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的标准与检测
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引言制冷设备是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重要设备之一。
为了确保制冷设备质量和安全性,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本文将介绍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定义、申请流程、审核标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1. 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定义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是由相关的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给具备生产制冷设备资质的企业的许可证书。
该许可证证明企业已经符合了国家/地区制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和法规要求,可以合法生产制冷设备。
2. 申请流程2.1 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在申请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前,需要准备一系列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企业注册信息和法人证明 - 企业生产车间的平面布局图 - 企业的生产设备清单和技术参数 - 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 产品标准和检测报告2.2 材料审核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进行初步的材料审核。
主要包括对企业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核查,以及对生产车间、设备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访查和评估。
2.3 现场核查审核通过初步审核的企业将会接受现场核查。
核查主要包括对企业生产车间、设备、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员工培训等方面的实地考察。
核查过程中,监督管理部门将对生产设备的性能和质量进行实验和抽样检测。
2.4 许可证发放经过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两个阶段,如果企业符合相关要求,监督管理部门将颁发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
企业在取得许可证后,可以正式投入制冷设备的生产。
3. 审核标准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核企业的申请时,将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和判断。
主要的审核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企业的法律资质:包括企业注册信息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具备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等。
- 生产设备和车间条件:包括车间的布局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生产设备的性能和功能是否满足产品要求等。
- 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有效的运行和维护。
- 员工培训和技术水平:包括企业是否对员工进行了相关的培训,并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换(发)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换(发)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7.15•【文号】国质检监函[2003]553号•【施行日期】2003.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换(发)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7月15日国质检监函[2003]5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做好换(发)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继续对制冷设备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二、设立“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制冷设备审查部”(简称制冷设备审查部)。
制冷设备审查部设在“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审查部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承担换(发)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作的有关事宜。
其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起草《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换(发)实施细则》;(二)组织或配合组织向企业宣讲《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换(发)实施细则》,指导各审查组按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审查;(三)审查并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企业申请;(四)组织或配合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五)对申请取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进行审查汇总,将符合发证条件企业的有关资料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六)承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申请后,应将企业的申请取证材料交制冷设备审查部。
GB/T8059-2016《家用和类似用途制冷器具》国家标准发布
主 要 成 果 之一 ,既由 中国 家 用 电器 研 201510567827.5。
扰着行业磨 损性能测试结 果准确性 接 受 。更 重 要 的 是 ,与 老方 法 相 比其
究 院 和北 京 世纪 嘉 捷科 技有 限 公司 ,
检 测 技术 是 展示 产 品质 量 水平 和 差 的问 题 得 到彻 底 解决 。洗 衣机 磨 损 重复性和可操性大大提高,为磨损性
了 《洗衣机磨损性能 新测试方法》的
研 究 ,经 过 3年 多的 努力 ,新 的 测 试方
法 已 被 列 入 正 在 修 订 的 GB/T4288国
家标准中。同时,作为新 测试 方法的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号:ZL 研 究 的成 功奠 定 了 基础 ,使 得 长 期 困 况得到有效展示,消费者也容易理解
1995《家用制 冷器具 ;令冻箱 》、GB/T 家用电器研究院、浙江立德产品技术 电产品包括 家用 洗碗 (碟)机、家用消
8059.4—1993《家用制冷器具 无霜冷藏 有 限公 司 等科 研 检 测 机 构 ,共计 20余 毒碗柜 、电烤箱、吸油烟机 、电热水
箱 、无 霜 冷 藏 冷冻 箱 、无 霜 ;令冻 食 品 家单位。与会代表对标准讨论稿进行 器… 一等14种。食品相关类产品中,金
和类似用途制冷器具 》国家标准,实 测试 方法》、《食物 搅碎 器》、《家用 等 359种工业产品 ,其 中以实 施产品
施 日期为2017年 7月1日。
和类似用途面食加工机》四项标准起 生 产许 可 证 、强 制性 产品认 证 管 理 的
本次发布f ̄Ga/T 8059.2016《家 草 工作 会 议 。
联合研制的磨损性能测试标准样块, 技术 创 新 水平 的 基础 ,磨 损 性 能 标 准 性能新 测试方法提 出了磨损 率的新 能 的 分等 分 级 打 下 了基 础 ,为 洗 衣机
冷库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冷库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冷库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和安全监督。
2. 冷库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制冷压缩机、冷库门、自动化控制系统等。
3. 所有冷库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二、设备采购与安装1. 采购的冷库特种设备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认证标志。
2. 安装前应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符合安装要求。
3. 安装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完成,并确保安装质量。
三、设备使用管理1. 冷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2. 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3. 严禁超负荷使用设备,确保设备在规定的参数范围内运行。
四、设备维护与保养1. 制定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计划,并严格执行。
2. 维护保养工作应由专业人员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
3. 每次维护保养后应有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对冷库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设备性能、安全附件和操作行为等。
2.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过程和结果。
3. 鼓励员工举报安全隐患,对有效举报应给予奖励。
六、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1. 制定冷库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理等。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员工进行冷库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 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
3. 培训记录应完整,并作为员工档案的一部分。
八、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建立冷库特种设备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2. 定期对冷库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冷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制冷设备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消费者利益而制定的。
以下是该细则的详细内容:第一部分:总则1.核发机关: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其授权的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核发。
2.申请方式:制冷设备产品生产企业需通过电子申请系统进行申请,在申请资料准备完备后,递交给核发机关进行审批。
3.申请资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证明材料、质量控制文件、生产设备及能力证明材料、环境保护措施等。
4.审批程序:核发机关按照程序进行初审、实地检查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许可证签发。
5.许可证期限: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后需办理许可证的延续。
6.变更或注销:企业如果需要变更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信息或者申请注销许可证,需向核发机关提出申请。
第二部分:申请条件1.企业资质:申请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且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经验。
2.人员素质:企业必须聘用技术人员,具备相关制冷设备产品生产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职称证书。
3.生产设备:企业必须拥有齐全的生产设备,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4.生产能力: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5.质量控制: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测设备、产品检测流程和质量记录等。
6.环境保护: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要求,具备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第三部分:审核评估1.初审阶段:核发机关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实地检查:核发机关根据初审结果,对申请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包括生产设备、质量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施等的检查评估。
3.审核评估:核发机关对申请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控制体系、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估,审核其是否符合《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
制冷产品标准和规格标准
制冷产品标准和规格标准制冷产品是指利用制冷技术将低温热量转移到高温环境中,以达到降低温度的设备。
制冷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商用和工业领域,如家用冰箱、商用冷柜、工业冷却设备等。
为了确保制冷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冷产品必须符合一系列的标准和规格。
首先,制冷产品的标准主要包括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要求。
在设计阶段,制冷产品需要符合相关的设计标准,确保产品的结构合理、性能稳定、能耗低、使用寿命长。
在制造阶段,制冷产品需要符合相关的制造标准,确保产品的材料选用合理、加工工艺良好、产品质量可控。
在安装和使用阶段,制冷产品需要符合相关的安装和使用标准,确保产品安装正确、使用安全、维护方便。
其次,制冷产品的规格标准主要包括产品的参数、性能和测试方法。
在产品参数方面,制冷产品需要明确规定产品的制冷量、制冷剂种类、电能消耗等参数,以便用户选择和使用。
在产品性能方面,制冷产品需要明确规定产品的制冷速度、温度控制精度、噪音水平等性能指标,以便用户评估产品的性能优劣。
在测试方法方面,制冷产品需要明确规定产品性能的测试方法和标准,以便对产品进行性能测试和验证。
总的来说,制冷产品的标准和规格标准对于保障产品质量、用户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遵守相关的标准和规格标准,才能确保制冷产品在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过程中达到预期的性能和效果。
因此,制冷产品的生产企业和使用者都应该重视制冷产品的标准和规格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在制冷产品的标准和规格标准方面,国家和行业都有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企业和用户应该遵守并执行这些标准和规范。
同时,制冷产品的标准和规格标准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技术、新材料和新需求的发展。
只有不断提高制冷产品的标准和规格标准,才能推动制冷产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和安全的制冷产品。
综上所述,制冷产品的标准和规格标准是制冷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企业和用户都应该重视和遵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促进制冷产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冷暖型立式空调的检验批
冷暖型立式空调的检验批冷暖型立式空调作为一种家用电器,其性能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舒适度。
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和满足消费者需求,本文将对冷暖型立式空调的检验批进行详细阐述,包括检验标准、流程与方法、常见问题及处理措施以及空调保养与维护建议。
一、冷暖型立式空调的检验标准冷暖型立式空调的检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冷性能:空调在规定的条件下,制冷量、能效比、制冷功率等参数应符合国家标准。
2.制热性能:空调在规定的条件下,制热量、能效比、制热功率等参数应符合国家标准。
3.噪音:空调运行时的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4.安全性:空调应具备一定的防护措施,如防止电压波动、防潮、防震等。
二、检验流程与方法1.外观检查:检查空调的外观是否完好,无明显划痕、破损等。
同时,检查空调的标识、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
2.功能测试:对空调的制冷、制热、风速、定时等功能进行测试,确保各项功能正常运行。
3.性能测试:在规定的环境下,对空调的制冷量、制热量、能效比等性能指标进行测试。
4.安全性检查:检查空调的电源线、开关、保护装置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常见问题及处理措施1.空调不制冷:检查制冷剂是否充足、压缩机是否损坏、电路板是否故障等,针对问题进行处理。
2.空调噪音过大:检查空调内部零件是否损坏、风道是否畅通,及时更换损坏零件,清理风道。
3.空调漏水:检查排水管道是否堵塞、室内机是否安装水平,疏通排水管道,调整室内机安装位置。
四、空调保养与维护建议1.定期清洗空调过滤网,保持空气畅通。
2.每半年检查一次空调的制冷剂,确保充足。
3.长期不使用空调时,关闭电源,拔掉插头。
4.使用空调时,避免温度设置过低或过高,以保持室内舒适度。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冷暖型立式空调的检验批,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可参照这些内容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空调的正常运行。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版已顺利公布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版
顺利通过全许办的批准并予公布
根据全许办[2005]56号“关于修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实施细则的通知”,制冷设备审查部组织对2004年3月8日发布的《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一批)》进行了修订,经过了多次认真的研讨、论证和修改,现新的《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已于2007年4月4日正式公布,将自2007年5月20日起实施。
新版实施细则对原细则的28个产品单元进行了合理调整和归并,同时增加了冷冻冷藏、阀类、换热器类和汽车空调器及汽车空调压缩机等产品,现归纳成5类19个产品单元51个产品品种(附表),详细信息请查阅国家质检总局()和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网站。
全许办制冷设备审查部 2007年4月18日
附表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单元划分表。
中国制冷空调a类申办要求
中国制冷空调a类申办要求1.引言1.1 概述中国制冷空调A类申办要求是指中国对于制冷空调产品的能效要求和认证规定。
为了提高制冷空调产品的能效水平,减少能源消耗,保护环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要求,并对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认证。
中国制冷空调A类申办要求旨在推动制冷空调行业的发展,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根据要求,制冷空调产品需要符合一定的能效指标才能获得A类认证。
在能效方面,A类制冷空调产品要求具备高效率和低能耗的特点。
这些产品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采用了先进的节能技术和环保材料,以提高能源利用率和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同时,A类认证也要求产品具备优良的制冷性能和稳定的运行状态,以保证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此外,中国制冷空调A类申办要求还对产品的制造商进行了严格的要求。
制造商需要具备一定的研发实力和生产能力,并且需要对产品进行定期的质量检测和监控。
这些要求旨在提高整个制冷空调产业链的质量和竞争力。
总之,中国制冷空调A类申办要求对于制冷空调产品的能效和质量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们相信,通过不断创新和改进,中国的制冷空调产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如下:文章结构部分旨在介绍本文的组织结构和各个部分的主要内容,以便读者能够明确文章的整体框架和逻辑流程。
本文按照以下结构进行组织。
首先,在引言部分,我们将概述中国制冷空调A类申办要求的背景和重要性,明确本文的目的。
接着,在正文部分,将详细介绍申办A类制冷空调所需满足的第一个要点,以及第二个要点,以使读者了解具体的申办要求和标准。
最后,在结论部分,我们将总结文章的要点,并对未来制冷空调行业的发展进行展望。
通过这样的结构安排,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本文的篇章结构,从而在阅读过程中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文章的内容。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阐述每个部分的具体内容。
1.3 目的文章目的:本文旨在探讨中国制冷空调A类申办要求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性,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并满足相关要求。
制冷安全管理新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制冷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制冷设备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仓储、空调等领域,为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便利。
然而,制冷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如制冷剂泄漏、电气故障、设备老化等,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
为了加强制冷行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制冷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制冷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运营、拆除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制冷设备安全管理要求1. 设计与制造(1)制冷设备的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法规的要求,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制冷设备的制造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确保设备质量。
(3)制冷设备应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禁止使用淘汰、禁止使用的制冷剂。
2. 安装与维修(1)制冷设备的安装、维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
(2)安装、维修人员应持证上岗,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3)安装、维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施工安全。
3. 运营与管理(1)制冷设备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运营单位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运营单位应定期对制冷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制冷设备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防止发生事故。
4. 拆除与报废(1)制冷设备拆除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
(2)拆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施工安全。
(3)拆除后的制冷设备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禁止非法拆解、回收。
四、制冷剂安全管理要求1. 制冷剂的生产、销售、使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使用淘汰、禁止使用的制冷剂。
2. 制冷剂生产、销售单位应建立制冷剂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情况。
3. 制冷设备运营单位应建立制冷剂使用台账,定期对制冷剂进行检测,确保制冷剂质量。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空调制冷行业小型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试行)》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空调制冷行业小型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8.09•【文号】国质检特[2010]438号•【施行日期】2010.08.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空调制冷行业小型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试行)》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4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单位: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2号)的规定,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完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针对空调制冷行业用容积小于25L或者直径小于150mm的小型压力容器,总局组织制订了《空调制冷行业小型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此条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督促本地相关制造企业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许可证申领工作。
对逾期未取得许可的企业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原《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国质检锅〔2003〕194号文附件1)第十六条中“如制造的压力容器设计压力<10MPa,同时最大直径<150mm且水容积<25L,则无须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的规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附件:《空调制冷行业小型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试行)》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附件:空调制冷行业小型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试行)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以液化气体为制冷剂,容积小于25L或者内直径小于150mm的空调制冷行业小型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制造单位应当取得D1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书(限空调制冷行业小型压力容器),已具备A1级、A2级、A3级、C级、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格的制造单位,可以制造空调制冷行业和其他小型压力容器。
2016年10月最新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60-制冷设备
编号:XK06-015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6年9月30日公布 2016年10月30日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发证产品及标准 (1)第三章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和资料 (8)第四章企业实地核查 (21)第五章产品检验 (22)第六章证书许可范围 (32)第七章附则 (32)附件1企业核查时准备书面材料清单 (34)附件1-1企业生产制冷设备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图 (34)附件1-2企业生产制冷设备产品生产场所示意图 (36)附件1-3企业生产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设备表 (37)附件1-4企业生产制冷设备产品检验设备表 (38)附件1-5企业生产制冷设备产品关键件明细表 (39)附件1-6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表 (40)附件1-7产品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清单 (41)附件2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42)附件3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和建议改进条款汇总表 (56)附件4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57)附件5检验报告 (58)附件6本实施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 (63)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等规定,制定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的实地核查、产品检验等工作,应与通则一并使用。
第三条制冷设备产品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证。
第二章发证产品及标准第四条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制冷设备产品是指组成制冷机或制冷装置的设备、装置和器件的总称。
通常是指由下列机器和设备的一部分或全部所组成的制冷系统:压缩机、换热器、发生器、吸收器、贮液器、节流机构、连接管道及空气调节设备等。
列入许可证管理的制冷设备产品包括名义制冷(热)量大于等于24.36kW(2.1万大卡/小时)的户用冷水(热泵)机组、工商业用风冷式冷水(热泵)机组、工商业用水冷式冷水(热泵)机组、工商业用离心式冷水(热泵)机组、蒸发冷却式冷水(热泵)机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热泵热水机、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水机、水(地)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其中冷水式洁净手术室用空气调节机组无此冷热量限制)、多联式空调机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多联式热泵(空调)机组、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其中冷水式无此冷热量限制)和除湿机等17个单元,客车用空调器,风机盘管机组,柜式风机盘管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暖通、制冷空调用离心式通风机,暖通、制冷空调用轴流式通风机,制冷用阀门(制冷用电磁阀、截止阀通径25mm及以下)及换热器,输入功率大于5kW的制冷压缩机(汽车空调用制冷压缩机无此输入功率限制),压缩冷凝机组及夹芯板,额定容积大于500L的冷柜,共27个单元52个品种,详见表1。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为了规范制冷设备产品的生产行为,保障产品质量和用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1. 本实施细则所涉及的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包括空调、冷柜、冷冻设备等相关制冷设备产品的生产。
2. 未取得许可证或者生产许可证过期、变更、撤销的企业不得从事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
三、申请条件1. 申请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生产场所和生产设备,并具备相关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技术。
2. 申请企业应具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能够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 申请企业应具备相关产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能够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四、申请流程1. 申请企业应向当地质量监督部门递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
2. 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
3. 考察合格后,质量监督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评定。
4. 审批通过后,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
五、年度审核1.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定期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年度审核,以确保企业持续符合相关要求。
2. 审核结果不合格的企业将被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撤销生产许可证。
六、监督管理1. 质量监督部门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检,以确保产品质量。
2. 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撤销生产许可证。
七、附则1. 对于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之外的制冷设备产品,将由相关行政部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2. 对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质量监督部门所有。
以上为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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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商用制冷设备(ECC-1026EL-A/0)发布日期:2019-09-01生态 环 境 部 环 境 认 证 中 心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商用制冷设备HJ 2531-20121.目的本规则适用于工商用制冷设备类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2.认证模式按“初始工厂检查+型式检验+获证后的监督”模式进行。
型式检验:指申请认证产品应满足相关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中的所有条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抽样检测、文件审核、现场确认等验证方式。
3.认证的基本环节3.1认证申请3.2文件审查3.3初始工厂检查3.4型式检验3.5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6获证后的监督4.适用范围适用于专业生产、商业活动等方面额定制冷量大于14KW的制冷空调设备。
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热泵热水机、水源热泵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屋顶式空气调节机。
5.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5.1认证申请认证委托人向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并在中国环境标志信息平台注册过的认证机构提出申请。
5.1.1申请单元划分根据相同生产场地、相同产品类别、相同加工工艺的基本原则划分申请单元,同一个申请单元可以包含若干产品型号,但应明确同一单元内产品的具体型号。
主要认证单元如下:表1认证单元5.1.2申请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申请书;(2)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CCC证书复印件(仅限于国家规定目录中的产品);(4)生产者持有的商标或品牌证明文件复印件;(5)当认证委托人、生产者不同时,需提供认证委托人与生产者的委托关系证明材料;(6)当生产者、生产企业不同时,需提供生产者与生产企业的委托加工关系证明材料;(7)环境守法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三同时验收报告、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检测报告等);(8)在同一申请单元内申请多个型号时,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9)生产企业中国环境标志产品保障措施相关管理文件;(10)各类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有);(11)其他申请书附录所要求的资料。
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制冷设备生产行为,保障产品质量和用户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申请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拥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生产场所和必要的生产设备;3.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标准;4.生产设备、技术和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5.有生产和质量管理专业人员。
第三条:申请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2.生产设备和生产场所的证明文件;3.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标准的认证文件;4.生产设备、技术和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证明文件。
第四条:申请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在提交材料后,由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现场审核,并对产品进行抽检。
第五条: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将获得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生产设备、技术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2.严格执行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标准;3.定期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生产企业,将取消其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实施细则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七条:本实施细则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生产企业在生产制冷设备时,必须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不合格的制冷设备不仅会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还有可能对环境和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制冷设备主要用于冷藏食品、制冷空调等方面,因此对于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要求非常高。
国家相关部门通过实施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实施细则,就是为了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保障产品的质量和用户的安全。
在申请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时,生产企业需要提交一系列的资料证明其符合相关条件,其中包括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以及生产设备和生产场所的证明文件,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标准的认证文件,以及生产设备、技术和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证明文件。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资料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资料为了确保制冷设备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国家对生产制冷设备产品的企业进行了管理和监管,并要求企业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本文将介绍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相关资料和申请流程。
一、企业基本信息在申请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时,企业需要提供其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作为证明文件。
二、生产场所和设备企业需要提供详细的生产场所信息,包括地址、占地面积、建筑物结构、生产车间布局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生产设备的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等。
这些资料的提供可通过文字描述、平面布局图等形式呈现。
三、质量管理体系制冷设备产品是需要经过严格的质量管理的,因此企业在申请许可证时需要提供其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资料。
包括质量管理手册、质量控制流程、质检记录等。
这些资料能够证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质量的控制和管理。
四、生产工艺和技术要求针对制冷设备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要求,企业需要提供详细的说明和资料。
包括产品的技术规格、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配方、产品标准等。
这些资料能够帮助监管部门全面了解企业的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五、人员资质和培训企业需要提供生产制冷设备产品的相关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
包括从事生产工作的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经验等信息。
此外,还需要提供企业进行人员培训的相关文件和记录,以证明企业对员工进行了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六、产品安全性和环保要求制冷设备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要求是非常重要的,企业需要提供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报告和环保检测报告。
安全性评估报告需要包括产品的结构设计、电气安全、运行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而环保检测报告则涉及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环境影响等。
七、相关证书和资质企业还需要提供与生产制冷设备产品相关的其他证书和资质。
比如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编号:XK06-015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年1月19日公布 2011年3月1日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录1 总则 (1)2 工作机构 (4)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5)4 许可程序 (5)4.1 申请和受理 (5)4.2 企业实地核查 (6)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6)4.4 审定与发证 (7)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7)5 审查要求 (7)5.1 企业生产制冷设备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7)5.2 企业生产制冷设备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12)5.3 制冷设备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22)5.4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25)5.5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25)6 证书和标志 (33)6.1 证书 (33)6.2 标志 (34)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 (35)8 监督检查 (35)9 收费 (36)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36)11 附则 (36)附件1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能力表 (37)附件2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42)附件3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60)附件4 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 (62)附件5 检验报告 (63)附件6 本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照表 (68)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 总则1.1为了做好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制冷设备产品划分为19个产品单元、55个产品品种。
(详见表1)。
1.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制冷设备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
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的标准与检测
GB/T 10870-2019 容积式和离心式冷水(热泵)机组性能试验方法 JB/T 9058-2019 制冷设备清洁度测定方法 JB/T 4330-2019 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JB/T 4750-2019 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JB/T 7249-1994 制冷设备 术语 GB/T 10079-2019 活塞式单级制冷压缩机 GB/T 18429-2019 全封闭涡旋式制冷压缩机 GB/T 19410-2019 螺杆式制冷剂压缩机 QC/T 660-2000 汽车空调(HFC-134a)用压缩机试验方法 GB/T 18362-2019 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 GB/T 18430.1~2-2019 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GB/T 18431-2019 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制冷量、制冷消耗总功率、制冷性能系 数 制热量、制热消耗总功率 耐电压 随机文件、工作标志
XK06-015
测试标准和检验项目
二、制冷空调设备 18 汽车用空调器
检验标准
检验项目 A类检验项目
B类检验项目
QC/T656-2000 QC/T657-2000
额定制冷量、压缩机驱动功率、风量 噪声 外观、随机文件
GB/T18837-2019 JB8655-2019
制冷量、制冷消耗功率、能效比 制热量、制热消耗功率 绝缘电阻、介电强度(耐电压) 接地电阻 随机文件、接地标志
测试标准和检验项目
二、制冷空调设备(>24.36kW ) 17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检验标准 检验项目 A类检验项目
B类检验项目
GB/T20738-2019 JB8655-2019
XK06-015
测试标准和检验项目
制冷设备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制冷设备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工作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制冷设备产品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项办理的依据、许可条件、申请要求、受理工作程序和要求、办理工作程序和要求、业务流程、业务文件和记录以及相关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制冷设备产品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评审、决定、送达、归档、期满换证、变更、补领证书、注销证书的办理。
本事项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由市局实施。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7月9日国务院第440号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5年9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0号令发布《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07年4月4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许办[2007]19号3许可条件有营业执照。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 申请要求申请人资格4.1.1 申请人主体条件a)申请人应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等;b)申请人在其住所外设点生产的,生产地应具有负责人营业执照或该生产地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并由其上级法人单位与其一起申请,上级法人单位为申请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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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标准和检验项目
标准及相关标准汇总 GB/T 20107-2006 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吸收式冷(热)水机 GB/T 19409-2003 水源热泵机组 GB/T 17758-1999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GB/T 18836-2002 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 GB/T 18837-2002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GB/T 19411-2003 除湿机 GB/T 19413-2003 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GB/T 19569-2004 洁净手术室用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108-2006 低温单元式空调机 GB/T 20109-2006 全新风除湿机 GB/T 20738-2006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检验标准 检验项目 A类检验项目
B类检验项目
GB/T18430.1-2001 JB8654-1997
制冷量、消耗电功率 制热量、性能系数 绝缘电阻、耐电压 随机文件、水侧压力损失
测试标准和检验项目
一、冷水(热泵)机组(>24.36kW ) 3 热泵热水器(≤50kW)
测试标准和检验项目
标准及相关标准汇总
GB/T 10870-2001 容积式和离心式冷水(热泵)机组性能试验方法 JB/T 9058-1999 制冷设备清洁度测定方法 JB/T 4330-1999 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JB/T 4750-2003 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JB/T 7249-1994 制冷设备 术语 GB/T 10079-2001 活塞式单级制冷压缩机 GB/T 18429-2001 全封闭涡旋式制冷压缩机 GB/T 19410-2003 螺杆式制冷剂压缩机
测试标准和检验项目
标准及相关标准汇总 许可证采用的是现行有效的标准 现行有效的标准被<细则>所采用,则该标准均为强制性标准 GB 4706.1-1992(1998、2005 )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3-200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冰箱、食品冷冻箱和制冰机的特殊 要求 GB 4706.17-1996(200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动机-压缩机的特殊要求 GB 4706.32-1996 (200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检验项目 A类检验项目
B类检验项目
GB/T18430.2-2001 GB4706.1-1998 GB4706.32-1996
制冷量、制冷消耗总功率 能效比、制热量 制热消耗总功率、耐电压 随机文件、水侧压力损失
测试标准和检验项目
一、冷水(热泵)机组(>24.36kW ) 2 工商业用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50kW)
测试标准和检验项目
标准及相关标准汇总
JB/T 3548-1991 制冷用热力膨胀阀 JB/T 4119-1991 制冷用电磁阀 JB/T 7223-1994 小型制冷系统用两位三通电磁阀 JB/T 7230-1994 热泵用四通电磁换向阀 JB/T 7245-1994 制冷装置用截止阀 JB/T 10212-2000 制冷空调用直动式电子膨胀阀 JB/T 10648-2006 空调与冷冻设备用制冷剂截止阀 JB/T 7659.2-1995 氟利昂制冷装置用水冷冷凝器 JB/T 7659.3-1995 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吊顶式空气冷却器 JB/T 7659.4-1995 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干式蒸发器 JB/T 7659.5-1995 氟利昂制冷装置用翅片式换热器
测试标准和检验项目
标准及相关标准汇总 GB 9237-2001 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 安全要求 GB 10080-1988(2001) 空调用通风机安全要求 GB 10891-1989 空气处理机组 安全要求 GB 18361-2001 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安全要求 JB 8654-1997 容积式和离心式冷水(热泵)机组 安全要求 JB 8655-1997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安全要求 GB/T 1236-2000 工业通风机用标准化风道进行性能试验 GB/T 5773-2004 容积式制冷剂压缩机性能试验方法 GB/T 7778-2001 制冷剂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 GB/T 16630-1996 冷冻机油
测试标准和检验项目
JB/T 6527-2006 JB/T 7244-1994 JB/T 9056-1999
组合冷库用隔热夹芯板 食品冷柜 容积式制冷压缩冷凝机组
标准及相关标准汇总
测试标准和检验项目
一、冷水(热泵)机组(>24.36kW ) 1 户用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50kW)
检验标准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宣贯资料
__标准与检测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制冷设备审查部 2007.5
测试标准和检验项目
判定原则 1.新<细则>与老<细则>比较 老<细则>测试项目不分A类和B类 新<细则>所有测试项目分为A、B二大类 2.判定原则: 2.1如A类检验项目不合格,则直接判定所检样品不合格 2.2如B类检验项目不合格,允许整改一次,如整改后仍 有二项不合格,则判定所检样品不合格。
测试标准和检验项目
标准及相关标准汇总
QC/T 656-2000 汽车空调制冷装置性能要求 QC/T 657-2000 汽车空调制冷装置试验方法 GB/T 14294-1993 组合式空调机组 GB/T 19232-2003 风机盘管机组 JB/T 9066-1999 柜式风机盘管机组 JB/T 6411-1992 暖通空调用轴流风机 JB/T 9068-1999 前向多翼离心通风机 JB/T 7221-1994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用双进风离心风机 JB/T 9069-2000 屋顶通风机 JB/T 7225-1994 暖风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