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BT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BT融资模式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的运用
收的风险。
2 . 加 快 BT 模 式 政 策 和 法 律 环 境 建 设 。 重 点 是 对 理
BT 项 目 决 策 的 程 序 和 决 策 失 误 的 问 责 制 度 的 确 立 ,
项目投资和施工过程的监控等方面做出明晰的规 财 定 ,以 有 效 减 少 操 作 过 程 中 的 随 意 性 ,使 得 BT 模 式 窗
(作 者 单 位 :抚 州 市 财 政 局 国 库 支 付 中 心)
AUDITING AND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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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实 施 BT 模 式 的 合 作 方 法 为了缓解建设期财政资金压力,在政府投资建 设 项 目 领 域 适 时 引 入 BT 模 式 ,即 : 1 . 项 目 采 用 以 企 业 等 社 会 资 金 投 资 建 设 、资 金 分 期支付的合作形式来实施政府项目工程建设。 2 . 政 府 委 托 授 权 相 关 部 门 作 为 项 目 业 主 ,并 提 供 项 目 建 设 工 程 ,由 项 目 业 主 通 过 法 定 程 序 ,以 公 开 招 标方式选择投资人,由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进行投 资建设。 3 . 项 目 公 司 作 为 项 目 总 承 包 业 主 ,按 项 目 业 主 经 政 府 批 准 的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投 资 规 模 、工 程 造 价 、控 制投资回报等要求,由项目公司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选 择 施 工 单 位 ,投 资 参 与 政 府 项 目 工 程 建 设 。 4 . 在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过 法 定 的 验 收 程 序 ,如 满 足 特许协议约定的建设要求,项目投资者则按约定程 序将项目移交给政府或所属机构,由政府进行分期 付款给承建商。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为了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虽然有继续加快城 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入的 愿望,但是资金的短缺问题目前就像是一个无法突 破的瓶颈,普遍制约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进 程。如果不能尽快找到行之有效的融资方式和融资 渠道来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将对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的持续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BT模式在政府建设项目中的运用及影响研究
9 0
福建建设科技 2 0 1 3 . N o . 4
■建 筑经 济 与管 理
B T模式在政府建设项 目中的运 用及影 响研 究
卢建 强 ( 永 定 县文 物局
[ 摘
福 建龙 岩
3 6 4 1 0 0 )
要] B T模 Βιβλιοθήκη 是 一种 新的融资模式 , 最近 几年 在一 些公共基 础设施 建设 中经常 采用此种 模 式。本文 以泉 州市城 东海
T h e S t u d y o f A p p l i c a t i o n a n d E f e c t o f B T Mo d e l s i n Go v e r n me n t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P r o j e c t s
K e y wo r d s :B T Mo d e l ; F i n a n c i n g ; R i s k; C o u n t e r me a s u r e
0引 言
项 目投 资 、 进度 、 质 量 进 安 全 进 行 全 过 程 跟 踪 监 控 。工 程 完 工
近年来 , B T融资模式以其强大 的融资建设功 能在一些 大 型基础设施 建设项 目中成功 运作 , 带动 了我 国基础设 施建设 融资新思路 、 新方式 。 本文 以泉州城东海 滨 花苑 为例 , 对 B T模 式 在政 府项 目 的运用中带来的优势及存 在 的缺 陷进行 分析 , 采用 案例 分析 法和 S WO T分析法对其 融资模式 进行研 究 , 分析政 府建设 项 目运用 B T模式的优势 、 劣势 、 机 遇和挑 战。并针对 劣势 提 出 改进方法 , 以充分发挥了 B T模式的优势 。
政府投资项目BT模式审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
投 资方有谈判 和斡旋 的机会 , 留出一些 “ 开 口” , 因此有
可能对一些该 明确表述 的事项表 述不清或无表述 , 该约 定的事项不约定 , 对后期 的审计认定造成更大 的困难 。 二、 对政府投资项 目B T 模式 审计 的几点建议
、
政府投资项 目B T 模式 审计 实践 中存在 的问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更 多的是对合 同等业务材料 的审查 , 深入分析相关招标 文件 , 界定 B T 项 目的性质 以防止其可能带来 的风险 , 如
对项 目的背景和运行进 展的调 查和跟进 , 对政府是否 具 有 回购 能力 的审核 , 对项 目工程 的质量是 否达标 , 运行
试论养老保险基金 绩效审计
评价 指标 的构建
加大 了审计难度 。
4 . B r I 项 目收集审计证据的难度较 大。 政府在其所投
资的B T 项 目中, 为 了降低 其将来 的回购成本 , 通 常都会 参 与原料 和设备 的采购工作 。 在各方 的利益发生 冲突的 情况 下 , 这 种行 为很容易造 成政府 、 投资方 、 施工方 的意
政府投资工程以BT方式运作的思考及运用
不 可控制 风险是投资人难 以驾驭 的风 险。因
土地最迟 应在工期 开工 日 1 0日前 完 成 有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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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座
城 市道桥 与 防 洪
运作安全落地。
20 年 9 07 月第 9 期
手续 , 则会影 响建设方 ( 否 投资方 ) 向银 行融 资 ,
同应 经 所 在 地 公 证 处公 证 。
的三通一平差得很远 , 拿这些地块 向银行作抵 押 , 申请 融资贷款 根本不 行 , 是 , 但 建设方 ( 资方 ) 投 在决策时未到现场踏勘 ,以至于轻易相信资产评 估报告 书, 当中标后发现 问题 , 十分被动 。因此建 设方( 投资方 ) 不能盲 目相信 某些 文件 、 报告 , 而
重大财政性投资与政府采 购的正常秩序 ,项 目为 政府采购对象 , 国家财政部《 按 政府采购品 目与分
类表》 实施 , 从源头上防止政府新 的拖欠 。 作为建设 方 ( 资方 ) 须承担 政府承担风 险 投 , 以外 的一切风险 , 压力可想而知。 只有科学地评估 风 险,才能有效地确定 和分配项 目各方控制风险 的范 围 和程 度 , 风 险 化 解 为最 低 概 率 。 将
自然 灾 害 , 火 灾 、 水 、 震 或 战争 等 造 成 的损 如 洪 地
失, 因政府信用状况恶化造成工程款拖欠 , 融资 的
风 险 ,因利 率 变 动 直 接 或 间接 造 成 项 目收益 损 失 的风 险 , 造 或竣 工 风 险管 理 …… 。 建 自然 灾害 或 战 争 造 成 的风 险 应 由政府 方 承担 ,如 果 政 府 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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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 9 07 月第 9 期
关于BT模式在市政工程建设中的探讨
关于BT模式在市政工程建设中的探讨摘要:在工程建设中,有多种投资建设模式,BT就是其中一种。
所谓BT,是Build-transfer(建设一移交)模式的简称。
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即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人签订合同,由投资人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合同在一定时期内分期向投资人支付项目总投资及合理投资回报。
本文主要探讨BT模式在市政工程中的应用。
关键词:工程管理;BT模式;市政工程一、BT模式理论基础与内涵BT (Build-Transfer)即建设一移交,是当今国际国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被普遍采用的投资建设模式,根据项目发起方通过对选定的投资者予以授权,由投资人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间将建成且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合同在一定时期内分期向投资人支付项目总投资及合理投资回报。
BT模式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及建设管理模式,是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
采用BT模式建设的项目发起人一般是政府或政府授权单位;项目发起人将项目融资和建设特许权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为依法注册的国有企业或私营企业;金融机构根据项目未来收益和投资人经济实力等情况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
在BT项目实施过程中,只存在融资、建设两大主要环节,不存在运营管理,因此,项目发起人通常优先选择具有施工资质,且具有一定融资能力的投资人,通过合同约定,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授予该投资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投资人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合同期满,投资人将该项目有偿转让给项目发起人。
该模式的运作过程分为项目的确定阶段、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项目的招标阶段、项目的建设阶段、项目的移交阶段。
首先项目发起人根据当地建设发展需要对项目进行立项,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勘察设计、立项报批、财政投资评审等前期工作,通过招投标确定投资人,并将项目融资和建设的特许权转让给投资人。
政府引入BT融资方式建设利弊分析
政府引入BT融资方式建设利弊一、BT融资模式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紧锣密鼓的地方融资平台清理,使得一些地方政府的公建项目、房地产商的开发项目陷入了资金链紧张的困境。
在这种情况下,另类的融资模式——BT(Build-Transfer)在国内开始推广。
BT即建设-转让/移交,是项目工程投资方和建筑单位之间的一种合作模式,项目资金筹措和建设都由建筑商“一条龙”承担,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再由投资方整体“赎回”(即回购)。
二、从BT融资者角度看待BT模式优点一些人认为BT融资模式有如下优点:①BT模式资金保障,对于公共项目来说,采用BT方式运作,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保函,能够保证项目投入资金的安全,只要项目未来收益有保证,融资贷款协议签署后,在建设期项目基本上没有资金风险。
②BT模式,BT模式的收益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BT投资主体通过BT投资为剩余资本找到了投资途径,获得可观的投资收益;其次,金融机构通过为BT项目融资贷款,分享了项目收益,能够获得稳定的融资贷款利息;最后BT项目顺利建成移交给当地政府(或政府下属公司),可为当地政府和人民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③BT模式能够发挥大型建筑企业在融资和施工管理方面的优势,采用BT模式建设大型项目,工程量集中、投资大,能够充分发挥大型建筑企业资信好、信誉高、易融资及善于组织大型工程施工的优势。
大型建筑企业通过BT模式融资建设项目,可增加在BT融资和施工方面的业绩,为其提高企业资质和今后打入国际融资建筑市场积累经验。
④BT模式可以快速回收资金,基本建设项目特点之一是资金占用大,建设期和资金回收过程长,银行贷款回收慢,投资商的投资积极性和商业银行的贷款积极性不高。
而采用BT模式进行融资建设未来具有固定收益的项目,可以发挥投资商的投资积极性和项目融资的主动性,缩短项目的建设期,保证项目尽快建成、移交,能够尽快见到效益。
其实,这此特点也反应出了BT模式运行方式中的弊端。
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招商方案的研究与实践
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招商方案的研究与实践【摘要】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招商方案的研究,探讨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招商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方案,以确保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招商方案可行、合法、有效,使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满足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要求。
【关键词】项目融资问题对策0 引言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在项目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主要探讨、分析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招商方案存在的问题和相应对策。
1 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招商方案存在的主要问题1.1 国家对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招商缺乏专项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没有专项的bt模式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得bt项目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给bt模式的实施带来一定的难度。
1.2 国家对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招商缺乏招商指导性文本我国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有专项的标准文本,但对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招商没有相应的指导性文本,各地政府只能因地制宜实施对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基本上一个项目制订一个招商方案,而很难制订适用于当地各项bt融资项目通用的招商方案,造成审定bt招商方案的周期较长。
1.3 对投资人主体资格的确定存在意见分岐目前,对投资人主体资格的确定通常有如下三种不同的意见:1)投资人既需要有资金实力又需要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法人(包括组成联合体);2)投资人需要有资金实力而不需要有施工资质企业法人(但施工需要另行公开招标);3)投资人只需要有资金实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上述三种意见往往争论不休甚至难以统一。
1.4 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招商后,投资人是否还需要施工二次招标目前,我国现行招标、招商方面的法规对建设工程项目招商后施工二次招标并没有强制要求。
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此问题仍然争论不休,未形成统一意见。
有一种意见认为招商公告可以要求具备施工资质的投资人参加招商竞投,由于投资人已具备施工资质就不需要施工二次招标;另一种意见认为招商后无论投资人是否具备施工资质均应在招商后施工二次招标,否则就违反国家招标投标法或地方招标相关规章。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BT模式的若干思考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BT模式的若干思考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叶俊荣一.BT模式概述?1.BT的概念?BT是英文Build-Transfer的缩写,?中文意思即建设-移交(建交),?是代建制的延伸,?融资是其主要特色.2.我国发包模式的演变:1)包清工2)包工包料3)平米造价包干4)施工图预算包干5)总承包(设计、施工)6)交钥匙工程(一条龙服务)7)代建制8)BT(建设——移交)9)BOT(建设——经营——转让)10)BOO(建设——拥有——经营)11)BOOT(建设——拥有——经营——转让)3.实施BT的目的、作用、意义?优点:(没钱可办事)解决政府财力短期不足项目抓紧上马,发挥社会效益拓宽融资渠道,引入社会资本提高建设效率?缺点:(多花钱)是一种透支、先使用后付款(分期付款)购置产品(建筑产品是一种特殊产品)行为,相对来说成本要高些,也存在一定风险(还款能力)。
相关的法规\制度还不完善.量力而行:?BT项目功(政绩)在当代(本届),过(包袱)在秋后(下届)。
必须视政府财力量力而行。
年负债必须在财力可控范围内,避免产生政府诚信危机(政府财政资金链断裂后果的严重性)。
4.适用范围:?适用项目有局限性。
适用简易、普通的限额以上(5000万元)项目,不适用结构复杂、装修标准高、不确定因素多的项目。
二.如何实施:?1.项目经市(县)政府批准同意实行BT模式建设?2.建立机构名称:市(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指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项目全过程的指导、协调、服务部门组成:发改委——牵头并负责立项、确定发包模式、初设审批与概算调整、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局——负责规划、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财政局——负责资金承诺及回购资金(利息)安排和财务监管审计局——负责项目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审定监察局——负责全过程监督招标办——负责招投标实施工作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具体事务(质量、安全、进度、合同、资金监管和外部协调)3.落实前期经费前期经费(可在项目合同总价中单列固定费用,由指导小组支配使用)1)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函费用2)委托代理费用(招标文件、合同文本)3)实施招标或竞争性谈判费用(场地、专家)4)有关规费5)考察等其他费用6)土地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4.项目深度1)项建书阶段-- 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地区规划,经济建设的方针\技术经济政策和建设任务,结合资源情况\建设布局等条件和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和分析,对某个投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议性文件,是对投资建设项目的轮廓性设想.2)可研阶段-- 是在投资决策之前,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论证的科学方法.3)初设阶段-- 是设计的第一阶段.它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基础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和投资控制数内,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编制项目的总概算.4)施工图设计阶段5.项目应具备的条件:?(前期工作完成,具备开工条件,仅差钱)1)一书两证完备2)初步设计已批复3)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标底)已审定4)场地三通一平已完成6.确定招标(商)代理人:?通过考察协商择优确定?有条件的通过招标确定7.主要程序:?1)发布招标公告?2)对投标报名人进行资格预审?3)编制BT项目招标文件?4)审定招标文件(BT项目总投资的组成、项目资金到位计算、建设期利息、回购期限、分年度回购比例、回购期资金占用费、下浮率的确定等问题)?5)标底编制、审定?6)发放招标文件、入围通知?7)组织答疑、开标、评标和竞争性谈判(定标)?8)预中标公示、发送中标通知书?9)签定BT合同?三.值得商榷的几个问题?1.招标方式的选择1)公开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在公开出版物上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招标方式.也称无限竞争性招标.2)邀请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3)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3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是政府采购的一种方式.4)公开+竞谈2.投资人资格的确定?投资人的三种形式:1)纯投资人2)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投资人3)联合体?投资人的确定应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招标、招商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面、规范、合理制定是关键)择优确定(施工单位由中标人招标确定,设计、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招标确定)。
政府投资工程以BT方式运作的思考及其对策
政府投资工程以BT方式运作的思考及其对策目前,不少政府投资的工程苦于缺乏预算内资金及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建设施工企业苦于僧多粥少,为了摆脱低价位的竞争,二者往往会一拍即合,以所谓的bt运作方式绕过政府部门明令禁止即带资承包的方式,其可谓用心良苦。
一、政府投资项目采用bt方式是否合法2006年元月4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不得将建筑企业带资承包作为招投标条件;严禁将此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
同时要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告知性合同备案制度。
该文件又指出采用bot、boot、boo方式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不适用本通知。
解读通知原意将其归纳为4点容易(不一定周延):1)容易产生地方政府项目建设扩张,政府投资项目一旦未列入本届政府预算内,就会失去有效监督和制约,刺激地方政府领导为了追求眼前的政绩,搞建设项目无序扩张,导致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不能落实。
2)容易发生工程款的拖欠。
相当一部分县、市、区还属于省级贫困单位,经济比较落后,财政十分困难,铺摊子搞建设老帐未还,又欠新帐。
政府回购项目资金链断裂是必然的,势必造成新的工程款拖欠。
3)容易损害建设方的正当利益。
一般来说,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量大,周期长,一个项目往往会跨二届政府行政首长任期,遇到财政吃紧,本届政府就会将责任推卸到上一届政府,扯皮一旦发生,损害的确是建设方的根本利益。
4)容易败坏政府声誉。
由于政府未履行应尽的义务,在社会上导致负面影响的传播,不利于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四部委的文件从根本上讲就是要阻止地方政府新的工程款拖欠,其用意是很清楚的。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bt方式在四部委通知中没有明确禁止,但在业内有争论,有人认为是逃避现行的法律、法规,是变相的带垫资行为,要依照四部委通知精神,对建设方进行查处并予以行政处罚。
BT模式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的运用研究的开题报告
BT模式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的运用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加强,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融资需求也越来越大。
然而,由于目前我国财政体制的不完善和银行贷款的限制,地方政府在融资渠道方面的选择十分有限,而且不少地方政府财务状况艰难,无法承受高额的借款利息。
在这种情况下,基于BT模式的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方式逐渐成为广大地方政府关注的焦点,并逐步应用于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
BT模式,即建设-转让模式,是指政府与企业签署建设合同,在项目建设完成后,政府以价格适当的条件将项目转移给企业,由企业负责项目的经营管理和投资回报。
在此模式下,地方政府既可以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问题,同时也可以缓解债务负担压力,获得长期的运营收益。
然而,虽然BT模式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方面具有潜在的优势,但是目前尚缺乏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因此,有必要对该模式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的运用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为推进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和支持。
二、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探讨BT模式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的运用,具体目的包括:1. 分析BT模式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方面的适用性和优势。
2. 探究BT模式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的具体运用方式和实施路径。
3. 研究BT模式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三、研究内容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1. BT模式概述:详细介绍BT模式的定义、特点和应用领域。
2. 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现状分析:分析我国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3. BT模式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的运用案例研究:选择一定数量和类型的BT模式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案例研究,分析项目运作的效果与成本、政策衔接的问题等。
4. BT模式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的运用方案设计:根据案例研究数据,分析BT模式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的具体运用方式和实施路径,研究运作方案、投融资结构设计方案以及政策推进方案等。
对政府投资代建项目采用BT融资建设管理的探讨
应 用 交 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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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 府投资代建项 目采用 B 融资 T 建设 管理 的探讨
南通市 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闵 红
一是“ 政府组建式 ’ 建 。 由政府直接设立专 门的机 代 即 近年来, 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和推行政府投 资建设工 种 : 程“ 代建制 ” 管理模式, 并取得显著成效, 这是政府投资项 构行 使项 目业 主 职 能 ,对政 府投 资项 目建 设 的 全过 程 实
目管理 的一种 创 新 。“ 建 制 ” 代 是对 政 府 投 资 的公益 性 建 施 集 中统 一 管理 的代 建 管理 模 式 ,其经 费来 源 由政 府财 设 项 目管 理模 式进 行 市场 化 的改 革 ,是对 政 府 投 资工 程 政 部 门直接 划 拨 。 其特 点 是该 管理 模式 不 以盈利 为 目的 ,
1 政 府 投 资项 目代 建制 管 理模 式 及 其特 点
式是一种纯粹的市场委托关系, 不受行政指令 的控制, 有
利 于充 分利 用 社会 上 的优 秀资 源 。但 由于 目前 还没 有 统
政府投资项 目代建制是指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
一
、
完善的管理办法, 对代建单位资格认定 、 管理 以及代
选择专业化 的项 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 ,严格控制项 “ 公司制 ’ ’ 代建。是指 由政府主管部门设立基本 的准入条 目投资、 质量和工期, 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 。 件, 通过市场公开招标或直接委托方式 , 从社会上择优选 定企业或中介机构作为政府投资项 目的代建单位。此模
励 社 会 投 资 , 宽 社 会 资 本 的投 资领 域 , 许 社 会 资本 做 大 项 目” 借 鸡 下 蛋 ” 加 快 了政 府 发 展 基 础 设 施 和 放 允 或“ ,
BT投资模式浅析
BT投资模式浅析BT(Build-Transfer)模式,即建设-转让模式,是一种常见的项目投资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通常由私人投资者(例如公司或财团)与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合作,私人投资者完成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一定期限后将项目转让给政府或公共机构。
BT模式在各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得到广泛应用,包括道路、桥梁、水利设施、能源设施等。
此种模式能够有效地分担政府的资金压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率。
但是,BT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包括投资者的风险、项目的转让条件、政府和投资者的利益平衡等方面。
首先,BT模式可以帮助政府分担资金压力。
在传统的基础设施项目中,政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而BT模式可以吸引私人投资者参与项目,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私人投资者通常会根据项目的收益情况来决定是否投资,从而可以有效地提高项目的资金筹集效率。
其次,BT模式可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由于私人投资者通常会采用更加灵活和高效的管理方式,他们可以更快地完成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从而加快项目的进度。
此外,私人投资者通常会在项目建成后继续进行运营管理,可以进一步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率。
再次,BT模式可以增加项目的竞争性和创新性。
由于私人投资者参与项目,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往往会更具竞争性,私人投资者会根据市场需求和利润来决定投资的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政府对项目的干预。
此外,私人投资者通常会采用更加创新的管理方式和技术手段,可以提高项目的效率和品质。
然而,BT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私人投资者面临着一定的投资风险。
由于建设和运营项目的周期较长,私人投资者需要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和运营风险,如果项目的回报低于预期,投资者可能会面临资金亏损的风险。
其次,项目的转让条件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在BT模式下,项目一般会在一定期限后由私人投资者转让给政府或公共机构,但是项目的转让条件通常是比较复杂的,需要私人投资者和政府之间进行协商和谈判,有时可能会出现分歧和纠纷。
政府BT项目跟踪审计在实践中的研究
政府BT项目跟踪审计在实践中的研究政府BT项目跟踪审计是国家经济社会作为“免疫系统”理论最重要的实践内容之一,跟踪审计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它充分地发挥了审计预警、揭露、抵御功能。
本文通过分析政府多年的投资审计以及近几年开展的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工作,从跟踪审计的控制关键点、重点内容、优点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等方面入手,研究政府BT项目的跟踪审计在实践中的应用。
为进一步推动跟踪审计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借鉴和参考。
标签: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重点内容在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和冲击之后,中央和地方政府启动了数万个亿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并且投入了巨大财力,目的是拉动内需,促进国民经济迅速发展。
面对如此庞大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如何做好跟踪审计工作,控制好审计的关键点,发挥好国家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是政府审计机关现在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跟踪审计工作的内容1.项目准备阶段跟踪审计在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要考虑的内容主要有:一是监督项目决策情况。
立项、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等都是控制的重点,把好项目决策关,确保项目的合法、科学;二是监督项目招投标情况。
关键是招投标程序,即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必须要进行复核,达到工程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是监督项目合同内容。
重点审查合同的内容、招投标文件、补充条款以及注意事项等,以防因没仔细看清合同内容而造成建设资金的损失;四是监督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和到位情况。
重点审计建设资金是否按时落实到位。
2.项目实施阶段跟踪审计在项目的实施阶段要考虑的内容主要有:(1)项目建设合同履行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合同是否按要求认真履行,时刻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2)工程造价审计。
重点审计施工方案的变更、调整,严格把好工程施工的工艺、质量、工程投资等关卡,使得工程造价具有合理性;(3)现场签证的审计。
重点审计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签证,防止有人虚假签证;(4)施工现场审计。
BT模式———基础设施融资方式新的探索与实践[大全5篇]
BT模式———基础设施融资方式新的探索与实践[大全5篇]第一篇:BT模式———基础设施融资方式新的探索与实践BT模式———基础设施融资方式新的探索与实践BT模式是为了适应各个国家地区政府财政状况以及不同项目建设特点而出现的一种变通形式。
BT作为政府运作基建项目的一种融资方式,不仅具有提高建设效率、控制节约成本,而且具有增加项目运作透明度等优点,已成为当今国际建设业界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行业通行的一种融资模式。
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在公路、隧道的建设中都曾经采用过BT模式。
国内虽然起步较晚,但从现阶段我国的基础设施以及其他项目的建设来看,其应用的前景十分广阔,所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也必将非常显著。
近年来,无锡市政、芜湖公路和上海轨道等项目都积极进行了BT模式建设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目前,南京市政府已表示允许并鼓励有条件的基建项目借鉴BT和BOT模式,今后还将结合具体情况,将这种模式推广到其他大型城建项目中,已有初步意向包括在快速内环西线南段,以及河西滨江大道工程中考虑采取BT模式以及时吸纳建设资金。
从实际运作中可以看出,BT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在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能起到巨大的作用,但其自身也存在无法克服的缺陷,例如监管难度大、项目分包严重、质量难以保证等,这些都是项目实施过程中亟待通过各种手段加以解决的问题。
第二篇: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式的探索与实践思想政治工作新方式的探索与实践内容提要:●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办法。
可以说,一套适应新形势需要的比较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正在形成。
●当前,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党的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复杂,任务更繁重,工作更艰巨。
因此,有关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的探索,还要在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过程中继续深化和拓展。
近年来,我们在区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就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式进行了初步探索。
政府投资项目BT模式审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BT 即Build 和Transfer 的缩写形式,即“建设———移交”,是一种由政府按揭和分期付款的行为,当政府计划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或非经营性项目建设时,公开招标,有投资方在政府完成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筹划报批等前期工作后接过这个项目的融资和建设的特许权,与政府签订BT 投资合同后,组建BT 项目公司。
公司的运营资金、建设、建设期的风险都由投资方来承担,待项目完成后,政府按照BT 合同规定验收项目,从而按照约定的总价支付给投资方。
政府在整个过程中只承担监管和督促投资方完成项目的责任。
一、政府投资项目BT 模式审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1.政府投资项目BT 模式的法律主体比较特殊,审计依据还不明确。
《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但政府投资项目BT 模式在执行的过程当中,是由普通投资人先进行投资和基建过程,之后再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回购,因此虽然是政府项目,但在真正回归政府前,是否应该被列为政府投建项目,还存在很大争议。
这也就导致政府项目BT 模式的审计依据无法确定,为审计工作带来了法律方面的问题。
2.BT 项目受到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导致政府审计能否顺利进行面临考验。
很多时候由于管辖范围的限制,对BT 项目投资方的财务收支等方面是无法审计的。
如果BT 项目的投资人不在审计机关的管辖范围之内,会导致对一些涉及到投资方财务收支方面的经济事项无法进行审计工作,造成投建项目的真实费用支出无法合理、合法认定。
3.政府投资项目BT 模式的报审资料通常缺乏规范和完整性,加大了审计的难度和风险。
BT 项目建设过程中经常造成变更签证手续缺失、没有相应补充合同等问题。
另外,由于政府对BT 项目基本属于托管状态,而投资方也采用发包的形式,导致项目上的实际管理工作较为混乱,报审数据频繁调整,给政府BT 项目的审计工作带来巨大的负担,造成毫无意义的重复性劳动,同时也加大了审计难度。
市政BT项目投资业务研究
** 市政 BT 项目投资业务研究摘要:投资项目大多存在较长的合作期限,不确定性大,法律、政策、市场等情况都会发生较大的变化,项目要能真正顺利推进,并不容易,实施效果较好的投资项目往往都有完备而公允的项目协议作支撑,注重前期的顶层设计及项目实施过程中风险与控制。
关键词:BT项目;投资业务;前期设计;风险与控制一、项目简介本项目分为**路、**大道北段、**大道南段3个项目,总投资15.41亿元。
其中建安费用为13.37亿元,拆迁费用2.04亿元。
二、项目前期“设计”1、项目合作模式项目招商方为**管委会。
以二公局和**公局联合体的名义参加投标,以投融资、施工建设方式中标,二公局及**公局按40%:60%的股份比例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费用筹措及使用、工程施工和项目回购工作,公司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点为西安市,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
**新城市政园林配套中心作为回购单位,**发展集团为本项目做连带责任担保。
选取与投资额及我方应得投资回报等值的优质土地作为回购款来源,政府在我方工程形象进度达到1/3时,提供**路以北、**高速以西具备出让条件的商住用地。
双方的锁定地块位置、拿地时间、土地价格、土地性质及土地出让金作为项目还款来源。
**管委会在收到我方支付第一笔土地款后,支付双方BT合同约定的经双方确认的已投资完成工程款,于项目建设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一年、两年、三年按照40%、30%、20%、10%的比例支付剩余工程款。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公司做担保在银行进行融资,融资资金将作为该项目后期及其他后续项目的的资金来源,取得土地时股东可各自注册房地产公司。
中标后,根据合同约定负责完成本项目投资建设,按相关规定进行本项目投融资,开展施工、采购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完成本项目建安工程投资建设。
1.1投资成本项目总投资为15.41亿元,其中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由政府方承担,我方承担**大道部分征地拆迁费用2.04亿元,其余部分的征地拆迁费用由政府承担。
浅谈工程市政项目融资的BT模式
浅谈工程市政项目融资的BT模式1.1概念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目前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1.2背景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基础设施投资的银根压缩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如何筹集建设资金成了制约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
原有的投资融资格局存在重大的缺陷,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建设企业及其关联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被人为阻隔,资金缺乏有效的封闭管理,风险和收益分担不对称,金融机构、开发商、建设企业不能形成以项目为核心的有机循环闭合体,优势不能相补,资源没有得到合理流动与运用。
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年20号),明确规定“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利用特许权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此政策背景可谓是BT模式获得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1.3发展BT模式的意义BT模式的作用显而易见,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第一,通过BT,使未来的财政性收入即期化,扩大内需,拉动地方经济增长;而通过吸引社会资本的加入,引导了民间资本的合理投向,提高了资本利用效率;第二,BT模式能缓解当地政府财政性资金的暂时短缺,因为政府项目的公共品特性以及资金需求量大、回收期长等特点,使得必须由财政性资金建设的项目必然出现财政资金供应的暂时缺口,而BT模式的分期回购正是弥补财政资金供给缺口的有效方式;第三,政府强大的资信能力,为投资者、金融机构、工程承包公司等提供了稳定可靠的收益预期;第四,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分散风险,BT项目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引入社会资本,多方共同承担风险,获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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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在实践中存在三大困境:一是资金缺口困境。目前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基本以财政直接安排或通过商业银行贷款建设为主,融资贷款的都是由财政担保和统借统还,投融资手段还比较单一。虽然部分项目采取政府补贴和部门、单位自筹。自筹部分均利用预算外资金,但还是财政性资金。土地收益依然是政府基本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资金来源的高度集中和单一反映了当前基本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相对滞后,融资渠道较为狭窄,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相去甚远。二是管理困境。在现有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缺乏统一性、协调性、调控性管理。大部分政府投资的社会发展、公益性项目都是由各部门提出,自己组织人员实施,投资与建设、建设与管理混为一体。这种各自为政、过于分散的建设方式,临时性的建设班子和非专业性的管理人员,建设工程投资浪费,质量问题时有发生。也由于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于地方财政负责筹措,资金无偿拨付和使用,加上项目使用单位和建设单位往往合二为一, 内在投资责任约束不强,而政府对项目建设过程缺乏有效的 外在管理和制约措施,部分项目自行扩大建设规模、任意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项目投资一超再超,建设工期一拖再拖,不仅造成了资金的严重浪费,影响了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三是腐败困境。在现行的政府投资体制中, “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下,政府部门身兼管理和经营双重职能,独掌勘探、设计和施工的招投标以及物料采购大权,为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某些项目政府部门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无法构建有效的制约,缺乏有效的运作及监管机制,容易引发“暗箱操作”,在建设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环节上容易出现腐败。
一、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传统模式
在改革的推动下,我国的投资体制已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样化、投资方式多模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从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情况看,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负责制等机制也逐步引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领域,但在实践过程中,其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以及需要完善改进的地方。目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传统的最主要的构架是政府担当业主的组织形式,在这一组织形式中,政府的角色是多方位的,在项目管理中业主的“缺位、越位、错位”等现象比较严重。其主要管理模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它是一种公共产品的市场交易行为。在BT融资建设模式中,项目可恰当的理解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产品,BT行为双方的本质是政府(需求者)向投资商(供给者)的一个产品预定行为和产品加工完成后的交易行为。政府需要在预定协议中对目标产品的规模、质量、工期、支付方案、购买承诺等都要给出明确的约定,投资方则为产品的融资和生产负责,并在交易行为完成之前,承担产品的所有者权利。
2、基建处型。各个行政部门(如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以及一些工程项目较多的单位均设有基建处,长期负责本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建、管、用合一”。主要缺陷:由于“建、管、用合一”,在工程建设中擅自扩大规模,提高建设标准,三超现象比较严重;由于业主是政府,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又行使建筑市场的监管,兼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法规执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受到质疑。
2.BT模式的分类
在广泛的应用实践中,根据具体不同的项目,BT模式的具体应用形式又会有所不同,其中较为普遍的形式可归纳为以下两类。
(1)二次招标型BT模式
在二次招标型BT模式中,项目委托方(一般为政府部门)通过招投标确定项目投资方,项目投资方出资组建担当项目法人性质的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对BT项目进行融资和建设管理,具体包括项目资金筹借、项目前期报批、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项目职能。
BT融资建设模式创造性地将政府和投资机构通过大型项目联系在了一起,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资本参与公共设施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制度衔接,不仅可有力增强政府财政对推定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亦同时可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
三、BT模式的内涵、分类及基本流程
1.BT模式的涵义
BT是英文Build-Transfer的缩写,中文意思即建设-移交,从BOT模式演变而来。截止目前,虽然BT模式已经在公共建设领域广为应用,但国内外工程理论界对这种新型项目融资建设模式的定义尚未给出统一的规范界定。借鉴国内外学术界对BT模式的研究,并得益于我们对BT模式第一线的运作实践经验的认识,BT模式的涵义可简要表述为:“是指政府或其授权单位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特定项目的投资方,由投资方承担项目的融资、建设和风险,建成后再将项目的法律权利移交给作为项目招标人的政府或其授权单位,政府则按预先签署的协议向投资方支付回购价款的一种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建设方式。”其内涵主要表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中国的城市化加速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资源紧缺客观上给实施BT模式创造了空间,同时政策环境也鼓励社会资金以BT、BOT等途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2003年,建设部于《关于培育发展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提倡具备条件的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方式组织建设。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建设-转让(BT)、建设-经营-转让(BOT)、建设-拥有-经营(BOO)等方式组织实施。”这是国家部委文件对BT融资建设模式给予政策上的积极倡导。——2004年,国务院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得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民间资本利用BT模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精神。——2010年,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中指出“积极探索和运用BT、BOT、TOT等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投资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010年,国务院在《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
此种型式的特点之一在于,作为BT项目的投资方并无特殊的施工资质要求,但要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并为项目公司筹借资金提供项目资本金,因而可大幅拓宽投资方的选择范围;特点之二要具备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间,实际上履行业主职能,负责项目管理。
1、工程指挥部型。该方式也称临时型,多为一次性业主,即下达基本建设计划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一个临时性的基建班子,统一指挥项目的实施,待基建任务完成后,基建班子解散。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协调力度大,有利于采纳各方面的意见,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较快地完成项目。主要缺陷:临时组建的项目班子,专业水平欠缺;工程结束指挥部解散,业主难以实施有效监管,项目结束后许多遗留问题难以解决,对存在的问题无法进行责任追究;组建临时班子,人力T模式国内外应用的背景
以BOT、BT等为代表的新型融资建设模式的兴起有其深刻的经济社会背景。从全球看,20世纪80年代后,人口增长和城市化在全球范围内的迅猛扩张,使得社会对交通、能源、供水等基础设施的需求急剧膨胀,各国政府有限的财政投资实力远远无法满足经济发展对基础设施的需要。与此同时,社会资金实力却在不断增强,急需寻找途径扩大投资范围,因此,这种将民间资本引入政府投资项目的新型融资建设模式便应运而生。随着英法海底隧道、澳大利亚悉尼海底隧道等著名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对BOT模式的成功实践,BOT、BT等模式在基础工程领域的应用大幅提速,组织运作制度亦不断趋于成熟。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形,不必经历运营阶段,运行周期较短,管理风险较小,该模式开始在各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大量应用,尤其是以菲律宾为典型的东南亚新型经济体都曾广泛采用于BT模式。
从国内看,与国际一般水平相比,我国城市基础设施供给不足与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据中国科学院统计报告,我国已进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中期加速阶段,目前城市化率只有46.59%,远低于发达国家85%的水平。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加速转型,在未来10到15年内城镇化仍将处于高速增长阶段,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增长潜力巨大,这使我国原已存在的财政投融资缺口问题更加严重,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建设模式创新面临客观必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3、项目法人制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项目法人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性机构,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主要缺陷是由于建管一体,难以控制工程投资规模、标准,项目实施完毕后投资经常超出概算,扰乱了政府总体的投资计划安排;另外还存在不能有效地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效率等缺点。
正是因为BT模式的签约双方,从根本上遵守的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才保证了BT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效率,既缓解了政府公共投资日益巨大的财政不足压力,又为充足的社会资金找到一条参与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的有效渠道。BT模式符合国家《投资体制改革决定》中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发展方向。
二是它的核心要素是特许权协议(合同)。BT模式的特许权协议在国内项目实践中一般称之为BT合同,是BT融资建设模式的核心要素和法律基础。纵观国内外基础设施建设模式的变化历程,政府与投资方通过签订特许权合同的方式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有其客观原因。在许多国家,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某些公共基础设施必须由政府经营或接受监管,但受限于财政压力无法及时投资建设,此种情况下,政府机构可以通过特许权合同授予某一法人实体对特定设施的投资、建设、拥有、经营等权利,并对法人实体所享权利的期限和范围做出明确规定,同时保留设施的回收权和监管权。
在客观需求和政策的推动下,基础设施BT模式在政府投资项目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上海市的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伸工程,虹桥临空经济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上海铁路客站工程等;——重庆的朝天门长江大桥,华村嘉陵江大桥和石坂坡长江大桥等;——北京的地铁奥运支线项目等;——江苏南京的九华山隧道工程,苏州宝带西路大桥等;——浙江的杭州庆春路过江隧道工程,丽水市水阁中学工程等;——山西的晋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等;——安徽的318国道池州至青阳段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