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常识-重庆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
重庆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励实施办法
重庆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励实施办法(重大校〔2013〕292号)时间:2013-10-18 来源: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阅读:3498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对于国家奖学金单列指标奖励推荐免试硕士生新生和博士生新生,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进行奖励。
二、优秀推荐免试硕士生新生奖每年一次性奖励推荐免试硕士生新生300名。
其中,一等奖100名,每人10000元;二等奖200名,每人5000元。
一等奖评定条件为,其本科毕业专业所在(或相关)的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的2012年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的学科。
二等奖评定条件为,其本科毕业专业所在(或相关)的学科或是国家重点学科,或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的2012年学科评估中排名前30%的学科且综合测评名次排名前30%,或其它学科其综合测评名次排名前10%。
优秀推荐免试硕士生新生奖励名额参照《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分配至各学院,由学院按照参评条件确定拟获奖人选,报研究生院审核、公示、确定后通知学生,并在学生报到注册后进行奖励。
三、优秀研究生新生奖每年一次性奖励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硕士生新生100名,每人5000元。
奖励条件为新生入学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在所在的一级学科、专业类别或领域排名前3名;或在全国性学术、专业类学生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排名为前3名者,由学院按照本条件在录取时确定拟获奖人选,并在学生报到注册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公示、确定后发放奖金。
每年一次性奖励优秀全脱产博士生新生(包括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统考生)100名,每人10000元。
由学校参照《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确定各学院奖励名额,由学院在录取时确定拟获奖人选并在学生报到注册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公示、确定后发放奖金。
四、其他本实施办法从2014级新生开始实行。
重庆大学2013年10月16日。
重庆研究生补贴政策
重庆研究生补贴政策
重庆研究生补贴政策是指针对在重庆市内就读研究生的学生所制定的一项政策,旨在支持学生深造、促进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发展。
根据该政策,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享受经济补贴等方面的支持。
根据相关规定,被认定为符合政策条件的重庆市研究生,将获得一定额度的经
济补贴。
补贴的金额会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和所修读的研究生学位专业进行评估。
通常情况下,学习成绩优秀的研究生将获得额外的奖励。
此外,重庆市还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为研究生提供各类科研项目资助。
这些资助包括科研经费、实验室设备、科研合作及论文发表等方面的支持。
研究生补贴政策的出台,对于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加强研究生教育和科研水平
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这项政策旨在增加研究生对于科研和创新的投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以期望培养更多具有创造力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总而言之,重庆研究生补贴政策为在重庆市内读研究生的学生提供了一定的经
济支持,以激励学生更加努力学习和深造。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体系,培养优秀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发展。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比的规则说明
关于我院201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比的规则说明(讨论意见稿)各位领导、专家和同学: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精神(见附件1),我们拟定了以下本年度奖助学金的评比规则讨论意见稿,欢迎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1、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含各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委托培养、自筹等研究生)。
2、学生获得奖助学金的年限不得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
延期毕业者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
3、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评定奖助学金:①违反校纪受到公开处分者;②课程考试不及格达到1门;③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④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造成重大损失者;⑤其他损坏学校学院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者。
4、2012级硕士研究生不再评定第三次奖学金,其第三学年奖学金等级参照第二学年等级执行。
5、2013级硕士研究生评定第二次奖学金的具体规则如下:①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分开评审,其指标按照学校下发指标确定(见附件2)②学术型硕士分为“土木工程专业”和“其他小专业方向”分别进行评选;其中“其他小专业方向”包括“工程力学”、“固体力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共4个专业方向。
③学术型硕士分专业指标依据学校下发的奖学金指标与学生人数比例确定,具体计算如下:112/141=79.43% (平均比例)小专业方向8人,土木工程133人所以最终指标分配为小专业方向8*79.43%= 6人;土木工程方向133*79.43%= 106人(四舍五入)④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均按照公示的等级化成绩分别排序,依照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指标获得者。
⑤等级化计算办法见附件36、若出现奖助学金指标多余的情况,将有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指标的重新分配。
以上方案,欢迎各位专家、领导、同学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受理截止日10月7日晚12点,10月8日我们将按照最终确定的规则进行公示名单。
重庆研究生奖助学金新政策
重庆研究生奖助学金新政策
考研频道为大家提供重庆研究生奖助学金新政策,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最新的奖助学金政策!
重庆研究生奖助学金新政策
重庆市财政局近日公布了《重庆市属高等学校研究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在市属高校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据了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系今年起新增设的资助项目。
国家奖学金
市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奖励我市市属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办法规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上述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学业奖学金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重庆市属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市财政对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70%的比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40%的比例给予支持。
国家助学金
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重庆市属高校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重庆市属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与市级财政共同出资设立,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此外,学校应于每年12月30日之前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到申请到了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手中。
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
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时间:2013-10-18 来源: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阅读:1000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四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一定比例用于奖励优秀新生。
第二章评定范围与基本条件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范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本校规定学制内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第六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1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五)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六)新生申报国家奖学金,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优秀博士生:本科(直博生)或硕士毕业专业所在的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或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的2012年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或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成果突出;优秀硕士生:本科毕业专业所在的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或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的2012年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或显示出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
(七)严格遵守国家法纪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一)违反党纪国法或受到学校相关纪律处分;(二)有一门及以上课程补考者;(三)未通过中期考核者;(四)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个年度的评奖。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八条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 2 -(一)重庆大学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
重庆大学保研奖励加分细则
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做组长,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纪检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系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教务处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鼓励学院积极创新选拔办法,避免唯分数论,应以德、智、体全面发展为依据,选拔出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
第五条鼓励学科交叉,培养复合型人才;鼓励校内、校际交流。
第二章推荐第六条学校每年的推免生指标由教育部下达,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指标又分为内推(推荐到本校)和外推(推荐到外校)两个部分。
专业学位指标不得用于学术型推免生,原则上只能推荐到本校。
各学院的推免生指标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第七条推免生基本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按期完成(前三年或四年)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优异,名列前茅,且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体育、艺术类通过学校大学基础英语(1-4))。
研究生奖励政策
研究生奖励政策
研究生奖励政策是针对在读研究生的一种激励措施,旨在鼓励优秀研究生认真学习和研究,同时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学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研究生奖励政策:
1. 国家奖学金:由国家教育部颁发,用于奖励在研究生阶段表现突出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的标准和金额由国家统一规定,包括学费、生活费、实验费用等。
2. 学校奖学金:由所在学校或学院颁发,用于奖励在研究生阶段表现突出的学生。
学校奖学金的金额和标准由学校或学院自行制定,一般包括学费、生活费、实验费用等。
3. 科研成果奖励:一些高校或科研机构会根据研究生的科研成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这些奖励的金额和标准因机构而异,一般与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科研项目完成等情况相关。
4. 企业奖学金:一些企业或社会团体可能会向研究生提供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个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企业奖学金的金额和标准由企业或团体自行制定,一般包括学费、生活费、实验费用等。
5. 学术期刊发表奖励:一些学术期刊或出版机构可能会向研究生提供奖励,以鼓励他们在该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出版相关书籍等。
这些奖励的金额和标准因期刊或机构而异,一般与论文发表、书籍出版等情况相关。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机构或奖项的具体奖励标准和申请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因此,在申请研究生奖励政策前,需要仔细了解相
关政策和要求,并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和证明。
2024考研研究生阶段各项奖学金及补助
2024考研研究生阶段各项奖学金及补助在研究生阶段,学生可以获得各种奖学金和补助,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和提升学术能力。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研究生阶段的奖学金和补助: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由政府出资设立,用于鼓励优秀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享受一定的学费减免和生活补贴。
2.校内奖学金:校内奖学金是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学生在学术、科研和社会服务方面的杰出表现。
获得校内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金。
3.区域奖学金:区域奖学金是由地方政府或企事业单位设立,用于鼓励优秀研究生进行研究,并吸引他们到当地工作。
获得区域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享受学费减免和生活补贴。
4.科研项目经费:研究生阶段,学生可以申请参与教师或科研团队的科研项目,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后,可以获得相应的项目经费补助。
5.学术会议和讲座资助: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学术会议和讲座,学校或科研机构可以提供一定的资助,包括差旅费、住宿费和注册费等。
6.优秀毕业生继续教育资助:优秀研究生毕业后,可以获得继续深造的资助,包括专项奖学金、就业优先、免试推荐硕博连读等优惠政策。
7.助教岗位和研究助理:研究生可以申请成为助教或研究助理,负责教学和科研工作,并获得一定的助教津贴或助研津贴。
8.国际交流项目资助: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国际交流项目,通过与国外高校的学术互访和交流,提升自己的学术能力。
学校可以提供一定的资助,包括差旅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
9.学术竞赛奖励:学生可以参加各种学术竞赛,如科技竞赛、学术论文评选等,获奖者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金和荣誉称号。
总之,研究生阶段的奖学金和补助丰富多样,旨在鼓励学生进行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提高其学术能力和竞争力。
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各种奖学金和补助,减轻经济压力,专心投入到学业中。
重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重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根据重庆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励实施办法(重大校〔2013〕292号),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优秀推荐免试硕士生新生奖、优秀研究生新生奖。
以上各奖项每年由研究生院通过测评确定名额发放各学院,由学院拟定获奖人选,报研究生院审核、公示、确定后发放奖金。
一、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一)名额及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主要针对推免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名额按照学校当年文件执行。
(二)测评标准: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大校〔2014〕290号)进行奖励。
法学院具体测评办法为按照研究生总分排名,在名额范围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依次评定:博士研究生总分=科研分;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总分=复试分+科研分;硕士研究生统考生总分=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权得出)+科研分。
科研分为当年度新入学研究生近两年科研成果计分。
近两年科研成果是指入学报到时间前两年内发表的成果,科研成果计算截止时间定为当年度9月1日,如2014年科研分计算时间为2012年9月1日——2014年9月1日。
(三)获得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经学院年度评估合格后,可继续获得下一年度国家奖学金。
如未通过新生国家奖学金第一次年度评估,则该年度及学制内的以后年度不再参与新生国家奖学金的年度评估,自行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四)评估基本要求1、单科成绩及格,同时成绩平均分必须在80分以上;2、在本学科内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具体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科研分必须在所有申请国家奖学金评定的同学历层次研究生(不含新生)中排在当年同层次研究生奖学金名额的150%以内(采取四舍五入方法确定当年最低排名名次);(2)评估学年度内,硕士研究生当年度必须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两篇,或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1篇;评估学年度内,博士研究生当年度必须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3篇,或者重要期刊一篇,csssi来源论文一篇。
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
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是一种旨在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学习和研究的资助体系,通常包括奖学金、助学金、贷款和岗位津贴等多种形式。
具体来说,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的组成包括:
1. 奖学金: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活动表现等因素评定,旨在奖励优秀学生。
奖学金通常不需要偿还。
2. 助学金:主要根据学生的经济状况和困难程度来提供资助,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助学金通常也不需要偿还。
3. 贷款: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帮助他们解决学费和生活费的问题。
贷款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偿还。
4. 岗位津贴:通过提供助教、助研等岗位,给予学生一定的经济补助。
岗位津贴通常与学生的工作量和岗位职责挂钩。
5. 学费减免:对特定群体或在特定情况下给予的学费减免政策,如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
6. 专项资助:针对某一学科、领域或项目的专项资金支持,旨在鼓励学生进行特定方向的研究。
此外,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的实施通常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同时,学校和相关机构也需要加强对奖助学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规范运作。
考取研究生奖励政策
考取研究生奖励政策对于很多努力拼搏想要考上研究生的小伙伴来说,这一路的艰辛真的只有自己知道。
不过呢,现在有好多超棒的奖励政策在等着大家哦。
一、学校方面的奖励好多学校都特别重视自己的学生能够继续深造去读研究生呢。
有些学校会在你考上研究生之后,直接给一笔奖学金。
这笔钱可不少哦,就像是学校给你的一个大红包,奖励你这么努力学习。
比如说,有的学校会给考上重点院校研究生的同学5000元甚至更多呢。
这钱拿在手里,心里那叫一个美呀。
而且呀,学校可能还会在其他方面给予奖励。
像是荣誉证书,这可不仅仅是一张纸哦,这是对你的一种认可,就像你在游戏里打通关得到了一个超厉害的勋章一样。
有了这个荣誉证书,以后不管是和朋友吹牛还是在简历上添一笔,都特别有面子。
还有些学校,会给考上研究生的同学提供一些特别的机会。
比如说优先推荐到更好的实习单位,或者在学校的一些科研项目里优先让你参与。
这就等于给你打开了一扇通往更广阔天地的大门,让你在研究生入学之前就可以积累更多的经验,比别人先跑一小步啦。
二、家庭方面的奖励家庭的支持在我们考研的路上那是非常重要的。
很多家长会给考上研究生的孩子一个大大的惊喜。
有的家长会给孩子买一台新电脑,毕竟研究生的学习经常需要用到电脑,有个新电脑就像有了一个超得力的助手。
这电脑可不仅仅是个工具,它还包含着家长满满的爱呢。
还有些家长会带着孩子去旅行。
想想看,在经历了考研的苦读之后,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那是多么惬意的事情啊。
可以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放松身心,然后再精神饱满地去迎接研究生的生活。
而且这种旅行是家人陪着的,那感觉更是温馨无比。
甚至有些家庭会直接给孩子一笔钱,让孩子可以自由支配。
这笔钱孩子可以用来买学习资料、交学费或者是给自己添置一些新衣服,让自己在研究生阶段可以过得更舒适。
三、社会方面的奖励社会上也有不少机构或者企业会对考上研究生的同学进行奖励呢。
有些培训机构,如果是他们的学员考上了研究生,会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培训费用。
重庆大学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及管理办法
一经发现,对相关人员除按财经管理制度及学校奖惩制度有关规定处理之外,对涉事导师暂停招收博士生资格三年以上,对涉事学生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3年1月起执行。
从2013年9月开始按本文件要求,导师资助部分由学校汇总后统一发放。
原《重庆大学关于在读全职产博士生申请全额奖学金、全额助学金实施办法》(重大校〔2006〕170号)和《关于重庆大学已在读全脱产博士生申请全额奖学金、全额助学金的办法》(重大校〔2006〕171号)同时废止。
第十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网上填报操作手册(导师操作)
重庆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网上填报操作手册导师操作指南:首先登录数字化校园系统(),在快速通道选择“计财处综合信息门户”——>在计财系统中选“助研津贴申报”,其他操作如下:1、选择发放管理菜单--- 可以看到有两个选项纵向项目申请、横向项目申请。
首先点击纵向项目申请。
弹出“经费发放情况”。
可以看到该用户下所有已经申请的助研酬金发放记录,有如下功能,删除、(查看)明细、物流、打印。
以提交了。
打印出单据送至计财处直接处理即可。
2、横向项目,每个申请人都有自己的唯一一个账户,账户号为自己的工号。
账户分为两个部分,账户金额和发放名单组成。
如果是第一次使用横向项目的话,是默认没有账户的,需要点击按钮“建立帐号”。
第一步,选择你每个月要发放的学生以及发放的月份、金额、卡号等信息,确认信息后点击下一步申请的金额必须大于等于名单金额。
否则不能正常发放。
执行成功后打印出单据,交到计财处,并复印一份交到研究生院留底财务处选择接收申请单,就可以看到横向项目的申报情况。
在流水号输入框中输入单据的流水号,按回车或者点击按钮“接收单据”就可以查看到单据,并选择接收或退回。
点击接收后,状态会变成“已审核”,表示单据已经送至财务处。
等到某个时间点,积压了一定的申请单据后,财务处勾选要预约的单据统一预约。
预约成功。
研究生院对于研究生院,具有对每笔横向充值单的查看权限因为申请会复印一份送至研究生院,这边就可以核对下。
每个月研究生院需要帮导师发放横向经费的助研津贴,勾选后点击预约。
预约后打印出这张单据,交至财务处即可。
学生信息维护点击导入按钮,导入学生点击导出按钮,导出模版,根据模版字段进行编辑,最后在按导入按钮导入excel,确认信息点击确定即可。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了支持研究生学习和生活而设立的一项资助措施。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包括学费、生活费和科研经费等,下面将具体介绍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
一、学费资助标准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学费资助标准包括全额、半额和减免。
全额资助的学生可以享受免缴学费的待遇,半额资助的学生需自行承担一半的学费,减免资助的学生需按实验室、专业、导师等情况具体核定。
二、生活费标准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生活费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生活水平和学历层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目前,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生活费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3000元计发,博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3500元计发。
三、科研经费标准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科研经费标准根据不同专业、不同研究方向的研究生科研活动所需经费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硕士研究生每年可获得不超过6000元的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每年可获得不超过10000元的科研经费。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还包括安装补贴、国际会议旅费资助、阶段性学术成果鼓励等其他资助标准。
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安装补贴为2000元,博士研究生的安装补贴为3000元;科研成果鼓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篇3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篇5000元。
以上就是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的具体介绍。
对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资助,它为学生提供了学习和生活上的支持,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希望学生们能够认识到奋斗的重要性,理解学习和生活的人生意义,用自己的努力实现自我价值的提升。
重庆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加分原则
2013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会议纪要根据2013年10月21日学院奖助金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关于2013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 关于论文录用加分,有录用通知的论文并符合加分论文要求的,需要提供录用证明,并附上有导师签字的录用论文承诺发表的承诺书,加分总值可按发表论文加分分值的50%加分并一次性使用,不能再用于以后助学金评定加分;
2. 关于加分材料使用,按学校研究生院规定,奖学金奖励不重复获得,以最高奖为准。
对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科研加分材料,不再对其科研材料加分;
3. 关于获奖加分,对相关行业协会等组织的竞赛,加分分值按照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办法细则中“省部级荣誉、竞赛、(优秀设计)奖励(持证人)”分值的60%计算,且只认排名前三位中的学生并由前三位分配,分配比例分别为50%、30%、20%。
4. 如对本人科研加分有异议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于2013年10月25日17:00以前到城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5.凡弄虚作假或重复使用科研加分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个年度的评奖,奖学金等级直接评为C 等。
重庆大学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3年10月23日。
研究生奖助体系
研究生奖助体系我校为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设制了力度大、覆盖面广、金额高的奖助体系,确保研究生能更好的投入学习和科研,深入创新实践锻炼,顺利圆满完成学业。
本《研究生奖助体系》中具体内容以国家和学校当年奖助政策文件为准,最终解释权归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1.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 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1 次,奖励成绩特别优秀,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
2.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 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共发10个月。
3.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综合表现合格和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型研究生两类申请评定,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深入实践,每学年评定一次,共评定三次,硕士研究生覆盖面为70%,博士研究生覆盖面为100%。
5.博士研究生科研津贴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科研津贴由学校和导师共同出资设立,用于支持博士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
在完成科研任务并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博士研究生科研津贴不低于每生每年30000 元。
6.社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由社会企业或个人资助设立,用途、额度和评审按照设奖协议执行。
其中包括长飞奖学金金额为每生每年10000~20000元;共进奖学金金额为每生每年12000元;华为奖学金金额为每生每年3000~5000元。
(具体奖项设立及金额标准以当年学校发布为准)7.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评选范围为本校授予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评选比例为授位人数的5%以内,奖励标准为1000元。
8.硕士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基本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按每年10个月发放。
学校每学期开展考核,根据考核再一次性发放每生500~1000 元的奖励。
9.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针对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实施临时困难补助,补助为一次性发放,补助最高金额可达2000元。
重庆研究生补贴政策
重庆研究生补贴政策
重庆市对研究生的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活补贴:重庆市对在校攻读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对攻读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2. 奖助学金:重庆市设立了研究生奖学金,对优秀的研究生给予奖励。
奖学金的评审标准包括学术成果、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
3. 住房补贴:对于外地来重庆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学生,重庆市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用于解决住房问题。
4. 交通津贴:对于贫困地区的研究生,重庆市还会给予一定的交通津贴,用于其在城市之间的交通出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政策可能会有一定的调整和变化,具体的补贴标准和政策执行情况,可咨询相关学校或重庆市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信息。
重庆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办法
重庆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是培养质量的直观反映,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是提升研究生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
为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创新性人才的需要,特制定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1. 我校研究生(含博士、硕士)以导师为第一作者1、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者研究生为第一作者1、导师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按以下等级对研究生单独予以奖励,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有关奖励办法仍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保持不变。
2.研究生论文奖励分为4类:一类:在SCI(全文收录)、SSCI、A&HCI收录的境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6000元。
二类:在满足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篇数外,在SCI境内期刊(全文收录)、EI境外核心期刊、SSCI、A&HCI境内期刊、以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人文社科类高水平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三类:在满足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篇数外,EI境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1500元。
四类:在满足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篇数外,在CSCD、CSSCI、SCD 收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1.第一作者特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单位均应署名重庆大学奖励人民币500元。
3.以上奖励不重复获奖,由研究生院负责认定及发放。
其奖金全额直接发至研究生本人,研究生可凭正式发表在规定期刊上的论文原文或录用通知等先领取奖金金额的1/2,其余金额在正式检索之后再发放。
若研究生毕业离校,可于离校前到研究生院登记备案以便发放。
4.凡在SCI、EI、SSCI、A&HCI境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可根据重大校〔2007〕223号文件精神,申请学校研究生论文发表基金资助论文版面费。
5.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个别特殊学科研究生高水平论文发表奖励事宜参照此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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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常识-重庆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
考研常识-重庆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
研究生的奖学金,助学金等相关的信息是考生们都比较关注的问题,为帮助参加2018年考研的考生们更好地选择自己适合的院校,以下是店铺搜索整理的关于重庆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供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
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鼓励优秀为目的的动态奖助体系。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
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日制硕士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面向全日制非在职全脱产的'博士、硕士生(委托培养除外)每月提供国家助学金(具体办法请查询/jg/daxue.html/)。
2、国家学业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大部分研究生(委托培养、国防生及电影学院研究生除外)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全额或部分返还所交学费),其中推免生第一年获得A等学业奖学金。
具体办法请查询/jg/daxue.html/)。
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3、国家奖学金
单列部分国家奖学金名额奖励优秀推免研究生新生。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优秀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博士一年3万元,硕士一年2万元,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办法请查询/jg/daxue.html/)。
4、推免新生奖学金
学校设立了优秀推免新生奖学金,博士1万元,硕士1万元或5000元。
5、其他奖助金
学校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创新基金、院士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可享受创新基金项目优先支持。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公派出国、参加国际会议、国际访学交流。
6、临时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
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入学时我校专门为困难学生开辟了绿色通道,确保他们不会因为学费问题而无法入学报到;在校期间,对于困难学生会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此外,对于研究生因患病或其它事故也给予临时补助。
7、补充说明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重庆大学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新入学的研究生需全额交纳学费,各学院各专业学费标准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具体金额在审批中);同时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当年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评定;正式录取的非定向全脱产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比例有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为学院只评定A等,其比例为70%;第二种方案为可评定A和B两个等级,其中A等的比例为50%,B等的比例为40%。
A等学业奖学金金额为一学年8000元人民币,B等学业奖学金金额为一学年4000元人民币。
各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任一种方案执行并向复试考生公布。
《重庆大学2014年全国统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有特别说明的学院或专业不执行上述奖、助学金政策,由学院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自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