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驻泉部队新增建设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驻泉部队
新增建设用地管理的意见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泉政文[2009]219号
【发布部门】泉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0.24
【实施日期】2009.10.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驻泉部队新增建设用地管理的意见
(泉政文〔2009〕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驻泉部队新增建设用地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2〕20号)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总后勤部《关于推进军队人员住房供应社会化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后营字第7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