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专业实施方案(试行) - 北京语言大学
2017年北京语言大学校企合作护理专业共建建设方案
(三)统一管理原则。校企合作是双项活动,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统 一检查考评。
(四)校企互动原则。“以教学为中心,以企业为重点”,以服务换服务,双方共赢。企业参与学校人才需求调研、专业开发 和培养目标设计、培养方案设计、护理专业课与实践课教学。
有50个工位的实训基地
2.实训基地的工位需要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求
刘老师 40万 6个月完成
3.政府主导,行业支持,学校为载体的三方互动、资源共享
的共建模式
师资队伍建设
积极引进面向社会和企业公开招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 师或高级技师,担任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改善师资来源结 构,利用他们高超的专业技艺以及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 来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效率。
企业指导教师)、学生之间建立一个沟通的平台,使学校通过平台能有
实训基地顶 效与合理的管理在外顶岗实习的学生。 岗实习系统 2.实习计划:实现学校老师可对多个班级添加相同的实习计划,供学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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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岗前培训:实现学校老师可对多个班级添加相同的岗前培训,供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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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汇,10年专注于校企合作
表1: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表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人员 预算 时间
1.与企业签定两处及以上合作协议。
2.引进企业产品、资金、生产线或生产车间,开展产学结合
内引校企合作项目 。
陈老师 40万 6个月完成
3.各专业组有相关专业参与校企合作项目,包括:接受企业
先进设备赠送、推介或入股建设校企合作基地。
(外国语学院双学位、双专业培养方案
附:英语双专业、双学位培养计划一、专业代码:050201二﹑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培养具有良好的公民修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功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能在文化、教育、商务等部门从事翻译、教学、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
要求学生掌握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功底和较强的听、说、读、写、译能力;了解我国国情和英语国家的社会和文化;具有第二外国语的一定的实际应用能力;具有较好的汉语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及实际工作能力。
三﹑学位及学分要求:双学位总学分为72学分(含毕业论文10学分);双专业总学分为60学分。
具体要求如下:(1)学生必须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后才能取得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资格。
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学生,若作留级或取消学籍处理,则取消修读双学位、双专业资格。
取消或申请退出修读双学位、双专业学习的学生,若修满40学分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2)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满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并且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颁发注有双专业的毕业证书和注有两种学位的学位证书。
但电子注册只上传主修专业的专业和学位信息。
(3)学生修满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且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但未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者,只颁发注有双专业的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只上传主修专业的毕业信息,不授予双学士学位。
(4)学生修满双学位或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但未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者颁发注有双专业的结业证书。
主修专业经返校补考获得毕业证书者,方可换发注有双专业的毕业证书。
(5)学生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所修课程学分未达到双学位、双专业要求但已完成40学分者,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未达到40学分者,则发给课程进修证明。
北京语言大学院系专业设置分析
北京语言大学院系专业设置分析
北京语言大学招生问答
北京语言大学寝室条件?
我校本科生宿舍分为五人间、四人间、六人间,按不同的专业进行分配。
其中四人间为1200元/年,五人间为1020元/年,六人间为950元/年。
学生宿舍楼内有电梯、自习室、休闲活动室、开水房等设施,宿舍套间内设有单独衣柜、写字台、空调、宽带接口等、能够为同学们提供舒适、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食堂北语一共有三个食堂,分别是清晏楼、穆斯林餐厅、第三食堂。
北京语言大学是几本?
北京语言大学在北京和全国基本上是第一批次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认为北京语言大学是一本大学。
(注:自_年开始,北京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本科批)。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设置暂行规定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设置暂行规定(2005年12月2日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为加强对学校本科专业的管理,形成专业设置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使学校的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能够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9年颁布)以及《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教高[2001]5号)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设置和调整本科专业的基本原则1.本科专业的设置和调整应符合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2.本科专业的设置和调整应有利于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和学校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3.本科专业的设置和调整,应符合学校教育事业的总体发展规划和本科教育规模要“适度发展,控制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指导思想,体现“稳定本科规模,弘扬精品教育优良传统,加强基础,注重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培养复合型、复语型的高质量外语人才”的本科教学改革总体思路。
4.新专业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当前发展重点和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优先扶持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些专业;鼓励充分利用现有学科和教学资源建立跨学科的专业;加大对传统学科专业的提升和改造的力度。
5.对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和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以外专业的设置与调整,应从严控制。
6.除个别特殊专业外,一般专业不应再设专业方向。
二、专业设置条件我校本科专业的设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学校发展规划,需要有充分的人才需求论证报告。
2.有专业建设规划以及与学校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方案。
3.具有长远的学术眼光、良好的学风、踏实的工作作风和丰富教学经验的学科带头人。
4.具有能够完成教学计划所需的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队伍。
5.具备该专业所必需的相应的教学设施,如实验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办学基本条件。
6.有足够的学科建设经费。
大学双学士学位及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双学士学位及辅修专业管理办法双学士学位及辅修专业的设立,旨在更好地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多学科的优势,使学有余力的学生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以适应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为更好地实施双学士学位及辅修专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已经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方可开办双学士学位专业,原则上已批准设立的本科专业即可开设辅修专业。
二、双学士学位及辅修专业实行学分制管理。
培养方案由教学单位制定,双学士学位40—45学分,辅修专业30—35学分,其课程设置需涵盖专业主要课程,经教务处审核合格后实施。
三、实行弹性学习年限。
学生可在主修专业修业年限内(本科4年制3—6年、本科5年制4—7年)修满规定学分。
四、严格课程考核,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必须重修,重修次数不限。
五、原则上本科生应修读跨一级学科的学士学位课程,达到学分要求,符合《大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的条件,并且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发给大连大学统一印制的双学士学位证书;达到辅修专业的学分要求,并且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发给大连大学印制的辅修专业证书。
六、上课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
如果所修读课程与主修专业的教学安排发生冲突时,学生应选主修课程。
七、如果双学士学位或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某门课程的要求和学时低于主修专业已修过的同一门课程,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学习成绩证明,经教务处相关科室审核,以该门课程的成绩代替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的该门课程成绩。
八、完成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规定课程,可免修相近学科门类的综合教育选修课程学分。
未完成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规定课程,如所学课程不在主修专业培养计划之内,则可记为相近学科门类的综合教育选修课程学分,但最多累计6学分。
九、以学期为单位、按照学生所选修课程学分收费。
如学期中途停止课程学习,已交学费不再退还。
十、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双学士学位及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安排教学进程。
如需调整课程所在学期或更新课程,须在课程变动涉及的学期开始前一学期第2周前提交执行计划更改申请,由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报送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北京联合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联合大学文件京联教〔2013〕29号北京联合大学关于印发《北京联合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校各单位:经2013年学校第29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北京联合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联合大学2013年12月23日北京联合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培养复合性应用型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充分利用学校综合性大学的教育资源,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学校决定开设双学位、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
为规范教学管理,确保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修读类型1.双学位:学生在校期间,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在同一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主干课程,并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为修读双学位。
2.第二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在同一专业类(可以在同一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主干课程的过程为修读第二专业。
3.辅修专业:学生报名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未能完成其全部学业,但取得了部分规定学分(大于或等于20学分),视为辅修专业。
4.辅修课程:学生报名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未能完成其全部学业,且取得规定学分小于20学分,视为辅修课程。
二、专业设置及培养方案5.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由校教务处与相关学院共同确定。
进行双学位和第二专业招生的专业在制定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同时,制定双学位、第二专业的培养方案,并报学校审批。
6.双学位的培养方案包括30~35学分的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毕业设计(论文)。
第二专业的培养方案只包括30~35学分的专业主干课程。
7.双学位、第二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重复时,学时相同的,在主修专业学习取得学分后,可在双学位或第二专业中免修;学时不同的,学生应在开课学时多的专业中修读,另一个专业可申请免修。
免修课程原则上不超过两门。
日语22合作办学项目介绍
北京语言大学与日本北陆大学联合培养日语·经济法双学位学生实施方案为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北京语言大学与日本北陆大学签订协议,联合培养日语·法律(经济法)双学位学生。
北陆大学法学院接受由北京语言大学招收的日语(2+2)专业学生。
日语(2+2)专业学生在北京语言大学学习两年并成绩考核合格后,直接进入北陆大学法学院本科三年级继续学习。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培养目标培养熟练掌握日本语和系统的经济法知识,了解日本国情与文化,能胜任国际经济贸易交流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毕业生日语实际运用能力达到国内日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水平,经济法专业水平达到日本该专业本科毕业标准。
2.学习年限四年。
前两年(2010年9月——2013年3月)在北京语言大学学习。
后两年(2013年4月——2015年2月)在日本北陆大学学习。
由于两国学制不同,2012年7月——2013年3月为北陆大学的入学考试、录取、办理出国手续及出国前必要的培训等。
3.招生录取招生人数暂定为30人,列入国家正式招生计划,属于我校正式在籍本科学生。
4.课程与毕业前两年在北京语言大学以日语课程学习为主,兼修英语、计算机、法律专业基础课程和必要的公共课程。
总课时量和学习强度大于其他在校本科生。
两年学习结束后,统一参加北陆大学的编入考试(日语、英语)。
该考试以前两年教学目标为依据,凡能按教学要求正常完成前两年学业的,均有能力通过该考试。
后两年按日本北陆大学的教学计划,修满专业课程学分。
修满两校规定的学分、完成毕业论文并获得通过者即可毕业,获北京语言大学日语本科毕业文凭、学士学位证书及日本北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法学(经济法)学士学位证书。
5.在校管理所有学生均为北京语言大学在籍学生,前两年校内管理与其他本科学生相同(如:班级管理、党团关系、三好生与奖学金评定、学籍管理、奖惩措施、公费医疗、伙食补贴、宿舍管理等),在日合格完成两年学习后须在半年内回北京语言大学办理毕业等相关手续。
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科辅修双学士学位(双专业)试行办法
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科辅修双学士学位(双专业)试行办法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发挥我校外语教学和多学科办学优势,促进高素质、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我校拟在本科教育中试行双学士学位(双专业)制,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统招本科在籍学生均可在学习主修专业时,申请辅修其他专业,在学习年限内修够规定学分,符合学位授予资格的,颁发双学士学位。
具体办法如下:一、开设范围与申请条件1.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双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主修专业)的同时,申请学习另一学科门类专业(辅修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学分要求后,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获得另一专业的学士学位。
2.双专业是指学生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辅修本学科另一专业,完成其学分要求,可颁发该专业的辅修证书。
3.凡我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已修课程成绩良好,学习勤奋,学有余力者均可申请。
二、培养方案与学分要求1.拟开设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的教学单位于每年12月1日前,提出下一年度双学位(双专业)的招生专业、专业介绍和招生计划,报教务处审核,并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2.已获准开设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的教学单位(简称双学位开课单位)在学校批准后4周内将所开双学位(双专业)专业培养方案上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3.辅修双学位的总学分由该专业的基础课程、核心课程和学位论文学分构成,原则上外语类专业总学分不低于60学分,非外语专业总学分不低于50学分。
辅修双专业的总学分由该专业的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学分构成,原则上外语类专业总学分不低于50学分,非外语专业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三、申请程序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每年3月初在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辅修双学士学位专业修读申请表》或《西安外国语大学辅修双专业修读申请表》。
每个学生只限申请一个辅修双学位(双专业)专业。
2.辅修双学位(双专业)开课单位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2023年师范大学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
师范大学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辅修,双学位,管理方法相关文章是您现在所需?可能你尚不了解辅修,双学位,管理方法相关文章写作格式内容,下面我整理的师范高校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方法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篇1:师范高校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方法淮北师范高校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方法(试行)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增加同学就业竞争力,促进复合型人才培育,我校实行辅修双学位和双专业人才培育模式。
为规范辅修教学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法。
一、总则1.双学位是指同学修读跨学科门类的其次专业,并符合有关学位条例规定而获得其次学士学位;辅修双专业是指我校在籍本科生修读主修专业期间,同时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同的专业。
2.本科生辅修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
二、专业设置及培育方案1.依据社会需要、同学专业需求和学科特点,由教务处和学院协商确定开设其次专业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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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次专业教学培育方案和教学要求原则上与现有本科各主修专业相同,以保证教学培育质量标准的统一。
3.学院应依据同届本科生主修专业的课程名称、代码、学分数等要素确定40~50学分课程(包括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和实践性课程)4.其次专业名目及培育方案要求由教务处于每学年统一向同学公布。
三、申请条件与审批程序1.在校全日制本科同学,凡已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教学方案规定的学分,课程平均成果75分以上(含75分),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并学有余力,均可报名申请辅修双专业、双学位。
2.开设其次专业的学院,应在每学年其次学期第十五周前填写开设其次专业申请表,并提交培育方案和招生人数,报教务处审批,经教务处同意后向全校公布。
3.符合条件的同学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修专业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修读双专业申请表,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学院同意后由教学院长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审核。
国际商学院经济学管理学辅修双学位培养方案
国际商学院经济学管理学辅修/双学位培养方案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招收经济学、管理学双学位暨经贸辅修学生,招生对象为我校除国际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以外其他各院、系在读本科生。
一、办学目标与办学定位北京外国语大学经济学管理学双学位由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务处主管,国际商学院负责具体承办,授课对象为我校本科学生。
其主要目标是培养具有一流外语水平和扎实经济管理理论功底的复合型人才。
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学生可以深入了解现代经济学、管理学基本概念,掌握现代商业过程中的基本技巧与应用技术,更多地参与商业实践活动,构筑在经济管理领域进一步深造的扎实基础。
通过该项目的学习,学生可以达到以下几个目标:1.具备在国内考取经济类、管理类硕士研究生的理论基础。
要考取我国著名院校经济管理类硕士研究生,需要有包括数学、经济学和专业课在内的坚实专业背景。
我校经济管理学双学位课程几乎涵盖了所有必考专业课程的内容,将有助于同学考取跨学科硕士研究生。
2.具备到国外继续深造经济类、管理类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基础。
国外很多著名院校对申请经济类和管理类课程的学生有着比较高的专业要求。
经济管理学双学位课程将大大降低语言类学生申请商科硕士学位的难度,为语言类毕业生拓展出更大的发展空间。
3.拓宽知识领域,帮助获取更好的就业机会。
经济管理学双学位可以拓宽学生的专业知识结构,帮助学生更早地接触到金融、财务、管理等领域,帮助其在未来的就业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优势。
二、课程模式与招收专业为适应市场需求,培养具有北外特色的高端复合型商业人才,北京外国语大学经济学、管理学双学位与经贸辅修课程同时招生。
经教务处批准,自2015年9月起,在原有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教学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招生上,在原有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金融学的基础上,新增加国际商务和电子商务两个专业;2.课程上,分为必修加选修的模式,增加学生的自主选择机会;3.授课方式上,必修课为晚上或者周末单独开班集中授课,选修课首次允许双学位学生直接选修国商本科生课程,与国商本科生同堂上课。
双专业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对外汉语-英语/英语-对外汉语2011级双专业简介为适应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多样化、多层次、多规格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教育思想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文学院与外语学院共同建立双专业教学管理机制,实现不同学院不同专业的课程资源共享,学分互认,学生可以同时修读对外汉语和英语两个专业,毕业时取得记载两个专业学习经历的毕业证书。
特色与优势1.双专业培养模式强调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性,拓宽专业口径,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和专业深造能力,培养当今社会最需要的复合型人才;2.从入学即开始修读双专业,有利于及早规划、合理安排,节约时间与精力。
对外汉语专业学生修读双专业,可免修大学英语;英语专业学生修读双专业,可免修大学语文;3.给予学生更多自主选择的空间,学生可以退出修读双专业,其已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仍然有效,如课程与第一专业的教学计划完全一致,可以认定为相应的学分;如课程与第一专业的教学计划不一致,可认定为通识选修课学分。
主干课程综合英语、英语视听、语音学与音系学、初级会话、中级会话、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英美文学史(英语)、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美概况(英文)、英语口译、中国文化通论、跨文化交际(双语)、国际文化与礼仪(双语)、中国民俗学、口语表达艺术、实用文体写作、专题研习工作坊对外汉语教学方向:对外汉语教学概论、对外汉语教学法、语言习得(双语)、对外汉语教材研究、英语教学法、英语语言学、英译汉、汉译英、汉语词汇学、汉语语法学、文字学、语音学、第二外语涉外文秘方向:剑桥商务英语、公务商务英语写作与翻译、跨文化商务交际、高级商务英语听说、涉外文秘、广告英语、企业文化、管理学、公共关系学(双语)、人力资源管理(双语)、秘书管理实务、商务会议策划与实务、档案数据管理实务、港澳台公务商务文书写作、办公自动化通用英语方向:英译汉、汉译英、英语语言学、认知语言学、英美文学作品赏析、涉外文秘、管理学、公共关系学(双语)、人力资源管理(双语)、秘书管理实务、档案数据管理实务、企业文化、第二外语英语教育方向:英语教学法、英语语言学、心理学、教育学、英汉翻译、对外汉语教学概论、对外汉语教学法、语言习得(双语)、汉语词汇学、汉字学、汉语语法学、第二外语招生范围和条件文学院对外汉语专业和外语学院英语专业的学生在入学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申请修读双专业。
北京语言大学双学位、双专业实施方案
北京语言大学双学位、双专业实施方案(试行)为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推进素质教育,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新型人才的需求,我校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决定在中国本科生中推行双学位、双专业培养机制试点工作。
一、专业设置双学位、双专业是指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他专业获得的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毕业资格。
(一)双学位,指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教学计划外,修读另一学科的专业,并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而获得的学位。
双专业,指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教学计划外,修读同一学科的其他专业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而获得毕业资格的专业。
(我校现有专业所属学科门类附后)(二)本办法所指双学位专业和双专业均指学校现设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并有三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
(三)双学位的获得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
双专业的获得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学分。
二、修读条件(一)我校注册在籍的,且已完成第1学期主修专业课程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主修专业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且学有余力;(四)通过双学位、双专业设置的修读资格考试;(五)在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修读资格:1.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2.主修专业两门以上(含两门)必修课不及格且补考不及格;3.双学位、双专业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重考后仍不及格。
三、申请程序双学位、双专业的修读一律以自愿为原则,并实行缴费就学,学生经审批同意和交费注册后,方可获得修读资格。
(一)每学年秋季学期第十教学周,学校教务处统一在网站公布开设的双学位、双专业教学计划、招收名额、招生对象、收费标准、附加报名条件及录取资格等。
(二)第十一教学周,学生根据自身学习情况和学习计划,到本学院进行预报名。
(不用提交报名表)(三)开课学院根据预报名情况和专业特点组织修读资格考试,并初步拟定工作方案。
北京语言大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方案试行稿
附件1:北京语言大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方案(试行稿)公共必修课:
中国国情(外研),高级中文与写作(外研);
专业必修课:
汉语语言学,第二语言习得,外语教育心理学,汉语要素教学法/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汉语技能教学法/课堂教学研究,中华文化与跨文化交际;
专业选修课:
语言类:汉外语言对比,汉字概说(或专题研究),汉语语音概说(或专题研究),汉语词汇概说(或专题研究),汉语语法概说(或专题研究);
教学类:汉语测试与教学评估,教学调查与案例诊断,教育技术与教学资源设计,汉语教材研究,汉语教学史,特殊用途汉语教学(专题);
文化类:国别与地域文化,礼仪与国际关系,中国思想史,中国文学与文化研究,国际政治与经济专题;
教育类:国外中小学教育,儿童心理发展与成长,教学行为与教师发展,教育设计与管理。
方法类:教学调查与分析,课堂观察研究,案例分析研究,孔子学院研究。
辅修 双学位 人才培养方案
辅修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为了培养具备跨学科综合素质的高素质人才,我校决定开设辅修双学位课程,以下是具体方案:
一、课程设置
学生可选择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主修专业课程按照原有课程安排进行学习,辅修专业课程则需额外选修一定数量的课程。
辅修专业课程不得与主修专业课程冲突。
二、学分要求
学生必须完成主修专业课程的学分要求,并达到辅修专业的学分要求。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学分要求。
三、学习期限和毕业要求
学生的学习期限与主修专业相同,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辅修课程学习。
学生必须获得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方可毕业。
四、评价方式
学生的主修专业课程评价方式按照原有评价方式进行评定。
辅修专业课程采用成绩评定方式进行评价。
五、其他
1. 学生可在入校时申请辅修双学位课程,也可在入校后申请。
申请需符合相关条件。
2. 学生可在主修课程的学习期间开始学习辅修课程,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 学生的辅修专业课程学习需先获得主修专业辅导员和辅修专业辅导员的同意。
4. 学生毕业证书上将注明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
关于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实施细则(修订)
关于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充分利用我校教学资源,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和特色,实现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根据《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决定在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的基础上,在本科层次实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施行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专业设置及修读条件第二条双学位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同时或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之后,修读辅修专业所获得的学位。
双专业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辅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
第三条学校开设的双学位、双专业专业目录由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专业设置情况和社会需求确定。
学生辅修专业必须在学校开设的辅修专业目录范围内选择。
第四条辅修专业实行学分制管理。
学生选择辅修专业一般于第三学期开始时进行。
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辅修专业,在修读期间不得改变专业。
第五条凡申请辅修专业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二)第一学年的实修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无不及格课程;(三)身体健康,学有余力。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六条双学位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学科门类,双专业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专业类。
学校开设的同一专业的不同专业方向不属于双专业范围,同一专业的不同专业方向学生不得互选。
第七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学生纳入我校正常的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
为保证双学位、双专业课程的教学质量,由各学院实行单开班的上课形式,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自主确定上课形式。
第八条双学位、双专业教学开设单位负责所设双学位、双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条件的提供及教学实践的落实、教材的选定等。
双高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双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人才培养已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
而在这一过程中,双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受到了广泛关注和重视。
双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的是由两所高等院校联合开展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旨在充分发挥各高校的专业特色和教学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满足社会对优秀人才的需求。
一、双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背景及意义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社会对高素质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
传统的单一高校教育模式在满足这一需求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为了更好地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专业人才,提高教育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许多高校开始探索双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双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整合高等教育资源,提高教学水平,拓宽学生的学习视野,提高综合素质。
双高校合作办学还可以促进高校间的交流合作,增强办学实力,提高高校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双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当前高等教育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双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1. 专业设置方面:双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会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科优势,在两所高校中共同设立相关专业,以满足社会对复合型专业人才的需求。
某市的一所大学在海洋工程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研究和实践基础,而另一所大学在管理学方面有着丰富的教学资源,双方可以合作开设海洋工程管理专业,共同培养具有海洋工程和管理学知识背景的复合型人才。
2. 课程设置方面:双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会结合两所高校的教学资源和学科优势,共同设计、制定相关专业的课程体系,形成合作办学的课程体系。
通过相互之间的专业课程互补,实现教学资源的共享,提高教学质量。
3. 实践教学方面:双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会充分利用两所高校的资源,共同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如实习实训、校外实践等,让学生在不同的学术环境和实践场景中得到全面的锻炼,提高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
4. 学术交流方面:双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会鼓励两所高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如学术论坛、科研合作等,促进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提升教学科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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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双学位、双专业实施方案(试行)
为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推进素质教育,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本科人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新型人才的需求,我校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决定在中国本科生中推行双学位、双专业培养机制的试点。
一、专业设置
双学位、双专业是指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他专业获得的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毕业资格。
在主修之外修读的其他专业,统称辅修专业。
(一)双学位,指学生在完成本专业规定的教学计划外,修读另一学科的专业课程,并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而获得的学位。
双专业,指学生在完成本专业规定的教学计划外,修读同一学科的其他专业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而获得毕业资格的专业。
(我校现有专业所属学科门类附后)
(二)本办法所指双学位专业和双专业均指学校现设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并已有三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
(三)双学位的获得须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
双专业的获得须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学分。
二、修读条件
(一)我校注册在籍的,且已完成第1学期主修专业课程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主修专业学习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无不及格现象,且学有余力;
(四)通过辅修专业设置的入学资格考试;
(五)学生在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修读资格:
1.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
2.主修专业两门以上(含两门)必修课不及格且补考不及格;
3.辅修专业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重新修读不及格。
三、申请程序
双学位、双专业的修读一律以自愿为原则,并实行缴费就学,学生经审批同意和交费注册后,方可获得修读资格。
(一)每学年第一学期第十教学周,学校教务处统一在网站公布开设的双学位、双专业教学计划、招收名额、招生对象、收费标准、附加报名条件及录取资格等。
(二)第十一教学周,学生根据自身学习情况和学习计划,到本学院进行预报名。
(不用提交报名表)
(三)开课学院根据预报名情况组织入学考试,并初步拟定工作方案。
(四)第十五教学周,需进行入学考试的专业所在开课学院组织入学考试。
(五)新学期报到周,开课学院公布入学考试结果;
(六)第一教学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北京语言大学学生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申请表》,各学院组织本学院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名,并将报名表汇总后交开课学院;
(七)第二教学周,开课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对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后,统一在校园网予以公布。
(八)第三教学周,学生凭学生证根据录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到开课学院教务办报名(登记个人信息,交一寸照片一张)、领取缴费通知单,到财务处缴费后,凭收据回开课学院领取《听课证》。
每学期开学凭《听课证》按时办理注册手续;不按期报名和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处理,不得参加听课和考试,并按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警告或处分。
学生一经选定并经学校录取修读双学位、双专业后,不得随意退选,确系无法坚持学习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中止学习,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开课学院及学生所在学院同意后,提交教务处审批。
四、教学安排
(一)双学位、双专业每年春季招生,原则上应在学校规定的主修专业学习年限内完成,与主修专业同时进行。
(二)双学位、双专业的专业教学培养要求原则上与现有辅修专业相同,以保证教学培养质量标准的统一。
(三)双学位、双专业的专业教学均实行学分制管理。
教学安排在第2-7学期进行,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安排在第7学期。
双学位的
教学计划应包含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两部分,总计60学分。
双专业的教学计划原则上只包含课程学习,总计56学分。
(四)双学位、双专业课程安排在周五晚上和双休日,以及暑期的集中时段。
(五)学生在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中所修读的,与双学位、双专业开设的相同课程,且学习要求高于双学位、双专业相同课程要求的,可免修该门课程,但仍需参加考试,并获得相应学分。
(英语辅修专业另行规定)
(八)课程修读与考核
1、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修读课程,完成学业;
2、所有课程必须进行考试才能记载成绩;
3、课程考核应注重平时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记,考试及格即获得该课程学分。
考试不及格者安排一次补考,补考及格记60分,补考不及格者需重修;
4、学生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只给一次补考机会;
5、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要求缓考的,应经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批准备案;
6、考试作弊者取消辅修资格;
7、在主修专业毕业后,未达到辅修专业要求修满的全部课程毕业资格的学生,可延期一年继续修读。
五、证书及成绩
(一)双学位、双专业学生的毕业和学位资格申报及审查工作由开课学院负责,审查结果交学生所在学院复核。
确认学生有资格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经教务处审核后提交学位委员会审定。
(二)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且主修专业合格者可授予北京语言大学辅修毕业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学位论文合格,且主修专业达到授予学位要求者可授予北京语言大学辅修毕业证书和辅修学士学位证书。
(三)凡未达到双学位、双专业规定的要求,且已完成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者,可授予辅修专业证书;未达到辅修专业证书授予资格者,对其所修读的相关课程,学校教务处将其已获得成绩的课程认定为通识教育课程,但仅限于六大类别中的其中一类,所获得课程学分少于该类别限定学分的,认定实际学分;所获得课程学分多于该类别限定学分的,只认定该类别6学分。
(四)修读的双专业、双学位课程可获得课程成绩单,所修读课程可认定为通识教育课程6学分。
六、学费
(一)双学位、双专业课程采取缴费修读制,学生可以按照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与。
(二)双学位、双专业实行每学期按学分收费,每学分收费160元。
七、学生管理的未尽事宜参照《北京语言大学中国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八、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教务处。
附:我校现有专业所属学科门类
1.经济学
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2.法学
国际政治,国际文化交流
3.文学
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原“对外汉语”),新闻学,英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德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翻译
4.工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
5.管理学
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
6.艺术学
绘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