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专业实施方案(试行) - 北京语言大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语言大学双学位、双专业实施方案(试行)

为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推进素质教育,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本科人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新型人才的需求,我校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决定在中国本科生中推行双学位、双专业培养机制的试点。

一、专业设置

双学位、双专业是指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他专业获得的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毕业资格。在主修之外修读的其他专业,统称辅修专业。

(一)双学位,指学生在完成本专业规定的教学计划外,修读另一学科的专业课程,并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而获得的学位。双专业,指学生在完成本专业规定的教学计划外,修读同一学科的其他专业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而获得毕业资格的专业。(我校现有专业所属学科门类附后)

(二)本办法所指双学位专业和双专业均指学校现设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并已有三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

(三)双学位的获得须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双专业的获得须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学分。

二、修读条件

(一)我校注册在籍的,且已完成第1学期主修专业课程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主修专业学习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无不及格现象,且学有余力;

(四)通过辅修专业设置的入学资格考试;

(五)学生在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修读资格:

1.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

2.主修专业两门以上(含两门)必修课不及格且补考不及格;

3.辅修专业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重新修读不及格。

三、申请程序

双学位、双专业的修读一律以自愿为原则,并实行缴费就学,学生经审批同意和交费注册后,方可获得修读资格。

(一)每学年第一学期第十教学周,学校教务处统一在网站公布开设的双学位、双专业教学计划、招收名额、招生对象、收费标准、附加报名条件及录取资格等。

(二)第十一教学周,学生根据自身学习情况和学习计划,到本学院进行预报名。(不用提交报名表)

(三)开课学院根据预报名情况组织入学考试,并初步拟定工作方案。

(四)第十五教学周,需进行入学考试的专业所在开课学院组织入学考试。

(五)新学期报到周,开课学院公布入学考试结果;

(六)第一教学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北京语言大学学生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申请表》,各学院组织本学院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名,并将报名表汇总后交开课学院;

(七)第二教学周,开课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对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后,统一在校园网予以公布。

(八)第三教学周,学生凭学生证根据录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到开课学院教务办报名(登记个人信息,交一寸照片一张)、领取缴费通知单,到财务处缴费后,凭收据回开课学院领取《听课证》。每学期开学凭《听课证》按时办理注册手续;不按期报名和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处理,不得参加听课和考试,并按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警告或处分。

学生一经选定并经学校录取修读双学位、双专业后,不得随意退选,确系无法坚持学习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中止学习,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开课学院及学生所在学院同意后,提交教务处审批。

四、教学安排

(一)双学位、双专业每年春季招生,原则上应在学校规定的主修专业学习年限内完成,与主修专业同时进行。

(二)双学位、双专业的专业教学培养要求原则上与现有辅修专业相同,以保证教学培养质量标准的统一。

(三)双学位、双专业的专业教学均实行学分制管理。教学安排在第2-7学期进行,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安排在第7学期。双学位的

教学计划应包含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两部分,总计60学分。双专业的教学计划原则上只包含课程学习,总计56学分。

(四)双学位、双专业课程安排在周五晚上和双休日,以及暑期的集中时段。

(五)学生在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中所修读的,与双学位、双专业开设的相同课程,且学习要求高于双学位、双专业相同课程要求的,可免修该门课程,但仍需参加考试,并获得相应学分。(英语辅修专业另行规定)

(八)课程修读与考核

1、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修读课程,完成学业;

2、所有课程必须进行考试才能记载成绩;

3、课程考核应注重平时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记,考试及格即获得该课程学分。考试不及格者安排一次补考,补考及格记60分,补考不及格者需重修;

4、学生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只给一次补考机会;

5、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要求缓考的,应经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批准备案;

6、考试作弊者取消辅修资格;

7、在主修专业毕业后,未达到辅修专业要求修满的全部课程毕业资格的学生,可延期一年继续修读。

五、证书及成绩

(一)双学位、双专业学生的毕业和学位资格申报及审查工作由开课学院负责,审查结果交学生所在学院复核。确认学生有资格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经教务处审核后提交学位委员会审定。

(二)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且主修专业合格者可授予北京语言大学辅修毕业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学位论文合格,且主修专业达到授予学位要求者可授予北京语言大学辅修毕业证书和辅修学士学位证书。

(三)凡未达到双学位、双专业规定的要求,且已完成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者,可授予辅修专业证书;未达到辅修专业证书授予资格者,对其所修读的相关课程,学校教务处将其已获得成绩的课程认定为通识教育课程,但仅限于六大类别中的其中一类,所获得课程学分少于该类别限定学分的,认定实际学分;所获得课程学分多于该类别限定学分的,只认定该类别6学分。

(四)修读的双专业、双学位课程可获得课程成绩单,所修读课程可认定为通识教育课程6学分。

六、学费

(一)双学位、双专业课程采取缴费修读制,学生可以按照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与。

(二)双学位、双专业实行每学期按学分收费,每学分收费160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