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抵押的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理论与实务分析(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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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合同公证书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书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书房产赠与合同公证书公证机关:日期:甲方(赠与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乙方(受赠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鉴于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房产赠与乙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房产赠与事项甲方愿意将所拥有的位于_______(具体地址或房屋信息)的不动产赠与乙方,无偿赠与。

该房产为甲方合法所有,并且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或其他权利争议。

二、权利和义务1.甲方作为房产的赠与人,必须将房产的全部权利完整无缺地转让给乙方;2.乙方作为受赠人,应当按照协议的条款履行义务,维护房产的完整性和使用权利;3.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披露房产的全部信息,包括房产的产权、评估价值等重要信息;4.乙方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房产的登记、过户等手续,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障;5.如果乙方需要对房产进行二次转让或其他操作,需要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三、履行方式和期限1.双方应当在签订本协议后10日内,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2.协议履行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手续和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四、违约责任1.如果甲方出现虚假陈述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如果乙方不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3.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协议的规定,对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并且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本协议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2.本协议的签订、履行、修改和解除均适用中国相关法律法规;3.本协议的内容仅具有约定性质,不能排除、限制或者减轻法律规定的责任。

甲方(赠与人)签字盖章:日期:乙方(受赠人)签字盖章:日期:。

(完整)房产赠与公证书范本(共6篇)

(完整)房产赠与公证书范本(共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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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房产公证书范本实例及有效期探讨与研究房产公证书范本实例及有效期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房产公证是公证机关的一项传统业务。

房产遗赠公证书样本公证书()××字第××号查×××于××××年×月×日在××(地名)死亡,死亡后在××(地名)留有遗产房屋×间,死者生前立有遗嘱。

北京市××公证处公证员(签名)××××年×月×日赠与合同公证书()хх字第хх号兹证明赠与人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хх县хх乡хх村)与受赠人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хх县хх乡хх村)于хх年х月х日来到我处(或在хх地),自愿签订前面的〈赠与合同〉,并在我的面前,在该合同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公证处公证员(签名)хх年х月х日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______)___字第___号公证处:__________公证员: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4篇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4篇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4篇篇1赠与合同公证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赠与合同的公证工作,保障赠与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赠与合同公证是公证机构对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做出证明,保证赠与合同的真实、合法、有效,维护赠与合同的权益。

第三条赠与合同公证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保密、独立的原则,确保公证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赠与合同公证适用于移动财产等赠与行为,不适用于涉及不动产和知识产权等特殊性质的赠与行为。

第五条赠与合同公证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履行赠与合同公证程序,出具赠与合同公证书。

第六条赠与合同公证应当依法收取公证费用,并按照规定发放收据。

第七条赠与合同公证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决定权,不得违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不得干预赠与合同的内容和效力。

第二章赠与合同公证的申请第八条当事人申请赠与合同公证,应当持有赠与合同书面文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赠与财产的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

第九条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如有特殊情况,可通过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第十条赠与合同公证申请材料提交完整,符合法律规定,公证机构应当受理申请,并开展公证程序。

第十一条公证机构应当对赠与合同申请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赠与合同内容真实,双方当事人的行为自愿,不违反法律规定。

第十二条公证机构应当在收到赠与合同公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赠与合同公证手续,并出具赠与合同公证书。

第十三条赠与合同公证书应当载明赠与合同的当事人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赠与财产的数量、价值等内容。

第十四条当事人对赠与合同公证书的内容不满意的,可以向公证机构提出异议,公证机构应当妥善处理并作出说明。

第十五条赠与合同公证书应当密封并加盖公证机构的公章,具有法律效力和证明力。

第三章赠与合同公证的效力第十六条赠与合同经公证后,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但并不具有执行力。

赠与合同案例分析6篇

赠与合同案例分析6篇

赠与合同案例分析6篇篇1赠与合同案例分析在日常生活中,赠与合同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合同形式。

赠与合同是指出于赠与人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合同。

赠与合同通常是出于亲情、友情或其他特殊关系之下进行的,其目的是为了表达对对方的关爱和关怀。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赠与合同的特殊性,也容易产生一些纠纷和问题。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进行赠与合同的分析。

案例:小明和小红是好友,他们之间有着深厚的友情。

某日,小明决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给小红,作为对友情的表达。

于是,他们便签订了一份赠与合同,并进行了公证。

在签订合同时,小明清楚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将房产赠与给小红,并不要求对方偿还任何款项。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明和小红之间的友情产生了变化。

由于各种原因,他们的关系变得紧张,并最终破裂。

小明开始对当初的赠与行为感到后悔,他希望能够收回房产并取消赠与合同。

而小红则认为赠与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应当受法律保护,拒绝了小明的要求。

在这个案例中,涉及到了赠与合同的有效性和变更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并具备法律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小明作为赠与人是否有权取消赠与合同呢?在法律层面上,赠与合同是一种专属法律行为,赠与人在签订赠与合同时是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人的。

因此,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赠与人是没有权利取消赠与合同的。

即使后来拟定,受赠人也有权利主张自己的权益,拥有继续享有赠与财产的权益。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尽管赠与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可变更的,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进行变更。

例如,在赠与合同中确有明确约定,并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内容并完成公证手续等情形下,赠与合同可以进行变更。

但必须要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综合以上分析,小明无法取消赠与合同。

因为双方当事人曾经签订过赠与合同,并进行了公证,公证手续具有法律效力。

而且赠与合同是小明出于自愿签订的,不存在任何违法情节。

赠与合同的性质论述范文(通用3篇)

赠与合同的性质论述范文(通用3篇)

赠与合同的性质论述范文(通用3篇)赠与合同的性质论述范文篇1范X 民法典颁布之前,尽管学术界对赠与合同究竟是实践性合同还是性合同一直存在争议,但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典意见)第128条的明确规定,将赠与合同定位于实践性合同,并运用于审判实践,成为基本共识。

民法典颁布以后,对赠与合同性质的争论比过去更为激烈,不仅理论界主张不同的观点,审判人员在学习新民法典的过程中对赠与合同的性质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出现这种情况,说明民法典对赠与合同性质的规定不十分明确,容易让人形成不同的理解。

笔者试对赠与合同的性质作出自己的分析,以期有所启示。

一、有关赠与合同性质的几种观点(一)赠与合同是性合同。

据笔者的了解,多数学者都持此种观点。

其主要理由在于:1、如果规定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赠与合同自赠与物交付时成立,则赠与人在未交付赠与物之前可以不履行交付义务,赠与的意思表示对赠与人没有任何拘束力,那么受赠人作出的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及其为接受赠与而付出的经济上的花费可能因赠与人的不履行行为而落空,这与诚实信用原则是背道而驰的①。

2、民法典第185条有关赠与合同概念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条规定已明确表达出这样的意思:赠与合同经一方表示赠与,另一方表示接受时即成立②。

3、民法典第186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表明,赠与合同的成立仅仅需要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财产意思表示一致,而无其它任何条件,“一即成”,因而是性合同③。

4、民法典第188条关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的规定,是赠与合同为性合同的有力例证。

(二)赠与合同是一种效力较弱的合同。

持这种观点者认为,“民法典对于赠与合同的性质进行了明确规定,即赠与合同为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及公证书范本(标准版)

房屋赠与合同及公证书范本(标准版)

房屋赠与合同及公证书范本(标准版合同范本)甲方:XXX单位或个人乙方:XXX单位或个人签订日期: XXXX年XX月XX日房屋赠与合同及公证书范本房屋赠与合同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_________签订: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第二条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

第三条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否则,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事项。

第五条乙方违反第四条的约定,甲方有权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条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第七条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房产赠与公证书(______)____字第______号兹证明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来到我处,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

房屋赠与合同及公证书范本6篇

房屋赠与合同及公证书范本6篇

房屋赠与合同及公证书范本6篇篇1房屋赠与合同及公证书范本房屋赠与合同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鉴于甲方自愿将其名下的房屋赠与给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第一条房屋赠与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______________的房屋赠与给乙方,房屋地址为______________,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该房屋已办理产权证书,并无任何抵押或转让行为。

第二条转让手续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到相关行政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双方应共同承担产权过户产生的税费。

第三条赠与目的本次房屋赠与系甲方出于对乙方的关怀和帮助,没有任何商业目的。

乙方接受房屋赠与后应当尊重并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公证书被赠与人(受赠人):______________(姓名)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__(姓名)鉴于被赠与人(受赠人)______________接受赠与人(赠与人)______________的房屋赠与,为确保赠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特申请公证。

公证内容如下:1、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__所赠与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

2、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__系出于对受赠人(被赠与人)______________的关怀和帮助之心,特自愿将其名下的房屋免费赠与给受赠人,无其他目的。

房屋赠与合同及公证书范本6篇

房屋赠与合同及公证书范本6篇

房屋赠与合同及公证书范本6篇篇1房屋赠与合同及公证书范本一、房屋赠与合同甲方: (赠与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乙方: (受赠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鉴于甲方拥有位于(房屋地址)的房屋产权,现自愿将该房屋无偿赠予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赠与合同,内容如下:一、房屋交付1.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乙方接受该房屋赠与,并自行承担日后的相关费用和责任。

2.该房屋为清一色(住宅/商业用途)房屋,总建筑面积为(数字)平方米,房屋现状良好,无任何纠纷。

3.房屋交付时间为本合同签署时,甲方自愿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和相关证件交予乙方。

二、权利义务1.乙方接受房屋赠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违规改变房屋用途和性质。

2.甲方自愿放弃该房屋的一切权益,不得在日后主张对该房屋产生要求。

三、其他约定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数字)份,双方各执(数字)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日期:二、房屋赠与公证书赠与人: (赠与人姓名) 收件地区: (具体地址)身份证号码:收件人:(收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经查,赠与人(赠与人姓名)自愿将其位于(房屋地址)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给收件人(收件人姓名),现在我所面前签署了赠与文件并确认无误,请求公证员对此予以公正。

根据赠与人的请求,现我公证员(公证员姓名)已对赠与人(赠与人姓名)的赠与行为进行批准,特此公证。

公证员:申请人(赠与人):公证时间:以上内容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签署并由公证员盖章,即为有效公证文件。

希望双方签订此赠与合同及公证书后,不会产生任何争议,达到赠予目的,祝双方合作愉快!篇2房屋赠与合同及公证书范本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房屋一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现愿意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且双方对房屋赠与的相关事宜已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写作指导及说明6篇

赠与合同写作指导及说明6篇

赠与合同写作指导及说明6篇篇1一、前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协议。

在撰写赠与合同时,为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双方的权益,应当遵循一定的写作指导和规范。

本文旨在提供关于赠与合同写作的指导及说明,帮助双方顺利完成合同的撰写。

二、赠与合同的构成要素1.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等。

2. 赠与财产的描述: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价值等。

3. 赠与的目的和用途:明确赠与的目的和用途,有助于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赠与的条件和方式:包括赠与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5.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赠与人交付财产的义务和受赠人接受财产的权利等。

6. 合同的生效条件:如双方签字、公证等。

7. 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诉讼等。

1. 遵循法律法规:在撰写赠与合同时,应确保合同的条款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当地的公序良俗。

2. 明确表述:合同应使用清晰、明确的语言表述,避免模糊、歧义。

3. 注意逻辑结构:合同应按照逻辑结构进行撰写,先介绍双方基本信息,再描述赠与财产,最后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4. 审查核对:在合同撰写完成后,应仔细审查核对,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赠与合同范文赠与合同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财产赠与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赠与,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赠与财产描述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财产名称)赠与乙方,具体数量、质量、价值等详见附件。

二、赠与目的和用途甲方赠与财产的目的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将赠与财产用于约定的用途。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书(通用3篇)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书(通用3篇)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书(通用3篇)房产公证书篇1( )字第号兹证明赠与人______与受赠人______于________年__月__日共同来到我处(或在____地),并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赠与上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

______的赠与行为与______的受赠行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市(县)公证处公证员________年__月__日房产赠与合同公证书篇2甲方(赠与人):有效证件号码:乙方(受赠人):有效证件号码:甲、乙双方为父子关系,由于甲方年事已高,为方便乙方照顾甲方生活起居,故甲方自愿将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前桥梓村626号房屋中间赠予乙方。

按照《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予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所述房屋赠予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一)该房屋坐落于,(二)赠予房屋的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若该房屋有土地使用权则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予,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予。

第二条:甲方自建房屋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单独承担,现经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其上房间赠予乙方。

第三条:甲方赠予乙方所述房屋的行为,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愿,该赠予行为不可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赠与人):乙方(受赠人):住所:住所:有效证件号码:有效证件号码:签订地点:xx年xx月xx日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房产赠与合同公证书篇3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族,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赠与合同参考模板5篇

房屋赠与合同参考模板5篇

房屋赠与合同参考模板5篇第1篇示例:房屋赠与合同甲方(赠与人):证件号码:联系地址:鉴于甲方为了表示对乙方的情谊,并且自愿无偿向乙方赠送一处房产,为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赠与标的1.1甲方现在同意向乙方赠与一处房产,位于(address),房产的具体面积和户型如下:(描述房屋面积和户型)1.2该房屋的权属证明为(property certificate),权利人为甲方,现甲方将其无偿转让给乙方,权属证书正本、副本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由甲方保留。

第二条赠与条件2.1该房屋的物权已完全转移至乙方,并且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该房屋无任何债务和抵押等限制。

2.2乙方接受该赠与,同意接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承诺对该房屋负责保护和维护。

3.1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立即将房屋的产权证书、钥匙等相关物品交付给乙方。

3.2乙方接收并确认收到甲方发送的所有产权证书和钥匙,并将该物品保存妥善,不得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房屋。

4.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成为该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利,并对该房屋享有一切相关权益。

第五条合同解除5.1若受赠人在接收过程中有不当行为,如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置房屋等情况,赠与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受赠人返还房屋。

第六条法律适用6.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日期:第2篇示例:房屋赠与合同参考模板甲方(赠与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有关赠与的房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赠与房产1. 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地址)的房产赠予乙方,该房产产权归属清晰,没有任何纠纷或异议。

房屋赠与协议书怎样才有法律效力正规范本(通用版)

房屋赠与协议书怎样才有法律效力正规范本(通用版)

房屋赠与协议书怎样才有法律效力引言房屋赠与协议书是房屋赠与双方达成协议的书面文件。

它详细规定了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的意愿,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然而,房屋赠与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并非简单地依赖于其书面形式,还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法律效力的要素房屋赠与协议书要具备要素,才能具备法律效力:1.书面形式:房屋赠与协议书必须以书面形式存在,可以是手写、打印或者电子文本形式。

口头约定或者其他非书面形式的赠与协议均无法获得法律效力。

2.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书必须真实反映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双方之间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自愿的,并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虚假的情况。

3.明确的内容:协议书必须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其中应包括赠与人将房屋无偿赠与的意愿,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意愿,赠与的房屋详细信息,赠与后的产权归属等重要内容。

4.触及民事权利义务:协议书涉及的事项必须是涉及到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事项。

例如,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财产交付等。

法律效力的保障为了确保房屋赠与协议书具备法律效力,措施可以予以采取:1.公证:将房屋赠与协议书进行公证可以增加其法律效力。

公证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证明行为,公证人能够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

2.登记:将协议书登记可以进一步确认其法律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部分地区要求将房屋赠与协议书登记在相关部门,以确保其对第三方具有可见性和约束力。

3.双方签字盖章: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可以确保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签字盖章是一种有效的法律证明方式。

法律效力的效果当房屋赠与协议书符合法律要求并具备法律效力时,将产生效果:1.产权转移:赠与人依法完成赠与行为后,房屋的所有权将正式转移给受赠人。

2.产权保护:受赠人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并拥有对房屋的支配、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3.法律保障:符合法律要求的赠与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来保障双方的权益。

赠与合同法案例分析4篇

赠与合同法案例分析4篇

赠与合同法案例分析4篇篇1赠与合同是指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另一方的合同,属于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的一种有关财产转移的特殊合同。

在实际生活中,赠与合同的应用非常广泛,例如父母向子女赠与房产、车辆等财产,夫妻之间相互赠与礼物等。

赠与合同的成立对双方都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因此对赠与合同进行深入了解及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一、案例分析小明是一位年轻的创业者,经过多年的努力,创立了一家新型科技公司。

在公司蒸蒸日上的时候,小明的父母决定向他赠与一套豪华别墅作为奖励。

双方达成协议,父母将豪华别墅的产权划转给小明,小明领取了房产证后正式成为该别墅的合法所有人。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明的生意日渐不景气,公司开始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为了解决公司的资金问题,小明决定将豪华别墅出售,以支持公司的发展。

然而,小明的父母却表示反对,称赠与别墅是出于对小明的奖励,不得以出售为由。

在这个案例中,父母与小明之间存在赠与合同,其关键问题在于赠与合同的性质和范围。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自愿的,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强迫他人接受赠与。

在本案中,赠与别墅的行为并非出于任何不正当的目的,父母是出于对小明的关爱和奖励而进行赠与的,符合赠与合同的一般原则。

二、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自愿。

赠与合同是自愿的、无偿的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强迫他人接受赠与。

2. 有财产性内容。

赠与的对象必须是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如房产、车辆、金钱等。

3. 具有法定资格。

参与赠与合同的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在本案中,父母向小明赠与的豪华别墅符合赠与合同的基本条件,因此该赠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小明作为受赠方,有权享有这套房产的所有权,并可以自行处理该财产。

父母无权干涉小明对别墅的处置,除非双方约定了不得出售等限制性条件。

然而,在具体处理公司资金问题时,小明需要慎重考虑如何平衡赠与合同与公司发展的关系。

赠与合同的典型案例分析

赠与合同的典型案例分析

赠与合同中的经典案例解析引言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赠与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具有无偿性与一方当事人权益转移的特点。

本文将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探讨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适用场景及争议焦点。

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1. 无偿性赠与合同的本质是无偿的,赠与人出于自愿将其财产无偿地转移给受赠人。

这一特性与买卖合同等有偿合同形成鲜明对比。

2. 单方行为的性质赠与合同的成立主要依赖于赠与人的单方表示,即便受赠人未明确表示接受,只要赠与人已经实施了赠与行为,合同即告成立。

3. 合同形式的灵活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具有形式上的灵活性。

经典案例分析案例一:父母向子女赠与房产在此案例中,父母将位于城市中心的一处房产无偿赠与子女。

赠与合同在父母的口头承诺下,经过公证程序完成。

随后,子女办理了过户手续。

问题在于,父母在赠与后的一年内反悔,提出希望收回房屋。

争议焦点1. 赠与的有效性房产的赠与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赠与合同是否满足相关法律要求,如有无书面形式及公证。

2. 赠与人的撤回权根据《民法典》,赠与人可以在赠与人未撤回赠与之前的一年内反悔。

案例中,父母在一年内提出反悔请求,需考量其理由是否合理。

案例二:公司将股权赠与员工在某公司为奖励员工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决定将部分股权无偿赠与表现优异的员工。

公司与员工签订了赠与合同,并经过股东会审议。

问题出现在股权赠与后不久,公司出现财务危机,决定撤销赠与。

争议焦点1. 公司的赠与权限公司在赠与过程中是否遵循了相关公司法及章程规定。

若未遵守,赠与可能无效。

2. 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在接受赠与后是否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若公司单方面撤回赠与是否合法。

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1. 在签订赠与合同时,建议采取书面形式,以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争议。

2. 对于高价值财产的赠与,务必进行公证,以增强法律效力。

3. 赠与双方应明确赠与的具体范围及条件,如附加条件或限制。

结论赠与合同具备独特的法律属性,其合法性及有效性往往依赖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及法律形式的符合性。

探究房产赠与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探究房产赠与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律证服务LV ZHENG FU WU探究房产赠与公证应注意的问题◎张廷年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逐步提高,个人名下财产也逐渐增多,由此而产生的父母子女间、亲属间以及一些特殊情况的房产赠与案例逐渐增多。

由于法律意识增强,双方在进行赠与时通常会到公证处寻求法律的规范和认定,期间亦出现一些容易产生分歧和误会的细节。

本文结合经典案例,探究房产赠与公证应注意的问题,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房子、车子是广大人民群众绕不开的话题,而房子又因为高价格、高附加值等特点,易滋生是非。

在进行房产赠与时,公证处的公证人员通常会慎之又慎:对赠与双方的基本情况进行排查,对提交的材料多次审核,对于一些常见的问题和细节也会进行确认,从房产赠与前的沟通到赠与环节的手续层层把关,充分保障赠与人和受赠人的权利。

一、房产赠与公证的常见问题当群众来到公证处寻求房产赠与公证时,公证员不应直接引导双方进行公证手续办理,而需要将一些房产赠与前后常见的注意事项告知双方,并对双方存疑的细节进行解答。

若赠与双方仍存有公证意愿,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1.赠与合同可附义务或条件。

在签订赠与合同时,赠与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合同内加入义务或条件,并和受赠人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一致,便可将此需求写入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

区别在于,赠与合同附带义务不会影响合同的生效,而附带条件则能左右合同是否有效。

若合同内写入生效条件,则合同盖章签字也不会当即生效,而要等到条件满足才能激发合同效力;反之,若附带的是失效条件,则一旦条件成立,合同立马成为一张废纸。

如果进行房产赠与的是长辈和小辈,那么赠与合同附带义务是常见的做法。

2018年,笔者办理了一位78岁老人张某的房产赠与公证。

他将市内某沿街商铺的两间门面赠与其孙女、外孙二人。

张某在赠与合同中提出所附义务:若门面出租他人,租金需由赠与人收取;若门面未出租,受赠人需承担赠与人每月生活费,费用依据本市通用标准决定。

后双方来公证处进行签字公证,受赠人对义务内容无异议。

赠与房产 实践性合同2篇

赠与房产 实践性合同2篇

赠与房产实践性合同2篇篇1甲方(赠与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赠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一处房产,现自愿赠与乙方,且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达成以下赠与房产实践性合同:一、赠与房产基本情况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以下简称“赠与房产”)赠与乙方。

赠与房产的具体信息如下:1. 房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2. 房产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 房产权属证书编号:____________。

4. 其他相关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赠与目的和条件本次赠与的目的是为了表达甲方对乙方的关爱与支持。

赠与为无偿,不涉及任何形式的补偿或回报。

双方确认,本次赠与不涉及任何商业交易或利益关系。

三、赠与的实施方式1.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赠与协议后,应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赠与房产的权属转移至乙方名下。

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过程中所需的所有手续,确保过户顺利进行。

3. 甲方应在房产过户完成后,将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乙方应妥善保管房产,不得擅自转让或处置。

四、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应保证赠与房产的权属清晰,无争议,无抵押、查封等情况。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赠与房产无法过户或存在其他纠纷,甲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赠与,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关税费。

3. 乙方应尊重甲方赠与的意愿,不得擅自改变房产用途或损害房产价值。

4. 乙方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确保赠与房产的权属转移至乙方名下。

《2024年抵押财产转让效力研究》范文

《2024年抵押财产转让效力研究》范文

《抵押财产转让效力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繁荣,抵押财产转让已成为现代经济生活中常见的交易方式。

然而,抵押财产转让的效力问题在法律上却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议题。

本文旨在探讨抵押财产转让的效力问题,分析其背后的法律原理和实践情况,以期为相关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二、抵押财产转让效力的概念及法律基础抵押财产转让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拥有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并在此后将该抵押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抵押财产转让的效力,即该行为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在法律上,抵押财产转让效力的基础主要源于《物权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这些法律规定明确了抵押财产转让的合法性、转让方式、转让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为研究抵押财产转让效力提供了法律基础。

三、抵押财产转让效力的影响因素抵押财产转让的效力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转让合同的合法性是决定转让效力的关键因素。

合同应符合《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双方的真实意愿和合法利益。

其次,抵押物的权属问题也是影响转让效力的重要因素。

如果抵押物的权属存在争议,将直接影响其转让的效力。

此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也对抵押财产转让的效力产生影响。

四、抵押财产转让效力的实践分析在实践中,抵押财产转让的效力往往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可能导致转让合同存在瑕疵,影响其法律效力。

另一方面,司法实践中对抵押财产转让的认定标准不统一,也可能导致其效力存在争议。

因此,在处理抵押财产转让的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当事人意愿以及实际情况等因素,以确定其效力。

五、完善抵押财产转让效力的建议为了更好地保障抵押财产转让的效力,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抵押财产转让的合法性和转让方式,为实践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其次,加强信息披露和监管,减少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对转让合同的影响。

再次,统一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确保对抵押财产转让效力的认定具有一致性和公正性。

公证强制执行理论与实务精要

公证强制执行理论与实务精要
精心挑选典型案例
理论实务充分结合
全面覆盖疑难问题
【内容简介】
公证强制执行制度是债权文书经公证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持公证债权文书 不经诉讼程序,径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最终实现债权的法律制度。作为与诉讼强制执行并行的法律制度, 该制度在我国民事司法体系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公证债权文书更是与法院裁判文书、仲裁裁决一起构成我国 强制执行的三个主要执行依据。
第三节执行证书的内容
一执行证书的应有内容 二被执行人责任范围不一致的特殊情况 三执行证书错误的救济程序 四公证书和执行证书的更正和补正 五公证债权文书的撤销不予受理和不予出具执行证书
第一节公证债权文书 强制执行申请及审查
第二节申请不予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程序
第三节不予执行公证 债权文书之诉
第四节公证强制执行 程序中的特殊问题
第二节特殊法律关系的强制执行公证
一无担保的租赁合同 二融资租赁 三还款协议 四回购式交易合同
第三节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实体因素
一程序视角下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实体因素 二公证债权文书所载的法律关系不生效可撤销无效 三公证债权文书载明的法律关系与事实不符 四公证债权文书载明的债权因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原因全部或者部分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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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证 债权文书执行 规定》的背景 与任务
第二节 《公证 债权文书执行 规定》的理解 与应用

房屋份额赠与合同5篇

房屋份额赠与合同5篇

房屋份额赠与合同5篇篇1甲方(赠与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赠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某房屋的产权份额,现甲方愿意将其所拥有的房屋产权份额赠与乙方,乙方也愿意接受甲方的赠与。

为明确双方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一、赠与房屋概况甲方所拥有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______。

甲方在此房屋中拥有______%的产权份额。

二、赠与目的甲方赠与房屋份额的目的是为了表达对乙方的关爱与信任,促进家庭和睦,实现家庭财产的公平分配。

三、赠与份额甲方将其所拥有的上述房屋______%的产权份额无偿赠与给乙方。

赠与完成后,乙方将拥有该房屋______%的产权份额。

四、赠与条件1. 甲方保证其所拥有的房屋份额权属清晰,无任何纠纷。

2. 乙方须承担房屋过户、登记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 甲方赠与房屋份额后,不影响其正常居住权。

4. 乙方承诺妥善保管该房屋,不得损坏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5.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税收义务。

五、赠与程序1. 甲乙双方签订本赠与合同。

2.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3. 甲乙双方共同办理相关税费缴纳事宜。

4. 赠与手续办理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房屋产权变更情况。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屋份额,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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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抵押的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理论与实务分析(可编辑)
附抵押的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理论与实务分析一、问题的提出公证实务中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附抵押的房产赠与合同申请办理公证手续的情况非常普遍如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由一方出资以双方名义按揭购买的房产并以双方按份共有的名义办理房产所有权登记现在由于双方需终止恋爱关系必须对双方按份共有的房产做出处置未出资一方愿意将其所有的产权份额赠与对方而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又如受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影响夫妻一方要求其配偶将其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产加上自已的姓名作为夫妻共有财产。

虽然公证机构可以通过为其办理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办理公证但其实质仍然是一种赠与行为此外尚有为满足女方要求顺利结婚、子女上学等不同原因要求将其附抵押的房产赠与他人的合同申请公证。

凡此种种均向公证机构提出了一个问题未经抵押权人同意附抵押的房产赠与合同可否办理公证?这种民事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导致无效?公证实务中有些公证机构往往一概拒绝受理可能导致当事人的权利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因此这个问题有必要厘清。

公证实务中对于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附抵押的房产赠与合同是否可以办理公证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不得转让抵押
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本条是强制性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违法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规定附抵押的房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且受让人不愿代位清偿债务的赠与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对所签的赠与合同公证机构不能为其办理公证第二种观点认为房产赠与行为不属于转让行为。

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具有无偿性特点。

既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了受让人的代位清偿权说明受让人必须支付部分对价不符合赠与的无偿性质。

同时可以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十七条、六十八条的规定推定出转让与赠与是不同的民事行为。

该司法解释第六十七条、六十八条将转让与赠与、继承等情形分条规定加以区分足以说明转让行为并不包含赠与行为。

故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附抵押的房产赠与行为并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调整这种房产赠与后抵押权具有追及效力并不会影响抵押权人的利益公证机构可以为当事人办理该赠与合同公证。

笔者对上述两种观点均不能完全同意下文将对此展开分析。

二、附抵押的赠与行为的法理分析(一)赠与行为是否属于转让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
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学者们认为“财产转让合同是移转财产一类合同的总称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互易合同”。

①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均确认买卖、赠与行为均属于转让行为因此房产赠与行为应受《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调整是毋容置疑的。

(二)《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条文理解《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从本款条文的语义分析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或受让人不愿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附抵押的财产是不能转让的。

条文中使用了“不得”字样理论上理解该条款应属于强制性条款。

有学者认为“强制性规定是指其适用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不能通过约定予以排除或变更的规定。

其用语多为“应当”、“必须”、“不得”、“禁止等””。

②“民法上的强制规范与行政法或刑法虽然都使用了“不得”时但绝大多数时候就前者而言仅具有“权限”含义立法者并没有完全禁止或强制为一定行为的意思”。

③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中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中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规定”。

那么《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是否属于效力性强制
规范呢?所谓效力性强制规范是指民事行为违反其规定会导致该行为无效的法律规范。

如何判断效力性强制规范?有学者认为首先的判断标准是该强制性规范是否明确规定了违反的后果是合同无效其次是虽然未明确规定违反的后果是合同无效但违反了该规定如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④依据该标准来考察《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看出该条款并未规定违反该条规定的行为无效且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自行转让抵押物的行为仅可能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而并不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该条款并不属于效力性强制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实践工作的人员也认为“本条第二款虽然仅规定了买受人的代为清偿权但实际上采取了与《担保法司法解释》相一致的立场采用抵押权追及效力主义和涤除权制度”。

⑤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抵押物上所设抵押权并不会消灭而是随抵押物转移对受让人具有追及效力。

受让人可以通过代为清偿债务涤除抵押权。

因此在抵押权具有追及效力的情况下抵押房产被转让甚至抵押权人的利益也可能不会受损。

通过上文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并不属于效力性强制规范。

因此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且受让人不愿代为清偿的附抵押的房产赠与合同行为并没有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而无
效。

虽然其可能违反了《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但违法并不等于无效。

三、公证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上文从法理上分析了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且受让人不愿代为清偿的附抵押的房产赠与合同行为没有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赠与合同有效。

但在公证实务中尚应本着审慎的态度来规规避公证风险在最高人民法院尚未出台对《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等此类规定的司法解释的背景下公证实务中办理此类公证事项时必须注意方式和技巧。

(一)充分利用《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受让人的代位清偿权规定法律授予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权利。

公证实务中对于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赠与抵押房产的如赠与人与受赠人在赠与合同中约定了由受赠人负责清偿债务的即是一种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

“所谓附负担赠与是指受赠人负一定的给付义务的赠与”。

⑥这种附义务的赠与行为既不违反《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时又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无疑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最佳方案。

需要说明的是公证员在办理过程中要充分告知受赠人附抵押的房产赠与合同签订后只是发生债的效力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清偿义务消灭抵押权和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方可取得受赠房产的物权。

(二)可建议当事人在赠与合同中附生效条件附抵押的房产赠与合同中可以约定附生效条件。

如受赠人不愿承担代为清偿债务之义务的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本赠与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成立自抵押贷款清偿之日生效”。

关于合同成立后至其生效期间的合同责任问题理论界颇有争议。

故建议公证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求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对该合同未生效或不能生效时的责任、善后问题如何解决等进行约定。

该合同中附生效条件优点在于可以避免该合同存在的违法之嫌不足之处在于可能会导致该合同长期处于效力待定状态。

特别是清偿债务的期限过长的赠与合同在待生效期间可能会发生变数从而造成善后处理工作的困难或陷入公证书使用不能的窘境。

公证实务中应掌握一个原则此类合同要慎用附生效条件。

对于清偿期限较短和赠与人清偿能力较强的也要慎重受理此类公证申请对清偿债务期限过长的此类合同应不予受理。

(三)应注意房产部门的相关规定原建设部制定的《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可见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附抵押房屋是无法在房产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

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
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条列举了七种可单方申请的情形房产赠与是不在其列的。

公证实务中附抵押的房产赠与合同如附生效条件若清偿债务的期限过长赠与合同中的双方或一方在此期间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即使债务清偿完毕也可能无法在房产部门完成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给当事人在非讼情况下解决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平添障碍。

因此公证员在受理此类公证申请时如当事人只能对合同附生效条件而无其他更好选择解决问题时要充分考虑当事人双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偿债能力、还款期限的长短等因素慎重做出是否受理决定。

总之公证实务中对附抵押的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申请并非完全不可受理公证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充分考虑公证风险的控制审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注释:河山肖水著:《合同法概要》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年月第一版第页。

孙鹏:《论违反强制性规定行为之效力》转载《民商法学》年第期第页。

黄忠:《违法合同的效力判定路径之辨识》转载《民商法学》年第期第页。

同第页。

黄松有主编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研究小组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年月第版页。

周辉斌:《论附负担赠与合同的含义及效力》转载《民商法学》年第期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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