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和药品调剂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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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调剂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和目的药品调剂是指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医生的处方,调配和提供合适的药品给患者。

药品调剂在医疗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疗效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药品调剂工作,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药品调剂工作的医院、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

在药品调剂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操作。

三、责任与义务1. 医院、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品调剂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明确各方责任与义务。

2.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开具合理、准确的处方,并确保处方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 负责药品调剂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4. 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用药情况,包括药品名称、用量、用法等,并有权提出合理的要求和疑问。

四、药品调剂流程和要求1. 接收处方:医务人员接收到医生开具的处方后,应仔细核对处方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并记录相关信息。

2. 药品购进:医务人员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和患者的需要,购进合适的药品,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 药品配制:药剂师根据处方要求和患者的需要,进行药品的配制工作,并确保配制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4. 药品调剂:药剂师根据处方要求和患者的需要,将已配制好的药品进行调剂,并注意药品的存储和保管。

5. 药品发放:医务人员将调剂好的药品发放给患者,并向患者解释相关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6. 记录和汇总:医务人员应将药品调剂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汇总,并及时更新患者的病历和药品使用情况。

五、注意事项和风险控制1. 注意药品的有效期限和储存条件,避免使用过期药品或存放不当而导致药品质量下降。

2. 注意药品的交叉反应和不良反应,避免不当配药或患者对药物过敏反应等情况的发生。

3. 注意药品的剂量和用法,避免因剂量过大或用法不当而导致患者毒副作用或治疗不当的情况。

4. 注意患者的用药禁忌和过敏史,避免因使用禁忌药品或患者对药物过敏而造成不良后果。

调剂药品的管理制度

调剂药品的管理制度

调剂药品的管理制度一、前言调剂药品是指由医师处方后,由具有执业资格的药剂师根据处方来调剂的药品。

调剂药品管理是药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到药品的安全使用和患者的健康。

为了确保药品调剂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用药需求,建立健全的调剂药品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调剂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确保调剂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用药需求,促进合理用药;2. 原则:(1)依法调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调剂;(2)科学调剂:依据患者的病情和医嘱,合理调剂药品;(3)严谨调剂:遵循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调剂药品质量和安全;(4)保密调剂: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保密调剂过程;(5)合理用药: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药品的特点,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三、调剂药品管理制度的内容1. 药品调剂人员的要求:(1)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2)熟悉药品的性质、用法和用量;(3)熟悉操作规程和操作要求。

2. 药品调剂的要求:(1)严格按照医嘱调剂;(2)对于特殊情况需及时向医师沟通;(3)严格控制调剂药品的数量,防止药品浪费。

3. 药品调剂的程序:(1)接受医师开具的处方;(2)审核处方的合法性和完整性;(3)准备药品、器具和操作台;(4)根据处方和患者的个人情况进行调剂;(5)核对调剂结果的准确性;(6)将调剂好的药品交给患者,并做好相关记录。

4. 药品调剂的质量控制:(1)药品的质量要求:只能使用正规渠道购进的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2)操作要求: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程序进行操作,避免交叉感染。

5. 药品调剂的记录和报告:(1)调剂记录:要做好患者用药记录,详细记录调剂药品的信息;(2)报告要求:对异常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或医师报告,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四、调剂药品管理制度的评价和改进1. 评价:定期对调剂药品的管理制度进行评价,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和调剂药品的质量。

2. 改进: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调剂药品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5篇)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5篇)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处方必须有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

三、医师开具处方、专业人员调剂处方均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四、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有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____天。

五、处方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

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童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制用纸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

并在处方右上角注明。

六、处方书写必须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2)一、总则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开展药品处方和调配工作中的规范性文件,旨在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开展药品处方和调配工作的部门和从业人员。

二、处方管理1. 处方的开立(1)医师开立处方应当符合诊断要求,并注明患者的基本信息、用药方法和用量。

(2)处方应当使用规定的格式,并加盖医师的签章。

(3)处方应当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禁止使用模糊或不规范的词语。

2. 处方的审核(1)药剂师应当对处方进行审核,检查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如发现处方不合理或存在问题,药剂师应当与医师进行沟通和交流,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3)药剂师审核通过的处方应当在处方上签名并注明审核时间。

3. 处方的保管与归档(1)已执行的处方应当妥善保存,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

(2)处方的保管和归档应当设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

(3)处方的保管和归档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三、处方调配1. 药房的管理(1)药房应当具备必要的场所、设备和人员,并做好防潮、防热、防尘等工作。

(2)药房应当按照药品分类和存放要求进行摆放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医院处方药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处方药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合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处方权限与审查1.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方可开具处方药。

执业助理医师开具处方药需经所在科室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审核签字。

2. 具有处方权的医师,需经医务部门备案,并填写《医院医师处方权登记表》,经本科主任签字,医务部门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具有独立处方权。

3. 实习医师无处方权,所开处方需经本院所在科室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审查签字并盖章后有效。

4. 离退休医师未经医院回聘者不再具有处方权。

由院方回聘者,在聘期内重新办理有时限的《医院医师处方权登记表》后,方可有处方权。

5. 麻醉处方权需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考核、批准。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6. 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需改动时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7. 开具的处方必须具有处方医师的签名及签章,二者缺一不可。

药剂人员凭备案签名及专用签章接受配发药品。

任何人不得模仿或代替医师签字。

三、处方开具与调剂1. 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用药,处方一般用蓝、黑钢笔水书写,字迹端正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涂改,医生须在涂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2. 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有多个临床诊断时,临床诊断“如写主要诊断。

诊断不明确时写主要症状加待查。

3.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

4. 药品的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模版(2篇)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模版(2篇)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明确医疗机构处方和处方调配管理的要求,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并有效防止处方的滥用和误用。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处方和处方调配管理工作。

二、术语和定义1. 处方:由医生开具,嘱托印刷或手写,记录病人用药的说明。

2. 处方药:指需由医生开具的药品。

3. 非处方药:指无需医生开具即可购买的药品。

4. 调剂:指根据处方,在药房中配制、核对和发放药品的过程。

5. 药品和医疗材料库存管理:指对医疗机构库存药品和医疗材料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控。

三、处方管理1. 处方开具1.1 处方合法合规:医生开具处方前必须对患者进行适当的诊断和评估,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同时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处方开具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1.2 处方书写规范:医生开具处方时必须使用统一的处方格式,书写清晰、准确,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药品、剂量、用法、频率和药房的标识等。

1.3 处方审核:医疗机构应设立处方审核制度,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处方保存2.1 电子保存:医疗机构应建立电子处方保存系统,将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电子化保存,确保处方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2.2 纸质保存:医疗机构应建立纸质处方保存系统,并按规定备案和保存纸质处方。

3. 处方保密3.1 保护患者隐私:医疗机构应采取措施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禁止未经患者同意将其处方信息泄露给他人。

3.2 处方查询限制:医疗机构应设立处方查询制度,并对查询权限进行限制,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询处方信息。

四、处方调配管理1. 审方1.1 处方通过系统审核:医药信息系统应设立审方规则,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自动审核,防止药品相互作用、剂量超量、重复用药等错误。

1.2 人工审方:医药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药师应对处方进行人工审方,确保药品的适用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2. 药品调剂2.1 药品调剂过程:医疗机构应设立药品调剂管理制度,确保药师在调剂过程中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药品的配制、核对和发放。

医院制剂药品调剂管理制度

医院制剂药品调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制剂药品调剂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制剂药品的调剂工作,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调剂、发放、使用、回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制剂药品调剂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患者用药安全;2. 合理用药,满足临床需求;3.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调剂行为;4. 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四条医院制剂药品的采购由药剂科统一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要求,采购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药品。

第五条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年度采购计划,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药品储存应遵循以下规定:1. 药品应按种类、规格、批号分开存放,确保药品质量;2. 药品储存环境应满足药品储存要求,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尘、防虫;3. 药品储存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应定期检测,并做好记录;4. 药品储存期限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及时处理。

第三章药品调剂与发放第七条药剂科设立调剂室,负责药品的调剂工作。

第八条药剂师在调剂药品前,应仔细核对处方,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合理。

第九条调剂药品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处方审查制度,确保处方合法、合理;2. 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正确配制药品;3.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确保药品质量;4. 对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调剂。

第十条药剂科设立药品发放窗口,负责药品的发放工作。

第十一条药品发放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处方要求发放药品;2. 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品;3. 对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第四章药品使用与回收第十二条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使用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合理。

医院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处方调配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处方调配人员要求1. 处方调配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学历或相关专业学历,并通过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 处方调配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 处方调配人员应接受岗位培训,熟练掌握药品知识、处方调配流程和操作规范。

三、处方调配流程1. 接收处方:调配人员应认真核对处方内容,确保处方信息完整、准确。

2. 查对药品:根据处方内容,查找相应药品,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剂型等。

3. 调配药品:严格按照处方要求,准确称量、调配药品,并确保药品质量。

4. 包装药品:将调配好的药品进行包装,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剂量、剂型、生产批号等信息。

5. 核对处方:调配完成后,再次核对处方内容,确保无误。

6. 发放药品:将调配好的药品交给患者或家属,并告知用药注意事项。

四、处方审核1. 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药师或主管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3年以上门诊或病区调剂工作经验。

2. 审核内容包括: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

3.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不合理用药,应主动告知处方医师,并做好记录。

五、特殊药品管理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调配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 处方审核人员应重点审核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确保用药安全。

六、培训与考核1. 医院应定期对处方调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

2. 处方调配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门诊药房药品调剂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药品调剂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药品调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规范门诊药房的药品调剂工作,提高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效果,保障医疗质量,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医院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药房的药品调剂工作。

第三条定义1.门诊药房:指医院内特地负责门诊患者发药、药品调剂和药品库存管理的部门。

2.药品调剂:指门诊药房依据医嘱,依照患者的具体需求和医疗要求,对药品进行配制和组合的工作。

3.药品配制:指门诊药房依照肯定的方法和规程,依据医生开具的处方,制备和组合处方中所需的药品。

4.药品库存管理:指门诊药房对药品的入库、出库、盘点及库存监管等管理活动。

第二章门诊药房的组织与管理第四条组织机构1.医院门诊药房设立药剂科,由一名药剂师担负科长,设有药剂师若干。

2.门诊药房工作由科长负责,由药剂师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人员要求1.门诊药房的药剂师应当持有国家承认的药学专业学士学位,并具有合法的执业证书。

2.门诊药房的工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连续教育,掌握药品调剂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工作流程1.门诊药房依据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药品调剂,并依照患者的要求和医疗要求进行配制。

2.门诊药房应当建立健全的操作规程和清楚的工作流程,保证药品调剂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门诊药房应当加强与其他科室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对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估。

第三章药品调剂的要求第七条药品库存管理1.门诊药房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对药品的入库、出库、盘点等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管。

2.门诊药房应当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并及时更新库存记录。

第八条药品调剂的操作规范1.门诊药房应当依照国家药典和相关规定,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2.门诊药房应当依照医生开具的处方,准确计算和配制所需的药品,并确保配制过程的无菌操作。

药品调配和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药品调配和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药品调配和处方审核管理制度为对处方药实行有效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处方调配管理的药品主要的指国家正式公布的处方药、中药饮片处方调配,毒性中药和麻醉中药等药品。

2、处方调配人员须经专业或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凭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岗位合格证书)后持证上岗,处方审核员应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

3、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经处方审核员审核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处方一次有效。

4、毒性、麻醉中药饮片必限量销售,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得调配。

5、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付炮制品。

6、民间自配单、秘、验方需用毒性中药,购买时,开具本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信,方可销售,每次用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7、药房内处方审核人员应在岗在位,并佩带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8、对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药房人员严禁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9、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10、调配处方应严格按以下规定的程序进行(1)处方调配员收到的处方交与处方审核员进行审核;(2)审核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处方单位。

如有药各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或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情况,应向患者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签字后方可调配,否则拒绝调剂;(3)处方经审核合格审核员签字后,交由调配人员进行处方调剂;(4)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成,经核对无误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字,交由审核员审核;(5)审核员依照处方对调配的药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交由调配员发放;(6)调配员发药时应认真核对姓名、药剂量,同时向顾客说明需要特殊处理药物及煎煮方法、服法、用量等注意事项。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为方便患者合理用药,规范药品拆零行为,保证药品使用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 提高处方质量, 促进合理用药,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依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对我院处方管理作如下规定。

二、处方权的获得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本院)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1、医师处方权: 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 科主任审查, 医务部考核审批, 并将本人之签字留样于医务部、药学部进行备案。

抗菌药物处方权:需要取得处方权的医师通过医院组织的抗菌药物培训及考核后, 提出申请, 科主任审查, 医务部根据其职称及业务能力授予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麻精药品处方权: 由取得处方权的医师通过市卫计委或医院组织的麻精药品规范化培训, 并考核合格后, 经本人申请, 科室主任同意, 医务部审批授权。

4、终止妊娠药品处方权: 具有处方权限的妇产科医生方能开具。

5、实习及进修医师一般不授予处方权, 所开处方需经本院所在科室有处方权医师审查签字或盖章后有效。

二、处方书写管理1.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①前记: 包括医疗机构名称, 处方编号, 费用、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 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 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②正文: 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 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③后记:医师签名和加盖专用签章, 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人员签名。

2.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 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3.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字迹清楚, 不得涂改;如需修改, 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5.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 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 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 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药品分发和调剂管理制度(四篇)

药品分发和调剂管理制度(四篇)

药品分发和调剂管理制度1.药品分发出库,要遵循“先产优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并要进行数量和质量的复核,并做好记录。

2.必须凭票处方使用药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处方要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中药师)技术服务的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须时经处方医师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3.处方调配完毕,要进行核对并签字。

4.调配中药处方必须有专门人员,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进行炮制,不得以生品代替炮制品。

5.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持原包装标签。

6.拆零使用的包装及工具要符合要求。

7.医疗机构应按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规定,注意收集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情况。

并要收集质量信息,重视质量投诉。

8.使用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并索要检验报告书等产品合格证明,确保供货方得合法性和质量的可靠性。

要对供货方合法的资质证明及销售人员合法资格进行检验,并建立记录。

2.购进医疗器械要签订标明质量条款的保证协议或合同。

要做好购进验收记录,按记录能追查到每批货的来源。

并索取合法的票据,做到帐、票、货相符。

3.对于在验收和储存中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及时报告药监部门处理。

不得使用未经注册。

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4.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毁形,并做好毁形记录。

人员培训体检管理制度1.主管药剂工作的负责人和药品从业人员要熟悉有相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药品知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2.建立质量管理机构或质管员。

质管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在职在岗,能够独立解决药品使用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3.制定购进、验收、保管、养护、调剂等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并定期检查考核。

4.药品从业人员要经过岗位培训和市药监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
I目的
加强药品调剂管理,规范职业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II范围
适用于药学部各调剂部门。

III制度
一、药品调剂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药剂士或药师担任;处方审查和发药审核的对外窗口应由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实际工作能力强和有调剂工作经验的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二、审方时应仔细阅读,逐项审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与开具处方的医师联系解决。

发现配伍禁忌的应退方,不得调配。

发现超剂量用药的应要求处方医师确认,重新签名后方可调配。

三、调剂人员要认真查对处方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并在药袋上注明药品名称、用法、用量、有效期。

确保调配的处方和发出的药品准确无误。

四、调剂处方需经第二人核对并签字,一人值班时由本人自行核对,
双签字后方可发出,发药复核率应达100%,发生差错时,
有原因分析、总结及改进处理意见并记录。

五、发药时要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病区、床号,并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交代清楚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六、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七、对取药患者以礼相待、态度和蔼、有问必答,如遇疑难问题,可向上级药师请教协助回答,不得与患者争吵。

八、调剂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录入电脑处方进行调配工作,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九、调剂工作人员应认真保管好自己的调剂工作用户名和密码,若因用户名和密码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泄露者自己负责。

IV参考依据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

药品调剂及处方管理制度

药品调剂及处方管理制度

药品调剂及处方管理制度药品调剂及处方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医师开具处方的前提下,按照一定程序和规范,合理、安全地调剂和提供药品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旨在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减少药品滥用、误用的情况发生。

本文将就药品调剂及处方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和实施措施进行探讨。

一、药品调剂管理要求1.1 药师资质和执业证书要求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设置药品调剂业务的医疗机构应当雇佣具备合法药师资质和执业证书的专业人员。

药师应当通过国家认可的药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并定期进行继续教育,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

1.2 药品调剂设备和环境要求医疗机构的药品调剂区域应当具备良好的设备和环境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调剂台、电子秤、灭菌设备等。

药品调剂区域应干净整洁,避免与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物品混存。

1.3 药品调剂流程和记录要求药品调剂应按照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法规进行,包括接受处方、验证处方的合规性、核对患者信息、准确称量和配药、及时记录等环节。

药师在进行药品调剂时,应当书写调剂记录,记录调剂过程中的关键信息,以备查证。

二、处方管理要求2.1 处方开具要求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情、诊断结果、药品名称、用药剂量和使用方法等信息的填写。

处方应当用汉字书写,规范、清晰,避免模糊和错误。

2.2 处方审核要求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处方审核制度,确保处方合理合法、正确无误。

处方审核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对处方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给开具处方的医师,以便及时修正。

2.3 处方记录和管理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处方记录和管理制度,将处方进行统一编号,并妥善保存。

处方记录应包括处方副本、患者签名或指纹、医师签名等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验。

三、药品调剂及处方管理的实施措施3.1 员工培训和考核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药师和医师等相关人员开展药品调剂及处方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通过绩效考核等方式,对其进行管理和评价。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2篇)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2篇)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一、提倡采购小包装、直接调配处方,以保证质量和方便患者了解全面药品信息、安全用药。

二、当药品原包装与处方需要的数量相差较大时,允许药房按处方协定量进行分包装。

三、药品分装应由专人、在清洁环境中进行,并有核对和分装登记。

四、稳定性差的药品不宜分装。

五、发给患者经分装的药品时,应尽量提供必要的书面信息。

1.处方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诊疗科室、诊断、病历号、医师签名并盖名章、处方日期等;2.是否系说明书适应证用药;3.药品剂型、规格、数量、用量、用法、疗程等是否有误;4.配伍禁忌、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超剂量、重复用药;5.是否有患者禁忌证。

需特别注意儿童、老人、妊娠期、哺乳期、肝肾功能不良者的用药是否有禁忌;6.对于青霉素类等容易引起过敏的药品,应注意患者的皮试结果或有无药物过敏史;7.处方字迹是否潦草难以辨认;8.涂改并未加医师签名;六、发现处方中有以上不利于患者用药的问题或其他疑问时,药师可拒绝调配,并联系处方医师进行干预,经医师改正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调配。

七、处方调配1.仔细阅读处方,按照药品顺序逐一调配。

2.对贵重药品及麻醉药品等分别登记账卡。

3.药品配齐后,与处方逐条核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和用法,准确规范地书写标签。

4.调配好一张处方的所有药品后再调配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差错。

5.对需要特殊保存的药品加贴醒目的标签提示患者注意。

八、特殊调剂:根据患者个体化用药的需要,药师应在药房中进行特殊剂型或剂量的临时调配,如稀释液体、磨碎片剂并分包、分装胶囊、制备临时合剂、调制软膏等,应在清洁环境中操作,并作记录。

九、发药1.核对患者姓名,最好询问患者所就诊的科室以帮助确认患者身份。

2.逐一核对药品与处方相符性,检查规格、剂量、数量,并签字。

3.发现配方错误时,应将药品退回配方人,并及时更正。

4.向患者交待每种药品的服用方法和特殊注意事项,同一药品有两盒所以上时要特别交待。

处方的调配管理制度

处方的调配管理制度

处方的调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处方调配管理,规范处方调配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药剂科和药库,包括医院、诊所、药店等。

第三条处方调配管理应遵循“谨慎、科学、规范、安全”的原则,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有关药品管理法规制度。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处方调配管理体系,配备足够的合格药师和药品调配设备,确保处方调配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师队伍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保障处方调配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处方调配管理流程第六条处方调配管理流程包括接诊核实、处方审核、调剂发药等环节,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和具体工作要求。

第七条接诊核实环节应由专业药师进行,核实患者信息、处方内容、药品配伍性等,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处方审核环节应由专业药师进行,审核处方的合理性、标准性和安全性,对有问题的处方及时反馈给开方医师,并妥善处理。

第九条调剂发药环节应由专业药师进行,根据医嘱配制药品,保证药品的配伍性和质量,并按规定发放患者。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调配记录和药品调配记录,做到每张处方、每种药品的来源可查、去向可审。

第三章处方调配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处方调配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调配台账和库存台账,做到药品台账、库存台账和实际库存的一致性。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调配巡查制度和保修记录,定期进行设备巡查和保养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调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提高药师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处方调配质量管理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调配的质量管理体系,设立药师质量监督岗位,定期对处方调配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和处方调配质量纠正措施,对发生的不良事件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医院处方调剂差错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调剂差错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提高医院处方调剂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规范处方调剂流程,降低处方调剂差错发生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医务人员。

三、职责1. 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2. 药士:负责处方调配工作。

3. 医师:负责开具处方,并对处方内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负责。

四、处方调剂流程1. 接收处方:药师接到处方后,应仔细阅读,逐项审查,及时调配;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处方医师取得联系;急诊处方、特殊处方优先处理。

2. 审核处方:药师应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等。

3. 调剂药品:药师应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

4. 发药:药师将调配好的药品交给患者,并告知患者用药注意事项。

5. 销毁处方:调剂室处方装箱封存,定期按有关制度销毁。

五、处方调剂差错处理1. 发现处方调剂差错,立即停止发药,并向处方医师、科室负责人及药剂科报告。

2. 对处方调剂差错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差错原因、处理措施及责任人。

3. 对处方调剂差错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4. 对处方调剂差错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差错再次发生。

六、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处方调剂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2. 对处方调剂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具备胜任工作的能力。

3. 对处方调剂人员实行奖惩制度,激励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七、附则1.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抗菌药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医院在使用抗菌药物时,需要保证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避免药物滥用和耐药性问题的发生。

为了规范医院抗菌药处方权限的调剂资格管理,建立相应的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调剂资格管理范围医院抗菌药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院医务人员,包括医生、药师等相关人员。

所有使用、开具和调配抗菌药物的人员都必须符合相关资格管理要求,以保证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二、调剂资格管理要求1. 医生资格: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且需通过相关岗位培训,掌握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原则和方法。

2. 药师资格:药师在处理抗菌药处方时,需要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且必须参加相关抗菌药物管理规范培训,掌握调剂规则和注意事项。

3. 审核要求:医生开具抗菌药处方时,需要经过药师审核确认,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避免滥用和误用。

4. 药物调剂:经过审核确认的抗菌药处方方可调剂,调剂过程需由具备相应资格的药师进行,确保药物的准确配制和标签标识。

5. 记录和追溯: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抗菌药品处方调剂记录和追溯机制,记录医师、药师和患者信息,追溯处方审核和调剂全过程,以便日后查阅和管理。

三、调剂资格管理流程1. 医生开具抗菌药处方,并填写相关信息。

2. 药师审核确认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签字确认。

3. 经过审核的处方交由药师进行调剂,调剂过程记录相关信息。

4. 调剂完成后,交付患者并告知用药注意事项。

5. 记录处方调剂信息、患者反馈等数据,建立档案保存。

在医院抗菌药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的规范下,可以有效提升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减少滥用和耐药性问题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每一位患者都能够获得科学合理的抗菌药物治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医院药房调剂制度

医院药房调剂制度

医院药房调剂制度一、调剂制度的概念调剂制度是指医院内设立药品调剂处所(下称调剂处),以医师开出的处方为依据,对药品进行统一配制、包装、标识,并经检定合格后交付患者的一项医院内部服务管理制度。

调剂工作是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是医疗质量管理和药物经济使用的一项有效措施。

二、调剂制度的目的1、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调剂人员根据处方要求,对药品进行统一配制、包装、标识,避免发生药品混淆、剂量错误等不良反应,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提高药物经济使用:通过药品配制、包装、标识的标准化,控制药品的消耗量,减少浪费,有效利用医疗资源,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

3、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效率:调剂制度可以减少患者等待时间,并促进医生、药师、护士间的良好沟通协作。

三、调剂制度的内容和实施1、调剂处地点设置及其配备调剂处应设置在医院药房内,位置宜选在药房门口,以便患者和医护人员使用。

调剂处应配备药品配制设备、药品包装设备、药品标识设备、计量设备及相关药品储存设备。

2、调剂流程(1)接受处方:调剂人员接到医师开具的处方后,应检查处方是否规范。

(2)配制药品:调剂人员按处方要求,配制合适的药品。

(3)包装药品:将药品按照配方分装在小袋或小瓶中,为防止药品混淆,应将袋或瓶标注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生产日期、有效期和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

(4)药品检验:药师对药品进行检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准确性。

(5)发药:药师将检验合格的药品交付给患者。

四、调剂工作的注意事项1、调剂人员的资质调剂人员必须取得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位,通过国家认可的药师资格考试,取得药师执业资格证书。

同时,调剂人员还应接受系统培训,掌握各种药品的配制、包装、标识等技术要求以及药品质量控制和药剂学知识。

2、药品的选择和使用调剂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和医师开具的处方,选择合适的药品进行配制。

同时,药品的使用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必须使用国家认可的药品和药剂材料,严格按照规定的药物配制标准和技术要求执行。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范本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范本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药品调剂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物治疗效果,确保药品调剂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进行药品调剂的相关人员,包括药剂科药品调剂人员、临床科室医护人员等。

三、基本原则1. 遵循医学原则:药品调剂应遵循医生的处方要求和患者的需要,在保证患者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准确、适宜的药品。

2. 遵守法律法规:药品调剂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禁违反药品管理法规进行调剂。

3. 保证质量安全:在药品调剂过程中,要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包括药品的储存、保管、标识等环节。

4. 提高服务质量:药品调剂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提高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5. 加强团队合作:药剂科与临床科室之间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加强团队合作,确保药品调剂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工作流程1. 药品接收与验收:药剂科药品调剂人员负责接收临床科室提供的药品,进行验收,核对药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包括药品的包装完好、药品有效期等。

2. 药品配货与发放:根据临床科室的药品需求,药剂科药品调剂人员进行药品的配货工作,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规格准确无误。

发放药品时,须核对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信息,避免发生错误。

3. 药品储存与保管:药剂科药品调剂人员要按照要求对药品进行储存和保管,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药品调剂区域应符合GMP要求,避免药品受潮、阳光直射等。

4. 药品处方审核:临床科室医生开具处方后,药剂科医师会对处方进行审核,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等,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5. 药品调剂操作:药剂科药品调剂人员按照临床科室开具的处方要求,进行药品调剂操作,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调剂药品时,应用相应工具称量,避免出现误差。

6. 药品标识与记录:药剂科药品调剂人员在调剂药品后,须将药品进行标识,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医院药品调剂工作制度

医院药品调剂工作制度

XXXX医院药品调剂工作制度一、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药政法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

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

二、调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患者为中心”,提供全程化的药学服务。

急诊药房设24 小时值班员,负责值班时间内的急救药品工作。

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应按规定佩戴胸卡,服装整洁,服务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调剂室。

四、调剂科应有计划地请领、储备药品,防止积压、损失和浪费。

工作人员应及时反映临床要求,加强与药品供应组的联系,沟通各临床科室的用药信息。

五、药品按性质、剂型和用途分类保管,定位存放,设有标志。

急救药品应设专柜集中存放,便于应急取用。

六、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查看药品的有效期。

不得发质量不合格或过期的药品。

七、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

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八、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九、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十、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十一、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十二、及时准确的调配处方。

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执行“四查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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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和药品调剂管理制度
为规范处方开具、使用、保存和药品调剂工作,提高处方调剂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对处方管理和药品调剂管理规定如下。

一、处方制度
(一)、经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同时被授予本院处方权,其在医务部签名留样或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二)、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特殊管理的药品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使用本院统一印制的处方。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淡红色;急诊处方为淡黄色;儿科处方为淡绿色;普通处方为白色;各类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四)、处方书写要规范。

1、一般项目即前记部分应清晰、完整,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或注明体重。

3、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

4、每张处方只限一名患者用药。

5、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名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的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能用“遵医嘱”“自用”或不写用法。

6、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外用药要分别开具处方。

西药及中成药处方,每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要按君、臣、佐、使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名后上方,并加括号,对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前写出。

8、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常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在用量处签名。

9、除特殊情况外,医师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 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 l、医师签字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医务部留样备案的式样一致,不得任意改动。

(五)、药品名称必须用药典或国家标准规定名称、通用名或商品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中成药及本院制剂品名必须写正式批准的名称。

(六)、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用公制单位。

如下示:
药品名称剂量X规格X数量
药品名称剂量X数量。

(七)、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七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三日用量。

对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特殊管理的药品处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八)、用法用中文或英文缩写,避免用英文用法缩写当做药品数量。

( 九)、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二、药品调剂制度
(一)、具备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人员可以进行处方调剂工作。

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具备调剂资格人员的处方专用签章统一制作并在医务部留样备案。

(二)、调剂室调剂人员凭医师处方调剂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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