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房地产开发规费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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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征收率的公告为了加强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23]53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征收率调整如下: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项目,对价格在20000元/平方米(含)以上的单套房屋,预征率为6%。

二、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项目的,对同一清算项目的同类房地产平均价格在20000元/平方米(含)至30000元/平方米的,核定征收率为12%。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项目的,对同一清算项目的同类房地产平均价格在30000元/平方米(含)以上的,核定征收率为15%。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

1.擅自销毁账簿或账目混乱,造成收入、扣除项目无法精确计算的。

2.拒不供应纳税资料或不按税务机关要求供应纳税资料的。

3.申报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值理由的。

4.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规定的期限清算,经税务机关责令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三、政策连接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项目,价格在20000元/平方米以下的单套房屋,预征率仍按《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豫地税发[2023]28号)的规定执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项目的,对同一清算项目的同类房地产平均价格在20000元/平方米以下的,核定征收率仍按《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0号)的规定执行。

四、执行时间本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0号)第一条(三)的内容同时废止。

房地产项目规费征收标准一览表

房地产项目规费征收标准一览表
6.08
厂房、装饰工程按工程造价总额的2‰征收
4
劳保统筹
建设局
砖混:?1.5元/m2
4.15
以工程造价为基数
3.4%
204
5
人防易地建设费
人防办
非住宅36元/m2、住宅30元/m2
82.94
6
新墙体材料发展基金
墙改办
8元/m2
22.12
7
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建设局
1.案馆
12
营业税
营业收入5%
432
13
城建及教育附加费
营业收入0.5%
43.2
14
水利基金
营业收入0.08%
6.91
15
所得税
营业收入15%*25%
324
合计:
1389.64
1万m2以上,0.4元/m2
1万m2以下,0.5元/m2
1.38
9
规划服务费
市规划局
非住宅按1.6~2.3元/m2分段收取
5.53
10
防雷减灾费
气象局
防雷系统装置设计审定费:0.2元/m2
防雷装置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费:0.9元/m2
3.04
11
土地增值税
营业收入1%
86.4
销售收入预计为8640万元
开发项目规费征收一览表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现规定的收费标准
缴费金额(万元)
备???注
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建设局
住宅50元/m2
104.12
商业70元/m2
47.73
2
图纸审查费
建设局
建筑面积200万m2以内1.98‰,200万m2以上1.65‰

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时,向买受人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其内容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当符合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
第十七条商品房预售款应专款用于该预售项目的开发建设,并按工程进度使用。
第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与买受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款方式、交付日期、质量要求、产权登记办理、前期物业服务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等内容。
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发展改革、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财政、人防、环境保护、工商、市政、价格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
第五条市、县(市)、上街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人防、环境保护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房地产市场供求情况等,编制房地产开发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009年8月28日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2009年9月25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批准2009年11月9日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市、县(市)、上街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房地产开发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制定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编制房地产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当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危旧改造住房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拆迁安置用房的开发项目。

郑州二手房费用明细表

郑州二手房费用明细表

省直公 积金
费用清单费用类别Fra bibliotek费用名称
印花税
费用说明
金额
备注 住宅暂免
交易收 费
产权及 抵押登 记收费
产 权 过 营业税 户 费 用
房屋成交价的1‰ (买卖双方各0.5‰ )(住宅单位房转让给个人,只征收卖 方0.5‰,非住宅类全额征收) 属家庭唯一住房的:1、90㎡以下,按房产管理部门市场指导价(或者交易 评估价)与成交价就高的1%计收; 2、 90-144㎡(含)上述价格就高的2%计 契税 收;以上两种情况契税优惠政策,否则,按 4%计收 。(注:如上手交易存 在漏交问题本次交易同时补齐;契税滞纳金0.5‰/日) 土地出让金:面积/总楼层*分级地段值。私房免收 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及 土地出让金 安居工程房) 按房产坐落地段分级征收:14-100元/平方米不等(郑州市区分8 级地段(100、88、72、60、42、28、19、14元/㎡) 按所售房产面积计收: 6元/平方米(私房、经济适用房),3元/平方米(房改 交易服务费 房) 非住宅5‰ 免收(若有共有人的,每个共有人证:10元/本) 工本费 20/户 配图费 住宅60元/件(非住宅400元/件) 登记费 房本不满五年按房产管理部门市场指导价(或者交易评估价)与成交价的较高者收取全额 的5.6%营业税;超过五年,且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按房产管理部门市场指导价(或者交 易评估价)与成交价的较高者减去当时所购房屋价格(凭购房发票)收取差额5.6%的营业 税;超过五年,且面积小于或等于144平米的按房产管理部门市场指导价(或者交易评估 价)免征营业税;(注:房改房申购协议、购房收据、产权证3者的日期其中有一个满5年 的免征营业税,如都不满足征收全额5.6%营业税;144平米以上的房改房若无收据则直接 征收全额5.6%营业税,若有收据且满5年可按差额征收;若上手房产为继承或赠与获得则 沿袭继承或赠与上手房本时间来界定营业税的征收;) ★ 注:住宅依据房本年限,面积,市场总价(交易评估价)与成交价较高者计收 <5年,不论面积,年代,征全额*5.6% ; >5年,≤144㎡;免征收 >5年,>144㎡,差额*5.6%; 非住宅以及单位房转让凭上手购房发票直接征收差额营业税5.6%,如无发票征收全额

房地产开发规费项目

房地产开发规费项目

房地产开发规费项目1、基础设施配套费;2、规划管理费;3、规划技术服务费;4、教育费附加;5、城建档案费;6、墙改基金;7、白蚁防治费;8、劳保统筹费;9、质量监督费;10、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11、拆迁管理费;12、规划设计;13、建筑设计费;14、审图费;15、工程建设监理施工;16、工程规划定位放线;17、住房交易手续费;18、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土地契税4%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20元/平方米绿化费1元/平方米人防费:防空地下室建设费6.5元/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以下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市区5级按2000元/平方米,6级1800元/平方米,6B按750元/平方米工程质量监督费总造价0.6-1.7%资费验资机构验资费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下1000元,201万元以上按万分之二至万分之六计算(新办外资、民资企业减半收取)质监管理费质监局代码中心代码证书费(纸质)53元/证标准资料费40元代码证书IC卡副本收费(国家推行使用)160元/证工商管理费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费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下按0.08%计算,1000万元以上按1000万元X0.08%+超1000万元部分X0.04% 另外,外商投资企业需交纳预先申请名称登记费:100元/户营业执照副本费10元/证镜框工本费(自愿选择)20元/证税费税务局税务登记证费30元/证(国、地税均为15元)镜框工本费(自愿选择)20元/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规划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基建投资额X4.5%排污费环境监督管理所建筑施工噪声超标准排污费超标值1—12DB,征收额200 —1600元/月,13DB以上征收额3200元/月。

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十五天的(昼或夜)减半征收。

防雷设施费气象局新建建筑物防雷设施分段验收、检测费原标准为每一检测点90元,省正在重新制定收费标准,现暂缓收费道路占用费市政局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0.5元/日平方米(非营业性)城市建设费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建安工作量X0.1% (已实施工程监理)工程定额测定费工程总造价X0.1%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人防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限于向建有办公楼和住宅楼部分收取)(1)、九层以下7000m2以下民用建筑,10元/m2 (2)、九层以下7000m2以上,总面积X1000元/m2 ; (3)、十层以上(含十层),未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首层建筑面积X1000元/m2。

房地产开发事业性收费

房地产开发事业性收费

建设(房地产开发)行政事业
收费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提高行政效率,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城乡建设(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是指在我县城乡建设(房地产开发)中涉及到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我县城乡建设(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涉及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噪声排污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四条规费政策
1、生产加工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属上级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属地方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

(噪声排污费:收取原标准的30%、公共消防设施费:50元/平方米、人防费:收取原标准的39%、墙体费:收取原标准的25%、城市基础设
施配套费:免收25元、收35元/平方米)。

2、生产加工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含1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属上级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属地方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免即免(噪声排污费:收取原标准的38%、公共消防设施费:10元/平方米)。

3、生产加工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更优惠的政策。

4、农业综合开发、商业服务、旅游等第三产业项目及基础设施(噪声排污费:收取原标准的30%、公共消防设施费:10元/平方米、人防费:收取原标准的39%、墙体费:收取原标准的2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收25元、收35元/平方米)。

5、社会公益事业项目:除消防设施配套费外其它免收。

第五条本办法涉及规费收缴依据和标准如有调整,按调整后规定执行。

河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全省房产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价房字[1999]332号

河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全省房产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价房字[1999]332号

河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全省房产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全省房产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价房字[1999]332号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各市地物价局、济源市物价局:为适应政府工作职能的转变,搞好房地产流通,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各地经批准陆续投资兴建了房产交易中心,并形成了功能配套和一条龙服务的房产交易有形市场。

其主要服务功能有:为用户提供交易场地;提供交易信息;提供各类房产交易中的验证、确权、评估、勘验、合同鉴证及政策咨询、档案查询、代办证照、广告代理等服务。

鉴于房产交易中心系工商登记注册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服务机构,为保证房产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对房产交易市场服务收费的规范管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房产交易中心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通知如下:一、房产买卖服务费(一)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及首次上市交易,免收房产买卖服务费;(二)新建商品房首次买卖(包括发放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可按不超过售价的0.6%收取服务费,向买卖双方各收取50%;其中经济适用住房首次买卖,按不超过核定价格的0.3%收取服务费,买卖双方各收取50%。

(三)其它房产买卖按不超过成交价(成交价低于评估价的按评估价)的1%收取服务费,向买卖双方各收取50%。

二、房产抵押服务费。

为房产抵押申请人提供验证、确权、现场勘验等服务,并出具可抵押报告文书,可按不超过贷款额的0.2%向抵押申请人收取服务费,办理展期的减半收取。

三、房产租赁服务费。

为房产出租、承租方提供交易信息、验证勘丈合同鉴证(包括发放租赁许可证)及调解纠纷等服务,可按月租金额的2%向出租方收取服务费。

郑州房屋契税征收标准

郑州房屋契税征收标准

郑州房屋契税征收标准郑州市作为河南省的省会城市,房地产市场一直处于高速发展阶段。

在购房过程中,除了房价之外,购房者还需要了解相关的契税征收标准。

郑州市的房屋契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郑州市的规定,购房者需要缴纳的契税包括房屋契税和土地契税两部分。

房屋契税是根据购房合同的总价来计算的,税率为1%。

而土地契税则是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0%来计算,税率为5%。

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需要将这两部分契税按照规定缴纳给相关部门。

其次,对于房屋契税的征收标准,郑州市还规定了一些具体的情况。

例如,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按照房屋交易价格的1%来计算契税;对于购买商品房的,按照房屋交易价格的1%来计算契税。

另外,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房屋契税则是按照房屋交易价格的0.5%来计算。

这些规定都是为了让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需要缴纳的契税金额。

此外,对于土地契税的征收标准,郑州市也有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国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购买人的价格,土地契税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0%来计算。

这一规定也是为了规范土地交易市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总的来说,郑州市的房屋契税征收标准是相对清晰明了的。

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契税,以确保自己的购房交易合法合规。

同时,政府也通过这些规定来规范房地产市场,保障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可以通过咨询当地的房产部门或者专业的房产中介来了解具体的契税征收标准,以便在购房过程中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同时,购房者也需要留意相关政策的变化,及时了解最新的契税征收标准,以免因为政策的变化而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综上所述,郑州市的房屋契税征收标准是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需要了解的重要内容。

只有了解清楚相关规定,购房者才能够在购房过程中做出明智的决策,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希望本文能够为您带来一些帮助,祝您在购房过程中顺利、愉快!。

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

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

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业经1998年10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陈义初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三日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市、县(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均应遵守《条例》和本细则。

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经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依法统一征用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手续后,方可用于房地产开发。

第三条《条例》和本细则所称房地产综合开发是指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实施房屋建筑和与之相配套的公共建筑、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建设的新区开发或旧区改造行为。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旧城改建与新区建设相结合的原则,鼓励综合开发,限制零星、分散建设,优先开发普通居民住宅和城市第五条市、县(市)、上街区建设行政部门是城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二)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三)核发《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四)负责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五)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开发能力,于每年十月底前向市、县(市)、上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下年度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如实填写年度房地产开发申报表。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文〔xx〕1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城市配套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凡在本市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含临时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本办法缴纳城市配套费。

第四条郑州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负责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辖区范围内的城市配套费的征收,上街区人民政府和郑东新区管委会、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配套费的征收。

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征城市配套费,应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城市配套费的征收标准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每平方米征收170元。

其中:(一)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按建筑面积征收。

(二)原享受减免城市配套费优惠政策的建设项目若发生用途改变,按改变用途后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征收。

(三)经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后予以保留的违章建设项目,应当按规定补缴城市配套费。

第六条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到郑州市建设项目审批收费联合办公室办理城市配套费缴费手续。

第七条城市配套费减免优惠政策及减免申报审批程序。

(一)凡属国家、省人民规定减免的除住宅类外的其他建设项目,按国家、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二)凡属国家、省人民规定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其他享受减免政策的住宅类建设项目,按收费标准减半征收。

(三)凡属财政投资项目一律不予减免,应缴城市配套费按投资渠道列入投资预算。

房地产开发规费项目标准一览表

房地产开发规费项目标准一览表

房地产开发规费项目标准一览表房地产开发项目规费征收标准一览表序收费项目收费单位现规定的收费标准备注号住宅50元/m2 城市基础设1 建委施配套费商业70元/m2房屋拆迁 2 拆迁办 7元/m2 管理费建筑面积200万m2以内1.98‰,200万m23 图纸审查费建工局以工程造价为基数以上1.65‰框架: 高层2.2元/m2、多层2元/m2 工程质量厂房、装饰工程按工程造4 建工局监督费价总额的2‰征收砖混: 1.5元/m25 劳保统筹建工局 3.4% 以工程造价为基数6 白蚁防治费白蚁防治所 2.5元/m2人防易地 7 人防办非住宅36元/m2、住宅30元/m2 建设费新墙体材料8 墙改办 8元/m2 发展基金散装水泥 9 建材局 1.5元/m2 专项基金城市档案 1万m2以上,0.4元/m2 10 城建档案馆管理费 1万m2以下,0.5元/m211 规划服务费市规划局非住宅按1.6~2.3元/m2分段收取 12 渣土外运费市容局 1.5元/m2 13 面积测绘费房产局市场处 2.4元/m2燃气管网分14 燃气公司 20元/m2 摊费(更名)非住宅商品房6元/m2,商业网点新装户:建供水新建管15 供水公司筑面积在20m2以内(含)800元/户;20~50m2 网费(更名) 内,1200元/户;50m2以上,2000元/户防雷系统装置设计审定费:0.2元/m2 16 防雷减灾费气象局防雷装置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费:0.9元/m2---------------------------------------------------------------范文最新推荐------------------------------------------------------ 财务管理工作总结[财务管理工作总结]2009年上半年,我们驻厂财会组在公司计财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厂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全组人员尽“参与、监督、服务”职能,以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目标为核心,以成本管理为重点,全面落实预算管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财务管理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总结。

2017-2018年郑州购房契税新政策

2017-2018年郑州购房契税新政策

2017-2018年郑州购房契税新政策购房契税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2017年郑州买房需要注意什么?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2018年郑州购房契税新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2018年郑州购房契税新政策如下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文,自2016年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今年2月初,央行联合银监会出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首套房首付比例下调至20%。

正当大家沉浸在降首付的福音中,如今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接踵而至。

毫无疑问,连续的利好政策将大大减轻置业者的购房压力。

另外,从3月份开始,郑州北边多个城中村将进行拆迁。

返城务工者以及这里的商户将展开大规模地搬迁。

在郑州,买房和租房价格都会有一些变化。

1 契税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2 营业税方面通知中明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变化:调整取消住宅非普通、普通区别在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方面,这次调整区分了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还区分了90平方米及以下和90平方米以上住房。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的上一次调整在2010年,当时明确“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此次契税、营业税调整,主要是取消了非普通住宅和普通住宅的区别,并增加了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优惠。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费征收标准一览表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费征收标准一览表
厂房、装饰工程按工程造 价总额的2%。征收
砖混:1.5元/m2
5
劳保统筹
建工局
3.4%
以工程造价为基数
6
白蚁防治费
白蚁防治所
2.5元/m2
7
人防易地 建设费
人防办
非住宅36元/m2、住宅30元/m2
8
新墙体材料 发展基金
墙改办
8 元/m2
9
散装水泥
建材局
1.5元/m2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费征收标准一览表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现规定的收费标准
备注

1
城市基础设 施配套费
建委
住宅50元/m2
商业70元/m2
2
房屋拆迁 管理费
拆迁办
7 元/m2
3
图纸审查费
建工局
建筑面积200万m2以内1.98%。,200万m2以上1.65%
以工程造价为基数
4
工程质量 监督费
建工局
框架: 高层2.2元/m2、多层2元/m2

房地产开发规费项目

房地产开发规费项目

房地产开发规费项目1、基础设施配套费;2、规划管理费;3、规划技术服务费;4、教育费附加;5、城建档案费;6、墙改基金;7、白蚁防治费;8、劳保统筹费;9、质量监督费;10、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11、拆迁管理费;12、规划设计;13、建筑设计费;14、审图费;15、工程建设监理施工;16、工程规划定位放线;17、住房交易手续费;18、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土地契税 4%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20元/平方米绿化费1元/平方米人防费:防空地下室建设费元/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以下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市区5级按2000元/平方米,6级1800元/平方米,6B按750元/平方米工程质量监督费总造价资费验资机构验资费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下1000元,201万元以上按万分之二至万分之六计算新办外资、民资企业减半收取质监管理费质监局代码中心代码证书费纸质 53元/证标准资料费40元代码证书IC卡副本收费国家推行使用 160元/证工商管理费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费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下按%计算,1000万元以上按1000万元×%+超1000万元部分×% 另外,外商投资企业需交纳预先申请名称登记费:100元/户营业执照副本费 10元/证镜框工本费自愿选择20元/证税费税务局税务登记证费 30元/证国、地税均为15元镜框工本费自愿选择 20元/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规划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基建投资额×%排污费环境监督管理所建筑施工噪声超标准排污费超标值1—12DB,征收额200—1600元/月,13DB以上征收额3200元/月;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十五天的昼或夜减半征收;防雷设施费气象局新建建筑物防雷设施分段验收、检测费原标准为每一检测点90元,省正在重新制定收费标准,现暂缓收费道路占用费市政局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元/日·平方米非营业性城市建设费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建安工作量×%已实施工程监理工程定额测定费工程总造价×%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人防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限于向建有办公楼和住宅楼部分收取1、九层以下7000m2以下民用建筑,10元/m22、九层以下7000m2以上,总面积×1000元/m2;3、十层以上含十层,未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首层建筑面积×1000元/m2;国土局土地出让金一级地出让金:一级地商业1080-1580元/m2,住宅393-498元/m2,工业53-81元/m2;二级地商业732-1080元/m2,住宅299-393元/m2,工业34-53元/m2;三级地商业486-732元/m2,住宅172-299元/m2,工业25-34元/m2;四级地商业271-486元/m2,住宅116-172元/m2,工业21-25元/m2;五级地商业162-271元/m2,住宅110-116元/m2,工业18-21元/m2;六级地商业107-162元/m2,住宅101-110元/m2;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补偿总金额的%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 1000m2以下按100元/宗,每超500m2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土地注册登记证费 20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费 8元/份所谓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设项目的面积征收;现在许多地方该项费用已含于土地出让金中主要看土地出让合同是否有说明,土地出让金的构成比例一般如下:级差地租 2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30%土地开发费用 45%补充一下:1、墙改基金:8元/m2;2、劳保统筹费:建安工程费的%;3、建筑设计费:4元/m2市场价;4、图纸审查费:元/m2;规费是经法律法规授权由政府有关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登记、注册、颁发证书时所收取的证书费、执照费、登记费等;规费是现代社会许多国家在对一部分单位和个人提供特殊服务时所收取的带有工本费性质的一种收费;这种收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在服务中所耗费的实物成本如证书成本、登记账表成本等,至于服务中的人工成本一般不在规费之中,因为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国家公务员,他们的劳动补偿由财政拨款解决;规费的计算公式:规费=计算基数X规费费率规费的内容:08新清单计价规范1、工程排污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险费;2失业保险费;3医疗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费用估算经营房地产投入资金多,风险大,在项目的规划阶段,必须对项目的投资与成本费用进行准确的估算,以便作出经济效益评价、投资决策;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过程就是房地产商品的生产过程,因而其投资估算与成本费用估算不可截然分开,应合二为一;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与成本费用估算的范围包括土地购置成本、土地开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及开发期间的税费等全部投资;房地产建设项目各项费用的构成复杂,变化因素多、不确定性大,依建设项目的类型不同而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其投资和费用构成有一定的差异;对于一般房地产开发项目而言,投资及成本费用;由开发成本和开发费用两大部分组成;一开发成本共有八项: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让金的估算可参照政府前期出让的类似地块的出让金数额并进行时间、地段、用途、临街状况、建筑容积率、土地出让年限、周围环境状况及土地现状等因素的修正得到;也可依据所在城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城市基准地价或平均标定地价,根据项目所在地段等级、用途、容积率、使用年限等因素修正得到;2.土地征用及拆迁安置补偿费;1土地征用费;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发生的费用主要有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水利设施维修分摊、青苗补偿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垦复基金、征地管理费等;农村土地征用费的估算可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2拆迁安置补偿费;在城镇地区,国家和地方政府可以依据法定程序,将国有储备土地或已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出让给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建设项目使用;因出让土地使原用地单位或个人造成经济损失,新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给以补偿;它实际上包括两部分费用,即拆迁安置费和拆迁补偿费;3.前期工程费;前期工程费主要包括:1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所需费用;一般可以按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估算;通常规划及设计费为建安工程费的3%左右,水文地质勘探费可根据所需工作量结合有关收费标准估算;2"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地上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费用、场地平整费和通水、通电、通路的费用等;这些费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量,参照有关计费标准估算;4.建安工程费;它是指直接用于建安工程建设的总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建筑、特殊装修工程费、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给排水、电气照明、电梯、空调、燃气管道、消防、防雷、弱电等设备及安装以及室内装修工程费等;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安工程费可采用单元估算法、单位指标估算法、工程量近似匡算法、概算指标估算法以及类似工程经验估算法等估算;5.基础设施费;它又称红线内工程费,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道路、绿化、排污、排洪、电讯、环卫等工程费用,通常采用单位指标估算法来计算;6.公共配套设施费;它主要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其估算可参照"建安工程费"的估算方法;7.不可预见费;它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前述各项费用估算的准确程度,以上述1~6项之和为基数,按3%一5%计算;8.开发期间税费;开发项目投资估算应考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所负担的各种税金和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征收的费用;在一些大中城市,这部分费用在开发建设项目投资构成中占较大比重;应根据当地有关法规标准估箅;二开发费用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1.管理费用;可按项目开发成本构成中前1-6项之和为基数,按3%左右计算;2.销售费用;它指开发建设项目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或委托销售代理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三项:1广告宣传费;约为销售收人的2%一3%;2销售代理费;约为销售收入的%一2%;3其他销售费用;约为销售收入的%一1%;以上各项合计,销售费用约占销售收人的4%一6%;3.财务费用;它指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为借款利息和其他财务费用如汇兑损失等;三投资与成本费用估算结果的汇总为了便于对房地产建设项目各项支出进行分析和比较,常把估算结果以汇总表的形式列出,格式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11]85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11]85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11〕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补偿条例》)和郑政〔2011〕31号《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原则(一)郑州市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市级以上跨区大型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所辖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区级财政投资的基础设施公益项目、旧城区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以及市人民政府下达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市、区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三)郑州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对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程序(一)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项目单位向市、区房屋征收部门提出征收申请,并提交发改、规划(附规划红线图)、国土资源等部门出具相关意见。

(二)市、区房屋征收部门经审核,认为符合《征收补偿条例》规定可以实施征收的,报本级政府同意后,根据征收规划红线图开展调查摸底登记,由被征收人选定评估机构。

郑州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费用现行标准估算表

郑州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费用现行标准估算表

门窗工程 防水工程 (住宅走廊梯间首层SOHO大堂)
4.4.9 土方工程
4.4.10 5
5.1
电梯工程 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用 样板房、售房大厅室外绿化工程
5.2
销售大厅
5.3
多功能厅
-
-
预算、工程、开发
-
工程
-
-
工程
-
工程
-
预算和工程
-
预算和工程
-
预算和工程
-
预算和工程
-
预算和工程
-
设计
-
预算和工程
8.50 开发部工程部
1,002.40 开发部工程部 开发部工程部
8.85 开发部工程部 5.00 开发部工程部
开发部工程部 5.28 开发部工程部
- 开发部工程部 预算和工程
206.20 预算和工程 0.60 开发部工程部 1.00
开发部工程部
10.00 开发部工程部 2.00 开发部工程部 8.00 开发部工程部
开发部工程部
测绘费预测 房屋交易服务费
2.2.18 2.2.19 2.2.20 2.2.21 2.2.22 2.2.23 2.3 2.3.1 2.3.2 2.3.3 2.3.4 2.3.5 2.4 2.4.1 2.4.2 3 3.1 3.1.1
3.1.2
3.2 3.2.1
3.2.2 3.3 3.3.1
3.3.1 3.3.2
3.3.3
围墙(永久) 智能化 安防监控 小区大门及门禁系统 小区道路 小区照明 景观.绿化建设工程(所有景观 绿化、物品、小区内健身设施 等)
1.53
-
9.84 0.34 0.68 5.60 0.68 4.92 2.71 2.71 237.43 25.44 20.35 5.09 83.10 76.32 6.78 71.23 40.70 30.53

郑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土地年租金和土地收益金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价房[2001]07号

郑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土地年租金和土地收益金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价房[2001]07号

郑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土地年租金和土地收益金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土地年租金和土地收益金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价房[2001]07号2001年8月28日)市土地管理局、市房产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土地、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规范土地收益、土地年租的征收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确保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规范国有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市政府2001年第2次常务会议的决定,现将加强我市征收土地收益金和土地年租金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

二、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三、根据市政府2001年第2次常务会议第1条,今后,土地收益金和土地使用年租金不得重复收取。

凡出租房屋应缴纳的土地收益金,由市房管部门负责收取,其他改变划拨土地使用性质应缴纳土地使用年租金的,由市土地部门负责收取。

四、房屋租赁土地收益金的征收办法及标准执行郑州市物价局、房产管理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征收房地产交易土地收益金暂行规定〉的通知》和《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房地产交易管理收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五、土地年租金的征收标准执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年租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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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费征收标准一览表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现规定的收费标准
备注
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建委
住宅50元/m2
商业70元/m2
2
房屋拆迁
管理费
拆迁办
7元/m2
3
图纸审查费
建工局
建筑面积200万m2以内1.98‰,200万m2以上1.65‰以工程造价为基数
4
工程质量
监督费
建工局
框架:高层2.2元/m2、多层2元/m2
厂房、装饰工程按工程造价总额的2‰征收
砖混: 1.5元/m2
5
劳保统筹
建工局
3.4%
以工程造价为基数
6
白蚁防治费
白蚁防治所
2.5元/m2
7
人防易地
建设费
人防办
非住宅36元/m2、住宅30元/m2
8
新墙体材料发展基金
墙改办
8元/m2
9
散装水泥
专项基金
建材局
1.5元/m2
10
城市档案
管理费
城建档案馆
1万m2以上,0.4元/m2
1万m2以下,0.5元/m2
11
规划服务费
市规划局
非住宅按1.6~2.3元/m2分段收取
12
渣土外运费
市容局
1.5元/m2
13
面积测绘费
房产局市场处
2.4元/m2
14
燃气管网分摊费(更名)
燃气公司
20元/m2
15
供水新建管网费(更名)
供水公司
非住宅商品房6元/m2,商业网点新装户:建筑面积在20m2以内(含)800元/户;20~50m2内,1200元/户;50m2以上,2000元/户
16
防雷减灾费
气象局
防雷系统装置设计审定费:0.2元/m2
防雷装置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费:0.9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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