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勘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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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宣讲稿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宣讲稿




一、一般规定
9 合同价款调整
1、 9.1.1列举了15条事项(但不限于)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 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这15条事项大致包括5大类:

法律法规变化;(9.2)
工程变更;(9.3)工程变更;(9.4) 工程量清单缺项;(9.5) 工程量 清单缺项;(9.6)工程量偏差;(9.7) 计日工;
9、统一合同价款调整分类内容
“本规则”按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归纳为5类14个方面。
1)法律法规变化; 2)工程变更、设计变更; 3)工程量清单变化;(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偏差、工程量清单缺项、暂估价、计日工、现场签证、 索赔、暂列金额) 4)合同条款: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5)物价变化。
三“本规则”编制的主要内容及变 化

8、9.9 暂估价
1) 9.9.1~9.9.4 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分别材料、 工程设备暂估价;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
或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处理方法。
2、扩大了计价规则的适用范围;
“本规则”确定了“3.1.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 用工程量清单计价”。“3.1.2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
单计价。 3.1.3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除本规范工程量清
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3.1.6 规费和税金必须按照本市建设主管部门 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对发承包双方计价行为有了统一的标准。
3、深化了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
“本规则”坚持了“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监管 行之有有效”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改革方向。
4、强化了工程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

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勘误的通知

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勘误的通知

渝建价发〔2014〕8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勘误的通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近期,我们组织收集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反馈意见,对《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进行了勘误,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勘误表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4月14日附表:
勘误表。

重庆13清单及25、2、27号文解析

重庆13清单及25、2、27号文解析

重庆13清单及25、26、27号文解析一、背景:1、2013年8月19日,重庆市建委发布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渝建发〔2013〕85号,原文如下:同时发布的还有2个文件,即《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渝建发〔2013〕83号、《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渝建发〔2013〕84号,本次13清单实施细则实际还整合了13年的另外2个文件,《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渝建发〔2013〕51号、《关于计取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用的通知》--渝建〔2013〕19号2、2014年3月20日,重庆市建委又发布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4〕27号安全文明施工费文件如下:面对这6个文件,大家心里可能会有疑惑,有业务方面的疑惑,也可能有软件方面的疑惑,那就让我们业务与软件结合来看看吧。

二、业务与软件解析1、首先看单价构成。

老的单价构成新的单价构成此处涉及到2个文件,如软件内备注栏标注的文件号,即《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渝建发〔2013〕51号和《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4〕27号。

关注点:1.1、人工调整增加的单价,不能进入基价进行取费(渝建发〔2013〕51号第五条五、调整的定额人工单价(基价)与原定额人工单价(基价)之差部分按价差处理,不作为计取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的基数。

),增加的部分并未进入基价取费,这点可以从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填写的计算基数看出来。

1.2、上面的单价构成,都是三类,但是企业管理费费率降低了,原因是把档案管理费从企业管理费里面剥离出来了。

1.3、单价构成里面多了个风险因素,仔细看会发现基数与费率,等同于08定额费用定额里面的包干费。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有关事宜的通知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有关事宜的通知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规划局•【公布日期】2014.08.27•【字号】渝规发[2014]85号•【施行日期】2014.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规划局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有关事宜的通知(渝规发〔2014〕85号)各处室、分局,局属事业单位,远郊区县(自治县)规划局(建委),万盛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69号公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执行新标准,经重庆市规划局局长办公会8月25日审议同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登记(登记号:渝文审〔2014〕5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以下情形的建设项目,执行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一)2014年7月1日以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以出让方式供应土地的建设项目。

(二)2014年7月1日以前,已办理选址意见书或立项手续的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的建设项目。

(三)2014年7月1日以前,已办理相关规划手续,涉及“四久工程”、司法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设项目。

二、除上条规定之外的建设项目,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三、本通知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此前的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重庆市规划局2014年8月27日。

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文章标题:解析2013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引言2013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简称CQJLGZ-2013)是重庆市建设工程行业的重要规定,涉及工程量计算、成本预算等方面,对于规范工程建设、控制工程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展开对CQJLGZ-2013的全面评估,以及对其实际运用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二、CQJLGZ-2013规定的主要内容和要求CQJLGZ-2013作为一项方性标准,包含了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的核心内容和要求。

该规则细化了工程量计算的方法、标准和流程,确保了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CQJLGZ-2013明确了工程量计算所涉及的项目范围和范畴,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各个方面;另该规则还规定了工程量计算的具体方法和标准,涵盖了各类工程项目的计算要点和技术要求。

三、CQJLGZ-2013的适用范围及意义在实际工程建设中,CQJLGZ-2013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

该规则不仅适用于重庆市内的建设工程,也可以作为其他区的参考标准。

其意义在于,CQJLGZ-2013为规范工程量计算和成本预算提供了统一的依据,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同时也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合作提供了规范性的指导。

四、CQJLGZ-2013规则存在的争议和改进空间尽管CQJLGZ-2013作为一项方性标准,其制定过程经过了广泛的讨论和论证,但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一些争议和改进空间。

有人认为该规则在某些项目类型的工程量计算上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也有人提出了针对CQJLGZ-2013的具体改进建议,希望在未来的修订中能够更加贴近实际工程建设的需求。

五、个人观点与理解就个人而言,CQJLGZ-2013作为一项方性标准,是符合当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的,在实际应用中能够有效规范工程量计算和成本预算。

我认为CQJLGZ-2013的制定和修订应当更加注重对行业专家和从业者的广泛参与,以确保规则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013清单计价规则

2013清单计价规则

4.1.2 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 本市计价规则及国家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编制 。 本条明确了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 单的编制依据。

4.1.3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本规则和国家计 量规范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清单 项目,并报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补充清单项目的编码由本规则和国家计量规 范的专业代码0X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并应从0XB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 目不得重码。 补充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 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需附有补 充项目的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本条规定了缺项清单的补充要求。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则的适用范围(包含行政区域 及计量)。
建设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则规定的工程 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3
本条规定了工程计量执行本规则。国家规范 将计价规范与计算规范分离,重庆计价规则与 计量规则与之对应,。
1.0.4 建设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则 外,尚应符合国家计量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 本条规定了计量需遵守本规则及国家有关规 范标准。
1 总 则

1.0.1 为规范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量行 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程 量清单编制方法,根据国家计量规范,结 合本市实际,制定《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 量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和依据。
本规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 单编制。
4、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建 设工程计量标准体系。
编制概况
修编的必要性: 1、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 2、08规范理论探讨和实践总结。 3、附录部分的不足,需要尽快完善。 4、有的计量规定需要进一步定义和明确。 5、08规范对计量的表现形式有待改变。

2013清单计价规范宣贯 -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清单计价规范宣贯 -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总则
1 总则
【条文】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08条文】 4.1.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解析】 1.0.3 本条规定了工单计价”修改为“建设工程发承 包及实施阶段”,理由同前。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44 号文)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 费和税金五部分组成,又称建筑安装工程费。
【解析】 2.0.7项目特征 item description
定义该术语是为了更加准确地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措施项目的特征描述的要求,便于准确地组建综合单价。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术语
2 术语
【条文】2.0.8综合单价 all-in unit rate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
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08条文】2.0.4综合单价 本条对“综合单价”定义作了修改。变化如下:一是将“完成一个规定
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项目”修改为“完成一个规定清 单项目”,更为准确,如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等总价 项目;其他项目中的总承包服务费等无量可计,但总价的构成与综合单价是 一致的,这样规定,也更为清晰;二是增加了工程设备费。 该定义仍是一种狭义上的综合单价,规费和税金费用并不包括在项目单价中。 国际上所谓的综合单价,一般是指包括全部费用的综合单价,在我国目前建 筑市场存在过度竞争的情况下,保障税金和规费等不可竞争的费用仍是很有 必要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的进 一步健全,实行全费用的综合单价也将只是时间问题。

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勘误的通知

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勘误的通知

渝建价发〔2014〕8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勘误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近期,我们组织收集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反馈意见,对《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进行了勘误,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勘误表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4月14日附表:
勘误表。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渝建价发〔2014〕6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和《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4〕27号)的规定,我们对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和2013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中的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部分工程计价表格进行了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2. 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3. 2013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工程计价表格。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4年4月3日附件1: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注:1.此表为调整后的建筑、市政、机械土石方、仿古建筑、炉窑砌筑、建筑修缮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4]25号文件规定,建筑、构筑物、仿古建筑、炉窑砌筑、建筑修缮、道路、桥梁、隧道、其他市政均以税前工程造价(一+二+三+四+五)为基础计算,机械土石方工程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注: 1.此表为调整后的装饰、安装、市政安装(含给水、燃气安装及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人工土石方、园林、绿化、单拆除、安装修缮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4]25号文件规定,装饰(含幕墙工程)、安装、市政安装、园林、绿化工程以人工费(含价差)为基础计算;单拆除、安装修缮工程以税前工程造价为基础计算;人工土石方工程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
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渝建发[2013]25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3.13
【实施日期】2013.03.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建发〔2013〕25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市城乡建委制定了《重庆市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3月13日
重庆市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城乡建设中心工作,以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与发展为主线,以完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为重点,以合同履约评价为抓手,以推行农民工工资卡制度为创新,强化工程造价市场监管,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为,推进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市工程造价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标准定额,完善计价依据。

2013年重庆市政清单计算规则

2013年重庆市政清单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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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本规则和国家计量规范的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 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 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 【要点说明】本条与国家条文一致。需注意“同一个建设项目”分 成若干标段、合同段形成多个单位工程时,如有相同清单项目者, 计量单位必须保持一致。 3.0.4 工程计量时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以“t、km”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 舍五入; 2、 以“m、m2、m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 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 以“个、件、根、组、系统、台、套、株、丛、缸、支、只、 块、座、对、份、樘、攒、榀”为单位,应取整数。 【要点说明】本条红色、加粗字体是在国家计量规范上补充增加的 内容。



问题说明:
在国家出台九本工程量计量规范之前,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结合 本地区实际编制的消耗量定额、计价定额,相互之间存在着‘工程量计算 规则’、‘计量单位’不一致的情况。这次新规范的出台就是要消除这种 差异性,因此对“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做出也必须执行工程 量计算规范的要求。 这次编制重庆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我们结合“08计价定额”的计算规 则对国家计算规范的部分计算规则进行了调整,既有国家允许各省、市调 整的内容,如土石方槽、坑开挖放坡及工作面如何确定的问题,也有我们 认为还不够明确需细化的内容,如槽、坑开挖放坡起放点,最终通过直接 调整计算规则条文或补充注解的形式加以明确,以实现“08计价定额”与 “13规范”过渡、结合。 由于这次国家计价规范【条文】3.1.2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鼓励性的,业主也可以选择采用“计价定额”等 其它方式,如采用现行“定额计价”模式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仍按现行计 价定额的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市造价总站将于今年下半年启动新的计价定额编制,届时将会结 合国家工程量计算规范对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修订,以实现“清单计价模 式”与“定额计价模式”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致。 返回

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2013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内容:
1. 工程量计算基本原则: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按照实物工程量计算的基本要求进行计算。

2. 工程量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使用国际公制单位,如米、立方米、千克等。

3. 工程量计算基准日期:工程量计算的基准日期是该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开始的日期或者工程变更的日期。

4. 工程量计算范围:工程量计算包括主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和市政工程等各个施工专业的工程量计算。

5. 工程量计算方法:根据不同的工程项目特点和计算要求,采用不同的工程量计算方法,如按照图纸计算、按照标准计算等。

6. 工程量计算程序:工程量计算的程序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变更审核、工程量计算编制和审定等。

7. 工程量计算依据:工程量计算的依据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计量规则等。

8. 工程量计算公式:根据不同的工程项目特点和计算要求,采用相应的工程量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如长方体体积计算公式、
应力计算公式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可能会因为时间的推移、政策变化或者具体项目的要求而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般性的概述。

详细的计算规则可以参考重庆市相关建设工程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定额进行计算的,主要包括工程量计算的原则、计算方法、计算单位、计算范围等内容。

下面将详细介绍2013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工程量计算的原则1.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进行,对于无法确定计算方法的部分,可以参照类似工程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采用精确、合理的计算方法,确保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量计算符合相关要求。

4.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要求进行计算,确保工程量计算与实际工程相符。

二、工程量计算的方法1.按照分部、分项、措施的单位工程量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法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专业不同而有所差异。

2.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计算方法,使用合适的计算参数和定额进行计算。

3.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混凝土抗渗、外墙保温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额外的计算或调整。

三、工程量计算的单位1.工程量计算的单位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常见的单位有立方米、平方米、米、吨、根等。

2.对于特殊工程,如电力工程、电气工程等,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使用相应的单位进行计算。

四、工程量计算的范围1.工程量计算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各个领域,不同领域有不同的计算规则和范围。

2.建筑工程的工程量计算包括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3.市政工程的工程量计算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等。

4.交通工程的工程量计算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标志和标线等。

5.水利工程的工程量计算包括水库、水电站、渠道等。

以上是2013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主要内容,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则,可以确保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技术支持。

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勘误的通知

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勘误的通知

渝建价发〔2014〕8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勘误的通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近期,我们组织收集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反馈意见,对《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进行了勘误,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勘误表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4月14日附表:
勘误表。

2013年重庆市工程量清单规则

2013年重庆市工程量清单规则

计价规范与计量规范既相互独立,又有机 联系。
五.13计量规范与预算定额实现了较大 程度的衔接,可操作性更强。
13规范遵循了三原则 1.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 成价格、监管行之有效的原则 2.既考虑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状又尽可能 与国际接轨的原则 3.与现行预算定额既有机结合又有所区别 的原则
第二部分
我市计价与计量规则的 主要变化内容及贯彻执行原则
一. 计价规则的主要变化内容
对我市工程造价规定和做法与国家规范不 一致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如全面调整了安全文明施工费规定, 对招标控制价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完善。
清单计价模式采用了“基价”制。“综合 单价”计价程序沿用了08清单计价规则的 模式,采用了“基价”制,其基价人工费、 材料费、机械费应按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发布的现行计价定额的规定计算。
二.13规范扩展了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 阶段全过程计价与计量的应用范围。
计价规范 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 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3.1.3条:“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 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 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计量规范 “总则”规定:本规范适用于工程发 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 工程量清单编制,以及“工程计价,必须 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 计量”。
四.我市计价与计量规则应与国家计价 与计量规范结合使用
我市规则是对国家规范部分内容作的进一步 明确、完善和补充,并未对国家规范全部内 容进行调整和移置,虽然我市规则与国家规 范具有差异性,但基本的和最重要的性质还 是体现在统一性上。 我市规则应与国家规范结合使用。在执行我 市规则时,我市规则有的内容应以我市规则为 准,我市规则中没有的内容则必须按国家规 范执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新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的通知-渝建〔2021〕11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新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的通知-渝建〔2021〕11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新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的通知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新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重庆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开发建设单位,各勘察设计企业,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为了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住建部最近批准发布了《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等22部全文强制性条文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新版规范”,详见附件)。

为确保新版规范贯彻实施,实现新旧规范的顺利过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新版规范实施之日起,全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审查应按照新版规范执行。

二、从新版规范实施之日起,未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建设工程项目应按新版规范执行。

三、从新版规范实施之日起,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中与新版规范不符的内容,视为无效,不得在勘察设计文件中采用,不得作为施工图审查的参考依据,地方标准规范中低于新版规范要求的应按新版规范要求执行。

四、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对新版规范的学习和培训。

工程技术人员应尽快熟悉新版规范,准确掌握新版规范的内容和要求。

附件:新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通用规范及实施日期。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12月29日——结束——。

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工程变更及索赔问题探究

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工程变更及索赔问题探究

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工程变更及索赔问题探究摘要: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地的建设项目也随之增多,这就难免出现工程变更及索赔的问题。

本文对2013 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后简称2013 清单计价规范或规范)中工程变更的规定进行了陈述,并分析了一些规范对合同执行造价控制的良性作用,希望对大家更好的处理这一类问题提供借鉴。

关键词:工程变更;工程价款调整;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浮动率0 引言“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民法通则对合同效力做出了规定。

规范明确工程价款调整的15 种情况发生时,首先按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然后分别对15 种情况合同无约定,发生后如何调整工程价款做了规定。

工程变更是这15 种引起工程价款调整的情况之一。

文章主要围绕着2013 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对建设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索赔问题处理的有关规定出发,简要介绍了工程索赔的概念和内容,进一步探讨了工程索赔的原则和依据,分析了规范中对工程变更索赔单价的有效处理措施和规定。

1 施工工程变更索赔的概念和内容因为施工工程变更带来的索赔关系到投资双方的切身利益和施工效果,因此,我们要想处理好施工工程变更的索赔问题,就要对施工工程的索赔概念和索赔内容有清晰而详细的了解。

现实中,建设方不喜欢索赔二字,施工方一般也不怎么提什么索赔。

久而久之,施工方要么缺乏索赔意识,要么将索赔变成工程变更。

下面文章就会对其进行简要的介绍和分析。

施工工程索赔现象,就是指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或实施过程中,由于一方没有履行施工合同中应做的事或者义务,进而导致对方承担了相应的经济风险和损失,使得对方提出工程索赔的行为。

一般而言,工程变更的实施的首要条件要有相应的监理公司或单位的同意和签发的工程变更文件。

因此,对于由工程变更而引起的工程索赔的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由于工程施工设计和施工规模的变更而造成工程量的变更所造成的索赔;②由于工程施工设计变更使得部分工程项目取消而造成的索赔;③由于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施工技术变更使得工程项目质量和工程项目类型发生改变而造成的索赔;④由于工程设计变更或业主要求使得工程项目基线、标高、尺寸等基础数据改变而造成的索赔;⑤为了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工而添加的辅助实施工作和必要内容而造成的索赔;⑥由于工程项目施工规定和要求导致施工时期和施工工序发生改变而造成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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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价发〔2014〕8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勘误的通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近期,我们组织收集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反馈意见,对《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进行了勘误,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勘误表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4月14日附表:
勘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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