮⽣产型企业写字楼的租赁合同书原件⼀式2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等。
要求:租赁期限⼀年以上,⽤途为办公。
3、董事会成员材料1)董事会成员⾝份证、通⾏证或护照复印件,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董事长⼀⼨彩照2张,中⽂履历⼀份;2)可不设董事会,设执⾏董事1⼈(提供其个⼈⾝份证、通⾏证或护照复印件,⼆⼨彩照1张,中⽂履历⼀份)。
4、其他相关材料:1)公司中英⽂名称1-5个;2)法定代表⼈的⾝份证明,照⽚⼀张,中⽂履历⼀份;3)其他有关⽂件。
三、外资企业设⽴流程:1、⼯商局核准新设外资企业的名称;2、商务局审批⼿续;3、⼯商局设⽴登记⼿续;4、公安局备案⼿续;5、技术监督局登记⼿续;6、税务局登记⼿续;7、统计局登记⼿续;8、财政局登记⼿续;9、外汇管理局登记⼿续;10、银⾏开户,⼊资出具验资报告;11、海关、商检与电⼦⼝岸登记⼿续。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The easiest thing to do is to make simple things complicated, and the most difficult thing to do is to makecomplicated things simpl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是怎样的1、申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2办理工商注册登记.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手续. 4、办理用地手续。
5、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7、税务登记。
9、办理统计、财政管理登记。
我国的企业类型有很多种,同时也包括了外商投资企业。
那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了解一下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流程、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以及应该提交的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经过的流程包括: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经发局办理批准证书、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安局刻制印章、国地税局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外汇管理局外汇登记等步骤。
以上步骤是任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都需要经过的程序,但由于设立企业经营范围的不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获得批准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时,可能会有不同的前置审批程序。
1、在向经发局申请办理批准证书前,对于某些从事特殊行业的企业,需要获得其他部门的前置审批,例如:经营图书、期刊及音乐制品批发零售需要取得省级新闻出版部门的批准;从事演出场所经营,需要先获得省文化厅、国家文化部颁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生产型企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获得环保局的批复意见;2、在向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前,根据从事业务性质的不同,会需要不同的材料,例如:餐饮服务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进出口商品目录、商业企业信息备案表等。
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在各部门所需要的材料(一)预先核准所需提交的材料,预先核准是在工商局外资窗口办理,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书(投资方法人代表签字);2、投资方注册证明文件(须有公证、认证文件的复印件及翻译)(二)、办理批准证书所需提交的材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是在经发局(或者商务局)办理,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公司设立申请报告2、可行性研究报告3、环保预审意见(生产型企业需要)4、进出口商品目录(贸易型企业需要)5、商业企业信息备案表(贸易型企业需要)6、公司章程7、注册证明文件及公证、认证文件复印件8、银行资信证明原件9、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任命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有些生产型的企业需要生产厂房,可能会涉及建设、规划及环保部门,在这些部门批准后才能去经发局办理批准证书,而且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的不同,不同企业在申请批准证书时所需要的材料也是不一样的。
外商投资的公司注册所需资料中英文对照版

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Regulations on the Materials Submitted for the 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 of Foreign-Invested Companies1.《外商投资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1. The Application Form for Registration (or Record-filing) of Foreign-Invested Companies.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 Power of Attorney for Designated Representative or Jointly Entrusted Agent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或备案文件。
3. The written approval (including the Written Reply and the Counterpart I of the Approval Certificate) or the Record-filing Documents◆涉及外商投资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或外资并购的企业,提交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governed by any special control measures for foreign investment access or involving any merger or acquisition, the Written Reply and Counterpart I of the Approval Certificate shall be submitted.◆港澳服务提供者按CEPA服务贸易协议投资的公司,提交备案文件。
◆ For companies in which any service provider from Hong Kong or Macao under the CEPA Agreement, the record-filing documents shall be submitted.◆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内项目的,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投资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外项目的,无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备案文件。
外资企业刻章及办证指南

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刻章及办证指南**因为以下办理手续在可能随时变化,请在办理前进行再次咨询确认**一、审批中心一楼公安局刻章(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1、所需材料(以下各一份):(1)工商局外资企业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承诺申办材料真实有效、从未刻过任何章,现刻法定名称章、负责人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名字、日期、手机);(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原件、复印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护照)及复印件(法人代表为外国人的,如无护照原件须有开发区担保书);(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6)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中英文对照,须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必须及护照签名一致,签名不得简写)2、审批通过后核发印章持章证卡及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刻章(立等可取)3、行政窗口收费:手续费130元;刻章收费:刻章费525元。
二、审批中心一楼质监局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1、所需资料(以下各一份):(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公章;(3)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赋码证原件;(5)外经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6)工商局外资企业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2、填写资料:(1)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表;(2)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
3、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4、行政窗口收费:手续费130元。
三、审批中心二楼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证1、所需材料(以下各两份、国地税各一份):(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工商局外资企业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5)公司章程;(6)生产经营地址证明材料复印件(土地、房产权证复印件或生产经营用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7)外经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2、填写资料:(1)《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国地税各一份;(2)领取CA证书时填写《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3、领取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CA证书。
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流程

营口 市工 商局 外资 科
2956267
企业类型
序 号
流 程 核 准 名 称
所
需 材 料
办理 部门 营口 市工 商局 外资 科
电
话
1
1、名称核准登记表
2956267
2 独资企业
报 批 章 程
1、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章程 4、投资方如是个人需要护照复印件及中国大使馆 签证页复印件;如是企业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 法人代表护照复印件(外方投资主体资格证明件 需经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 该国或地区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台湾除外) 5、投资方的资信证明 6、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委派书;董事会、监 事(会)名单及全体董事、监事签字 7、全体董事及监事身份证复印件 8、法律文件送达委托书 9、场地使用证明(如是租赁场地,则需提供租赁 协议原件及房照复印件) 10、进口物品清单
区外 经贸 局外 资处
6251515
3
领 取 企 业 代 码 编 号 领 取 批 准 证 书
合同、章程批复文件
区技 术监 督局 代码 办
6169703
4
1、合同、章程批复文件 2、企业代码编号
区外 经贸 局外 资处
6251515
5
注 册 登 记
1、拟任法人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 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复文件(批复合批准证书副本 1) 3、公司章程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法人代表、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7、公司住所证明 8、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9、其它有关文件 办 理 程 序
区外 经贸 局外 资处
6251515
3
外商投资企业申报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申报材料外商合资合作企业1、合资企业由中方企业向商务部门呈报的“关于申请批准合同、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的申请书”;2、设立中外合资企业预名审批通知书;3、投资企业双方共同制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4、投资企业双方法人签署的合作合同、合作章程;5、合作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6、投资企业双方委派的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及双方成员委派书;7、加盖工商局公章的中方企业营业执照;8、外方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自然人出资提供身份证明;9、外资金融机构出具的外方投资企业资信证明;10、合同、章程如不是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则需双方法人代表给签字者的“授权委托书”。
11、分外项目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分外项目需提供部门意见、外方经以人民币出资需提供人民币来源证明、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报告等;12、县发改局项目核准意见;13、县环境资源保护局意见书;12、环评报告;13、县国土资源局土地预审意见书;14、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外商独资企业1、外方投资者向外资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外资企业可研、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的报告2、县发改局项目核准意见3、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4、可行性研究报告5、外资企业章程6、外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7、给法定代表经过公证的委派书8、经公证和依法认证的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资信证明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9、外方金融机构出具的外方投资者的资信证明10、分外项目需提供主管部门意见、环保部门意见、外方以人民币出资需提供人民币来源证明、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申请设立外资企业需投资者之间签订协议或合同等。
11、提交外国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12、县环境资源保护局意见书;13、环评报告14、县国土资源局土地预审意见书;15、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册广州外资公司所需资料

注册广州外资公司所需资料注册广州外资公司所需资料外资企业注册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2、外资企业章程;3、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4、投资各方的合法资格证明;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6、《指定(委托)书》;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8、《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10、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或创立大会决议(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2、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3、合同、章程(原件)4、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5、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6、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7、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原件)8、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9、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10、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外商投资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根据不同行业的性质有不同的规定,其中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不能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根据目前有关法规、规章,对外商投资某些行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有如下的要求:a)从事零售业务的合营商业企业: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在中西部地区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b)从事批发业务的合营商业企业:其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在中西部地区投资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c)外资银行、合资银行: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d)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e)合资旅行社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f)从事广告业的合资企业:其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美元;g)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h)国际货运代理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美元;i)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j)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推荐阅读: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的区别【实收资本】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者投入作为资本金的资金以及按照有关规定由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金的资金。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流程是怎样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doc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流程是怎样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申请书。
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投资者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
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
随着国际间的交流与发展,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已经不再那么困难,也逐渐多了起来。
既然是在我国土地上设立,自然要符合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并且遵照我国法律的设立流程。
那么,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流程是怎样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下面就让为大家进行介绍吧。
一、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流程根据不同的申请流程会有所不同,大致的流程如下:(一)申请核查;(二)申请外商投资批文;(三)申请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四)代办公司;(五)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六)代办公章、财务章、法人章;(七)代办组织机构代码证;(八)代办组织代码IC卡;(九)外汇登记证;(十)代理外汇登记IC卡;(十一)办理外汇业务核准件; (十二)办理外汇管理用户手册; (十三)办理税务登记表;(十四)办理国税登记证;(十五)办理地税登记证;(十六)办理统计证;(十七)办理财政登记证。
二、外商独资企业设立申报材料(一)立项(计划委审批)1、申请报告2、项目建议书3、投资者营业执照副本(商业登记证)或者自然人明(二)申请批准可行性报告(计划委)1、申请报告2、可行性报告3、银行出具的外商资金证明书4、投资者营业执照副本(商业登记证)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三)申请审批章程、申领批准证书(市外经委)1、外资企业申请表2、工商核定的企业名称通知书(名称核准申请书、投资者法人资格证明)3、可行性分析报告4、申请人或企业法人签署的企业章程、董事会名单5、投资者的银行资金证明6、投资者的企业登记证、注册证书或个人身体证复印件或投资者委托代理人公证书7、投资新在地环保、消防、卫生、土地管理部门对该项目的意见附件(四)企业名称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下列文件:1、的全体股东或者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企业境外投资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审批所需提交材料

一、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需提交的材料1、书面申请、《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表》及《境外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表》;2、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3、非金融类境外投资提供境外投资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等批准文件(依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需提供商务部的批准证明文件);金融类境外投资提供相关金融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批准文件;4、境外企业外方股东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股东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5、发生前期费用汇出的,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汇出凭证;6、外国投资者以境外股权并购境内公司导致境内公司或其股东持有境外公司股权的,另需提供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7、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交易的真实性或申请材料之间的一致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注:上述材料提供原件,留盖章后的复印件注意事项:1.境内机构将其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以及其所投资境外企业减资、转股、清算等所得资本项下外汇收入留存境外,用于设立、并购或参股未登记的境外企业的,应在上述直接投资活动发生后60天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2.多个境内机构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应分别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境外投资登记材料,由其中一家外汇局在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全部信息。
系统登记完成后,境内机构分别向所在地外汇局领取境外投资外汇登记IC卡。
3.境内投资者通过收购其他境内投资者在境外企业股权的,股权出让方应按照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变更登记(股权部分出让)或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注销登记(股权全部出让)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后,受让方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登记手续。
4.依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办理外汇登记时,应在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中将该境外企业标识为“特殊目的公司”。
上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

工作流程
名称预先核准1/3部 Nhomakorabea门工商局
所
需
材
料
时间
2个工作日
备
注
1. 外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护照复印件(个人 2. 申请表(中英文名称、注册资本、经营地址等) 1.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 告, 章程审批
外经贸局
3. 场地证明及有效的产权证明 4. 外方营业执照及公证认证(原件) 5. 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委派书、个人简历、身份证明 6. 财贸局批复原件
国、地税登记证
国税局
1个工作日
材料均为复印件
技术监督局审批盖章 市技术监督局* 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代码证、报关证原件 工商局审批盖章 国税局审批盖章 制卡 市工商局 市国税局 市海关 *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 国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 办理人身份证及介绍信
主管外经贸局盖章 市外经贸局 * 审批表 主管外管局盖章 主管海关盖章 出口退税证 市外管局 流亭海关 市国税局 * 法人卡、操作员卡及审批表 * 法人卡、操作员卡及审批表 1. 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 2. 营业执照副本、国税登记证正副本、报关原件及复印件
上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
工作流程 部 门 所 需 材 料 时间 备
3/3
注
5个工作日
材料均为一份复印 件一件原件
法人赋码号
市技术监督局
1. 外经委批复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个工作日
领取批准证书
外经贸局
1. 外经贸局批复
2. 附码通知书
1个工作日
1. 申请表、外经贸局批复、批准证书(副本) 2.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章程 营业执照 工商局 4. 场所证明(复印件) 5. 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委派书、身份证明 6. 批复原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7.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 技术监督局 2. 法人身份证明 3. 附码通知书原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外汇局备案 外汇局 2.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 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副本)、代码证正本 外币基本户 银行 2. 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 企业公、财、法章 4. 外经贸局批复 1个工作日 材料均为原件 1个工作日 3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

Save every penny for customer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一)以独资形式或合资形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1、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2、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
(二)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
现在我国已经是一个高度开放大国,很多外国人看中我国庞大的市场,纷纷到我国创办企业。
我国对外资企业的扶持优惠力度也不小,外商成立企业要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必须守法经营。
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运营。
那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是怎么说的。
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
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外资企业。
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予批准:1、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2、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3、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4、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5、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二、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方式是怎样的?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
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兴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
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当为外国投资者所有,其作价应当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
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
三、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哪些材料?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
外国投资者在提出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前,应当就下列事项向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报告。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三)》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三)合资、合作项目>,投资者 ,说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有关窗口办理;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允许类项目由县发类、改委核准,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项目由县发改委初审转报;税务登记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材料附图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合资、合作项目)(市商务局窗口)审批权限:1、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中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 2、投资总额3000 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
提交材料:1、设立合资、合作企业的申请报告(原件); 2、合资、合作各方向发改委提交的项目申请报 告及发改委对项目的核准文件(原件); 3、由合资、合作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程及附件(原件);4、合资、合作的外国投资者经所在地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 主体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合资、合作的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 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 6、中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董 事会成员名单,合资、合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委派书(原件)、董事身份证(复印件); 8、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定通知书 (复印件);9、合资、合作各方签署的进口设备清单 (包括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 10、公司住所证明(复印件); 11、审批机关需要的其它材料:如中方是以国 有资产(非现金)投入应提供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件(原件)。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力、理程序:申请人提交材料报市商务局行政审批科。
符合条件的,商务局同意登记备案;不符合条件的, 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
附图2 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 (市工商局窗口)提交材料:1、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原件);2、全体投资者指定 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 4、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和章程;5、投资者合法开业证明; 6、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公司住所证明;8、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委派(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9、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10、其它有关证件、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申办流程有哪些

外商投资企业申办流程有哪些注册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企业法人组织形式。
下面是带你了解外商投资企业申办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外商投资企业申办流程外商投资企业的形式、审批程序、申办材料外商投资企业的形式: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办理我商独资企业所需的资料投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如投资公司为香港公司,则需同时提供“商业登记证”和“注册证明书”的复印件;如为离岸公司,即在类似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注册公司,则需同时提供“企业资信证明”(Certificateofgoodstanding)的原件。
另外,需提供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文本。
投资公司的银行资信证明正本。
投资公司法人代表护照复印件。
新成立的独资企业法代表人的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三张。
新成立的独资企业外方人员的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外方投资公司的委派书(限董事会成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新成立的独资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
其它相关部门所需的文件等。
申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所需资料清单合资企业的外方需提供投资人护照复印件(或投资企业的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及中国驻该使领馆认证文件)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护照复印件投资人银行资信证明(正本)合资企业的中方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审计报告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公司法人代表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新成立的合资企业需提供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正、副总经理)的名单、个人简历、护照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合资各方对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副总经理)的委派书。
法人代表的一寸照片2张。
公司注册名称的快速注册知识一、名称的构成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或者字号+(北京)+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须知(需提供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验资须知
1、被审验单位的设立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机关批复。
(原件1份
2、被审验单位的合同、协议、章程。
(原件1 份
3、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4份
4、投资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5、投资者的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外方投资者境外汇款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7、银行进帐单、收款收据及据此制作的会计凭证、登记的相应帐本、银行盖业务公
章的银行对帐单(核对原件,留复印件4份
8、实物出资时,提供购物发票、评估报告、进口设备提供价值鉴定报告,海关查验放
行清单。
(核对原件,留复印件4份
9、外管局出具的人民币税后利润再投资资金来源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4
份
10、再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审计报告、已审年度会计报表(原件1份
11、外币登记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4份
12、近期会计报表(原件4份
13、授权委托书(1份
14、业务约定书(4份
15、基本情况表(2份
16、客户声明书(2份
17、银行存款询证函(原件银行盖业务公章,复印3份
以上13—17由我所提供表样,所有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凡提供的原件,均须盖单位公章,并由材料提供人签字摁手印;提供的复印件,均写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原件本人带回”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材料提供人签名摁手印。
材料提供人应是上述第13项授权委托书的受托人。
负面清单外企业设立所需材料清单

0
是
公司章程
1
0
是
备案机关的备案文书*
1
0
是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
0
是
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
1
是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1
1
是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1
1
否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0
0
否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
0
是
公司住所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0
1
是
单位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
0
1
否
涉及到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应提供原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出税务登记通知书》
1
1
否
各投资方的证件(企业提供税务登记证,个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1
0
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0
1
是
经办人身份证
0
1
是
经办人委托书
1
0
是
分支机构须携带上级主管机构的代码证书复印件
0
1
税务部门材料清单
展开材料清单
是否必须
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是
工商营业执照*
1
1
是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1
1
否
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1
1
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审批所需材料》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审批办理事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审批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四、国内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需要报送的材料:一、中外合资(作)企业:(一)设立中外合资(作)企业的申请报告(原件)。
(二)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原件)。
(三)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章程(原件)。
(四)合营各方共同编制、并经有审批权的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合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原件)。
(五)市工商局关于合营企业名称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六)合营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合营各方委派董事的文件(原件)、董事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中方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资信证明(原件)。
(八)外方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资信证明(原件)。
若外方合营者为自然人,需提交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外方(非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的注册证明或身份证明需同时提交所在国公证机证文件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文件。
港澳台地区合营者需提供注册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公证文件。
外方自然人提供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的护照(复印件)作为其身份证明的,可以不再提供公证与认证文件。
(九)外国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收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若中方含国有资产,需附上中方企业主管部门的批文(原件))。
(十一)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外商独资企业:(一)外商成立独资企业的申请(原件);(二)经有审批权的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原件);(三)独资企业章程(原件);(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原件);(五)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委派董事的文件(原件)、董事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六)外商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资信证明(原件)。
若外商为自然人,需提交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外商(非港澳台地区)的注册证明或身份证明需同时提交所在国公证机证文件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文件。
港澳台地区外商需提供注册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公证文件;(七)外国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收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八)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外商合资企业:(一)外商成立合资企业的申请(原件);(二)经有审批权的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原件);(三)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资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原件);(五)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委派董事的文件(原件)、董事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六)外商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资信证明(原件)。
若外商为自然人,需提交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外商(非港澳台地区)的注册证明或身份证明需同时提交所在国公证机证文件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文件。
港澳台地区外商需提供注册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公证文件;(七)外国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收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八)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企业(只能经商务部或市外经贸委审批):(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企业的申请报告(原件)。
(二)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原件)。
(三)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原件)。
(五)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原件)。
(六)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原件)。
(七)被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原件)。
(八)被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九)被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委派董事的文件(原件)、董事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十)被投资企业其他投资者的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十一)被投资公司经营范围属于限制类的,还应提交设立被投资公司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十二)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五、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境内企业(只能经商务部或市外经贸委审批):(一)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原件)。
(二)被并购境内公司的股东一致通过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原件)。
(三)若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则提交其合营合同(原件)。
(四)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章程(原件)。
(五)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原件)。
(六)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七)外国投资者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资信证明(原件)。
若外国投资者为自然人,需提交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外国投资者(非港澳台地区)的注册证明或身份证明需同时提交所在国公证机证文件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文件。
港澳台地区投资者需提供注册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公证文件(原件)。
外方自然人提供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的护照(复印件)作为其身份证明的,可以不再提供公证与认证文件。
(八)外国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收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原件)。
(十)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一)被并购公司职工安置计划(原件)。
(十二)被并购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委派董事的文件(原件)、董事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十三)被并购公司债权债务处置说明(原件)。
(十四)并购当事人对并购各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原件)。
(十五)对所转让股权价值的评估结果。
若股权并购系外国投资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提交对境内公司总资产的评估结果。
(原件)(十六)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办理程序:一、至工商登记部门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二、至审批机关报批(一)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北部新区内,投资总额在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由所在地开发区管委会审批。
(二)非开发区内,凡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由所在区县(市)外经贸部门审批;(三)非开发区内,凡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
全市范围内投资总额在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由市外经委审批。
(四)投资总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
投资总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限制类项目,须由商务部审批。
三、凭审批机关批复至市技术监督局领取企业组织代码证四、至审批机关打印批准证书五、至工商登记部门登记办理时限。
在材料齐全、准确的前提下,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办结或转报外经贸部,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承办处(室):外资管理处联系电话:8901856审批所需材料(一)新设中外合资(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所需材料:(材料提交一式两套)1、设立中外合资(作)企业的申请报告(原件)。
(中外双方法人代表联合签署并加盖公司鲜章。
内容包括:中外双方情况简介,拟设企业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及到位期限、出资方式、中外双方投资比例等);2、市工商局关于合营企业名称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3、项目核准机关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核准意见(原件);4、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合同(原件);5、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章程(原件);6、合营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合营各方委派董事的文件(原件)、董事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7、中方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资信证明(原件);8、外方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资信证明(原件)。
若外方合营者为自然人,需提交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外方(非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的注册证明或身份证明需同时提交所在国公证机证文件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文件。
港澳台地区合营者需提供注册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公证文件。
9、若中方含国有资产,需附上中方企业主管部门的批文(原件);10、外国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收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1、注册地场地证明;12、土地利用、节能环保相关资料;13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如涉及行业专项规定等,还需按照特别规定提交材料和办理,外文文件需附翻译件)(二)新设外商独资企业章程审批所需材料:(材料提交一式两套)1、外商成立独资企业的申请(原件);(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鲜章。
内容包括:投资方情况简介,拟设企业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及到位期限、出资方式、投资比例等);2、项目核准机关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核准意见(原件);3、独资企业章程(原件);(合资企业还需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资企业合同);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复印件);5、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委派董事的文件(原件)、懂事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6、外商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资信证明(原件)。
若外商为自然人,需提交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外商(非港澳台地区)的注册证明或身份证明需同时提交所在国公证机证文件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文件。
港澳台地区投资者需提供注册证明或身份证明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的公证文件。
7、外国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收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8、注册地场地证明;9、土地利用、节能环保相关资料;10、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如涉及行业专项规定等,还需按照特别规定提交材料和办理)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