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境外专利申请资助检索要求3.13
国外专利 查询 引用
国外专利查询引用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国外专利查询引用是专利检索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指在查询国外专利时,发现该专利被其他专利所引用的情况。
通过分析被引用专利与引用专利之间的关系,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技术领域的发展态势、技术方向的趋势以及技术创新的动态。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国外专利查询引用的相关内容。
一、国外专利查询引用的意义1.了解专利技术水平国外专利查询引用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某一技术领域内专利技术水平的高低。
当一个专利被多个其他专利所引用时,说明该专利在该技术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技术创新性,可以被认为是领先技术。
而当一个专利没有被引用,可能意味着其技术水平相对较低或者在该领域内并不具备重要性。
2.掌握技术发展趋势通过国外专利查询引用,我们可以追踪某一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发展趋势。
当某一技术起初只有少数专利引用,而后逐渐增加引用量时,说明该技术领域内的研究和开发正在逐步扩大。
而当某一技术领域内的专利引用量开始减少时,可能意味着该技术已经过时或者技术瓶颈已经到来。
3.寻找技术合作伙伴国外专利查询引用也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潜在的技术合作伙伴。
通过分析被引用专利与引用专利之间的关系,可以发现在相同或相关技术领域内有同类型的专利,从而可以找到潜在的技术合作伙伴,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
1.使用专利数据库在进行国外专利查询引用时,我们可以使用专利数据库进行检索。
常见的专利数据库包括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欧洲专利局(EPO)、日本专利厅(JPO)等,在这些数据库中可以通过专利号、关键词等信息进行查询,查找相关专利的引用情况。
2.利用专业搜索引擎除了专利数据库外,还可以利用专业搜索引擎进行国外专利查询引用。
像Google专利搜索、Espacenet等专业搜索引擎提供了便捷的查询功能,可以帮助我们找到与目标专利相关的引用信息。
3.委托专业机构如果我们对国外专利查询引用的方法不够熟悉或者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查询,可以考虑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查询。
江苏省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专利资助是指省市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预算中安排相关资金,对资助申请人申请专利或开展专利相关工作所给予的资助。
不同区域根据其具体情况,专利资助政策不一。
下面来看看江苏省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充分调动我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增强专利意识,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全省专利申请数量的稳步增长和申请质量的提高,推进我省科技进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06]5 3号)有关规定,省财政设立省级专利资助资金。
为加强专利资助资金的管理,规范申请程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获得受理的重大发明专利、向国外申请的专利咏及苏北地区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均可依照本办法申请资助。
重大发明专利申请是指:对科技进步有较好的促进作用或有较好的市场前景,能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省级专利资助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对获得受理的重大国内发明专利以及向国外申请专利所需的申请费、实审费给予资助。
第四条省级专利资助资金年度需求额度,由省知识产权局结合上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及向国外申请专利量提出预算申请,经省财政厅审核后列入财政预算。
第二章资助范围第五条申请省级专利资助资金的申请人,应为本省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者户籍在本省的个人。
二个以上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专利的,可由符合前款规定的任一申请人提出资助申请。
一项申请只享受一次资助。
第六条凡获得受理的重大国内发明专利以及向国外申请的专利,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申请人均可申请省级专利资助资金。
对申请国外专利的,省级专利资助资金优先资助向美国、日本、欧盟的专利申请。
第七条省级专利资助资金按以下标准给予资助:(一) 国内发明专利的申请费、实审费,由省级专利资助资金资助50%,其余由申请人所在地市、县财政承担;(二)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苏北振兴的意见》(苏发[2005]10号)文件精神,省级专利资助资金对苏北地区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给予50%的补贴;(三)申请国外专利的,每件专利申请按其实际费用发生额,由省级专利资助资金资助5 0%,其余由市、县财政承担;每件国外专利申请除特别重大的发明专利外,省级专利资助资金资助的最高额不超过15万,其余由市、县财政承担。
Patsnap智慧芽全新的使用体验
全新的View页面,全新的使用体验7月25日,智慧芽新鲜发布了专利检索系统3.13版,新版本对专利详情页做了更人性化的细节功能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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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多语言显示著录项目新增的紫色和绿色的高亮色彩,让阅读专利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过程变得更加快捷和简单。
图四:新增高亮色彩点击详情页左侧的图片,即使不在快速浏览模式下,您也可以查看大图,点击选择放大或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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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五:引用和被引用列表可见详情同栏目的快速切换,只需要点击右侧的专利列表,您就可以看到在同一栏目中的不同专利的信息切换。
比如您当前在阅读法律状态信息,切换到下一条专利,也会直接看到下一条专利的法律状态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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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苏知规〔2016〕1号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苏知规〔2016〕1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的实施工作,根据《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办法》,我局制定了《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江苏省知识产权局2016年10月12日附件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工作,根据《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以下简称省专利发明人奖)的推荐、评审和奖励工作。
第三条省专利发明人奖的推荐、评审和奖励工作,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应遵循《办法》第三条的原则。
第四条省专利发明人奖每2年评审1次,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10名,每人奖励10万元,获奖人员不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省专利发明人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省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1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行业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省专利发明人奖评审工作,审议确定拟获奖名单并报请省政府审定,负责异议裁决,处理和决定评审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评审委员会每届任期为4年,自本届评审委员会成立之日起至下届评审委员会成立之日止。
评审委员会成员可连任。
第六条评审委员会设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作为评审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评审的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
涉外专利代理服务统一收费标准
第1-3年 第4-6年 第7-9年 第10-12年 第13-15年 第16-20年 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 第1-3年 第4-5年 第6-8年 第9-10年 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 第1-3年 第4-5年 第6-8年 第9-10年 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
450 540 630 720 810 900 450 450 540 630 720 450 450 540 630 720 450
1.发明专利 2.实用新型专利 3.外观设计专利 (十三)附加费 1.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 再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 2.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增收 3.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 从第301页起每页增收 (十四)年费 1.发明专利 1-3年 4-6年 7-9年 10-12年 13-15年 16-20年 2.实用新型 1-3年 4-5年 6-8年 9-10年 3.外观设计专利 1-3年 4-5年 6-8年 9-10年
109 207 304 409
专利证书费(包括印刷费和印花税) 专利证书费(包括印刷费和印花税) 专利证书费(包括印刷费和印花税) 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 第二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
105,205 超过10项, 每项 104,204 超过30页, 每页 104,204 超过300页,每页
116 116 116 116 116 116 117 209 209 209 209 210 306 306 306 306 307
人民币元一申请费950101450095010250009501034500500201申请费3600500202分案申请费36005002034000500301申请费2800500302分案申请费2800二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每年300115维持费每年270三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2500107实质审查费1300四复审费1000108复审费4500300206复审费4000300303复审费3600五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404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70050403代理人委托关系变更700六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405优先权要求费540360七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418恢复权利请求费2200九无效宣告请求费3000110无效宣告请求58001500208无效宣告请求45001500305无效宣告请求4500十强制许可请求费300200十一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300十二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255109专利证书费包括印刷费和印花税700205207专利证书费包括印刷费和印花税700205304专利证书费包括印刷费和印花税700十三附加费300409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700第二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7001501052055050104204自定100104204自定十四年费900116450120011654020001166304000116720600011681080001169001174506002094509002095401200209630200020972021045060030645090030654012003066302000306720307450实用新型检索费2400213900106请求提前公布申请630一传送费500自定二检索费1500自定1500自定三优先权文件传送费150自定1500自定初步审查附加费自定五单一性异议费200自定六副本复制费每页自定七基本费自定自定70自定十一手续费1083自定十二滞纳金自定一宽限费10001182112200二译文改正费初审阶段300自定三译文改正费实审阶段1200自定四单一性恢复费11921220003001202141000注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对全省“优质诚信专利代理机构”和“优秀专利代理人”工作考核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对全省“优质诚信专利代理机构”和“优秀专利代理人”工作考核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对全省“优质诚信专利代理机构”和“优秀专利代理人”工作考核的通知各专利代理机构:为促进我省专利代理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发明人和专利申请人提供诚信、优质、高效的专利代理服务,2005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与江苏省专利代理人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争创“优质诚信专利代理机构”和“优秀专利代理人”活动的通知》(苏知发[2005]63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争创“优质诚信专利代理机构”和“优秀专利代理人”(以下简称“双优”)的活动,经申报、审核、公示、评定、公告等程序确定了19家“优质诚信专利代理机构”和31名“优秀专利代理人”。
为检验2年来“双优”活动所取得的效果,进一步推动“双优”活动的持续开展,决定对我省专利代理机构“双优”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内容(一)优质诚信专利代理机构考核内容:1.专利事务咨询服务优质、高效;2.专利申请代理质量高,服务规范,后续服务好;3.积极培训业务骨干,所属人员业务能力强;4.深入企业宣传培训知识产权知识,效果明显;5.自觉接受社会和委托人的监督,对待和处理社会和委托人的投诉态度诚恳,方法得当;6.所属人员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连续两年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责任过错;7.积极参加管理机关和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8.内部管理科学规范,制度健全。
(二)江苏省优秀专利代理人考核内容:1.认真学习、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2.热爱知识产权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社会化服务信誉好;4.遵守执业纪律,无违法违规行为;5.有较强的业务技能,能够高质量的完成专利代理工作,年代理量在50项以上;6.积极探索发展专利代理工作的新思路,能够撰写并发表相关论文、著作及调研文章。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八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知发[2013]139号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八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八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知发〔2013〕139号)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我省的专利创造和运用,形成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竞争和发展优势,加快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八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评选活动,优秀专利项目可推荐参加第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设江苏省专利项目金奖、优秀奖。
本届江苏省专利项目金奖不超过10项,优秀奖不超过50项。
二、评选组织省知识产权局成立第八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设在专利管理处,以下简称省评选办公室)负责本届专利项目奖评选的日常工作;各地区知识产权局成立市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地区除高校外其他单位的项目组织申报、受理和初评工作;省教育厅成立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全省高等院校的项目组织申报、受理和初评工作(各市及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的联系方式见附件2)。
三、申报条件凡本省区域内的单位所拥有的专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参加本届专利项目奖评选:(一)专利为申报单位自主研发获得;(二)专利为在201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授权并有效的中国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三)专利无权属纠纷,无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不存在对该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或者无效宣告请求明显不成立;(四)专利已实施,并且未涉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五)专利未曾获得过江苏省专利项目奖。
关于专利检索的规定
关于专利检索的规定一. 引言每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在被授予专利权前都应当进行检索。
检索是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程序中的一个关键步骤,其目的在于找出与申请的主题密切相关或者相关的现有技术中的对比文件,或者找出抵触申请文件和防止重复授权的文件,以确定申请的主题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或者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短期专利检索参照细则55 本章执行。
检索的结果应当记载在检索报告中。
本章主要涉及审查用检索资料、检索的主题、检索前的准备、检索方法及检索报告等方面的内容.二. 审查用检索资料1. 检索用专利文献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程序中的检索,主要在检索用专利文献中进行。
检索用专利文献主要包括:纸件形式的、按国际专利分类号排列的审查用检索文档和按流水号排列的各国专利文献;缩微胶片形式的各国专利文献;电子文档(机检数据库)形式的多国专利文献。
专利局的检索文档主要包括: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美国专利说明书、欧洲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专利合作条约的国际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及多国专利分类文摘等。
专利局的电子文档形式的专利文献主要包括: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欧洲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专利合作条约的国际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美国专利说明书、日本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和日本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及多国专利分类文摘等。
2. 检索用非专利文献审查员除在专利文献中进行检索外,必要时还应当查阅检索用非专利文献。
检索用非专利文献主要包括:纸件形式或电子文档形式等的国内外科技图书、期刊、索引工具及手册等。
3. 检索的主题1) 检索依据的申请文本检索依据的申请文本,通常是申请人在申请日提交的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有附图的,包括附图)。
申请人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应审查员的要求对权利要求书和/或说明书进行了修改,或者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权利要求书和/或说明书提出了主动修改的,检索依据的申请文本应当是申请人最后提交的、并且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权利要求书和/或说明书(参见本部分第八章第4.1节)。
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资助工作说明
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资助工作说明附件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资助工作说明一、资助对象在江苏省内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本省户籍居民或持有本省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国(境)外专利有多个权利人的,第一专利权人应符合资助对象要求,其他共有人应为国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中国公民。
二、资助范围(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对我省在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给予适当资助。
(二)国(境)外专利在国(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1)经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在外国国家(地区)获得授权,授权日在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经检索为有效法律状态且无权利纠纷等问题的给予适当资助。
(2)受让取得经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国(境)外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权,在国(境)外获得授权,授权日在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经检索为有效法律状态且无权利纠纷等问题的给予适当资助。
(3)经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受让取得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权,在港、澳、台地区获得授权,授权日在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经检索为有效法律状态且无权利纠纷等问题的,按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标准给予适当资助。
(三)国内发明专利年费从专利申请日起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维持年限达7-9年的国内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年费给予适当资助。
(四)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获得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商标,纳入省知识产权奖补资金支持范围。
三、资助程序和材料(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省知识产权局按照上一年度各设区市、县(市)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数量确定省专利资助资金下达数额,由各设区市和县(市)知识产权局依据本地区专利资助政策统筹使用。
专利检索使用说明--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检索使用说明--国家知识产权局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专利检索>使用说明专利检索使用说明大中小本检索系统提供了申请(专利)号、名称、摘要、地址、分类号等字段的检索入口,并且在多个字段支持模糊检索。
其中,字符“?”(半角问号),代表1个字符;模糊字符“%”(半角百分号),代表0~n个字符。
下面从每个字段的含义和检索实例来介绍本系统的使用方法。
申请(专利)号该字段可对申请号和专利号进行检索。
申请号和专利号由8位或12位数字组成,小数点后的数字或字母为校验码。
申请(专利)号可实行模糊检索。
模糊部分位于申请号(或专利号)起首或中间时应使用模糊字符“?”或“%”,位于申请号(或专利号)末尾时模糊字符可省略。
检索实例:1、已知申请号为99120331.3,可键入“99120331”或“99120331.3”;如申请号为200410016940.6,应键入“200410016940”或“200410016940.6”。
2、已知申请号前五位为99120,应键入“99120%”。
3、已知申请号中间几位为2033,应键入“ %2033%”。
4、已知申请号中包含91和33,且91在33之前,应键入“%91%33”。
申请日申请日由年、月、日三部分组成,各部分之间用圆点隔开;“年”为4位数字,“月”和“日”为1或2位数字。
检索实例:1、已知申请日为1999年10月5日,应键入“1999.10.5”。
2、已知申请日在1999年10月,应键入“1999.10”。
3、已知申请日在1999年,应键入“1999”。
4、如需检索申请日为1998到1999年之间的专利,应键入“1998 to 1999”。
公开(告)号公开(告)号由7位或8位数字组成。
公开(告)号可实行模糊检索。
模糊部分位于公开号起首或中间时应使用模糊字符“?”或“%”,位于公开(告)号末尾时模糊字符可省略。
检索实例:1、已知公开号为1219642,应键入“CN1219642”或“1219642”。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9.09.28•【字号】苏知发[2009]131号•【施行日期】2009.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09〕131号)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为鼓励企业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局现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申报工作,请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一、申请单位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且在2007、2008年境外知识产权维权诉讼中获得胜诉或达成和解的。
二、申请程序境外维权援助资金申请实行归口管理,由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材料出具初审意见后,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将依照有关规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并会同省财政厅进行综合评定、审核批准,提供相应的援助资金。
援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在境外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相关费用支出。
三、申请材料(一)江苏省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二)江苏省境外知识产权诉讼援助资金申请报告,并附诉讼费用清单。
(三)申请材料附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判决书或裁定书(复印件);3、相关诉讼材料;4、媒体有关报道材料;5、相关费用发票(复印件);6、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附件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两份并单独装订,所有申请材料请于2009年10月30日前报送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江苏机械大厦1011室,邮编:210008。
附件:1. 江苏省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申请表2. 江苏省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申请材料附件清单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附件1:江苏省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申请表申请日期:编附件2:江苏省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申请材料附件清单。
江苏省省级专利资助国(境)外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模板】
○没有获得过任何资助(奖励)资金
○曾经获得省级资助(奖励)
○曾经获得市(县、区)级资助(奖励)
国内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代码
申请人基本信息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
申请人类别
○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个人
申请人地址
邮编
联系人
姓名
职务电话传真源自手机Email账户信息
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申请费用明细表
附件4
江苏省省级专利资助国(境)外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
申请资助项目基本信息
外国国家专利申请号
发明名称
专利类型
○发明○实用新型
申请日
进入国家名称
进入其他国家名称
优先权号
优先权日
申请途径
○巴黎公约途径○PCT途径(PCT申请号)
IPC分类号
所属技术领域
2017年法律状态
○外国国家公布阶段国家公布日
○已授权授权日
明细
费用
汇率
票据日期
收款单位
国际
阶段
官费-申请费
官费-优先权
官费-检索费
官费-传送费
其它
代理服务费
外
国家
阶段
申请费
实质审查费
授权注册
登记费
代理费服务费
翻译费
其它
资助申报检索费
合计
是否申报产业化
资助
○是
○否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24•【字号】苏政发〔2022〕66号•【施行日期】2022.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2〕6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2022年6月24日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第一条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增强全民创新意识,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益运用,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专利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奖励、管理、宣传等活动。
第三条江苏专利奖由省人民政府设立,设江苏专利金奖、江苏专利银奖、江苏专利优秀奖和江苏专利发明人奖。
江苏专利金奖、江苏专利银奖以及江苏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专利项目中评选产生,江苏专利发明人奖从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中评选产生。
第四条江苏专利奖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成立江苏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江苏专利奖的评选工作,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人选由省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每届任期4年。
评审委员会设办公室,负责评奖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六条江苏专利奖每两年评选一届,每届授予金奖不超过10项、银奖不超过20项、优秀奖不超过50项,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
第七条参评江苏专利奖的专利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稳定;(二)专利权人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为本省常住居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三)全体专利权人同意申报;(四)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五)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产业以及环保政策;(六)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引》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公布日期】2009.04.15•【字号】•【施行日期】2009.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我省企业在开拓境外市场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指导企业在境外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合法权益,积极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我们制定了《江苏省企业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引》,现印发给你们,供企业在境外知识产权维权中参考。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江苏省企业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引为指导我省企业在境外维护自身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合法权益,积极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特制定本指引。
一、名词解释1、本指引所称企业,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且在境外开拓市场的企业法人。
2、本指引所称对方,是指境外有关国家(或地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本指引所指知识产权,是指在境外获得有关国家(或地区)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
二、企业遭受知识产权侵权的维权策略企业在境外发现对方涉嫌侵犯自身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时,可采取以下步骤和策略维权:(一)证据准备1、企业自身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材料;2、对方实施侵权证据。
如侵权产品实物或样品、销售记录、销售发票、侵权产品广告、网络信息、证人证言等。
证据的收集尽量采用公证的方式进行。
(二)分析评估1、对遭受侵犯的知识产权权利稳定性进行分析评估;2、根据收集的证据材料,对对方构成侵权的可能性进行分析评估;3、研究纠纷发生地的相关法律规定。
(三)维权策略1、非诉讼程序(1)发律师函。
向对方明确告知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指出对方存在的侵权行为,提出解决办法。
可附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
(2)沟通协商。
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就对方侵权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办法,达成一致的,应订立书面协议。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省级专利资助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省级专利资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7.05.09•【字号】苏知发[2007]52号•【施行日期】2007.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执法正文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省级专利资助的通知(苏知发〔2007〕52号)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常熟市知识产权局:为鼓励发明创造,进一步提高我省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根据《江苏省省级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教[2006]195号),现将申报2007年度省级专利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凡本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的重大发明专利、向国外申请或授权的专利以及苏北地区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均可申请省级专利资助。
2、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每件最高可申请省级专利资助1800元。
3、苏北地区2006年度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最高可申请省级专利资助500元。
4、向国外申请的专利,每件最高可申请省级专利资助其实际发生额的50%。
5、获得国外授权的专利,每件最高可申请省级专利资助15万元(一个国家最高5万,最多可资助3个国家)。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好本辖区今年的省级专利资助申报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将符合省级专利资助条件的项目汇总后,报电子件和纸件各一份到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同时上报各市2006年省级专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匹配、跟踪情况小结。
苏南、苏中重点项目跟踪不少于10项,苏北不少于5项,常熟市不少于5项。
附件: 1.江苏省申请外国专利资助申请表(略)2.申报省级专利申请资助项目汇总表(略)3.省级专利申请资助重点项目跟踪表(略)二OO七年五月九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1.08.22•【字号】苏知发[2011]120号•【施行日期】2011.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知发〔2011〕120号)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专利代理机构:为提高江苏省专利代理人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水平,进一步推动全省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促进全省专利事业快速发展。
决定自2011年起开展江苏省“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活动。
现将《江苏省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苏省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办法(试行)》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附件:江苏省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升专利代理水平,促进全省专利事业快速发展,特开展江苏省“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活动。
第二条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设立“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
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评选组织工作。
专家委员会设立预审和评审委员会,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省内外各领域的专家组成。
第三条江苏省“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工作,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江苏省“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每年评选1次,每次100件左右。
第五条参加评选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下称“参选文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参选文件由执业于本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利代理机构中的专利代理人撰写;(二)上一年度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申请文件不参加评选。
第六条参选文件由撰写者所在专利代理机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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