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监管,促规范,引领食品自动售货商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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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管经验分享规范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管理

日常监管经验分享规范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管理

日常监管经验分享规范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管理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保障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分享日常监管经验,以规范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管理。

一、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为了有效管理食品销售环节,需要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这包括设立监管机构、制定监管法规、规范监管程序等。

监管机构应该具备专业人员和先进的设备,能够全面、准确地监测食品销售环节中的安全风险。

二、加强从业人员培训食品销售环节的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负有重要责任。

他们需要了解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规范,掌握正确的食品处理技能和卫生习惯。

因此,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三、建立食品溯源系统食品溯源是指通过对食品流通环节的记录和追踪,找出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

建立食品溯源系统可以有效追溯产品来源,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食品安全问题。

这样,消费者可以更加放心地购买食品,促进食品销售环节的良性发展。

四、加强食品检验和抽检工作食品检验是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食品销售环节进行抽检,检测食品中的有害物质和微生物。

同时,对于违规销售的食品,要依法从严处罚,形成食品销售环节的有效威慑机制。

五、加强食品广告监管食品广告是食品销售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有些食品广告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问题,误导消费者。

因此,需要加强对食品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广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

监管部门可以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发布食品安全宣传资料等,向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管理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

比如,卫生部门可以加强食品卫生监管,质检部门可以加强食品质量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加强食品市场监管等等。

只有各方齐心协力,才能实现食品销售环节的规范管理。

综上所述,规范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

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我们在2024年积极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工作,致力于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以下是我们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一、加强立法与规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础是健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体系。

在2024年,我们针对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并与相关部门合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法规的修订和完善。

我们还加强对企业的规范指导,发布相关标准和准则,引导企业优化生产工艺和管理流程,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二、强化监管力量与能力为了加强对食品药品的监管力度,我们在2024年持续推进监管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

我们加大招聘力度,引进高素质人才,配备专业设备和先进技术,提高监管效能。

同时,我们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专业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监管能力。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加强了对企业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食品药品的安全。

三、严格执法与处罚在2024年,我们严格依法开展食品药品执法工作,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我们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市场的巡查和检验,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和整改。

我们还加强了与司法机关的协作,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案件依法进行司法追究,形成了威慑效应,提高了食品药品市场的整体安全水平。

四、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是我们工作的重要任务。

在2024年,我们加大了对食品药品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我们建立了风险监测系统,对国内外食品药品行业的动态进行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我们还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五、加强宣传与教育在2024年,我们注重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我们利用各类媒体和渠道,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31•【字号】津河西政办发〔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津河西政办发〔2024〕5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西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4年7月31日河西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2024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牢牢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深入践行“四个最严”要求,从防风险、保安全着手,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努力实现责任落得实、风险防得住、底线守得牢,为保障高水平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根据《天津市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津政办发〔2024〕15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坚持责任压实,夯实工作基础(一)全面压实食品安全办统筹协调作用。

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发挥食品安全办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通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工作数据共享和情况交流。

(区食品安全办)(二)持续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指导企业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自查、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提升食品经营安全管理水平。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强化监管职能全面保障安全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强化监管职能全面保障安全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强化监管职能全面保障安全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市场领域监管执法检查工作,积极践行“强化监管、保障安全、服务民生、促进发展”监管理念,采取强有力措施,创新监管举措,坚持“检查+指导+服务+处罚”的原则,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四大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坚持“四位一体”严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守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一是在食品安全上聚力。

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重点对检查食品生产工艺流程、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三无”食品、环境卫生、餐饮具消毒、学校食堂、集体供餐单位食品留样等违法经营行为。

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整体形势趋好,不发生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食品安全事故。

全面落实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推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见效,指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监督企业实施“日排查、周管控、月调度”计划。

二是在药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上着力。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

重点检查药师不在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网上身份不规范、销售“回流药”、票账物不相符、药品使用单位非法经营药品行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

加强药品使用环节安全监管,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卫生院为重点,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整顿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

查处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以规范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行为;加大了对保健食品营销会议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是在特种设备上发力。

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模式,杜绝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为燃气公用压力管道、液化石油气充装及餐饮使用单位、叉车、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查处了非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无证、违章操作特种设备等行为。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2024年是我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一年。

面对国内外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的严峻挑战,监管部门始终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努力加强监管力度,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下面是对2024年监管工作的总结。

一、强化监管法规体系建设在2024年,我国加强了食品药品监管法规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和制定了多项监管规章制度,确保监管工作有法可依。

同时,监管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有效遏制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2024年,监管部门继续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加大对不合格食品企业的处罚力度。

在互联网食品销售方面,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规范线上线下食品安全环节,加强对食品网络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网络食品安全。

三、推进药品安全监管2024年,我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取得重要进展。

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严格控制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每一环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人民的用药安全。

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的生产和销售,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同时,加强药品监测和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安全问题。

四、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2024年,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了与国际监管机构的合作,通过与国际监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监管经验和技术手段,提高我国食品药品监管的水平。

同时,与各地区、省市监管部门之间建立及时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的传递和交流,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

五、加强消费者教育与知识普及2024年,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消费者的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

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选择安全、合规的产品。

同时,对媒体进行加强指导和监管,加大对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的打击力度。

《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为了支持西安市食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加强食品安全分类监管,制定了《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下面是详细内容。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区县、沣东新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食品稽查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各食品相关处室: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意见书》(市法制规登[2015]4号)意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已经西安市法制办公室审核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3月24日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支持我市食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加强食品安全分类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在食品流通环节以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的企业。

第三条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企业应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并对所出售食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有关食品药监部门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加强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企业,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企业应向企业住所地食品药监部门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

设置场所属公共场所的,应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设置场所不属公共场所的,应提供产权人同意设置的场所证明。

食药监部门将许可经营项目核定为预包装食品,许可经营方式核定为零售。

第六条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将自动售货机设置情况,向企业住所地食品药监部门食品流通监管机构备案,并及时报告自动售货机设置地食品药监部门。

备案内容至少包括:企业名称、《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本市区域内拟设置自动售货机的'机器编号、设置点具体位置及布局图;自动售货机迁移、取消等信息。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2024年是我国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重要一年。

在国家层面的引导和支持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加强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检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文将对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总结,以期为未来的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一、强化监管法制建设,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规体系。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加快修订和制定一系列与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的法规法规章程。

这些法规法规章程涵盖了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要求,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二、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提前发现和应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食品药品的监测和抽检力度,建立了更加完善的监测体系,及时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状况。

对于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的调查和处置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三、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和管理。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制度,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发现并依法处置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企业。

与此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培训,提高企业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整顿市场秩序。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各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市场巡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与此同时,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测和抽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合格产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食品药品广告监管,净化市场环境。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广告的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夸大宣传和违规广告行为,维护了广告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与此同时,加强对食品药品广告的审查和审批工作,确保广告内容符合食品药品安全法规要求。

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了与国际组织和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深入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监管经验和技术标准,提升我国食品药品监管的国际化水平。

中国 食品行业 2023 政策

中国 食品行业 2023 政策

我国食品行业2023政策:深度评估与展望一、我国食品行业2023政策的背景在我国,食品行业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领域。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关注越来越高。

政府对食品行业的监管和政策制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2023年,我国食品行业将迎来一系列新的政策调整和改革,这将对整个产业带来深远影响。

二、我国食品行业2023政策的全面评估1. 产业准入政策的调整随着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国际贸易的开放,我国将进一步完善食品行业的准入政策,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审查和监管。

这将有助于提升食品行业的整体质量和竞争力,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2. 食品质量安全政策的强化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控制,推动全产业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

将建立更加完善的追溯制度,实现从源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3. 行业发展政策的支持政府将通过财政和金融等多种手段,支持食品行业的技术创新和科研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品牌建设,推动食品行业向高质量发展。

将继续改善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4. 产业结构政策的调整政府将进一步鼓励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产品生产布局,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推动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

将加强对农产品价格的管控,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产品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三、展望我国食品行业2023政策的影响我国食品行业2023政策的实施将对整个产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政策的调整将促进食品行业的整体提升,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动产业良性发展。

另政策的实施也将提升食品行业的竞争力,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加速企业创新和品牌建设,推动食品行业向高质量发展。

我国食品行业2023政策的实施将为消费者带来更加安全、健康、优质的食品,助推食品行业朝着更高水平、更广领域的健康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4.13•【文号】国办发〔2017〕29号•【施行日期】2017.04.1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7〕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冷链物流需求日趋旺盛,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冷链物流行业实现了较快发展。

但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冷链物流行业还存在标准体系不完善、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专业化水平不高、有效监管不足等问题。

为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等,经国务院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应用为支撑,以规范有效监管为保障,着力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全链条、网络化、严标准、可追溯、新模式、高效率”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促进农民增收,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为主,政府引导。

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市场活力和企业创新动力。

发挥政府部门在规划、标准、政策等方面的引导、扶持和监管作用,为冷链物流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问题导向,补齐短板。

聚焦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和城市配送“最后一公里”等突出问题,抓两头、带中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形成贯通一、二、三产业的冷链物流产业体系。

2024年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2024年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2024年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2024年上半年,我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

以下是对这一时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结: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1. 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监管法规和标准,加强了对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2.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和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公开曝光有关企业,形成有力的震慑作用。

3. 提高了食品安全监测和检测能力,加强了对食品中有害物质的检测和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安全风险。

二、加强药品监管:1. 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减少药品质量问题。

2. 提升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打击非法药品流通和销售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3. 加强药品监测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安全问题。

三、加强监管执法:1. 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培训活动,提高了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 加强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惩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3. 完善了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手段和措施,加强了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合作,提高了监管执法效果。

四、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宣传:1. 加大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了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2024年上半年我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用药安全。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仍面临着一些挑战,需要继续加强和改进。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食品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以科普工作助力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行业监管和发展

以科普工作助力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行业监管和发展

以科普工作助力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行业监管和发展作者:陈佳祎陈羽菲来源:《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2022年第01期摘要:目前,在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行业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设备生产企业对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和行业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深刻,食品制售环节容易发生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对行业的监管力度欠缺,消费者对自动售卖(制售)食品不甚了解等问题,亟待进一步完善和解决。

本文希望以科普工作为切入点,助力引导企业和消费者掌握更多食品安全科学知识,以行业自律自觉,共同维护保障食品安全,提升市场监管效能,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食品安全自动售卖(制售)设备科普监管发展Promote the Supervision and Development of Vending Machines for Food and Beverages through Science PopularizationChen Jiayi, Chen Yufei(Shanghai Institute of Quality Inspection and Technical Research)Abstract: During the development of vending machines for food and beverages, there are still some points urgent to be further improved, such as the lack of food safety awareness in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potential safety hazards in food production, inadequate supervision and consumer’s distrust of vending machines for food and beverages. And in this paper, science popularization is regarded as an effective means to help enterprises and consumers gain more scientific knowledge of food safety, which is beneficial to the supervis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Key words: food safety, vending machines for food and beverages, science popularization, supervision, development0 引言自动售卖(制售)设备因其占地面积小、初始投入和運营成本低、契合城市经营和企业工业化发展趋势,在近几年间得到迅速发展[1]。

2024年食品小作坊和摊贩准入管治总结

2024年食品小作坊和摊贩准入管治总结

2024年食品小作坊和摊贩准入管治总结2024年食品小作坊和摊贩准入管理的总结如下:
1. 加强准入条件和标准:2024年,针对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的准入条件和标准将进一步加强。

这包括:要求获得相关许可证件,确保卫生和食品安全标准符合要求,以及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等。

2. 强化监管力度:政府将加大对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的监管力度,确保其合规运营。

这包括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巡查和抽检工作,对不符合准入条件和标准的进行处罚和整顿,并建立追溯制度,追踪食品的来源和流向。

3. 推动规范化经营:政府将积极推动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的规范化经营,促进其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这包括鼓励食品小作坊和摊贩使用标准化设备和工艺,提倡绿色、健康的食品生产方式,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培训。

4. 加强信息公示:政府将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的信息公示工作,提供相关许可证信息、经营地址和食品安全检测结果等。

同时,鼓励食品小作坊和摊贩主动公示自身的经营情况和食品安全措施,增加消费者的信任和选择权。

5. 加强协作机制:政府将加强与食品小作坊和摊贩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

这包括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和社区的合作,共同推动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的准入管理,共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总的来说,2024年食品小作坊和摊贩准入管理将更加严格和规范,旨在提升食品安全和卫生水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权
益。

同时,政府将积极推动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的规范化经营,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助推食品相关产品企业高质量发展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助推食品相关产品企业高质量发展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助推食品相关产品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部门要大力推进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强化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产品质量升级,助推食品加工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要注重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提质行动,在食品生产环节落实主体责任,印发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食品生产及特殊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大食品生产及特殊食品行业帮扶力度,助推食品生产及特殊食品行业提升管理水平,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是要与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成立食品质量提升工作组。

分析研判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生产信息及历年来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与企业发展和监管相关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切实把握行业发展的新趋势,为制定针对该领域的高质量、合理化措施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要聚焦当前有利于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等相关规定,为企业设计并印制惠企帮扶包。

帮扶包中除了常用的法律法规汇编、产品外包装标签模版,还包含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日、周、月”系列检查表示例。

要派出工作人员一对一定点赠送、专人讲解表格设计要求及原则,鼓励和引导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完善“日、周、月”检查表,以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是要深入企业一线,实地了解企业困惑和难点,并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关指导。

通过企业生产全流程走访,梳理企业的生产资质、生产环境、人员及设施设备管理、进货查验、出厂检验、质安总监及质安员配备等情况,并对发现的企业风险隐患点,进行现场“开方诊疗”,全面支持企业解决在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技术困难。

五是要根据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类别和企业获证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召开企业专题培训会。

会上要解析法律法规和监督检查要求、宣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定、讲解许可分类及监管常见问题,分析企业常见风险点,进一步指导企业优化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帮助企业稳中求变、变中求新。

2024年食品安全监管实施计划(2篇)

2024年食品安全监管实施计划(2篇)

2024年食品安全监管实施计划尊敬的读者:感谢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

以下是2024年食品安全监管实施计划的____字报告:一、背景介绍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

我国长期以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管和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然而,由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存在一些问题,包括食品安全事件和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潜在的风险和危害。

因此,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到2024年,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始终保持食品安全形势的稳定。

2. 原则:1) 依法管理: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管,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2) 预防为主:加强源头控制和风险评估,重视食品安全的预防工作,尽可能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3) 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和业务能力的提升;4) 信息共享: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共享和发布,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透明度和效能;5) 多方合作:加强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合作,形成良好的共治局面,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三、主要任务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修订,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

2. 加强源头控制:落实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强化质量控制和流程管理,减少食品安全隐患。

3. 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加强对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工作,完善风险评估指标和方法,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4. 加强监管执法: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

5. 完善监管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加强监管部门的协调合作和信息共享。

6.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素质。

跟进食安“新业态” 探索监管“新路径”

跟进食安“新业态” 探索监管“新路径”

探索实践/FJQTS30跟进食安“新业态” 探索监管“新路径”■文 / 余松海眼下,自动售货设备作为一种新兴食品经营业态,普遍放置在商场、超市、综合体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为来往消费者提供食品服务。

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今年以来,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创新建立自动售货设备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多举措强化对自动售货设备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全面摸排,明确底数。

对辖区自动售货设备开展全面摸排,重点摸清辖区内自动售货设备底数、放置点位及资质情况。

同时,在摸排过程中,通过行政约谈、监督检查、宣传引导等方式积极要求自动售货设备经营者要在取得并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主体资格证明的基础上,如实报备放置地点。

经摸排,截至目前,鼓楼区现有自动售货设备151台,分别隶属于16家食品经营单位负责运营,目前均已按要求在设备上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

完善机制,强化监管。

规范许可,要求自助售货设备经营者应依法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提交公示材料(包括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明确要求,制定《鼓楼区自动售货设备食品安全监管指导要点》,对自动售货设备的监管要点进行明确,指导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在日常监管中,要重点检查自动售货设备的主体资质、公示与备案情况、人员管理、设备运营机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对所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强化抽检,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以“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广泛覆盖、坚持检管结合、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组织开展辖区自助售货设备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并定期向社会公示抽检的情况。

加强沟通,该局积极会同区商务局、街镇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靠前服务,形成监管合力,持续加强自动售货设备的监管力度,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食品经营许可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加强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食品经营许可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食品经营许可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各区市场监管局,委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对标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2)5号)要求,促进食品经营新业态发展,规范食品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自动销售设备、食品自动制售设备、无人售货商店等自动化、无人化新业态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及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依法实施食品经营许可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一)食品自动销售设备。

对利用食品自动销售设备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特殊食品)活动的食品经营者,应按照《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通告》相关规定,提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无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对利用食品自动销售设备销售散装食品的经营者,应按照《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申办食品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审查经营者是否根据食品自动销售的特殊性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对食品贮存场所、食品自动销售设备摆放场所等实施现场核查。

核定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类别为食品自动售货经营者,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等。

(二)食品自动制售设备。

对利用食品自动制售设备从事食品现制现售活动(如制作销售果汁、咖啡、冰淇淋、热餐等)的食品经营者,应按照《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申办食品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审查经营者是否根据食品自动制售的特殊性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对食品原料贮存场所、前端加工场所、设备设施清洗消毒场所、食品自动制售设备摆放场所等实施现场核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利用自动设备现制现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利用自动设备现制现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利用自动设备现制现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6.16•【字号】冀市监函〔2022〕342号•【施行日期】2022.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利用自动设备现制现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市监函〔2022〕342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为落实2022年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事项清单中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压实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引导规范利用自动设备现制现售食品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利用自动设备现制现售食品审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各市、县(市、区)当前承担食品经营许可业务的部门负责做好利用自动设备现制现售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

各市、县(市、区)食品经营安全监管部门将利用自动设备现制现售食品的经营主体纳入监管范围,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规范实施食品经营许可(一)利用自动设备现制现售食品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经营者可以将办公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申办食品经营许可。

在一个县(市、区)内放置自动制售设备只需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跨县(市、区)放置的,需在不同的县(市、区)分别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已获证食品经营者在自有经营场所内放置自动设备现制现售食品的,无需重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需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和制售过程管理。

(二)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除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自动制售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自动制售设备放置地点清单(见附件1)。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4.28•【字号】鲁市监食通字〔2020〕142号•【施行日期】2020.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省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4月28日山东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活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省局决定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核心目标,狠抓食用农产品流通主渠道监管,督促农批市场两类主体规范落实食品安全法定责任,引导农批市场提升五个方面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全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一)双落实:1.全面落实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2.全面落实入场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五提升:1.档案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市场开办者以信息系统为支持,建立入场销售者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档案信息全面、准确、完整并能及时更新。

2.安全追溯能力显著提升。

市场开办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和记录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信息。

3.进货查验效果显著提升。

市场开办者对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建立集中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统一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的可溯源凭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有效提升管理效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近期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近期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近期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3.20•【字号】•【施行日期】2020.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近期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着我省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食品销售者陆续开业经营,为切实保障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现就做好近期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食品销售者自查自纠。

督促恢复经营的食品销售者对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自查,重点清理“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以及停业期间未按照温度、湿度要求贮存的食品。

指导食品销售者规范散装食品销售行为,使用加盖容器或非敞开式容器存放散装食品,或者将散装食品包装销售,避免消费者直接接触。

指导食品销售者加强对经营场所和从业人员管理,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食品与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等物品分开存放销售,对经营场所采取消毒措施时注意防止对食品造成污染,销售直接入口食品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并佩戴工作帽、口罩、手套操作。

二、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本地区疫情防控总体安排,组织开展对食品销售者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条件、人员管理、食品状况及落实进货查验义务等情况,必要时可开展监督抽检。

各地可针对《食品销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中的检查项目,对食品销售者开展全项目监督检查,结合检查同步推进对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评定工作。

严厉打击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三无食品”等行为。

三、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市监食通字〔2019〕544号)要求,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适时开展检查。

关于促进 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

关于促进 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

交易市场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了促进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需要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以下是我对促进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一、加强监管1. 提高监管力度:加强对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增加监管人员和设备投入,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确保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和公平。

2. 完善监管制度:完善交易市场监管制度,修订相关监管法规,加强对交易市场各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和安全。

3. 加强信息披露:加强对市场信息的披露,提高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降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市场风险。

二、加强投资者教育1. 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提高投资者对市场风险的认识和防范能力,降低投资者投资风险。

2. 宣传金融知识: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金融知识的宣传,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素养,增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能力。

三、促进市场竞争1. 放开市场准入:放开市场准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促进市场竞争,增加市场活力。

2. 鼓励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和机构开展创新业务,推动特色交易市场的发展,提高市场对外竞争力。

四、加强国际合作1. 拓展国际市场:加强与国际交易市场的合作,拓展国际市场资源,提升国际市场参与度。

2. 加强跨境监管: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的合作,推动跨境监管合作,提高国际市场交易的规范和安全性。

五、完善风险管理1. 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市场风险的监测和评估,预防和化解市场风险。

2. 健全风险应急预案:健全市场风险应急预案,提高市场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市场交易风险的可控性。

六、加强行业自律1. 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引导各行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加强行业协会建设,规范行业内部交易行为。

2. 推动行业规范发展:积极引导行业规范发展,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

促进交易市场健康发展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加强投资者教育、促进市场竞争、加强国际合作、完善风险管理、加强行业自律,这些都是保障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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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监管,促发展,引领食品自动售货商依法经营---衢州市全线推行食品自动售货商监管新模式衢州市市场监管局周卫华许云彪张维庆何小英【内容摘要】因国家层面对食品自动售货商专项监管的法律法规少之又少,专项监管措施几乎没有,食品自动售货商自2008年第一代简单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自动售货机到现在“花式”繁多、“井喷”式布点的智能售货设备,一直来,食品自动售货商几近于监管空白地带。

为提高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全线监管食品自动售货商工作的精准度、有效性,2018年,衢州市市场监管局敢担当、有作为,秉承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在全国首创经营环节食品自动售货商食品安全监管和自律管理1251全方位立体化监管模式,将市场监管要求与食品自动售货商自律管理相结合,破解监管二大难题:许可关口对设备设置点审查难的问题和事中事后基层监管找不到设备经营主体摸不着“头”的问题。

对食品自动售货商则坚持培育与发展相结合,指导与规范相结合,提升与创新监管相结合,不轻易处罚,推进食品自动售货商在依法经营轨道上健康发展。

【主题词】食品自动售货商创新管理有效监管2018年各具特色特点的食品自动售货商以“井喷”方式在衢州各县、市区迅速铺点,出现了十分强劲的发展势头,衢州市局迅速开展调研,依法创新监管理念,在全国首创经营环节食品自动售货商食品安全监管和自律管理1251全方位立体化监管模式,将市场监管要求与食品自动售货商自律管理相结合,使食品自动售货商监管制度机制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新,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实现了对全市食品自动售货商网点总量近80%的300余家网点的有效监管。

一、衢州市食品自动售货商发展现状食品自动售货商是指在公众人流密集区域的车站、商场超市、学校、餐饮服务场所、单位食堂等地点通过设置智能售货设备自动销售食品,并实行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食品经营者。

智能售货设备,包括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自动售货机,现场制售改变食品性质的制售一体机设备,以及采用人机对话方式销售食品的智能购、自助购、无人超市(便利店)等设备。

1.由来已久,布点面广量大。

2008年衢州友好饭店门口有了衢州市最早的一台投币自动售货机。

衢江区港都食品商行老总章维京看到自动售货机的发展前景,于2009年开始在衢州市区各大厂区陆续布点最简单的投币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自动售货设备。

近10年来,衢江区港都食品商行不断对智能售货设备更新换代,除江山市未有布点,在全市其他县市区跨辖区布点自动售货机、制售一体机逾90个;衢州伟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衢州市衢宝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市布点新型智能售货设备逾100个;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衢州市分公司和衢州市艾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则从2017年始在全市陆续布点缤果盒子无人便利超市,2家公司近10个盒子已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张营业,近100个点位设置合同已签署。

除了在我市注册的5家大的企业在布点外,还有若干家国际和国内知名食品生产企业如百事可乐、可口可乐、娃哈哈、蒙牛、农夫山泉、古田山、中吉等企业陆续在布点。

同时,由于食品智能售货设备和电动自行车一般,只要楼宇、景点、公园、社区、企业、学校、医院、车站等人流密集地点有电源就可以布点,致使布点面广量大,极不规范。

截止目前,据不完全统计,食品自动售货商在全市布点并已营业的智能售货设备设置点已逾300个,实际可控主体目前仅能掌握6家。

2.特色众多,发展趋势强劲。

食品自动售货设备已经从最初单纯销售预包装食品,发展到现场制售改变食品性质的制售一体机设备,以及采用人机对话方式销售食品的智能购、自助购、无人超市(便利店)等等。

2018年上海无人售货设备科技展展示的自动售货设备样式就有一百多种。

一则我市各大食品经销商也紧跟形势,抓住机遇,抓牢商机,抓紧布点,可以说发展趋势十分强劲;二则,不少新设立的家政服务企业、电子科技企业、医疗用品企业等等也开始纷纷加入各种智能售货设备的推广和使用,致使食品自动售货商主体变得纷繁复杂。

3.矩阵供货,源头追溯不易。

不少食品自动售货商采取自购食品配送,或者与商超、食品生产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供货,没有自备食品仓储地,未依法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有严格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未有一套规范的食品消费投诉处置制度,有的设备设置点甚至没有完整的现场信息公示制度,致使消费者一旦买到不合格食品不知道如何申诉(投诉)。

矩阵供货,货源凌乱,有时,食品自动售货商为了节约成本,还有可能采购一些极为廉价的临保食品送入设备,为食品安全留下重大隐患。

2018年4月份,衢州市集聚区市场监管分局就查处了2起设备售卖临保放置逾期售卖食品的案件。

4.鱼龙混杂,主体参差不齐。

一是众多食品经营主体不合格,成为我市食品安全健康发展的一大“堵点”。

经过近三个月的调研,我们发现参与食品自动售货设备设置的经销商主体参差不齐,有自然人买一台设备随意摆放在某些地方经销食品,也有一些不是经销食品的个体户也参与自动售货设备售卖食品,还有一些企业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跨行政管辖区大量布点食品自动售货设备的。

不少超市、行政服务中心、公众人流量大的公众场所甚至不知道自家门口(或室内)设置的食品自动售货设备的主体是谁,找不到主体的“无主”食品自动售货设备大量存在。

二是部分食品自动售货设备存在卫生环境脏乱差现象。

走访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大超市或小食杂店门口设置的食品自动售货设备长期不清洗,设备里面蜘蛛网密布,灰尘不少,食品卫生环境脏乱差也为食品安全留下隐患。

二、监管现状1.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支持乏力,“发卡弯”式监管本末倒置。

一是国家层面法规政策不抓主体抓设备,监管出现“发卡弯”。

目前,仅《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在法理上尚未形成一个有效的闭环专项监管体系。

食品经营许可偏重于对食品自动售货设备设置点和设备合格证的审查,犹如“发卡弯”,本可以抓牢主体“一竿子捅到底”的监管,因为转了180度的弯--抓设备设置,反而放弃牢牢扼住主体这一监管本质,致使食品安全监管在许可关口就显得有点本末倒置。

二是地方局层面照本宣科,专项管控举措缺乏前瞻性。

截至目前,仅江苏省苏州局于2016年6月2日制定并出台了《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管理暂行规定》,杭州市局则于2016年12月12日以内部明电方式出了一个通知,即《关于明确“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有关经营许可监管的通知》。

苏州和杭州局基本上是在国家局层面照本宣科,均局限于对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预包装食品初级设备的监管,缺乏一定的前瞻性。

2.食品自动售货商发展趋势强劲,基层监管干部普遍“摸不着头脑”。

一是市场繁荣,“无主”设备遍地开花,带来监管问题绝对量的激增。

因传统零售店需要配备多个导购员和服务员,“多人单店”的人力模型,造成成本一直居高不下。

而食品自动售货商则过渡为“单人多店”的人力模型,也就是一个人管理和运营多个店铺,主要是设备维护、保养、运营、活动等等。

随着食品智能售货设备智能化的增强,食品智能售货设备已不再局限于只能销售预包装食品,而是向颇具人性化的制售一体机、超市化发展。

短短二年时间,衢州食品自动售货商已登记或未登记的的主体呈“井喷”式发展壮大,食品自动售货设备设置点总量居高不下,目前全市已逾300多个设置点。

因设置点设备均无明显标志标识设备的归属“主体”,“无主”设备遍地开花,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往往找不到设备“主人”,致使消费者投诉(申诉)无门。

哪怕找到主人,也不一定是真“主人”,一旦处罚过重,“主人”往往会因为设备价格便宜,弃设备而“逃之”。

二是新业态模式花样翻新,设置点“无规则”可循,给监管带来巨大挑战。

无人零售的本质是前台“无人化”,后台“数据化”。

原来收银员只有在结账时才能发挥价值,在没有交易的时间里只能等待,造成效率上的损失。

前台“无人化”,一则用技术手段代替原来人收银的功能,二则可以让设备24小时开放,随时来随时买,不用招三个收银员三班倒(还不算管理费用),三则提升坪效,不需要收银员站的地方,不需要存货的地方,多大店就多大的销售面积。

后台“数据化”是指所有商品都能记录标记,需要的化可以随时掌握数百家数千家店的销售情况,A卖出了多少,B还剩多少,C卖的很快下次多放点,D卖的不好怎么促销出去。

这样的好处是原来一个人只能管好1-2家店,而后台的数据化让整个供应链、现场监控能够高效的汇总在一起提高效率,数据化之后一个人能轻松管理好几十家店几百几千台智能售货设备。

随着“无人化”智能设备的不断改进、提升,种类繁多,必定会成为零售行业强势互补的趋势。

同时,由于食品智能售货设备可小可大,小到一台可以随便在某个餐厅、某个食堂、某个人群密集地点随机摆放的水果自动榨汁机、咖啡制售一体机,大到一台可以摆放上百种食品的设备和无人便利超市。

点位的设置五花八门,有的是通过与超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设置,供货由超市负责,设备维修和清理等工作则由设备供应商提供;有的是城市规划建设中需要定点设置;更多进入小区、楼宇、景区、医院、学校等公众场所的,则是通过招标或者签署场地租赁协议进行设置的。

设置点“无规则”可循,而且因其可移动性强,多数食品智能售货设备设置点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场地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与市场监管部门一贯的“老式”的“按图索骥”明晰经营地址定点监管背道而驰。

三是“可依赖”的大数据缺失,基层监管干部普遍“摸不着头脑”。

由于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在食品自动售货商许可和监管政策支持上偏重于“末梢”监管,造成一系列问题。

一则许可审查缺陷造成大数据缺失。

一直来,不管是原工商、还是原食药,还是现在的市场监管部门,都强调经营主体必须要有明确的经营地址,并且把房屋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作为营业执照注册和食品经营许可必须提交的材料。

然而,因食品智能售货设备可移动性强,只要有电源地方就可以设置设备,一个地点生意不好可以迅速转移到其他地方经营,设置点“无规则”可循,多数设备设置点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场地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因此往往无法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致使多数食品自动售货商在“入口”就被“卡住”,不得不“无证经营”。

纵使依法提交相关资料,拿到《食品经营许可证》,因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备设置点以及跨辖区设置点如何报备,不少食品自动售货商拿证了事。

而真正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智能售货设备仍然“放任自流”,游离于监管范畴之外。

二则许可系统缺陷造成大数据缺失。

不管是国家局还是省局在食品经营许可准入系统对食品经营者主体类型和经营项目都作了字节限定,不允许基层许可窗口根据实际情况标注“自动售货”,致使大数据难以统计。

三则监管无门造成的大数据缺失。

因设置点设备均无明显标志标识设备的归属“主体”,“无主”设备遍地开花,基层监管干部基本上找不到设备的经营主体,成了“摸不着头脑”的监管问题,实现不了精准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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