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
重庆大学材料学院推免生工作细则及奖励分值
![重庆大学材料学院推免生工作细则及奖励分值](https://img.taocdn.com/s3/m/4897910acc7931b764ce150c.png)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重大材字〔2017〕第4号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大校〔2017〕43号)》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筛选条件1、基本条件1)、获得推荐的学生应当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法校规,品德良好,学习、科研、社会实践能力强,有创新精神,身体健康的德智体各方面优秀的应届毕业生。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方向)前40%的范围内。
学分绩点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3)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英语水平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托福考试成绩≥80分,或者参加雅思考试成绩≥5.5;少语种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2、优选条件1)凡参加各类国际、国家级竞赛获奖和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详见附件《重庆大学本科生创新类成果列表》)的学生,可申请使用学校预留推免生名额;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其成果的原创性和真实性进行评审。
2)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评优活动获奖,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见附件1)加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高分,不累加),但奖励加分不得超过0.4分。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按重大校〔2017〕43号文件的规定,经三名及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通过,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进行推荐,但必须将考核结果、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和教授联名推荐函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纳入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学生名单;公示有异议的,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教务处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处理。
4)学校今年将在本科生中选拔直博生,申请者必须具备我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在学校公布的推荐免试生名单中),并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与复试,成绩合格。
重庆大学关于选拔、培养硕博连读和提攻博研究生的暂行办法
![重庆大学关于选拔、培养硕博连读和提攻博研究生的暂行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a62977bf242336c1eb95e56.png)
重庆大学关于选拔、培养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研究生的暂行办法(修改稿)重研院[2008]14号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配合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实施,特制定我校选拔、培养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一、招收专业范围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的研究生。
申请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的研究生为我校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生。
二、申请条件1、在校一年级硕士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生可申请提前攻博。
2、申请人须已获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科研能力强。
3、委培生和定向生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其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有效证明。
4、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由分学位委员会制定出高于学校选拔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条件的标准。
三、申请程序1、研究生本人申请。
申请网常年开放,在网上学生学籍平台上填写相关申请表,并打印书面申请表一份。
2、由硕士生导师及所在学院给出是否推荐该生为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生的意见。
3、由博士生导师及所在学院给出是否接收该生为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生的意见。
4、由于招生工作需要,上半年在4月、下半年在10月(具体日期与当年博士生统一入学考试的面试表上报研招办时间相同),由接受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的学院将书面申请表、面试表汇总后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四、博士生资格认定1、申请人完成硕士阶段应修的所有课程。
2、由博士导师所在学院组织5人专家组对申请人的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及科研能力进行综合面试,要求有面试记录和成绩,并由专家组给出评语和是否通过的结论。
3、已领取《就业协议书》的同学须将《就业协议书》交回研究生院就业办。
4、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培养办公室等负责审核批准。
五、培养要求1、通过博士生资格认定者,在下一学期转入博士阶段学习和工作。
2、硕士阶段所在一级学科与博士阶段一级学科不同者,须补修博士一级学科中硕士学位主干课程1-3门,具体门数由学院和导师决定。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探讨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探讨](https://img.taocdn.com/s3/m/fa03e31bcc7931b765ce1580.png)
6 ・ 7
维普资讯
第2 2卷 第 3期
高等教育研 究
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 19 及《 ( 96年公
布) 等法律法规 , 构成了规范研究生教育的基本法律 框架 , 改变了研究生教育无法可依 的状况 。但是 , 作
2 澄清观念 , . 明确职责。严格来说 , 高校 推免 生工作是 由“ 推荐和接收” 两个部分有机组成的。这 两部分工作既 相互独立 , 又相辅相成 , 不能混 为一 谈, 也不能彼此割裂 。从理论上来说, 一个高校可以 只具有推荐权 , 也可 以只具有接收权 。当然 , 我国更 多的高校既具有推荐权 , 又具有接收权 , 它所推荐 的
维普资讯
第2 2卷第 3期
推荐优 秀应届 本科毕 业生免 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 的探 讨
20 0 6年 9月
推荐优 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 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 工作 的探讨
吴俊 川
( 西华大学研 究生部 四川成都 6 03 ) 10 9
摘 要 : 荐优 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 试攻 读硕 士 学位 工作 ,是激 励本科 学生 勤奋 学习、 选拔 尖创新 人 才的 推 推
18 年招 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的通知》 95 中规 定 :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可 以进行推荐少数优秀应届 “
本科毕业生免试人学 的试点工作。从 18 ” 9 5年开始
学生工作做 出的贡献 , 院系在推 荐免试 生时有意 向 他们倾斜。第二 , 工作“ 交易” 型。近几年来 , 高校学
攻读硕 士学位 ( 以下简称推免生) 工作 已有 2 0个年 头。2 年来的实践表明 , O 这项工作对加快我 国高层 次人才的培养 , 促进本科教学质量 的提高 , 促进本科 生良好 的学 习、 研究 风气 的形成 , 产生 了积极 的影 响。但是 2 年来 由于忽视 了对这项工作的不断改 0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推免研究生加分算法-2012年版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推免研究生加分算法-2012年版](https://img.taocdn.com/s3/m/25979195daef5ef7ba0d3c6e.png)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推免研究生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和重庆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研究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培养和造就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专门人才,鼓励本科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建立、健全推免研究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在2009年制订《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推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现制订本修订办法。
一、报名条件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并获得425分及其以上者,高等数学、电路原理课程没有补考门次。
其它条件符合学校有关文件精神。
二、推荐原则满足报名条件的学生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学院将根据学校核定的推免研究生人数,严格按照《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推免研究生记分办法》(参见附件)进行全年级综合分数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推荐,并对获得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候选人,先后分三次张榜公布。
在此期间,任何人可以对自己和别人的成绩排序进行质询。
获得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如有放弃的,依次递补。
凡已正式录取的推免研究生,不得以任何个人的原因而中途放弃推免资格。
三、校际互推在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研究生资格的重点高校之间,按照学校下达的校级互推指标总数,由学院确定并宣布互推的高校名单。
学生在填报志愿时,可在本校或者学院公布的外校名单中,选择一所高校,且只能选择一所高校。
为了保证我院推免研究生生源质量、不断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水平,综合排名前10位的本院学生均推荐到本校,并享受相关的优惠待遇。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根据学校目前的有关规定,推免研究生学费为8500元/年。
与此同时,学校设立了量大面广的奖助学金,分为A等、B等和C等,其比例大致为3:4:3。
A等和B等奖助学金额度分别为8500元/年和4250元/年,所有推免研究生均可获得2600元/年的生活津贴。
除上述学校给予的奖助学金以及生活津贴之外,对综合排名前列的推免研究生,还可获得学院的一次性奖励1000-2000元。
重庆大学保研细节
![重庆大学保研细节](https://img.taocdn.com/s3/m/2bb56a6fb84ae45c3b358ca6.png)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促进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鼓励本科学生树立优良学风,突出个性发展,真正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育人方针,培养和造就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专门人才,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推荐工作的组织1.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做组长,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纪检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
2.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系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3.学校教务处全面负责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生按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优异,名列前茅,绩点达到相关要求,且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体育、艺术类通过校大学基础英语(1-4))。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优选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1.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含嵌入式系统专题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与社会实践创新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竞赛中获得全国特等奖的。
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
![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https://img.taocdn.com/s3/m/95a8483ad1f34693daef3ed2.png)
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为鼓励本科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突出个性发展,培养和造就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艺术专门人才,加强艺术学科建设,根据《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重大校〔2014〕268号,附件1),以及《重庆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2016〕278号)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1. 本院各专业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性学习的能力。
学生能按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优秀,学分绩点达到相关要求,通过校大学基础英语(1-4)。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到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任何违法违纪处分。
二、获取资格1.申请候选人资格:对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自愿报名申请的基础上,按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见附件3)分专业统计学分绩点(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并进行排序,根据学校核定的本院推免研究生名额,以1.5倍左右的比例确定具有申请推免研究生候选人资格的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2.奖励附加分:根据“重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结合我院专业特色,对参与学科竞赛、创新评优等活动获奖的学生行奖励加分,按照《美视电影学院推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见附件2)加分。
3. 综合面试考查:学院专家考核组对获取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候选人进行综合面试。
4. 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是按推免生遴选办法计算后的综合成绩(见附件1),按三位整数,两位小数(百分数)方式填写。
综合测评成绩为申请人的最终成绩。
重庆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和硕博连读研究生毕业学分要求
![重庆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和硕博连读研究生毕业学分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d4f8c0c2a1c7aa00b52acb90.png)
重庆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和硕博连读研究生毕业学分要求
各位博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对高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要求,今后,思想政治理论课将不再进行免修,现将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的毕业学分要求作如下更改,原研究生手册中“重庆大学关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重大校[2009]222号的相关规定作废):
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的毕业学分要求由选修硕士生阶段学分和博士生阶段学分两部分组成,毕业总学分≧37个学分(其中所修学位课课程学分≧25个学分),各学院的学分要求应不低于此标准。
学分的基本组成如下:
1、选修硕士生阶段学分(总学分≧22学分,其中学位课总学分≧15)
2、选修博士生阶段学分(总学分≧15 学分,其中学位课总学分≧10)
(1)对于跨学科专业考入的直博生或硕博连读生,必须补修本专业的大学本科或硕士主干课程1-3门,且须考核合格,但不计学分。
(2)硕士课程一般在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一般在一年半内完成。
重庆大学保研加分项
![重庆大学保研加分项](https://img.taocdn.com/s3/m/3834bdf6c8d376eeaeaa3109.png)
附件1
重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优先推荐条件1列表
附件2
重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优先推荐条件2列表
附件3
重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
施办法(修订稿)》中优先推荐条件1、2的获奖者按奖励分值加分;
2.列入《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中“重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的其他科技、文化活动获奖者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者,学院参照加分。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8142e4d04b73f242326c5f3d.png)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入学时招生计划与注册年限计算,下同)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我校按照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推免生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二章推免生工作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监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招生办、考试中心和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四条各学院应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
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推免生工作的操作细则。
学院自定的细则应在本学院内公布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未经教务处审核、备案的细则无效。
第三章推免生名额分配第六条全校推免生总名额由教育部每年度下达,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将名额分配至当前推免年度具有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院。
第七条学校在分配推免生名额时,将综合考察以下方面的因素: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以及年度的研究生招生指标;各学院上一年度完成学校下达推免生指标的实际情况;各学院重点学科、交叉学科的数量和水平,以及本科教学改质量的情况。
第八条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指标由计划单列,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在名额分配时,由学校统筹安排,不直接下达到具体学院。
第四章推免生条件第九条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护领导,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学院初审,在预定学制年限能正常毕业,在参加推免当年(截止为推免生工作报名时)没有需要重修的课程。
重庆大学保研奖励加分细则
![重庆大学保研奖励加分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2a445adaf121dd36a32d82c3.png)
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做组长,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纪检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系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教务处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鼓励学院积极创新选拔办法,避免唯分数论,应以德、智、体全面发展为依据,选拔出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
第五条鼓励学科交叉,培养复合型人才;鼓励校内、校际交流。
第二章推荐第六条学校每年的推免生指标由教育部下达,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指标又分为内推(推荐到本校)和外推(推荐到外校)两个部分。
专业学位指标不得用于学术型推免生,原则上只能推荐到本校。
各学院的推免生指标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第七条推免生基本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按期完成(前三年或四年)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优异,名列前茅,且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体育、艺术类通过学校大学基础英语(1-4))。
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70ed4ab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13.png)
尊敬的各位同事: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方针,为了更好地发挥优秀本科毕业生的潜能,学校决定推荐一批具备优良综合素质和学术潜力的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本通知面向全校2024年本科毕业生,以及其他院校2024年本科毕业生、社会上市学历教育机构2024年底至2024年年底入学的本科毕业生。
拥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及研究生教育和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评估委员会认可的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人员除外。
二、推荐条件(一)具有较好的学术水平和科学素养,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二)对所学专业有坚定的志向和浓厚的兴趣,具备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基础;(三)具备较强的分析、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五)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报名及选拔工作(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1.申请人需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和学习经历,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a)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b)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c)个人简历及自我介绍;d)推荐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须提交独立完成的学术研究报告,重点介绍自己所学领域的研究成果、创新思维及研究动机。
(三)选拔程序:1.初审:由学校组成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选拔出合格人选。
2.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面试、科目笔试和个人陈述报告。
面试环节将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进行评估,笔试环节将测试申请人的学术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四、攻读研究生期间享受待遇被推荐的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享受与其他研究生同等的待遇,包括住宿、奖学金、科研经费等。
六、结束语本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旨在培养杰出的高层次人才,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和教育质量。
希望各位同事积极传达并推荐优秀毕业生,共同为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贡献力量。
谨此通知,请广大教职员工广泛宣传并督促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踊跃报名。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c74eee01ba0d4a7303763a92.png)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为了提高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充分调动本科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一)推荐对象推免生对象为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遴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勤奋学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前3学年已获得学分不少于120,平均学分绩点居本专业年级前40%。
(三)优先推免条件符合上述遴选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免:1.在三类以上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2.获得国家级学术科技类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第一、二完成人)。
3.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并合格结题。
前40%内的具体排名方式由院(系)自行制定,并公布实施。
专项计划的推免方案由相关部门或定向委培的单位制定。
二、推荐程序学校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有关领导任组长,教务处、研究生院、纪检监察室、学生处、校团委、教授代表等为小组成员。
各院系推荐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1.院系制定推免实施细则(包括院系遴选领导小组、遴选条件、专业分配指标和排名方法及优先推免项目、各项目优先等次等),推免实施细则公示,并报学校审核通过后执行。
2.院系公布学生排名。
3.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先向院、系提出申请;各院、系推荐小组(由院长或系主任、主管教学院长或系主任、本科生导师,书记和辅导员等人员组成,凡与被考核者有直系亲属关系者,必须回避)依据公布的排名等额确定推荐名单、公示名单,并报学校。
3.学校公示,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名单经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
4.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报名、志愿填报等工作。
三、推荐的名额学校推荐的名额不得超过国家教育部下达的限额数,各院系具体分配名额见当年的推荐文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0.2
0.1
0.05
16 Jessup 国际模拟法庭竞赛
0.3
0.2
0.1
0.05
17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0.2
0.1
0.05
18 全国大学生先进制图技能与技术大赛
0.2
0.1
0.05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实践创新能
19
0.2
0.1
力大赛等竞赛
0.05
国际大学群英辩论会(限 4 名主要队员,
20
2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3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4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全国特等奖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全国特等奖 (特等奖提名)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全国特等奖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5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全国特等奖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6 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
全国特等奖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 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被录取后,应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学校研究生院指定的报考点予以现场确 认。
(九) 具有推荐到外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无 接收单位正式接受函的,视为自动放弃免试资格。
第十条 学院推荐的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必须是取得 学术型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直博生申请、选拔事宜见当年学校研 究生院通知。
施办法(修订稿)》中“重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的其他科技、
文化活动获奖者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者,学院参照加分。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 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规 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 推荐。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做组长,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 部、纪检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 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 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系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 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院推免工作的实施。教务处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的 组织和实施。
0.2
0.1
替补队员减半加分)
0.05
21 全国体育竞赛(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0.3
0.2
0.1
公开发表纳入学校科研高水平学术论文奖
励范围论文(SCIE/SSCI/A&HCI/权威社
22
0.3
科期刊论文)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且
作者署名单位均为重庆大学的
公开发表纳入学校科研高水平学术论文奖
励范围论文(除 SCIE/SSCI/A&HCI/权威 23
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等
0.2 或 0.1
0.2 0.1
0.15
0.1 0.05
其他重庆市级荣誉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验收成绩 39
为优秀的项目组成员
0.15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验收成绩
30
0.1
为良好的项目组成员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验收成绩 31
为合格的项目组成员
第十一条 “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 由教育部单独下达。组织选拔事宜见当年《重庆大学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 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办法》。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二条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资格: (一)申请推免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 (四)本科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 在推荐工作过程中,对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 人,学校将严肃查处。 第十四条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不得 中途退出。
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 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 行)》(教学〔2006〕14 号),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实施办法。
0.25(冠军) 0.2(亚军) 0.1(季军)
12 全国大学生(文科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计算机设计大赛
0.2
0.1
0.05
13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赛
0.2(冠军) 0.1(亚军) 0.05(季军)
14 “CCTV 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总决赛)
0.2(冠军) 0.1(亚军) 0.05(季军)
15 模拟联合国大赛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含嵌入式系统
1
0.3
0.25
0.2
0.1
专题赛)
2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0.3
0.25
0.2
01
3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0.3
0.25
0.2
0.1
4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0.3
0.25
0.2
0.1
5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0.3
0.25
0.2
0.1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12 Jessup 国际模拟法庭竞赛
国际决赛资格、中 国区最佳辩手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13
公开发表纳入学校科研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范围 论文(SCIE/SSCI/A&HCI/权威社科期刊论文)
第一作者和通讯
作者,且作者署名 单位均为重庆大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学
附件 2
重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优先推荐条件 2 列表
第四条 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鼓励学院积极创新 选拔办法,避免唯分数论,应以德、智、体全面发展为依据,选拔出综合 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
第五条 鼓励学科交叉,培养复合型人才;鼓励校内、校际交流。 第二章 推荐
第六条 学校每年的推免生指标由教育部下达,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 位两个部分,学术型指标又分为内推(推荐到本校)和外推(推荐到外校)
0.05
重庆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成绩为 32
优秀的项目组成员
0.075
说明:1.列入《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
施办法(修订稿)》中优先推荐条件 1、2 的获奖者按奖励分值加分;
2.列入《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
全国冠军 全国一等奖
4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全国一等奖
5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全国一等奖
6 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
全国一等奖
7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
全国一等奖
8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与社会实践创新竞赛
全国一等奖
9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全国一等奖
备注 学校单列计划,满足基本 条学件校且单复列试计合划格,满足基本 学条校件单且列复计试划合,格满足基本 条学件校且单复列试计合划格,满足基本 学条校件单且列复计试划合,格满足基本 条学件校且单复列试计合划格,满足基本 条件且复试合格
(四) 其它经学校认定的优先推荐事项。 第九条 推荐工作时间及程序
(一)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推荐工作于每年 9~11 月进行。 (二)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本办法负责制定各学院当年的实施办法 及操作细则,明确综合排序等选拔办法。实施办法或操作细则须报学校推 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向学生公布。 (三)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重庆大学免 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申请表》,提供能代表本人能力、素质、 特长以及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 学院按学校根据当年情况下达的推免指标限额,以不超过推免 指标 1.5 倍的数额,依据相应专业(方向)学生前三年(四年)所获得的 学分绩点排序,并予以公示。 (五) 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考核组(5 人以上,其中正教授 应占 2/3 及以上),在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以学生的综合成绩 进行排序(学生综合成绩应包括学分绩点、奖励分值、综合测评等),确 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初选学生名单,并公示三天。
社科期刊论文外)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
且作者署名单位均为重庆大学的
24 在校期间获发明专利(限前 5 名持证书者)
25 在校期间获实用型专利(限前 5 名持证书) 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
26 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其 他国家级荣誉
27 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
重庆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 28
6 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
0.3
0.25
0.2
0.1
7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
0.3
0.25
0.2
0.1
8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与社会实践创新竞赛 0.3
0.25
0.2
0.1
9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0.3
0.25
0.2
0.1
10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和“挑战 0.3
0.25
0.2
0.1
其他
杯” 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限项目排名前 4) 11 中国机器人大赛
校内跨学院推荐推免生,须经过推荐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同意和接收学 院推免工作小组的考核和复试。校内学院之间学生互推,其推免指标由推 荐学院提供。
(六) 公示无异议后,初选学生名单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 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