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精神文明考核细则
精神文明考核细则一、前言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员工素质,树立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本细则旨在通过明确各项考核指标,引导员工自觉遵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企业文化。
二、考核内容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定期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培训和宣传活动。
建立精神文明建设档案,记录员工表现和成果。
考核体系建立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
定期对考核指标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符合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基层工作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率。
对待工作的态度和责任心。
在工作中展现的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团队合作意识积极参与团队活动,为团队目标贡献力量。
与同事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
在团队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团队发展。
诚信守信品质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不涉及欺诈、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工作和生活中言行一致,保持良好的信誉。
公平公正原则在工作中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偏袒、不歧视。
在处理问题和决策时保持公正立场。
尊重他人的权益和意见,维护企业和谐稳定。
积极向上态度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勇于面对挑战和困难。
积极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素质。
在工作中勇于承担责任,敢于创新。
文明待人行为尊重他人,礼貌待人。
在工作中遵守公共秩序和规章制度。
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展现出良好的文化素养和行为举止。
安全意识培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隐患和问题。
资源节约实践树立资源节约意识,合理使用公共资源。
在工作中采取节能减排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倡导绿色办公和低碳生活方式。
爱岗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
在工作中展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服务水平,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三、考核方法自我评价:员工根据自身表现进行自我评价,并填写相关表格。
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是指一个国家或组织在精神领域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法规制度: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确立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并明确相关的管理责任和权力。
这些法律法规可以包括宪法、文化法、教育法、传媒法等。
2. 政策文件制度:政府会发布一系列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文件,明确政府的政策导向和具体的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文件可以包括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行动计划、评估指标等。
3. 组织机构制度:国家会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这些机构可以包括文化部门、教育部门、宣传机构等,它们负责制定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各项活动,协调各方资源。
4. 考核评估制度:国家会建立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评估制度,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这可以通过制定考核指标、组织专项考核、评估报告等方式来实现,以保证各方力量的有效投入和工作质量。
5. 社会参与制度:精神文明建设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国家可以通过设立相关的社会组织注册制度、推行志愿服务制度等,鼓励社会各方参与到精神文明建设中来。
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可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规范性和系统性,促进社会的道德水平和文化素质的提升,实现全面发展的目标。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奖罚制度
XXX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要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落实《文明市民行为规范》,不断加强道德教育,提高自身素质。
二、全体员工都要积极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种创建活动、争做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职工,对成绩突出者给以表彰或奖励。
(一)在创建活动中,积极主动、勇于参与,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成功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职工、青年文明号的,
在年终总结评比时进行表彰与奖励。
(二)成功创建文明科室、文明职工、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部门,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在创建活动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区级荣誉称
号的个人,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在创建活动中,部门集体、个人典型事迹被各级新闻媒体表扬或受到社会赞扬(赠送锦旗)的,给予表彰和一定的
物质奖励。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1:乡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评分表组长签字:合计得分:附件2:(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评分表下面红色部分是赠送的总结计划,不需要的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精选)XX年,我工区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一年来,在工区全员的共同努力下,工区安全生产局面良好,总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并更加牢固可靠。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安全整治力度。
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工区始终认真开展月度安全检查和日常性安全巡视检查记录,同时顺利完成公司组织的XX年春、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专项隐患排查工作。
截止日前,工区先后共开展各类安全检查71次,查出事故隐患点22处,均进行了闭环处理。
通过检查活动,进一步夯实了工区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顺利完成保电专项工作。
本年度工区共进行专项保电工作10次,累计保电天数达到90余天,通过工区全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春节保电、国庆保电、七一保电、特高压投送电保电、500kv沁博线保电等一批重要节假日的保电工作。
(四)工作票统计及其他工作情况。
截止11月15日,我工区连续实现安全生产1780天;全年共办理工作票50张,其中第一种工作票24张,含基建单位8张;第二种工作票26张。
工作票合格率100%,执行情况较好。
全年工区所辖线路跳闸次数共计0次,线路跳闸率为0次/(百公里·年)。
(四)安环体系标准化建设本年度在公司统一的部署下,工区积极参与安环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先后派员参加安环体系标准化培训2次,迎接公司开展安环体系内审工作三次,先后审查出问题共计20余处,先后进行了闭环整改。
截止日前,工区已初步建立起了标准化安环工作体系,在今后工作中,工区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努力确保体系工作符合外审相关要求。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细则(机关部门、单位)
22、岗位责任制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作(生产)秩序良好(1分);健全规范服务制度,完善管理考核机制,积极推选承诺制、公示制、信誉制、首问负责制等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布了服务电话、热线电话、投诉电话,投诉率逐年下降(1分).
查看文字材料、实地察看。
没有进行党务、政务公开或内容更新不及时的扣1分,服务工作制度不全或监督措施不力的扣1分,有效投诉一次该项不得分。
查看文字、图片材料.
没有专门安排部署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扣1分,开展活动少于2次扣1分,没有开展表彰活动的扣1分.
4分
五
社
会
治
安
11分
14、开展普法教育,普法工作合格,有普法方案和测试卷(2分);加强科普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单位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1.5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消防工作达标(1分).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细则(机关部门〈单位>)
项目及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单项
分值
备注
一
党
的
建
设
11分
1、领导班子团结、民主、务实、创新(1分);测评前一年上级主管部门对班子的年终考核合格(1。5分),干部职工满意度达85%以上(1。5分)
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问卷调查。
民主测评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有不良反映的扣2分
未建立资料库扣1分;不及时上报采访路线扣1分
5分
三
文
化
建
设
9分
9、开办市民文明学校,坚持对干部、职工定期进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每年的专题培训不得少于6次(3分);有全员学习计划,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评选活动.(1分)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评试行方案
将综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单位,以便其了解创建活动的 成效和不足之处,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改进方向。
04
考评流程
制定方案
1 2 3
确定考评对象
明确考评的具体单位或个人,如社区、学校、机 关等。
制定考评标准
根据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目标和要求,制定具体 的考评标准,包括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社会风 尚等方面。
公众评议
组织公众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评价,反映公 众的意见和需求。
案例分析
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 的创建活动提供参考。
综合评价法
综合指标
综合考虑定量和定性评价的结果,将各项指标进行加权平均或综合 打分,得出综合评价结果。
动态监测
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和改 进。
设计考评方法
选择合适的考评方法,如问卷调查、实地考察、 数据统计等,确保考评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组织实施
发布考评通知
将考评方案和具体要求通知到被 考评单位或个人,确保他们了解 并按照要求进行准备。
组织实施考评
按照考评方案和标准,组织相关 人员对被考评单位或个人进行实 地考察和评估。
数据整理与分析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优点,为后 续的反馈和改进提供依据。
结果反馈
反馈考评结果
将考评结果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给被考评单位或个 人,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之处。
表彰先进典型
对于表现优秀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 他们继续发挥示范作用。
督促改进不足
对于表现不佳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指导和帮助,督促 他们改进不足之处,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精神文明创建奖惩制度
精神文明创建奖惩制度为了深入开展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激发广大干部职工文明单位创建的热情,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一、各班组、个人结合自身实际,按要求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工作,成绩显著的年终可参与评选文明班组、文明职工,否则取消评选资格。
二、在创建活动中,积极主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被评为文明班组、文明职工的,年终给与表彰和奖励。
三、在创建活动中,对不能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的,发通报批评。
四、对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班组,不予评先。
对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对参与封建迷信、“法轮功”和其他邪教组织活动的班组不予评先。
对参与的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勒令改正,对不听劝告者,进行依法处理。
六、对创建工作置若罔闻,无故违反机关有关规章制度者,三年内不准评先。
对违法乱纪者,进行依法处理。
一、讲究卫生人人有责,树立集体荣誉感,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争当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二、各办公室用具要摆设整齐有序,不准往地面乱抛异物和随地吐痰,桌面、地面、门窗和墙壁要经常保持干净。
三、按照划分的卫生区域,坚持每日打扫或拖抹一次,经常保持室内外和院落清洁卫生,做到净、齐、美。
四、卫生工作由卫生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比,表扬好的,批评差的。
一、牢固树立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观念,实行24小时值班制,无论星期天还是节假日,全所必须留有一人以上的人员坚守岗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二、值班采取轮流制,统一排定值班安排表。
三、值班人员要按时签到,坚守岗位,保证电话畅通,及时处理有关事宜,如遇有特殊情况自己不能处理的,要请示有关领导。
四、认真搞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对于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情,要记录办理结果。
五、值班人员除应保证值班期间工作正常运转外,还要主动搞好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等工作。
县2024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工作方案
县2024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键盘上,指尖轻触,思绪如泉涌。
回顾过去,十年的方案写作经验仿佛就在眼前。
今天,我将用意识流的方式,为县2024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勾画出一幅蓝图。
一、工作背景精神文明建设,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柱。
近年来,我县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我们仍需不断努力。
2024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1.提升公民道德素质。
通过开展各类道德教育活动,使公民道德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2.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举办各类文化活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3.加强文明行为养成。
倡导文明行为,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4.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
培育志愿服务队伍,形成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5.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
关注未成年人成长,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三、工作措施1.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挖掘身边的道德典型,传播正能量,营造尊崇道德的良好氛围。
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通过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等方式,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3.举办“文化盛宴”。
利用重要节日、纪念日,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文化盛宴。
4.推广文明行为。
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等主题活动,引导群众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5.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培育专业化的志愿服务队伍,提高志愿服务水平。
6.关注未成年人成长。
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7.落实责任制度。
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2.加大投入保障。
合理安排精神文明建设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考核评价。
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精神文明建设制度范文(二篇)
精神文明建设制度范文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综合发展的重要方面,它关乎人民的精神需求和文化素质。
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的思想道德水平,我国颁布了一系列制度,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下面,本文将以精神文明建设制度为主题,不使用分段语句,并结合实际情况,介绍一些精神文明建设的范本。
一、提高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近年来,我国大力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通过修建图书馆、文化中心、博物馆等,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的精神世界。
同时,针对农村地区文化设施缺失的问题,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例如设立文化惠民专项资金,鼓励农村地区建设文化广场和村级文化活动场所。
这些政策的实施,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通过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可以增强人民的文化自信和深厚的民族认同感。
为此,政府实施了一系列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制度政策。
例如,设立国家级文化遗产名录,保护和修缮古建筑、遗址等文化遗产;开展重要文化节庆活动,如春节晚会、中秋晚会等,加强传统节庆文化的传承;推动民族音乐、舞蹈、戏曲等传统艺术的传承和发展。
这些制度范本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三、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
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为精神文明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为了维护互联网空间的清朗与秩序,我国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法规和制度。
例如,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规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体系,保护网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开展网络道德建设和公益广告宣传,引导网民积极健康的使用网络。
这些制度范本的实施,为互联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取向和人民群众的价值追求。
为了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例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诚信教育、家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等活动;加强公民法制教育,推动全民族法治素养的提高;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
精神文明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体员工的道德素质、文化素养和文明程度,营造和谐、文明、向上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人员。
第三条精神文明工作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教育、管理、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员工的文明素养,推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精神文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精神文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五条精神文明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精神文明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2. 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3. 制定精神文明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4. 负责精神文明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文明意识;5. 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精神文明工作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文明创建工作。
第七条精神文明工作负责人职责:1. 负责本部门精神文明工作的组织实施;2. 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精神文明工作进展情况;3. 组织开展本部门的文明创建活动;4. 协助上级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第三章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第八条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举办道德讲堂,普及道德知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2. 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关爱弱势群体,传递社会正能量;3. 开展文明礼仪培训,提高员工的文明素养;4. 举办文体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增强团队凝聚力;5.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6. 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第九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应注重以下原则:1. 实用性原则:活动内容贴近实际,满足员工需求;2. 创新性原则:活动形式多样,富有创意;3. 互动性原则:活动鼓励员工参与,增强互动性;4. 持续性原则:活动长期开展,形成长效机制。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建立精神文明工作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和员工进行定期考核。
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制度第一节:概述随着社会的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日益被重视。
为了加强和规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级政府和组织逐渐建立和完善了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制度。
第二节:建设目标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道德水平,推动社会和谐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第三节:内涵和要义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传播宣传、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传播宣传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手段,组织协调涉及到各方力量的整合,监督检查是保障制度执行的关键。
第四节:传播宣传传播宣传是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环节。
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如媒体、教育和文化活动,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公众养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
第五节:组织协调组织协调是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制度的重要保障。
各级政府和组织需要发挥自身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共同合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节: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对各级政府和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落地落实。
第七节:立法依据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制度的建立有着相应的立法依据。
在我国,有精神文明建设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八节:创新举措为了更好地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各级政府和组织也积极采取一系列创新举措。
比如,借助新媒体平台开展精神文明宣传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与科技创新相结合。
第九节:推广经验在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制度的实践中,不同地区和单位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这些经验可以进行总结和推广,为全国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借鉴。
第十节:存在问题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制度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一些地方对制度重视不够,执行不力;一些宣传活动缺乏创新性和针对性;一些监督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等。
总结: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制度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的落地生根的重要手段。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眼凝心聚力、立德铸魂,深入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广大职工群众深入践行“5643”工作理念、“1551”安全理念体系和特色电力新理念,增进认知认同,推动职工群众道德素质和企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依靠职工群众、服务职工群众,增进职工群众福祉,促进职工群众的全面发展,增强企业职工群众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实现共创共建、共建共享。
(二)坚持重在建设,立破并举。
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务求实效。
(三)坚持统筹协调,齐抓共管。
始终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来抓,建立健全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构建灵活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
第三条本办法适应于发电区各厂、站、职能科室。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发电区设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组,组长由支部书记、厂长担任,副组长由发电区其他领导担任,成员由政工科、安全监察科、计划财务科、综合管理科、生产技术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工科。
第五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组对发电区精神文明创建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督办协调,落实责任。
政工科是发电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文明委和公司党委关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以及安排要求;对发电区各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第三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主要内容第六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贯穿结合融入上下功夫,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发电区安全生产经营各项工作中,渗透到职工日常生产生活中,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坚定信念、外化为自觉行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气,强基固本,汇聚强大正能量。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奖罚制度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奖罚制度一、总则1. 目的:为推动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员工道德素养和职业操守,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励措施1. 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奖:对于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2. 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奖:对于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的团队,给予荣誉证书和奖金。
3. 创新贡献奖:鼓励员工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提出创新性建议或方案,对采纳实施并取得显著效果的建议或方案,给予奖励。
三、惩罚措施1. 不文明行为处罚:对于违反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级等处罚。
2. 严重违纪行为处罚:对于严重违反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给予开除等严厉处罚。
3. 连带责任处罚:对于团队中出现严重违纪行为,团队负责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四、评选机制1. 评选周期: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和集体奖评选周期为每年一次。
2. 评选标准:评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道德行为、工作表现、团队协作、创新贡献等方面。
3. 评选程序:由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选,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
五、奖罚执行1. 奖励执行:对于获得精神文明奖励的个人或集体,由公司统一组织颁奖仪式,公开表彰。
2. 惩罚执行:对于受到处罚的个人或团队,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并做好记录。
3. 奖罚记录:所有奖罚记录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和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通过以上奖罚制度,旨在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
精神文明社会宣传管理制度
精神文明社会宣传管理制度一、前言精神文明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
在一个国家或社会中,精神文明的发展程度直接关系到国家或社会的整体发展水平。
而精神文明宣传管理制度作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在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建立健全的精神文明社会宣传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二、精神文明宣传管理的意义1.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精神文明的建设是国家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而精神文明宣传管理制度可以通过宣传普及优秀文化和价值观念,传播正能量,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
一个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是其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精神文明宣传管理制度可以通过传播优秀的文化和价值观念,向外界展示一个积极向上的形象,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
3. 提升人民的精神境界。
精神文明宣传管理制度可以通过宣传普及正能量文化和价值观念,引导人们向上向善,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使人们心态平和,情绪稳定,增强抵御外来不良文化侵蚀的能力。
三、精神文明宣传管理制度的内容与要求1. 宣传内容(1)普及正能量文化和价值观念。
宣传内容要健康向上、积极向善,普及优秀文化和价值观念,传播正能量。
(2)批判负能量文化。
宣传内容要批判低俗、暴力、色情、封建迷信等负能量文化,抵制不良文化。
2. 宣传形式(1)多样化宣传形式。
宣传形式要灵活多样,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
(2)社会化宣传方式。
宣传方式要社会化,通过各类媒体、网络、公共空间等形式,全方位传播。
3. 宣传对象(1)面向全社会。
宣传对象要覆盖全社会,包括各个年龄段、各个社会阶层的人群。
(2)重点宣传对象。
对未成年人、新移民、青少年等特定群体要重点宣传,并设立专门渠道。
4. 宣传管理(1)建立健全的宣传管理制度。
要建立完善的宣传管理制度,包括宣传部门、宣传资金、宣传内容审核和宣传效果评估等。
(2)严格宣传内容审核。
广德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广文明[2007]5号关于印发《广德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广德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文明委全委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贯彻执行。
2007年5月10日主题词:精神文明创建管理办法通知报:市文明委广德县文明办 2007年5月10日印发(共印110份)广德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管理,提高创建活动的整体水平,使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省、市文明委、文行委及相关部门的有关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荣誉称号有: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十星文明户、文明行业、文明窗口、文明职工、青年文明号、五好文明家庭、巾帼文明岗、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等。
第三条:全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县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考评、统一表彰,分别申报、分类管理,相互关联的原则,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第四条:文明办、总工会、团县委、妇联会、人事局分别设立创建办公室,负责受理相关创建活动的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
文明办负责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十星文明户的申报、管理;总工会负责文明行业、文明窗口、文明职工的申报、管理;团县委负责青年文明号的申报、管理;妇联会负责五好文明家庭、巾帼文明岗的申报、管理;人事局负责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的申报、管理。
第五条:文明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创建申报单位进行考评,考评合格的按有关管理办法提请相应命名机关授予荣誉称号,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表彰。
第六条:全县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互关联、有机统一、协调发展,按照递次准入的原则进行创建。
凡申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文明行业、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的单位和地区,单位内、辖区内五好文明家庭、文明职工、十星文明户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
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及考核办法
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及考核办法为加强医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倡导”精诚勤和"的精神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根据省市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规定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四有”新人为重点,坚持重在建设,贵在坚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促进医院改革发展的稳步持续推进。
二、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中心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督查、调研和管理。
精神文明建设日常工作由党办负责.三、中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做到两个文明建设同时部署,同步考核。
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则,明确目标任务,量化评分,总分为100份,按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各科室绩效工资及年度工作考核挂钩。
四、精神文明考核评价标准:1、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培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艰苦创业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领导干部要率先"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树立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各支部组织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职工政治学习按时进行、严格考勤、记录完备。
该项占考核总分的20分,党办随机抽查学习及讨论记录,未开展的扣5分,记录不完善扣2分。
2、坚持科技兴医、科技兴教,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的科学知识和业务技术水平.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管理知识、医疗和教学知识的学习,严格基本业务技能训练,开展”技术练兵"活动,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和科研,促进医疗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该项占考核总分的20分,党办会同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对各处室职工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职工不积极参加继续教育的一次扣5分。
科室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或科研获得医院、市、省、国家级奖励的分别加5分、10分、15分、20分。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
##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的管理对象为区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村、文明社区(小区)。
第二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提高全区公民素质和城乡、行业窗口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是加快现代化进程的客观需要,是改善投资环境、弘扬道德新风、融洽人际关系、推动城乡共建、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为规范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评选命名表彰工作,提高评选表彰工作质量,促进创建活动健康发展,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海峡西岸经济区新兴工贸城市建设,根据《##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闽文明委[2007]10号)和《##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莆文明委[2008]1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区级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荣誉称号,是区委、区政府联合授予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能够在全区发挥示范作用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
第四条区级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建设和谐##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主要任务,以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为重点,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和谐##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多办实事,促进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及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第二章评选标准第五条文明单位评选标准(一)领导班子坚强,创建工作扎实。
认真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建设一起抓,把创建活动摆上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有组织、有部署、有分工,规划科学、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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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明[2007]5号关于印发《广德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广德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文明委全委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贯彻执行。
2007年5月10日主题词:精神文明创建管理办法通知报:市文明委广德县文明办 2007年5月10日印发(共印110份)广德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管理,提高创建活动的整体水平,使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省、市文明委、文行委及相关部门的有关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荣誉称号有: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十星文明户、文明行业、文明窗口、文明职工、青年文明号、五好文明家庭、巾帼文明岗、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等。
第三条:全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县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考评、统一表彰,分别申报、分类管理,相互关联的原则,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第四条:文明办、总工会、团县委、妇联会、人事局分别设立创建办公室,负责受理相关创建活动的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
文明办负责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十星文明户的申报、管理;总工会负责文明行业、文明窗口、文明职工的申报、管理;团县委负责青年文明号的申报、管理;妇联会负责五好文明家庭、巾帼文明岗的申报、管理;人事局负责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的申报、管理。
第五条:文明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创建申报单位进行考评,考评合格的按有关管理办法提请相应命名机关授予荣誉称号,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表彰。
第六条:全县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互关联、有机统一、协调发展,按照递次准入的原则进行创建。
凡申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文明行业、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的单位和地区,单位内、辖区内五好文明家庭、文明职工、十星文明户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
第七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荣誉称号的评选、命名实行届期制,届满需重新申报。
届满未重新申报或申报未通过考核的,不再享受相应的荣誉称号。
第八条:创建单位如改变单位名称,变动隶属关系,要及时向命名机关和管理部门报告、备案,否则不再保留已命名的荣誉称号。
与其他单位合并的,由合并单位重新申报命名。
第九条:对获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荣誉称号的单位、家庭和个人,本着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由命名机关颁发奖牌、证书,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十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
管理责任单位要进行经常性地督查、指导,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实行季度暗访、年度检查或抽查,对已命名荣誉称号的单位出现创建标准降低、工作下滑、管理混乱等情况,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或撤消荣誉称号。
第十一条:对获得创建活动荣誉称号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一票否决。
第十二条:各乡镇、县直局级单位要制定相应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本地、本系统精神文明创建的指导、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县文明办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广德县文明单位管理办法;2、广德县文明社区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3、广德县文明村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4、广德县十星文明户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5、广德县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6、广德县模范文明职工评比表彰办法;7、广德县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8、广德县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9、广德县巾帼文明岗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10、广德县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
附件1:广德县文明单位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使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步入规范化发展的道路,特制定本办法。
创建文明单位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核心价值体系为目标,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文明单位的标准文明单位是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经过群众认可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考核,由地方党委、政府批准命名的先进单位。
广德县文明单位应同时符合下列标准:1、组织领导好。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敬业奉献,建立了一套有利于精神文明创建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
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2、思想文化建设好。
始终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
加强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建设,经常开展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经常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无封建迷信、赌博等不良现象,无邪教活动。
3、生产工作好。
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科学。
全面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在本地、本系统、本行业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中处于领先水平,并至少有一项主要工作获得县级以上表彰,整体上达到安全生产好、优质服务好、经济效益好、社会信誉好的要求。
4、文明风气好。
着力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视开展以职工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在职工中普遍开展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评比活动;积极参与文明县城、文明集镇的创建活动,出色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持之以恒开展扶贫济困等公益活动。
5、管理规范好。
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厂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明确办事程序。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民主法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案件和刑事案件,单位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工业企业建立了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保工作达到国家标准。
6、环境秩序好。
重视环境建设,办公区和生活区环境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车辆停放规范,大力推进垃圾袋装工作。
设立固定的精神文明创建标语和宣传栏,创建氛围浓厚。
二申报和命名(一)申报范围:各级党政群机关、人民团体及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省、市驻广单位、驻军单位;各乡镇行政村等。
(二)申报、审核、命名1、申报。
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以书面申请形式申报。
属乡镇机关、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应向所在乡、镇党委申报;县直单位二级机构、基层站所、社会中介组织向主管局党组织申报;县直局级单位、企业、驻广单位向县文明办申报。
各基层站所的申报实行主管部门和属地双向管理,在向主管部门申报的同时,需征求属地党组织的意见。
2、初审。
各乡镇、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在经当地计生、综治、纪检、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审核后,将申报单位填写的申报表和书面申请报送县文明办。
3、复核推荐。
县文明办统一组织力量适时对申报单位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研究确定推荐对象。
4、命名表彰。
县文明委会议对文明办推荐名单审核后,在县级新闻媒体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无不良反映,报请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
三管理和奖励1、广德县文明单位实行届期制管理,每届两年。
届满需重新申报、复核、命名。
连续两次以上获得县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可申报上一级文明单位。
2、广德县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制度。
已命名的文明单位,应加强日常创建工作的管理,县文明办将依据县文明单位的申报条件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
对出现违法违纪等问题、不能按要求完成创建工作任务、一年中两次以上被通报批评的,将视情况分别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或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3、文明单位要健全档案。
档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创建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各类创建活动、检查考核记录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4、获得广德县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以精神鼓励为主,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给予在职职工适当物质奖励。
奖励标准为单位职工的一个月工资。
5、县境内省、市级文明单位除根据省、市级文明单位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外,同时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附件2:广德县文明社区创建标准及命名表彰办法一创建标准:1、社区组织健全。
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完备,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真正把创建文明社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经费有保障,创建文明社区规划科学,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社区志愿者、老年人、残疾人等社团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骨干队伍稳定,积极发挥作用。
2、社区人际关系和谐。
落实和谐社区建设,做到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广泛组织各类社区公益活动, 积极开展“倡文明新风、建美好家园”活动,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送温暖活动和献爱心活动;开展文明楼道和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社区居民团结友爱、尊老爱幼、文明礼貌、勤俭节约蔚然成风,人际关系和谐,正义正气得以弘扬。
3、社区环境优美。
主次干道畅通,路面平整,人行道板、管道盖板完好;市政环卫设施齐全,维护保养正常,垃圾袋装化,清运及时,始保持持社区干净卫生,不留死角;绿化合理,亮化到位,美化和谐;无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沿街建筑外观整洁、美观,商业门点、摊点规范有序;重视环境、生态、资源的保护,社区内烟尘、废气、污水、废渣、噪音等控制处理达国家标准,珍惜自然资源,爱护文物古迹。
4、社区服务完善。
面向老、弱、幼、残、困群体的服务细致,工作扎实深入;多渠道解决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建立志愿者服务中心,定期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和社区互助活动;建立社区医疗服务站点,形成社区服务网络,为居民提供健康咨询、计生咨询和医疗保健服务;居民水、电、煤气、房屋修缮和突发病人医救等应急服务及时到位;各项服务工作态度热情、内容实在、程序规范、质量优良,社区居民普遍满意。
5、社区秩序安定。
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宣传,居民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普遍增强;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健全,群众治保组织健全,专兼职的社会治安联防队伍人员落实,值班、巡逻人员到位,活动正常;社区社会政治稳定,刑事案件和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民事纠纷调解有力有效;防火防灾等安全设施齐全,制度措施落实,能及时消除各种隐患,无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公共场所和社区生活管理有序,妇女、儿童、老人等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6、社区共建普通开展。
社区共建活动多层次、普遍开展,做到组织网络化,有制度、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以共建的形式开发社区资源,集中社区内物资、人才、信息等优势,达到资源共享、相互联动,共建双方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