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职业能力测试》专题讲义: 民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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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职业能力测试》专题讲义: 民法分论高频考点

事业单位考试《职业能力测试》专题讲义: 民法分论高频考点

事业单位考试《职业能力测试》专题讲义民法分论高频考点高频考点一:物权一、物权的概念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物权的内容(一)所有权1.概念所有权是物权种类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所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变动方式(1)不动产物权登记(2)动产交付3.相邻关系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应当互相给予便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权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

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三)担保物权1.抵押权抵押权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质权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转移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3.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真题展示】1.【2015-辽宁】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物的()。

A.直接占有和支配B.间接占有和支配C.直接占有,间接支配D.间接占有,直接支配2.【2017-江西】甲将自有房屋出售给乙,乙将双方约定的房款支付给甲,将房子交给儿子丙使用。

事业单位考试高分备考民法篇.doc

事业单位考试高分备考民法篇.doc

2013年事业单位考试高分备考:民法篇对于公基考试而言,法律的学习和备考相较于其他科目是比较困难的,一方面是法律本身这门学科是一个系统的体系,需要一个系统的学习,至少需要几年的学习才能很好的掌握;另一方面法律这门学科的备考也是很难的,特别是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更是难上加难,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而且就算是花费很长的时间复习,如果没有恰当的方法和对重点的把握,也是很难在考试中取得好的成绩。

尽管法律这门学科有其自身和复习备考的难度,但是只要方法得当,有适当的引导,是可以在短时间内掌握应考的内容,因为法律考试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重者恒重,轻者恒轻,只要我们掌握和理队法律中的重点,就可以轻松应付考试了。

下面就民法中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个考点进行梳理一下,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个学习法律的思路和方法。

民事行为能力在概念上来讲,是一个舶来词,从字面上市很难理解的,在法条上讲的是法人或者是自然人独自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对于这个概念在考试中主要考察的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而行为能力是一个嫩难理解的,但我们可以用另外一句通俗易懂的话来表述这个概念,可以定义为一个人独自能干什么的资格,通过这样表述后就能很好的理解这个概念了。

一个人独自干什么的能力受什么影响呢?其实是很容易想到的,当然是受一个人的年龄和治理状况影响的。

那么下面我们看一下一个人的年龄和治理状况是如何影响一个人行为能力的,当一个人不满十岁或者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状况下,这时候当事人是不能够以自己独立的行为从事任何行为,当然如果是纯获益的行为,可以是有效的,因为纯获益的行为不会使他受任何损失,我们将这种人称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这种情况下无民事行为能的行为就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使。

当一个人的年龄在十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从事与其智力相当的部分行为,我们将这种人称之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的超越其智力的行为则是要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可以。

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民法

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民法

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民法第一节民事主体之自然人***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权利能力所揭示和要求的是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和前提,没有这个基本的资格,就谈不上具体的法律行为和法律关系。

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即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自然人出生,并为自然人终身享有。

《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真题回顾】我国公民从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A.年满18岁 B.年满16岁 C.年满14岁 D.出生时****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义务的资格,即自然人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我国《民法通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此外,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年满十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还包括对比较重要的民事行为缺乏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且不能预见其行为后果的患痴呆症的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此外,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接受奖励、赠与及报酬的行为。

限制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此类被称之为“纯法律上利益”的行为,不需要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相对方行为人也不得以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为理由否定行为的法律效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需要参加重要的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事前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也可事后征得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职业能力测试》考点《民法》(2021年版)

《职业能力测试》考点《民法》(2021年版)

《职业能力测试》考点《民法》(2021年版)随着各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陆续展开,特地为大家准备了最新事业单位考试必考题库中各考点常考高频试题,并按照考点分类编写,方便大家根据各地招考简章公布的考试大纲及自己的实际情况查漏补缺,强化复习。

相信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您定能够金榜题名,实现您的梦想。

1、单选题依照民法理论,物权的核心是_____。

A: 占有权B: 使用权C: 支配权D: 处分权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

解析:物权的核心在于处分权。

只有处分权仅归所有人享有,而占有权、使用权和支配权除所有人可以享有外,其他人也可以基于其他法律行为而享有。

D符合题意。

2、多选题小宋受朋友之请去某饭店吃饭,中途去洗手间时,因地面油滑不慎摔倒,致使腿骨骨折。

对小宋受到的损害,以下说法错误的是_____A: 小宋与饭店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B: 小宋不是消费者,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C: 小宋是消费者,所以饭店应当承担责任D: 小宋是自己不注意摔倒的,饭店并无加害行为,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参考答案: ABD本题解释:【答案】ABD。

解析:本案中,小宋是否为消费者不是看小宋是否真正消费。

小宋受朋友的宴请属于《合同法》规定中的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即小宋属受益一方,当然可以要求饭店承担责任。

A、B错误。

注意,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前提并不是看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而是看有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比如不可抗力。

否则就要承担责任。

D项错误。

3、单选题王某现年17岁,高二学生,平时创新能力极强,其研究创造的一个小发明获得专利,并且经济价值较高。

专利权的申请、使用和由此所获取的收入的处理一概由王某的父亲予以安排,王某的父亲从事的下列各种行为中,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责任的是_____A: 将王某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转让给某公司,但转让价格比市场价格略低B: 将专利权转让部分所得以王某的名义购买房产一处C: 将所购买的房产租与他人,收取租金D: 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一万元以王某名义捐献给某贫困地区的希望小学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

民法讲义及习题集

民法讲义及习题集

民法讲义第一部分民法总论第一章民法概述一、民法的概念和特征(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2)民事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

(3)民法是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重点: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区别:(1)非财产性,即人身关系不具有物质上的内容;(2)不可转让性,即人身权与权利主体紧密相联,不能转让。

三、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2)平等原则;(3)公平原则;(4)等价有偿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6)禁止滥用权利的原则。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概念和特征(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它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注意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实质。

(2)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意志关系,它首先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的意志,同时也体现了国家的意志。

(4)民事法律关系必须受到民法的调整。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1)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特殊情况下,国家也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如以国家名义发行国债等。

(2)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3)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和特定的精神利益。

三、民事权利的概念与分类(1)财产权与人身权;(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①支配权是权利人得直接支配权利客体,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②请求权是权利人得请求特定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③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照自己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

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抵销权、抛弃权、免除权都属于形成权。

④抗辩权是指权利人用以对抗他人请求权之权利。

抗辩权包括永久抗辩权与延期抗辩权之分。

(3)绝对权与相对权;(4)主权利与从权利;(5)原权利与救济权;(6)既得权与期待权。

四、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1)公力救济●(2)私力救济,私力救济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自卫行为,包括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行为;二是自助行为,即在来不及请求公力保护的情况下,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对侵权人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或者对侵权人的财产予以破坏的行为。

《职业能力测试》考点《民法》(2021年含答案)_7

《职业能力测试》考点《民法》(2021年含答案)_7

《职业力量测试》考点《民法》(2021年含答案)事业单位聘请题库大纲考点高频考题:1、单项选择题以下哪一行为属于侵害著作权的行为?_____A: 某电视台为了报道油画展览的盛况,在电视新闻中播放了展览的油画B: 某教授在世纪论坛上的演讲词被电台全文报道C: 法院为了查证将张某发表的文章复制了3篇D: 出版社将蒙文发表的作品翻译成汉文在国内出版发行参考答案: D此题说明:【答案】D。

解析:依据《著作权法》第22条第11项的规定:“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留意,著作权的合理用法只能是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问题在国内出版发行,而不是将少数民族文字作品翻译成汉族文字出版发行。

A、B、C是法条原文。

正确答案为D。

2、多项选择题甲乙签订合同,约定甲向乙出售家具。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以下何种状况下,甲可以将家具提存?_____A: 乙无故拒绝受领甲交付的家具B: 乙搬离原住处未通知甲,甲寻访不到C: 乙因车祸身亡,尚未确定继承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D: 乙中风成植物人,尚未确定监护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参考答案: ABCD此题说明:【答案】ABCD。

解析:依《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宅没有通知债务公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另依《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值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丢失民事行为力量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因此,A、B、C、D均正确。

3、多项选择题以下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的有_____。

A: 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B: 甲赠与乙图书馆一百本书C: 甲因踢球打碎乙家的玻璃D: 甲鱼塘之鱼跳人乙鱼塘参考答案: ACD此题说明:ACD[解析]合同法律关系指由合同法律标准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职业能力测试》考点巩固《民法》(2021年含答案)_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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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力量测试》考点稳固《民法》(2021年含答案)事业单位考试必看考点高频试题:1、单项选择题甲公司常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

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依据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

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

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

以下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_____A: 甲公司不承当责任B: 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C: 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D: 甲公司应当承当签约后果参考答案: D此题说明:【答案】D。

解析:此题中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外表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的代理。

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由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的效果。

2、单项选择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1年后乙确知甲仍旧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

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_____ A: 自行复原B: 不得自行复原C: 经乙同意后复原D: 经甲同意后复原参考答案: B此题说明:B[解析]《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毁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假如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复原;假如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那么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复原。

〞本案中,乙因为再嫁,其与甲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复原,此题答案为B。

3、单项选择题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以下哪种原因不履行合同时,违约方不向对方承当民事责任_____A: 上级机关的决定B: 不行抗力C: 第三人侵权D: 第三人违约参考答案: B此题说明:【答案】B。

解析:依据《合同法》规定,因不行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依据不行抗力的影响,局部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可见,我国法律认为,不行抗力的发生会导致当事人可以不向对方承当民事责任。

4、多项选择题胡某与同村赵女依法登记结婚,结婚前或结婚后双方没有就财产作出任何的约定。

《职业能力测试》必看考点《民法》(2021年版)_1

《职业能力测试》必看考点《民法》(2021年版)_1

《职业能力测试》必看考点《民法》(2021年版)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高频试题:1、判断题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

_____参考答案: 正确本题解释:参考答案:正确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与其行为能力不符的民事活动。

2、单选题在下列何种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_____A: 甲欠乙500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B: 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C: 甲以拾得的100元还了欠乙的债务D: 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

解析:不当得利的构成需具备三项条件:(1)取得利益无法律依据。

(2)—方受损失,他方得利益。

(3)两者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

A项属于无因管理,丙是自愿对自己财产的处分,不存在损失的问题。

不选。

B项甲大学新建校区与房屋的升值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不选。

C项乙只是接受偿还,没有利益,甲的行为才是不当得利。

不选。

D符合不当得利的全部构成要件,应选。

3、多选题以下选项中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_____。

A: 蓝天幼儿园B: 某公司的分支机构C: 某国有企业D: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张参考答案: CD本题解释:CD[解析]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可以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厂或者营业部)、职能部门不能作为保证人,故排除A、B。

本题正确答案为CD。

4、单选题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千元,其中2千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

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

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A: 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B: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C: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D: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

《职业能力测试》考点特训《民法》(2020年含答案)

《职业能力测试》考点特训《民法》(2020年含答案)

《职业能力测试》考点特训《民法》(2021年含答案)事业单位考试必看考点高频试题:1、单选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

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_____A: 自行恢复B: 不得自行恢复C: 经乙同意后恢复D: 经甲同意后恢复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

解析:在婚姻家庭关系上,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与别人再婚,他们的婚姻关系应当恢复;如原配偶已与他人结婚,则保护后一个婚姻。

即原有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2、判断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_____参考答案: 正确本题解释:参考答案:正确解析:《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3、单选题依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民事责任,正确的选项是_____A: 由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B: 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C: 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D: 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4、单选题甲有一套商品房欲出售,经人介绍,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丙知道后找到甲,表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便与丙订立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A: 房屋应归乙,甲向丙承担违约责任B: 房屋应归丙,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C: 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为甲D: 甲与丙订立的合同无效,甲与乙协商房屋的归属权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

解析:《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职业能力测试》必看题库知识点《民法》(2020年含答案)

《职业能力测试》必看题库知识点《民法》(2020年含答案)

《职业能力测试》必看题库知识点《民法》(2021年含答案)事业单位考试必看考点高频试题:1、多选题甲要出售自己拥有的一栋商品房。

乙得知此消息后,与甲联系,双方谈妥了条件后以100万成交,并进行了过户登记。

就在登记后第二天,丙也联系了甲,希望以120万的价格买下此楼。

出于价格的诱惑,甲又将楼卖与丙。

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A: 若丙是善意的,则由甲选择是将房屋卖给乙还是丙,因为债权具有平等性B: 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C: 若丙是善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D: 若丙是恶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也不能追究甲的违约责任参考答案: BC本题解释:【答案】BC。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故本题中,乙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根据其与甲的合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但如果其是善意的,在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2、单选题我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的负担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下列有关风险负担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A: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B: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C: 在途货物的风险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D: 在由于标的存在质量瑕疵,买受人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

解析:本体直接考查法条,虽然十分具体,但涉及了多个法条。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以看出,在买卖合同风险负担问题上,该条并未区分种类物还是特定物,因此,一般来说,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在上述“但书”的情况下就会不同。

《职业能力测试》考点《民法》(2020年含答案)_8

《职业能力测试》考点《民法》(2020年含答案)_8

《职业能力测试》考点《民法》(2021年含答案)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高频试题:1、多选题小学生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

2004年6月10日,小甲在上课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数学老师丙未及时制止。

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严重骨折以及眼球破裂,花去医药费1000元。

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学校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

本案侵权赔偿责任如何承担?_____A: 小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B: 小甲之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C: 学校有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D: 丙应承担连带责任参考答案: AC本题解释:【答案】AC。

解析:《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所以应当选A。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所以应当选C。

《民通意见》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B不选,小甲之父承担的是补充性责任。

丙是学校的老师,其行为代表的是学校,故行为的责任应当由学校来承担。

D选项错误。

2、单选题在下列哪种情形中,甲构成不当得利? _____A: 某城市修建地铁,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B: 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价款为8000元,甲将6000元的带有瑕疵的标的物卖给乙C: 甲在赌场参加赌博,乙输给甲5000元,并当场支付给甲D: 甲到某超市购物,付款时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职业能力测试》必看考点《民法》(2020年含答案)_20

《职业能力测试》必看考点《民法》(2020年含答案)_20

《职业能力测试》必看考点《民法》(2021年含答案)事业单位招聘题库大纲考点高频考题:1、单选题在我国,目前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主要是_____。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可见目前我国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答案选C。

A项为本题最大的干扰项,我们通常所简称的《民法》,全称为《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而非《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

2、单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_____。

A: 传达室的张大爷将李某寄给董事长张某的信送给董事长的行为B: 公司董事长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约的行为C: 李某将自己未成年儿子的压岁钱以儿子的名义存人银行的行为D: 经销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卖出委托人委托出卖的钢材的行为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C[解析]《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法律制度。

该法第64条第1款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C项属于法定代理;A项张大爷的行为是职务行为$项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的行为是代表行为;D项是行纪行为,即指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商业行为。

故本题应选C。

3、单选题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

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

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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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职业能力测试》专题讲义民法总论一、概念及原则(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总称。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信原则5.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则6.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原则(简称绿色原则)【真题链接】1.(2017-北京)张家欲购买刘家的老宅,刘家一直没有同意,后张家见刘家人老势弱,迫使刘家在自己起草的房屋买卖协议上签了字。

张家的行为主要违背了下列哪项民法原则()。

A.自愿原则B.平等原则C.公平原则D.诚信原则2.(2017-江西)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根据法律规定设立的B.民事法律关系一经确立,当事人一方即享有民事权利,而另一方便负有相应的民事义务C.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D.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3.(2015-安徽涡阳事业单位职测)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是()。

A.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B.人际关系C.思想关系D.国家与人民的关系4.(2011-安徽)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商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

A.甲、乙两公司之间发生的买卖合同纠纷B.王某与其弟弟之间因继承发生的纠纷C.何某与其所供职的公司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D.李某与某派出所因罚款数额产生的纠纷二、自然人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1.概念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开始与终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三)宣告失踪1.概念宣告失踪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的法律制度。

2.法律要件(1)受宣告人失踪;(2)失踪达到法定期间,宣告失踪的法定期间为2年;(3)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与失踪人有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人);(4)由人民法院宣告。

(3个月)3.效力:财产代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4.撤销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四)宣告死亡1.概念宣告死亡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推定其死亡,宣告结束失踪人以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

2.法律要件(1)受宣告人失踪(2)失踪达到法定期间:普通期间为四年;意外事件为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3)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4)由人民法院宣告。

(1年、3个月)(5)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3.效力从形式上说,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有同等的法律效果。

4.撤销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死亡宣告撤销的效力:(1)在人身关系方面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2)在财产关系方面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

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真题链接】1.(2018-北京事业单位)张某的儿子不慎落入江中下落不明,镇政府认定张某儿子已经死亡,搬迁时不再补偿其费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权做出死亡宣告的是(),镇政府无权宣告张某儿子死亡。

A.人民法院B.公安机关C.民政部门D.当地检察院2.(2017-陕西)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在2017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规定了无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为10周岁以下B.《唐六典》第一次以法典形式确定了审判官员的回避制度C.在人民法院审判期间,被告人甲死亡,同时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已经能够确认甲无罪,最后法院判决宣告甲无罪D.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3.(2017-内蒙古乌兰察布事业单位职测)在我国,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

A.限制行为能力人B.无行为能力人C.完全行为能力人D.部分限制行为能力人4.(2016-江苏A类)17岁的刘某在工厂打工,月收入3000元。

某日,刘某外出忘关水龙头导致租住屋浸水,房东要求赔偿遭拒,遂将其诉至法院。

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应判决刘某独立承担赔偿责任,因其是完全行为能力人B.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因其是限制行为能力人C.法院应判决刘某家长承担赔偿责任,因刘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D.法院应判决刘某家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刘某是部分行为能力人5.(2015-河南开封事业单位职测)甲下落不明满6年,其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应当()。

A.先宣告失踪,再宣告死亡B.只按其父的申请宣告失踪C.只按其妻的申请宣告死亡D.让其妻和其父商量,如协商不成,驳回申请6.(2015-四川甘孜事业单位职测)李某年龄16周岁,接受叔叔遗赠的10万元,靠此款丰衣足食,李某()。

A.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7.(2014-天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年龄时限为()。

A.从出生时起到18岁时止B.从14岁时起到死亡时止C.从18岁时起到死亡时止D.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8.(2015-河南许昌事业单位)下列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A.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B.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C.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D.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9.(2009-426联考)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孙某欲改嫁,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孙某丈夫视为死亡,孙某可以直接改嫁B.孙某丈夫不论是生还是死,孙某均可以改嫁C.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孙某可以改嫁D.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三、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分类:《民法总则》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3.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真题链接】1.(2018-广西“三支一扶”)根据《民法总则》的分类,村民委员会属于()法人。

A.营利B.非营利C.特别D.社团2.(2017-广东湛江市直事业单位)(多选)下列属于非营利法人的有()。

A.有限责任公司B.股份制公司C.事业单位D.基金会四、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一)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二)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1.重大误解2.欺诈3.胁迫4.显失公平(三)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1.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的行为3.无权处分行为【真题链接】1.(2018-福建宁德事业单位)关于合同无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合同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B.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也无效C.无效合同自始无效D.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2.(2015-联考)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15岁的乙与某销售公司签订购买2部手机的合同B.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甲与他人签订房屋购买合同C.丙雇佣丁的商船走私品牌手机,并与丁达成利润分成协议D.戊通过向领导行贿的方式与某国有公司签订销售合同3.(2015-内蒙呼和浩特铁路局事业单位职测)7岁的小明将妈妈价值2万元的铂金钻戒与邻居价值10元的玩具进行交换,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小明的妈妈可以要求邻居返回钻戒B.小明的妈妈不能要求邻居返回钻戒C.小明与邻居的交换行为无效D.小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4.(2013-北京)某首饰店误将一枚银戒指当作铂金戒指卖给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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