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名镇名村总体发展规划(201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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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12•【字号】粤府函〔2023〕245号•【施行日期】2023.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粤府函〔2023〕245号梅州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梅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梅市府报〔2023〕1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梅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梅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撑梅州市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生态发展区建设先行示范市、宜居宜业宜游的山水城市范例。

二、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梅州市要立足国家战略、区域功能定位和本地实际,打造成为全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振兴发展先行区和门户城市、赣闽粤原中央苏区“融湾入海”重要支点和服务国内大循环节点城市。

发挥比较优势,全面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赣南原中央苏区、汕潮揭同城化发展,完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强化产业协同互补互促,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治理能力,增强梅州市在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城市群中的重要节点功能。

三、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梅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38.53平方公里(155.7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62.30平方公里(144.35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3926.90平方公里(589.04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78.92平方公里(56.84万亩)以内。

梅州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2012020主要内容

梅州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2012020主要内容

《梅州市“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主要内容简介一、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1、规划范围本次近期建设规划范围依据《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共376平方公里,包括梅江区及梅县区部分区域。

2、规划期限本次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五规划”保持一致。

二、近期发展目标及规模1、总目标:与《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近期建设目标一致,与《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发展目标相衔接。

到2018年,弥补教育、医疗等严重缺口的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市主要道路网络体系基本完善。

梅江区、梅县区实现率先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

到2020年,绿色产业体系基本构建、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有效提升、突出环境品质提升与居住环境改善,强化历史文化保护与地域特色塑造,梅州振兴发展初显成效。

规划区将打造为对外联系便捷、内部生态环境优美、地域特色鲜明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与山水宜居休闲城市。

2、人口规模:本轮近期建设规划人口与《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保持一致,规划区至2020年总人口为65~7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2~65万人。

3、用地规模:本轮近期建设规划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96.64平方公里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80.93平方公里以内,与三规合一及总规保持一致。

三、近期建设方针1、空间布局符合总规确定的主导发展方向延续总规“南拓、西进、北优、东连”主导方展方向,突出近期重点建设区建设,包括江南新城、梅县新城、芹洋半岛、梅县产业起步区、高铁片区等。

(1)南拓:依托火车站枢纽功能,围绕剑英公园组织公共空间和设施布局,形成江南现代服务业新区。

(2)西进:依托梅县区山水城(梅县新城)项目建设商业、商务、办公、居住综合发展区;程江以北建设现代商贸物流区。

梅州市人民府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2]47号

梅州市人民府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2]47号

梅州市人民府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正文:---------------------------------------------------------------------------------------------------------------------------------------------------- 梅州市人民府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2〕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梅州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9月14日梅州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印发广东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1〕56号)、《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梅市发〔2011〕35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全省、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农村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经研究,从2011年起,用10年时间在全市实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

现制定方案如下:一、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我市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但由于历史和体制机制等原因,目前我市农田水利设施仍存在投入不足,工程老化失修严重、建设标准低、工程不配套和工程管理薄弱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中发〔2011〕1号文件强调,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要把推进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作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的重点任务。

粤发〔2011〕9号文件把着力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等工程建设作为全面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重要工程。

广东省梅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文本

广东省梅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文本

广东省梅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文本广东省梅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文本规划背景、原则与指导思想梅州市市情1.1.1区位与自然地理梅州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闽粤赣3省交界处,辖梅江区、梅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平远县7个县(区)和1个代管县级市兴宁市。

全市土地面积15836平方公里,全境“八山一水一分田”。

耕地以种植水稻为主。

山地多种植茶叶、沙田柚(金柚)、柿子、龙眼等。

1.1.2人文与历史沿革人口488.32万(2002年),其中农业人口约为382万。

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00人。

梅州市97%的人口是客家人,主要使用客家方言。

梅州历史悠久,1994年1月,被国务院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梅州市素有“客家之乡、华侨之乡、足球之乡、文化之乡”之誉。

现有旅居海外侨胞近400万人,遍布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

1.1.3经济现状梅州市2002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04.69亿元。

国民经济一、二、三产的比例为29:36:35。

全市一般预算财政收入8.57亿元,财政支出34.17亿元。

2002年,全市职工人均工资9694元,市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729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730元。

1.1.4发展战略与目标2003年5月,中共梅州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了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与步骤。

全市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和胡锦涛同志考察广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年打基础、十年翻两番、2020年全面达康”为总目标,以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旅游产业化为导向,以招商引资和发展民营经济为突破口,以交通建设、园区建设、优化软环境为保证,全力实施开放梅州、工业梅州、生态梅州、文化梅州四大发展战略,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全面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为实现全面脱贫奔康而奋斗。

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是: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力争超过320亿元,年均递增9.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力争超过750美元,比2000年接近翻一番,年均递增梅州市旅游业现状分析1.2.1广东省旅游发展战略以珠江三角洲为核心和基础,打造广东旅游精品,把广东建设成国际知名的现代化旅游强省。

梅江镇大桥规划方案

梅江镇大桥规划方案

梅江镇大桥规划方案引言梅江镇位于广东省梅州市东部,是一个历史文化名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该镇的人口和经济发展日益壮大,道路交通也逐渐成为其发展的瓶颈。

因此,为了缓解交通拥堵压力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我们拟定了在梅江镇建设一座大桥的规划方案。

规划目标本规划旨在建设一座位于梅江镇的跨江大桥,连接镇中心区域和对岸地区,通过实现以下目标来促进区域发展:1.缓解梅江镇市区的交通拥堵状况,提高出行效率;2.改善镇与对岸地区之间的联系,促进经济合作;3.推进梅江镇的城市化进程,提升区域形象。

规划方案桥梁类型我们拟建一座钢筋混凝土双塔双索面斜拉桥,主跨 1000 米,距离水面高度高于 60 米。

该桥型结构安全性高、施工周期短、视野宽阔、耗能小,适用于该地区的峡谷地形和气候条件。

桥墩位置为了保护河岸环境和公路交通的安全,我们在建设计划中避免在河心地带设立桥墩。

因此,我们决定将桥墩设置在对岸山脉一侧,如下图所示。

桥墩位置地形条件规划方案所在地区属于峡谷地形,并受到双向河流的影响,需要严格控制建设过程中的地形变化。

我们将采用应力预应力锚加固技术,以确保桥梁的稳定性和耐用性。

技术设施桥梁将配备智能检测系统和防火灾措施,以保证日常运行的安全性。

同时,在桥墩顶部将安装 LED 彩灯,夜晚可呈现美丽的夜景。

资金预算我们估计该项目的总投资额约为 5 亿元,具体分配如下:1.桥梁主体设计和建造:2.5 亿元;2.道路和桥梁环境建设:1.2 亿元;3.技术设施和智能检测系统:1.0 亿元;4.桥梁运营和日常维护:0.3 亿元;结论本规划方案的实施将大大改善梅江镇的交通运输状况,提高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

同时,该项目将成为梅江镇的地标景观,提升区域形象和知名度。

我们将继续完善规划细节和方案执行的实施细节,确保该项目的实施和运行效果良好。

城北 独具魅力的客家小镇

城北 独具魅力的客家小镇

城北独具魅力的客家小镇作者:余辉钟兴明曾仕谦温惠婷来源:《源流》2014年第02期兰花品鉴园、玉水古村、山居美乐地·樱花休闲养生谷、联辉楼……构成了梅江区城北镇美丽如画的田园风光。

梅江区首届兰花节等节会、广东省国兰精品展暨秋兰品鉴会先后在该镇举办,吸引了梅州本地、潮揭汕、珠三角、江西、福建等地游客20多万人次前来品兰花、赏樱花,让更多人记住了城北这个独具魅力的客家小镇。

城北镇位于梅州城区北部,东与梅县城东镇相邻,南与梅州主城区毗邻,西与梅县程江镇交界,北与梅县大坪镇、石扇镇接壤,是广东省教育强镇、广东省花卉专业镇,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广东省示范区。

全镇总面积12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5.6万人,下辖25个村(居)。

其中干光村为兰花名村,玉水村获中国传统古村落、广东省古村落的称号。

近年来,城北镇充分依托自身的“区位、生态、产业”优势,大力实施“一园两特带动一精”发展战略,通过示范引领、优化服务、整合资源等有效措施,发展特色休闲产业,建设梅城美丽郊区。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

城北依托辖区内扎干群兰花、樱花、枇杷、慈橙、古村、古刹等特色资源,规划建设了50平方公里,以“花果画廊·客家桃源”为主题的城北现代农业休闲观光基地。

突出“花韵·果香·颐养”三大特色功能布局,打造“春赏樱花、夏摘枇杷、秋采金柚、冬品雅兰,”的四季生态休闲游。

带动当地农户户增2-5万元,耕山致富效应凸显。

招商引资,壮大实体经济。

镇党委、政府积极与珠三角、港澳台等地大型龙头企业对接,高起点引进、高规格策划精致高效农业、观光旅游产业、养生养老服务业等。

全力支持配合碧桂园、梅江区现代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落户城北;引进总投资额为30多亿元的“山居美乐地·樱花休闲养生谷”项目,将樱花谷周边4600多亩山地打造成集精致农业体验、森林特色商店、湖滨休闲度假、草原观光畜牧、自然生态保护于一体的生态农业观光休闲度假圣地;引进绿道兰花、华夏国兰等20多家兰花企业发展兰花种植2000多亩;成功打造粤东兰花产业交易中心,为城北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

《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主要内容

《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主要内容

《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主要内容简介一、总则1、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

其中,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2、规划范围市域城乡统筹规划范围:为梅州市市域,面积1.59万平方公里,包括两区一市五县,即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平远县、蕉岭县,重点统筹城乡发展与优化城镇体系。

城市规划区范围:具体划定南至长沙镇长沙村、小密村(部分)、程江镇大和村、大塘村;西至南口镇车陂村、南龙村、仙湖村、龙塘村、侨乡村;东至西阳镇新联村、江子上村、太平村、鲤溪村;北至城北镇扎下村、上村村、杨文村,城东镇谢田村、书坑村,作为初始规划区范围,总面积376平方公里。

图1 城市规划区范围图二、城市总体发展目标1、总目标:实现全面振兴发展,经济绿色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和谐幸福梅州。

2、经济发展目标: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2030年,力争GDP比2014年翻两番,突破3500亿元大关,人均GDP65000元。

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形成一批带动力强、集约化水平高、关联度大的主导产业和产业集群,构建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结构优化的绿色产业体系。

3、社会发展目标: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生福祉得到明显改善。

建立覆盖全社会、惠及全体公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2030年力争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4年翻两番,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生态环境目标: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2030年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单位GDP建设用地量降幅达到国家和省下达的目标要求。

5、基础设施目标:加快以交通项目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为骨架,公路、铁路、机场、港口、航道衔接顺畅的综合交通网络;能源、水利、环保、信息化等基础设施支撑保障力明显提升。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26•【字号】梅市府办[2011]65号•【施行日期】2011.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梅市府办〔2011〕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梅州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梅州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附件:梅州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报告编写:刘海岗、马传胜、杨雅明、杨庆芳、张小彬、冯绍委、谢亦霞、钟秋兰、杨鹏、周炜煌、郑凌之、邓燕琳、张苑、罗彬源、曾佳敏、黄柳清、甘宇生、房剑红审核:罗颂伟、张世俭审定:袁小平、凌松宏主办单位:梅州市环境保护局、梅州市林业局编制单位:梅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前言环境规划是环保工作的龙头,是开展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的技术指导性文件,要科学谋划、统筹规划、周密计划。

“十一五”环保与生态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十二五”环保与生态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十二五”期间解决历史遗留的环保与生态问题提供了宝贵经验,为做好“十二五”期间环保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推动我市“十二五”期间重大项目建设进程提供了可靠保证。

“十一五”是我市环保工作大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环保工作与生态建设成果显著。

期间,我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规划控制指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迈出重要一步,环境信息、环境宣教能力进一步提升,环保设施治理市场化进程进一步推进,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为确保我市环境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

梅州江南新城东升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梅州江南新城东升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梅州市江南新城东升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一、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东北侧为东升工业园区,西南侧为客天下旅游产业园一期。

用地北部为S333省道,西部为客天下东路,南部为客天下旅游产业园的一期道路,东部为自然山体。

规划范围总用地140.55公顷。

图1 区位二、规划原则(一)尊重自然、传承人文梅州拥有优美的自然环境与极具特色的人文环境。

在规划布局、空间关系与建筑色彩等方面,应充分结合原有地形、地貌等自然景观资源和区位,创建自然景观资源丰富的田园居住环境。

同时,重视客家人文环境,在规划、建筑与景观多方面,体现客家人文精神,创建传承独特文脉的人文居住环境。

(二)整体考虑、统筹发展在规划建设中,要合理处理旅游产业园的发展与梅州东区以及整个城市发展的协调关系。

在建设过程中,要控制开发时序,在建设住区的同时,商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同步建设,为新区的后期建设做好充足的准备。

同时要考虑周边城区与规划区的发展关系,在功能分区、交通组织、大型市政设施安排等方面与周边地区远期发展规划综合统筹考虑。

(三)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产业园所在区域,地势较为复杂,在规划建设中应当尊重现状地形,充分利用现状条件进行道路建设和功能区划分,以减少建设成本,呈现出依山就势的山地住区景观。

在塑造人工景观的同时,注重对现有山体的景观保护和现有水体的景观利用,形成人工与自然景观融合发展的态势。

(四)市场导向、弹性发展市场是最终裁决产品开发成功与否的关键。

而在市场经济下,开发市场需求的变化较难把握,在用地规划上应当留有足够的弹性空间,一定范围内地块的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确定应留有一定余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三、功能定位梅州实施“百万人口城市”战略的新城市的节能省地集约示范社区,“客家新民居运动”新典范和低碳生活住区。

四、空间结构依据城市总体布局形态与空间结构,结合本片区的空间特征,确定规划区的总体规划结构。

规划结构可概括为“一心、三带、三区”的布局结构形态。

梅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7—2020年)

梅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7—2020年)

前言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日益突出,环境保护面临巨大的挑战。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战略和目标,把环境保护列为未来民族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予以考虑。

国务院、广东省先后颁布了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及考核指标,环境保护部也积极推动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实施行业限批、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努力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的任务。

广东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则明确提出“两带、三区”发展战略,将全省划分为“珠三角城市群、粤东粤西沿海经济带、粤北山区”,并把粤北山区定位广东的生态屏障。

我市是一个山区城市,位于韩江上游,“八山一水一分田”,是粤东城市群的水源地,也是广东的生态屏障,具有良好的生态和环境优势。

但另一方面,我市整体经济在广东省处于落后位置,目前的经济结构仍以资源型产业为主,其发展的压力非常大,特别是随着其主要资源煤矿的关闭,脆弱的山区经济面临着从资源型经济发展转型的趋势。

当前,梅州正处在乘势腾飞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提出“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致力于创建“三名城一基地”,拟用五至十年的时间,率先走出一条宜居带动宜业、宜业提升宜居的绿色崛起之路,把梅州建设成为广东的生态名城、文化名城、平安名城和绿色现代产业基地,推动全市在青山绿水中异军突起、跨越发展。

此时,应充分把握此种发展态势及山区特点,把握发展与保护的需求,继续解放思想,针对我市主导产业排污特征及区域承载力空间分布,引导产业合理空间布局,强化容量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构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持续发展”的和谐发展格局。

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珠三角产业向山区转移加速,区域环境保护压力也持续增加这一复杂形势,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积极落实省人大常委和省环保局的有关决议、决定,提出编制《梅州市环境保护规划》并作为“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全面把握全市环境现状,优化环境功能分区,明确区域环境承载力(或环境容量)及其空间分布,引导经济社会合理布局,以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落实我市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保障我市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浅谈历史文化街区的活力复兴之路——以梅州凌风东西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为例

浅谈历史文化街区的活力复兴之路——以梅州凌风东西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为例

Construction & Decoration 浅谈历史文化街区的活力复兴之路——以梅州凌风东西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为例张琴梅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东 梅州 514000摘 要 历史文化街区不仅是城市文化的重要载体,更是宝贵的历史财富,随着城市化发展的进程逐步推进,如何更好地复兴历史文化街区,使其重新富有生机活力成了至关重要的问题。

本文以梅州凌风东西路历史文化街区为例,首先阐述了保护规划的背景及原则,然后从用地、交通、绿化等多个角度对该街区的活力复兴之路进行探讨,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建议,通过本次研究,以期进一步加强街区的保护力度。

关键词 历史文化街区;活力复兴;保护规划Discussion of Revitalization Path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Blocks —— Example of ConservationPlan of Meizhou Lingfeng East-West Road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BlocksZhang QinMeizhou Urban Planning and Design Institute Co., Ltd., Meizhou 514000, Guangdong Province, ChinaAbstract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blocks are not only important carriers of urban culture, but also valuable historical wealth.With the gradual advancement of urbanization, how to better revitaliz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blocks and revitalize theseblocks has become a crucial issue. Taking Meizhou Lingfeng East-West Road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Blocks as an example,this paper first expounds the background and principles of conservation plan, then discusses the revitalization path of theseblocks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such as land use, transportation, and greening, and finally puts forward relevant suggestionsto further strengthen the conservation of the blocks through this study.Key words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blocks; revitalization; conservation plan1 规划背景及保护原则1.1 规划背景城市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使地域文化特色逐渐消失,如何在众多城市之中占据绝对优势已经成为梅州凌风东西路历史文化街区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10]27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10]27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10〕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现将《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城乡规划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管理,合理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进行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市区以及周边因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城市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第六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下称“市规委会”)协助市人民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决策,负责研究、审议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选址、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重要详细规划、重要建筑设计方案等城市规划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08•【字号】梅市府[2011]20号•【施行日期】2011.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梅市府〔2011〕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业经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梅州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粤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时期。

在当前错综复杂的形势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谋划未来五年的发展,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纲要根据《中共梅州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极不平凡的时期。

梅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良好,为“十二五”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加快探索山区科学发展新路。

近几年来,我市一直努力探索从“四个梅州”到“绿色崛起”的科学发展新路,坚持以开放梅州为先导,更新解放全市干部群众思想观念,梅州山区逐步走向开放开明;以工业梅州为核心,工业经济搭上“末班车”,进入“快车道”;以生态梅州为基础,青山绿水的生态优势在巩固中得到提高;以文化梅州为动力,“世界客都·文化梅州”形象得到彰显提升,全面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使梅州经济社会转入到科学发展轨道。

梅州市梅江区名镇名村总体发展规划(2011年7月)

梅州市梅江区名镇名村总体发展规划(2011年7月)

梅州市梅江区名镇名村总体发展规划(2011年7月)梅州市梅江区名镇名村示范村总体发展规划梅江区成立于1988年3月,是梅州市唯一的市辖县级区,是梅州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全区总面积298.4平方公里,下辖3个镇和3个街道,共有54个村民委员会,其中有省级“万村绿”示范村3个,省级卫生村5个,市级生态村29个,市级卫生村17个;目前全区所有镇(街)均创建成为广东省教育强镇(街)、梅州市文化先进镇(街)和梅州市平安镇(街),4个镇(街)创建成为梅州市生态镇(街),1个镇被评为广东省文明镇。

“十一五”期间,全区生产总值从13亿元增至26亿元,实现了翻番,年均增幅达12%;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从8300多万元增至2.8亿元,年均增幅达27%。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名镇名村的要求,通过样板示范带动农村宜居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我区镇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突破,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的意见》(粤府[2011]68号)精神,梅江区委、区人民政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严格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编制成《梅州市梅江区名镇名村示范村总体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为基础,以实施农村环境和景观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发掘和拓展镇村资源禀赋、整合提升特色优势为基本路径,大力开展名镇名村示范村创建活动,形成一批名镇、名村、示范村,全面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感和农村宜居水平,加快推动绿色的经济崛起,全力建设幸福梅江。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典型示范。

衔接《梅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梅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梅江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选择基础较好的镇村开展试点,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成熟一个,认定一个,逐步扩大全区名镇名村示范村比例。

梅三陇规划

梅三陇规划

梅三陇规划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确定的中心城区,南至长沙镇长沙村、小密村(部分),程江镇大和村、大塘村;西至南口镇车陂村、南龙村、仙湖村、龙塘村、侨乡村;东至西阳镇新联村、江子上村、太平村、鲤溪村;北至城北镇扎下村、上村村、杨文村,城东镇谢田村、书坑村,总面积约376平方公里。

二、改造规模
本次“三旧”改造总体规模为3890.61公顷,其中旧城镇用地面积2615.24公顷,旧厂房用地面积493.54公顷,旧村庄用地面积781.83公顷。

三、改造目标
(一)全面促进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二)全面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构建“五星争辉”区域发展新格局。

(三)全面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城市范例。

(四)全面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全面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运用“绣花”功夫传承客家文
化,绣出城市品质品牌。

四、改造资源划定
(一)“三旧”用地划定
本次规划“三旧”用地总规模为3890.61公顷。

1.旧城镇
旧城镇用地面积为2615.24公顷,总量最大,占“三旧”总用地面积的67.22%,主要分布在江南、江北和梅县片区;
2.旧村庄
旧村庄用地面积为781.83公顷,占“三旧”总用地面积的20.1%,主要分布在梅州中心城区建成区的北部和西南部;
3.旧厂房
旧厂房用地面积为493.54公顷,占“三旧”总用地面积的12.69%,主要分布在梅县槐岗、城北镇及机场周边。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农村村民自建住宅规划用地管理规定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农村村民自建住宅规划用地管理规定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农村村民自建住宅规划用地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9•【字号】梅市府[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农村村民自建住宅规划用地管理规定的通知(梅市府〔2009〕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现将《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农村村民自建住宅规划用地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迳向市城乡规划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二月九日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农村村民自建住宅规划用地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农村村民自建住宅规划和用地管理,规范农村村民自建住宅行为,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梅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农村村民自建住宅的规划、用地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农村村民自建住宅,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农村村民(下称“村民”),在依法取得的农村宅基地上新建、扩建、改建、翻建住宅的行为。

第三条村民新建住宅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建设。

同时应当满足消防、抗震要求,不得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不得阻碍交通、侵占公共绿地和邻里通道。

妥善处理好给水、排水、日照、采光、通风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四条村民自建住宅用地规划,实行分类管理,将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分为一类建筑控制区和二类建筑控制区(具体以梅州市城市规划区个人划地新建住宅控制区图为准):(一)一类建筑控制区范围:东以东外环,罗乐大桥,东升工业园河堤为界;西以环市西路、梅县进城大道为界;南以三角梅大高速公路、客天下旅游产业园东控制线、东升工业园南梅湖公路为界;北以嘉应大学北规划24米路和梅江区城北工业园北规划60米道路为界。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梅县区程江镇大和村规划40米道路南、北侧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梅县区程江镇大和村规划40米道路南、北侧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梅县区程江镇大和村规划40米道路南、北侧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06•【字号】•【施行日期】2021.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梅县区程江镇大和村规划40米道路南、北侧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市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批准〈梅县区程江镇大和村规划40米道路南、北侧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请示》(梅市自然资报〔2021〕178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交的《梅县区程江镇大和村规划40米道路南、北侧地块用地规划条件》,请你局严格按照经依法批准的规划条件进行土地开发建设。

执行过程中,如确需对规划条件作出调整的,须认真组织论证,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附件:梅县区程江镇大和村规划40米道路南、北侧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及附图梅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6日附件梅县区程江镇大和村规划40米道路南、北侧地块用地规划条件一、用地位置梅县区程江镇大和村规划40米道路南、北侧。

(详见附图:MXG2021-006号)二、用地总面积74892平方米(其中A地块用地面积为10937平方米,B地块用地面积为63955平方米,以实际供地面积为准)。

三、用地性质中小学用地(72班中学,其中初中部36班,高中部36班)。

四、土地使用强度(一)建筑高度:以民航部门批复的航空限高为准,教学楼建筑高度按相关规范控制;(二)建筑密度:不大于35.0%;(三)容积率:不大于1.5;(四)绿地率:不小于35.0%;(五)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1.0个泊位/班,非机动车停车位按全部班级人数的30%设置。

五、建筑设计要求(一)建筑后退规划40米道路红线: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后退不小于6.0米,建筑高度24米—60米后退不小于12.0米,建筑高度大于60米后退不小于1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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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名镇名村示范村
总体发展规划
梅江区成立于1988年3月,是梅州市唯一的市辖县级区,是梅州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全区总面积298.4平方公里,下辖3个镇和3个街道,共有54个村民委员会,其中有省级“万村绿”示范村3个,省级卫生村5个,市级生态村29个,市级卫生村17个;目前全区所有镇(街)均创建成为广东省教育强镇(街)、梅州市文化先进镇(街)和梅州市平安镇(街),4个镇(街)创建成为梅州市生态镇(街),1个镇被评为广东省文明镇。

“十一五”期间,全区生产总值从13亿元增至26亿元,实现了翻番,年均增幅达12%;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从8300多万元增至2.8亿元,年均增幅达27%。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名镇名村的要求,通过样板示范带动农村宜居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我区镇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突破,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的意见》(粤府[2011]68号)精神,梅江区委、区人民政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严格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编制成《梅州市梅江区名镇名村示范村总体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
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为基础,以实施农村环境和景观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发掘和拓展镇村资源禀赋、整合提升特色优势为基本路径,大力开展名镇名村示范村创建活动,形成一批名镇、名村、示范村,全面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感和农村宜居水平,加快推动绿色的经济崛起,全力建设幸福梅江。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典型示范。

衔接《梅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梅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梅江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选择基础较好的镇村开展试点,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成熟一个,认定一个,逐步扩大全区名镇名村示范村比例。

(二)立足实际,保持风貌。

坚持实事求是,从各镇、村实际条件出发,从解决最迫切、最基本的环境问题入手,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最大限度保留乡土元素,体现农家风情,不脱离实际盲目求大、求新、求洋、求全,不搞大拆大建,不“以城代乡”,片面追求镇村“城市化”。

(三)突出特色,分类指导。

依托各镇、村的不同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开展创建工作,因地制宜、一村(镇)一策,发掘内涵、培育特色,形成亮点、形象和品牌效应,打造不同主题和类型的名镇、名村,防止千篇一律。

(四)以人为本,幸福宜居。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群众在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中的主体作
用。

着眼加快农村社会文明进步,引导广大农民共建宜居村镇,共享幸福家园,实现安居乐业,提升幸福感受。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11年开始试点,在全区选择基础较好的1个镇、2个行政村作为示范点进行重点开发建设,在2012年建成1个名镇、2个名村;至2015年底全区3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示范村建设,全区10%以上的镇和行政村完成名镇名村建设,推动全区农村宜居建设、新农村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进度安排
2011年7月开始,选择城北镇干光村、黄坑村作为示范点,编制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集中资金、突出重点,着力抓好示范点的建设工作,通过样板示范带动镇村宜居建设,并在全区同步推开示范村建设。

至2012年底,按照名镇、名村的建设标准,将城北镇打造成为特色产业(花卉)名镇,将城北镇干光村打造成为特色产业(兰花)名村,将金山街道黄坑村打造成为生态旅游名村。

至2015年底,将长沙镇小密村、大密村,三角镇泮坑村、东升村、梅塘村、坜明村,城北镇干光村、玉水村、银营村、中村、杨文村、群益村,金山街道龙丰村、周溪村、东郊村,西郊街道寨中村等16个行政村按照示范村建设标准打造成示范村;将三角镇打造成特色旅游名镇;将东升村、泮坑村、小密村、周溪村等4个村打造成生态旅游名村;将
梅塘村、群益村等2个村打造成特色产业名村;将玉水村、泮坑福禄芨自然村、东郊村等3个村打造成历史文化名村。

四、建设标准
(一)示范村。

示范村指经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景观改造和绿化美化建设,达到卫生村基本标准,村容整洁、环境宜人、设施配套、生活便利,适宜生存发展,具有示范作用的宜居村庄。

具体标准:一是环境生态宜居,村内环境整洁,卫生条件良好,无垃圾乱丢弃、污水乱排放、杂物乱堆放、人畜混居、水道淤塞等现象,绿化美化水平较高;二是基础设施配套,农房整洁美观,道路、饮水、医疗、文化、电力、电视、通信等设施建设比较完善;三是公共服务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休闲、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较完善,农民享有规定的公共服务保障;四是社会和谐稳定,农村基层党建、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乡风文明,治安良好。

(二)名村。

名村指达到了示范村建设要求,并具有一种或多种特色优势,农民生活达到较高的小康水平,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代表新农村建设水平和农村改革发展方向,代表全区农村建设成果和形象的村庄。

具体标准:列为名村的行政村,所辖的自然村应有一半以上按示范村的建设要求进行改造整治。

名村应依托自身条件,做强个性特点,在人文历史、自然生态、民居风貌、农业渔业、乡村旅游、基层建设和社会管理等一个或多个方面突出特色,打造成为主题突出、形象鲜明、内涵深厚、韵味独特的村庄,在保护
乡村自然风貌和历史建筑,传承人文气息和传统文化,倡导文明风尚和现代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名镇。

名镇指符合城镇建设发展规律,规划科学合理、主导产业突出、城镇功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生活水平较高,在产业形态、人文自然、公共服务等方面,特别是在宜居宜业、文明风尚、社会和谐、活力创新上,体现出较强特色和优势,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镇。

具体标准:要根据其资源禀赋、区域位置、发展优势等要素条件,找准发展定位,突出个性魅力,形成带动效应,成为体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平台,以城镇发展带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名镇建设要因地制宜,壮大特色经济,体现节约集约导向,率先形成现代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城市文明向农村地区传导、乡村生态向城市扩展的桥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关联度强、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

各级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区委、区政府成立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局、区住建局、区文广局、区财政局、区旅游局、区卫生局、区林业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具体负责全区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的统筹组织
和协调指导。

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并就每个拟建的名镇、名村、示范村分别制定具体翔实、操作性强的建设规划,扎实、有效地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

(二)广泛宣传动员。

加大对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的宣传力度,广泛推介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成果和经验,大力宣传为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积极引导挂钩帮扶单位、企业、外出乡贤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大力支持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扶持力度。

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镇村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加强公用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名镇名村示范村的承载力和吸引力。

积极统筹整合有关资金,为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同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形成多元投入格局。

(四)突出优势特色。

挖掘和整合当地独特资源,促进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在一个或多个领域形成较强的比较优势和创建亮点。

生态旅游名镇(村)建设重点依托当地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和山水景观,进一步增强自然休闲特色,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特色产业名镇(村)突出培养具有当地特色的“名、特、优、新”产品,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增强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历史文化名村通过丰富人文特色和文化内涵,
使其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客家特色和传统风貌。

名村、示范村建设以行政村为主体,以自然村为基础,部分自然村特色特别鲜明,资源条件与行政村内其他自然村差别较大的,可适当将创建主体调整为单个或几个自然村。

(五)强化督查考核。

加强对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成立专项督查工作组,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促进工作落实,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视察活动。

把名镇名村示范建设落实情况列入镇(街)党政一把手和区直单位每月绩效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动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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